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居释义 2015年2期
释义是那种文绉绉的说法,通俗地来表述,就是解词(解释词语),上小学的时候,语文考试少不了这样的题目,不知现在是不是依然如此。
今天要来释义的词儿是故居――或有人问:商老师,您是闲得没事儿干了吧,拿这么简单的一个词儿来消遣大家!问得有理!但问题是这么简单的词儿居然有人不懂 ☹。不懂也罢了,还要♡把自己的不懂堂而皇之地加以展ง示,这就不能不有劳区区在下在这里说三道四了!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在网上溜达,从一位网友的博客里看到一组图片,是对位于西安城西一家单位内部招待所里的一座精致房舍的介绍。其中一张展现的是房舍的大门,门外墙上钉着一个醒目的牌子,红底黄字,内容是“为毛泽东主席建造的故居 一九五二年”。面对此房、此牌、此文,心中疑窦顿生:何谓故居?《现代汉语词典》的释文是“曾经住过的房子”;尽管不曾说明什么样的人住过的房子才可以被称作故居,但想来大家都明白,像你我这般草民住过的房子,是不会拥有故居这么一顶冠冕的,而词典给出的例子,也是“如鲁迅故居”。如此看来,“毛泽东主席故居”这么一种表述,完全可以成立;但问题是,毛泽东在他的一生里,从来不曾来过西安,那西安城里,怎么会有所谓的“毛泽东主席故居”呢?更何况任何大人物、乃至伟大人物的故居,在它们建造的时候,都只能被称作房子、房屋、房舍,如果确实出类拔萃,也可以叫豪宅;只有等他们住过以后(哪怕仅仅住了一天)才可以成为实至名归的故居。这样看来,那块红底黄字的牌子尽管制作精美,但上面的内容“为毛泽东主席建造的故居”,却肯定是谬误的。
对把“为人民服务”视作唯一宗旨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其各级领导干部,包括最高领袖,都是人民的公仆。共产党人当然也应该、并且可以求名求利,但却必须像廖承志致蒋经国信函中所说的那样:“吾弟尝以‘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自勉”,努♛力用自己殚精竭虑的奉献,把丰碑建造在广大民众心里。至于那些物质层面的纪念建筑诸如故居之类,☿则无需过度追求。而芸芸众生,尤其不可以不负责任地胡吹喇叭、乱抬轿子,甚至搞出让人摇头叹息的笑话来。这对社会风气的进步、对公民素质的提升,皆有百害而无一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