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互联网对大学生的不良影响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 大学生 高等学校 虚拟性 网络道德教育
论文摘要:当前,互联网正在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观念。充分认清互联网对大学生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引导大学生趋利避害,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当务之急。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庞大的信息数据库和信息高速公路等要素构成的互联网异军突起,成为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新里程碑。当今的互联网己经触及到了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正在对他们严生看日益保刻的影响。
一、互联网—挡不住的诱惑
目前,在我国的网民中,21 —35岁的人占88.4%,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人占86%。由此可见,中国使用互联网的主要人群是青年学生,尤其是大学生。
网络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之所以迅速赢得大学生的普遍欢迎,是因为其固有的特性与大学生自身的特点相契合。首先,互联网传播信息的高速性、即时性符合大学生追求时效化的个性。其次,互联网内容的丰富性、开放性满足了大学生对知识、信息的追求。第三,网络的自由性迎合了大学生强烈追求个性的心理。互联网上没有国界,没有政府,在互联网的世界中人们可以自由交流。这样一个自由的空间为大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思想和才华的新舞台,使他们强烈追求个性的特点在互联网上得以充分体现。第四,网络交往的隐蔽性、广泛性符合大学生渴望真情又怀疑真情的心理特点。网络为大学生创建了一个恰到好处的黄金距离:既可以直接交流,又可以保留自己的隐私;既实现了交流的需要,又克服了种种困难,表达了自己在现实中无法表达或难以表达的真实情感。第五,上网的时尚性满足了大学生追求时尚的心理。作为当代大学生,所接受的教育不应仅仅是书本上的一些概念和原理,更应该接受新的事物和信息。今天,网络已经成为新的事物和信息的杰出载体,一个ท不能很好掌握或利用网络资源的大学生绝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然而,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丰富、快捷的资源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其虚拟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等特征又极大地助长了大学生的侥幸与放纵心理,致使许多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进而引发了包括网络犯罪在内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二、网络对大学生的不良影响
1.对网络的过度迷恋弱化了大学生个体社会化的进程
人ฒ在特定的社会物质文化条件下,通过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合格成员的过程称之社会化。每个人的社会化进程都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的,,人际交往是社会化的起点。积极的人际交往有助于大学生获得丰富的信息,保持与社会的联系,明确和承担大学生的社会责任,促进其成熟。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脱离社会群体,缺乏必要的人际交往,个体就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由于虚拟与现实两种世界之间存在的巨大反差,再加上现实世界激烈竞争给大学生造成了许多压力,许多大学生为了逃避现实生活,不愿回到真实的世界中来,甚至患上了“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现实中许多大学生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之中,迷恋网络游戏、聊天、交友、甚至网恋,过度地在网络中寻求刺激,封闭自己,脱离现实社会。调查表明,痴迷于网络的学生大都不适应环境,他们往往学习兴趣不浓、人际关系受挫、情绪内敛、情感压抑、思维受阻、性情孤僻等。面对现实的困难和挫折,他们不是积极面对,而是消极逃避,试图在虚拟的网络中寻找精神的慰籍和心理的平衡。川过度依赖网络不仅阻断了大学生正常社会卐化的情感渠道,而且还会导致他们在感知、思维、情感、意志、个性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强化了对现实生活的恐惧,严重弱化了他们社会化的进程。
2.部分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
第一,网络言行随意放纵。虚拟状态既为网上行为提供了安全的屏障,也给不道德的行为披上了虚拟的外衣,从而造成了网络社会虚假信息的泛滥及非道德行为的发生。由于网络道德体系尚处于建构和规范中,网络社会本身很难让大学生网民“独善其身,独慎其行”,再加之处于成长期的大学生自我约束能力不足和道德自律意识淡薄,很容易产生自由、无所限制、为所欲为等感觉和冲动,进而做出一些现实世界中很少去做的、不道德的事情,诸如恶意侮辱、人身攻击、网上“多角恋爱”、制造或传播计算机病毒、偷看他人邮件、浏览黄色信息、侵犯知识产权等一些有违道德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
