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吕氏春秋》中的盟誓

时间:2024-09-20 17:47:0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盟誓有三个基本因素:第一,具体限定的社会范围;第二,对人的行为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守约第三个要素便是神性。此处的神性就是指盟誓中所具备的宗教信仰色彩,人们对神灵的信仰、崇拜和敬畏是盟誓能够达成的先决条件,就是因为人们对神灵有着共同的崇拜和信仰,才使得盟誓具有某种效力和约束力。换言之,宗教性的信仰是盟誓的社会功能发挥作用的根本原因。

《吕氏春秋》中有关盟誓的记载共有九处,如下:

1,《季秋纪顺民》:于是属诸大夫而告之曰:愿一与吴激天下之衷。今吴、越之国相与俱残,士大夫履肝肺,同日而死,孤与吴王接颈交臂而债,此孤之大愿也。若此而不可得也,内量吾国不足以伤吴,外事之诸侯不能害之,则孤将弃国家,释群巨,服剑臂刃,变容貌,易姓名,执箕帚而巨事之,以与吴王争一旦之死。孤虽知要领不属,首足异处,四枝布裂,为天下戮,孤之志必将出焉!

2,《季冬纪诚廉》:武王即位,观周德,则王使叔旦就胶两于四内,而与之盟曰:加富三等,就官一列。为三书,同辞,血之以牲,埋一于四内,皆以一归。又使保召公就微子开于共头之下,而与之盟曰:世为长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诸。为三书,同辞,血之以牲,埋一于共头之下,皆以一归。

3,《孝行览遇合》:楚合诸侯,陈侯病,不能往,使敦洽做糜往谢焉。

4,《慎大览慎大》: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

5,《审应览精谕》:齐桓公合诸侯,卫人后至。公朝而与管仲谋伐卫,

6,《审应览淫辞》:空锥之遇,秦、赵相与约,约曰:自今以来,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

7,《离俗览贵信》:于是明日将盟,庄公与曹翎皆怀剑至于坛上。庄公左搏桓公,右抽剑以自承,曰:鲁国去境数百里。今去境五十里,亦无生矣。钧其死也,戮于君前。管仲、鲍叔进。曹翎按剑当两陛之间曰:且二君将改图,毋或进者!庄公曰:封于汉则可,不则请死。管仲曰:以地卫君,非以君卫地。君其许之!乃遂封于汉南,与之盟。归而欲勿子,管仲曰:不可。人特劫君而不盟,君不知,不可谓智;临难而不能勿听,不可谓勇;许之而不子,不可谓信。不智不勇不信,有此三者,不可以立功名。子之,虽亡地,亦得信。以四百里之地见信于天下,君犹得也。

8,《恃君览知分》:晏子与崔杆盟。其辞曰:不与崔氏而与公孙氏者,受其不祥!晏子俯而饮血,仰而呼天曰:不与公孙氏而与崔氏者,受此不祥!

9,《恃君览行论》:宋公肉袒执牺,委服告病,曰:大国若肴图之,唯命是听。

10,《慎行论疑似》:周宅鄂、镐,近戎人。与诸侯约:为高葆祷于王路,置鼓其上,远近相闻。即戎寇至,传鼓相告,诸侯之兵皆至,救天子。

盟誓与诅咒有密切的关系,《尚书周书无逸》中记载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孔颖达疏曰:以言告神,谓之祝;请神加殃,谓之诅。《诗经小雅何人斯》:出此三物。以诅尔斯。孔颖达疏:盟大而诅小,盟诅虽大小为异,皆杀牲血告誓明神,后若背违,令神加其祸,使民畏而不敢犯也。《周礼诅祝》中郑玄注曰:大事曰盟,小事曰诅。盟与诅各自独立,有相似之处,盟中又通常包含了诅的内容。一般对起誓者的自身诅咒是誓言的最后一个部分,如《左传成公十二年》:有渝此盟,明神延之,稗队✘其师,无克昨国。上表所列第一条和第七条皆有诅咒的部分。

盟誓实际是盟与誓的组合,两者具有不同的概念:盟是较为庄重的,需要借助一系列繁琐的祭祀仪式,并且要宣读誓言。《吕氏春秋》中庄公与曹翎皆怀剑至于坛上的记载说明举行盟誓前要在盟誓场所筑上坛,这象征着与神灵的沟通,之后才能进行下面的活动。《礼记曲礼下》中记载: 约信曰誓,在牲曰盟。孔颖达疏曰: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献血而读书。从孔颖达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古代盟誓仪式的程序主要有凿地、杀牲、割耳、取牲血、以血写盟书和献血。在牲者,盟所用也。盟者,杀牲献血誓于神也,杀牲是丰杀牛、羊、猪等牺牲,将它们供奉给神灵,同时割掉牺牲的左耳并取血。孔颖达认为杀牲的目的在于告誓神明,若有违背,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取血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用血写盟书,二是献血。献血来源于原始宗教信仰中的血液崇拜。人们对献血的解释有两种:一种是把牲血涂在嘴边,《说文解字》最早提出这种说法盟者以血涂口旁,曰献血另一种解释认为是 ☺直接饮牲血,孔颖达在《左传隐公五年》对陈五父献如忘的正义中指出献,谓口含血也。这两种方式应该是并存的,《左传襄公九年》中子孔、子蠕说 口血未十而背之,此处应该是指将牲血涂在嘴边;而《吕氏春秋》中晏子俯而饮血的记载,则是饮牲血的证据。献血的仪式结束,参盟者都要宣读盟书,从这个角度上说, 盟中含有誓的成分。盟书一式几份,据《周礼秋官大司寇》记载:凡邦之大盟约,在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孙治让在《周礼正义》中注曰:盖凡盟书,皆为数本。一本埋于坎,盟者各以一本归,而盟官复书其辞而藏之。其正本藏天府及司盟之府,副本又别授六官,以防遗失,备检勘,慎重之至也。盟书宣读完毕后将其中一份盟书连同牺牲一起埋到事先挖好的方坎中,其余¡的盟书参盟者和司盟官每人一份收好,即为三书,同辞,血之以牲,埋一于四内,皆以一归,盟的祭祀仪式就完成了。

而誓相对而言就显得随意了许多,可以随时随地向任何人或事物起誓,不需要经过祭祀仪式,其宗教色彩也暗淡了许多。孔颖达对《礼记曲礼下》约信曰誓的疏曰约信曰誓者,亦诸侯事也。约信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辞共相约束,以为信也。若用言相约束以相见,则用誓礼,故曰誓也。如《左传隐公元年》郑庄公遂置姜氏于城颖,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再如上表第一条,越王勾践向诸大夫起誓灭吴,仅将诸大夫召集在一起,主要目的在于用誓言表述自己灭吴的决心,没有举行杀牲、献血等宗教祭祀仪式,并且担任惩罚的角色不再是神灵而是天下,因此这条誓言是不带宗教色彩的。

总之,相对而言盟更重视祭祀仪式部分,程序完整、场面庄重,对神灵的信仰更☂加虔诚;而誓则侧重表达起誓者的决心和意愿。后来盟与誓的含义逐渐重叠,盟誓共同体现了先秦时期人们对神灵的信仰和对血液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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