柏拉图的丑观念对当代人审美意识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柏拉图 德行 审美教育
论文摘要:丑是一个具有独特重要性的美学概念,几乎贯穿西方整个美学史。当代美学舞台上丑已成为主角。柏拉图的原著中虽没有明确提出有关丑的理论,但已经蕴涵了深刻的丑的意识。当代人重温柏拉图的美学思想,这一定会是一服清凉剂,击醒信仰缺失的人类在丑中审视自己,重新找回久违的自我。
一、什么是丑,丑是什么
《大希庇阿斯篇》是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和论辩者希庇阿斯的一篇对话,在这篇专讨论关于美本身定义的对话中多次涉及到了美与丑。苏格拉底说:“朋友,赫拉克利特说过,最美的猴子比起人来还是丑”,“比起神,最美的年轻小姐不也就显得丑吗?”在这里实际上涉及到了美丑的客观标准和绝对性与相对性。首先肯定了猴子、人、神都是美的,但就每一种类而言,有最美的、美的,还有丑的;可是比较而言,最美的猴子比起人☏来还是丑的,最美的人比起神来也是丑的。柏拉图受赫拉克利特的影响是深刻的,但他对美丑的分析却没仅仅停留在个别具体的事物上,他苦苦地追求着美本身,“这美本身把它的特质传给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他认为;一件不美的东西只要“分有”了美本身,他就会“化丑为美’,美本身应该是绝对美,而一件东西无所谓美丑。接下来他又提出了几个问题,“黄金在用得恰当时就美,用得不恰当时就丑;“如果它毫无用处,我们就说它丑”,“效能就是美的,无效能就是丑的”;“知识就是最美的,无知就是最丑的”等等。而后又一一否定了,最后感叹“美是难的”,这又何尝不是在说“丑也是难的呢”,即对丑的理解也是难的。笔者认为,柏拉图在思索着美和美的东西的同时也会思考丑和丑的东西也不应相同的问题,只不过限于条件他还不能得出什么创设性的意见。实际上那些令人厌恶反感的丑的东西用我们当下美学用语就是“丑者”,可以回答出“什么是丑”的问题,它是从来就存在着的。但“丑是什么”就如同回答“美是什么”一样,别说当时的柏拉图,就是今天的美学家至今也难以给出圆满的答案。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说:“他使我们看到的是诚实,是正在发展中的思想的徘徊犹豫的情况。”虽然没得出什么成熟的结论,但“后来美学上许。
二、痛感与快感的交织
我们分析柏拉图的著作会发现在他的思想进程中,已把丑作为痛感与快感的综合体。柏拉图所生活的雅典,是人类史上辉煌的文学艺术繁荣之地,荷马、赫西俄德的史诗,三大悲剧家的悲剧和阿里斯托芬的喜剧都陶冶过他年轻的心。但经历过战争失败的雅典已显出深刻的堕落危机,丑也就暴露出来。既有诗才更有负责任感的柏拉图就不得不在他的“理想国”中向某些诗人下“逐客令”,甚至认为荷马也不值得那样赞美,而且“只许可歌颂神明的赞美好人的颂诗进入我们城邦”,因为这类诗对教育公民有它的效用。如果越过了规定的界限,像荷马史诗所描写的那样,神和英雄也犯常人的错误,互相争吵,互相陷害,说谎欺骗,奸淫掠夺,爱财如命,贪生怕死,贪图享乐,这样的英雄是不会教育青少年作诚实勇敢镇静有节制的优秀之人的。这种将悲剧、喜剧同痛感快感交织而成的理论,对后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性中的愤怒、忧郁、哀伤、妒忌、怨恨、心怀恶意等情感,如果得到了宣泄,是可以产生快感的。在宣泄的同时,心灵会得到净化,亚里士多德继承并深化了这种观点。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柏拉图的思想,既是辩证发展的同时又是矛盾的,他既讨厌喜剧的模仿,“你自己本来是羞于插科打诨的,但是在观看喜剧表演甚或在日常谈话中听到滑稽笑话时,你不会嫌它粗俗反而觉得非常快乐。”又承认喜剧同悲剧一样会引发痛感和快感的混合情感,“心怀恶意的人显然在旁人的灾祸中感☪到快感。”这种“恶意快感说”,使17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受到了启发作出了一个关于笑的定义:“笑的情感不过是发现旁人的或自己过去的弱点,突然想到自己某种优越时所感到的那种突然荣耀感。人们偶然想起自己过去的蠢事现在不足为耻。人们都不喜欢受人的嘲笑,因为受嘲笑就是受歧视。”鲍桑葵也评价说:“柏拉图已经注意到想象和情绪之间存在着特殊联系,而且多少觉察到,激情的纵情发泄可以带来缓解和平静。”的确,柏拉图是察觉到在审美过程中美的愉悦与丑的痛感会交织在一起,面对畸形、混乱、变态、扭曲、肮脏、怨恨等丑的状态时,会由开始的压抑感转为快感的宣泄,压抑感被解除,被克服,给予主体以解放感和自由感,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现代人所说的审丑过程。不合理性的丑,在柏拉图这里已经被赋予了更深刻的理性精神,是痛感与快感交织。李斯托威尔也认为,它“与美不同,在艺术和自然中感知到丑,所引起的是一种不安甚至痛苦的感情。这种感情,立即和我们所能够得到的满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混合的感情,一种带有苦味的愉快一种肯定染上了痛苦色彩的快乐”。