第三,人格冲突明显。有调查显示,35. 6%的大学生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其理由从高到低分别是“放松自己、新鲜、自由、轻松、刺激、有意思、不受限制”,“表现自己另一面、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网络是虚拟的、神秘的、不信任、怕受骗、保护自己”,“尝试新的感受”、“体验不同于现实的生活、寻求另一种感觉”,“逃避现实、对现实不满”,“无聊”,等等。调查表明相当一部分生活在网络中的大学生存在双重人格的倾向,他们还没有完全协调好网上与网下的关系,对自己在现实社会与网络上的道德要求不一样,实行的是双重道德标准。
3.网络的虚拟性容易造成大学生在现实中自我迷失
网络既是一个交往的平台,也是一个交往的屏障。它为人们展示自我提供了一个自由、开放、没有约束的空间,同时又掩盖了网络人的真实身份。‘”因此,在学生的自我系统中至少存在三种自我,即“真实的自我”、“现实的自我”、“网络的自我”。这三个“我”的含义有时相互交织,有时相互冲突。学生在网络中常会产生这样的追问和困惑:“我是谁?”“我还是原来的我吗?”网络一方面为性格不同的各类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另一方面,也使他们在网下变得更加外向或更加内向。性格的错位,可能会导致多重人格问题的产生,同时会使大学生出现严重的自我迷失,影响了自身的发展。
4.对网络的过度依赖致使部分大学生文化素质低下
网络资源的✿丰富与快捷使得一些大学生喜欢走捷径,放弃了刻苦钻研的学风,滋长了弄虚作假和急功近利的心理,养成了浮躁的性格。例如,有的大学生平时做作业或撰写论文时,不惜违背学术道德,利用网络下载他人的研究成果,这种剿窃行为践踏了学术尊严,加剧了学术腐败,导致学生品德素质和学术水平急剧下降。同时,信息的丰富伴随着信息的爆炸、信息的污染,网络上流动的各种冗余信息成为干扰大学生选择有用信息的“噪音”,而且计算机网络挤占了大学生阅读书本、思考问题的大量时间,对他们的学业有负面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曾对9省4845名大学生进行的调查发现,40%的人除了课本以外基本没有藏书,藏书50册以上的人只占36%,藏书500册以上的仅有2%。阅读量的减少,不仅影响了大学生知识结构的优化,更重要的是极大地破坏了他们的文字应用能力。许多大学生网上操作技术娴熟,却写不出漂亮的汉字、流畅的作文,文章中错字、病句随处可见,这种文化素质下降现象不能不令人担忧。"
网络正在改变着当前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观念。充分认清网络对当前大学生造成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引导大学生趋利避害,是当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当务之急。
三、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基本对策
1.调整学校德育战略,把网络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首先,更新德育观念。今天的学校德育与网络共处一个时空,时刻面临着网络传媒的冲击与挑战,学校围墙再也无法、也没有必要阻隔网络的渗透。当学生坐在电脑屏幕前,轻点鼠标,往来于网络空间时,最终决定其道德言行的就是他们自己的道德选择了。大学生由于在认知水平、辨析能力等方面都不成熟,面对多元价值观往往难以做出正确的选择。而我们也不能就此剥夺学生选择的权利,我们必须尊重学生的自我意识,帮助学生形成辨析、判断的能力,指导他们选择正确的路线。因而,建立一种“教会选择”的教育观念是教育适应网络社会的首要措施。道德教育的目的已不再是要求学生接受几条道德规范,而是在复杂多变的信息环境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其道德判断和选择的能力。
其次,丰富学校德育内容。在新的形势下,各高校要及时修订学校德育大纲和德育教材,增加反映网络道德的内容。培养大学生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是全社会的重大责任,关键在于形成一个社会、学校、家庭、媒体各方面结合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而学校作为学生最为集中并接受教育的场所,是这一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学校应当把网络道德教育作为日常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及网络道德知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正确的网络道德观。
再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拓展学校德育途径。学校德育要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最大限度地保证网络交流的自由、开放和民主,鼓励学生把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话题、存在的情绪与困扰,通过网络直接反映、直率表达,这才有利于教育者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把握问题的关键,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策,使学校德育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现实,最终达到人脑、人心、人情、人理的德育绩效。
第四,重视和加强校园网络建设,积极占领网上思想阵地。网络文化是一种开放的多元化文化,不同文化的传播、碰撞、交融在一起,导致大学生的价值观冲突更加剧烈,价值取向更加多元化,价值选择更加困难。在此情况下,学校必须将网络文化纳人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不断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明健康的文化信息输人网络,引导大学生在网络中吸取营养,陶冶情操,增强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信息的能力。加强校园网的建设,并开辟学校德育的虚拟阵地。实现全国范围内学校之间、至少在地区范围内学校之间的德育网络体系的贯通与一体化,实现资源共享,为学生创造在学校上网的合理机会,这样可以把学生从社会不适宜的网络环境中争取过来,并通过强有力的网络环境的感染力量实现对学生的道德教育。
2提高网络主体素质
首先,德育工作者需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积极能动地去开创高校网络德育新阵地。目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渐多元化,传统思想教育的封闭性受到网络社会开放性的极大挑战和冲击。由于受到网络技术水平或英语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教育工作者多年以来形成的信息优势地位逐渐丧失,学生接受信息的速度和方式甚至超过教育者。面对网络德育这一时代新课题,德育工作者必须转变观念,正视现实,既要接受网络教育的开放性和平等性,认清网络思想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又要不断加强网络技术的学习和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开创网络德育的新阵地。
其次,努力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高度的道德责任感。法国现代著名物理学家约·居里说:“科学是不会有罪过的,有罪过的只是那些滥用科学的人们。”作为网络德育的受教育主体—大学生是接触网络最广泛的群体,是高科技网络技术的拥有者。如果他们违背道德准则,其危害性往往更大。一方面,应不断充实德育的内容,除了重视对学生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的传授,更要注重加强对大学生的科学道德教育和科学精神熏陶,培养他们献身科学、尊重科学的意识;另一方面,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责任教育,不断提升其品德修养水平。
3.加强网络传播管理,优化网络环境
首先,加强网络立法。道德原则和舆论能够在道义上约束和规范人的举止,却不能惩罚超越道德界限的不良行为,要真正遏制网络道德失范和网络犯罪现象,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人在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行为应当由法律来规范。但就目前来看,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主要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中。法律滞后于网络化的进程,难以适应规范网上信息及打击网络犯罪活动的实际需要,无法体现法律对网络犯罪的威慑力。我们应积极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的做法,以“防止青少年信息污染,维护青少年网上安全”为原则,制定涉及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处理青少年行为问题的特别法律文本,因此要尽快修订、补充、完善相关的法律内容,以便于青少年网络权益的保护和使用的管理。在条件成熟时,建议出台青少年互联网使用的专项法规。
其次,加强网络技术研究,控制有害信息传播。相对于网络立法、道德自律而言,技术控制是最客观的手段。要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净化网络环境,从源头上控制不良信息的传播,及时填补网络漏洞,增强防火墙功能,严密监控互联网人口,最大限度地剔除和限制色情、犯罪等不健康的内容和信息,努力创设一个积极向上的、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再次,依法加强对网吧的管理。根据2002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网吧的监督管理。要从源头上对提供互联网接人服务的有关电信运营商严格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对无证经营、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一律不许提供接人服务,并于每天限定时间对所有网吧停止网络接入服务。同时要在所有网吧装上网络安全监控软件,有效防止青少年在网吧、甚至家庭电脑上有害使用网络。另外,要加强对网吧政策的引导,科学合理地确立各地网吧发展的规模数量,防止无序发展和不良竞争,引导网吧向信息服务方向发展。
第四,尽快建设和发现一批优秀的中文网站,使之成为网络文明建设的主体。大学生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出现的间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高质量的专业网站。教育、文化、工商、公安等管理部门应尽快扶持一批健康、文明、科学,尤其是对青少年能起正确导向作用且富有吸引力的中文网站。让学生学会有效地使用网络信息,进行正确的网络交流,利用网络进行科学研究,发展和完善自己,这才是预防大学生网络有害使用的最积极、最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