三、德行使对立导致和谐"
毕达哥拉斯认为:“和谐总是来自对立,因为和谐是不同因素的统一,以及是相反的因素的协调。”“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赫拉克利特也认为:“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柏拉图大体上沿用了他们的观点:“对立面都没有对立面,没有可笑的事物严肃的事物就不可理解。”这足以见出他美学思想中辩证法的因素,他见出了对立的因素导致和谐统一。而且在《法律篇》中他进一步指出:“一个人可以理解到这两方面,但是如果他多少有些德行,就不能在行动上同时做到严肃与可笑。正是由于这个道理他应该学会懂得这两方面,以免在元知中做出不合适的可笑的事,或是说出不合适的可笑的话。”这样,肯定了美丑在于道德内容,“表现出身心德行的那些形象和曲调,就毫无例外是好的,表现出罪恶的那些形象和曲调就是不好的。”由此,有人指责柏拉图把审美观念带人了伦理推理,但正像鲍桑葵所评价的:“只要这种比较能帮助我们利用美的艺术所提供的突出例子来坚持有机统一的共同性质,这种比较就是绝对正当的。”“没有一个人有权利指责他把道德和美学混淆在一起,因为他是在完全可以比较的一点上来把妥当和美加以比较的。”
关于音乐的论述更可见出具有道德内容的审美教育。从《国家篇》到《法律篇》中对音乐的描述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柏拉图➳认为音乐是铸造灵魂的学说,比其他的教育都重要得多。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音乐的音调、节奏和文词都有美丑之分。希腊音乐约分四种:吕底亚式、伊俄尼亚式、多里亚式、佛里其亚式,柏拉图认为前两种类似中国古代的郑声,属于柔缓悲哀式,是软绵绵的靡靡之音,属于丑的声音。而后面两种是“一刚一柔,能恰当地模仿人们成功与失败、节制与勇敢的声音”。他认为这种声音能使人振奋,从善如流,谦虚谨慎。对于节奏他认为既有卑鄙凶暴疯狂邪恶的,也有适宜于ส与此相反内容的,“美与丑是紧跟着好的节奏与坏的节奏的”,“好的节奏紧跟着好的文词,有如影之随形。坏的节奏紧跟着坏的文词。”他又把音乐的创作与创作者的精神状态联系起来,而所谓好的精神状态是指“称呼那些智力好、品格好的人的精神状态”,认为只有天资聪颖道德上乘的作家才能创作出好的艺术作品,由此可看出艺术家的自身素质道德修养在创作中是何等的重要。
柏拉图也看出音乐对孩子的教育的重要性,在《法律篇》中他又进一步阐释了这种作用。“我心目中的教育就是把儿童的最初德行本能培养成正当习惯的一种训练,让快感和友爱以及痛感和仇恨都恰当地植根在儿童的心灵里。”“整个心灵的谐和就是德行,但是关于快感和痛感的特殊训练会使人从小到老都能厌恨所应当厌恨的,爱好所应当爱好的,这种训练是可以分开来的,依我看,他配得上称为教育。”可以看出,柏拉图在晚年对于快感的分析充满了理性精神,处处离不开审美教育。“音乐的优美要凭快感来衡量,但是这种快感不应该是随便哪一个张三李四的快感;只有为最好的和受到最好教育的人所喜爱的,特别是为在德行和教育方面都首屈一指的人所喜爱的音乐,才是最优美的音乐”。而这种首屈一指之人应该是智勇兼备的有品德之人,他们作为裁判者既不会凭剧场形势来作决定,也不会因观众的叫吼而丧失勇气,要坚持真理,无所惧怕,更不会迎合某些观众的低级趣味而作出违心的裁决。柏拉图还担心邪恶的剧场政体会代替了贵族政体。这样“自由就接踵而来,人们都自以为知道他们其实并不知道的东西,就不再有什么恐惧,随着恐惧的消失,无耻也就跟着来了。人们凭一种过分大胆的ϟ自由,鲁莽地拒绝尊重比他们高明的人们的意见,这就是邪恶无耻”。这就是所谓的“无知者无畏”吧,柏拉图要是能看到我们今天的某些裁判、评委的行为那还不知要说出什么言辞呢。
四、结语
丑并不可怕,只要有丑出现的地方,就必定会有美的身影。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既是“地狱般的”,“又是天堂般的”。对于我们今天的人类,已有足够的信心证明了丑的评价过程虽然是否定的,但它给予人类的指导意义却是肯定的。具有审美修养的主体在丑的评价中,会成功地实现对生命冲动的控制,从而指导自己的行动,对于自身灵魂实现自我批判、自我拯救,既能宣泄情感又能缓解紧张,还能在揭示丑中激发创造美的激情,把不可表现的东西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