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的乡愁
离开故土的爱丽丝就像离水之鱼,鳃的一张一合间,最微小的颤动也足以打动人心,心生感伤的情绪
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蓝色的衬衣,黑色西服,鼻梁上架着一副随时可能摘掉的深红色镜框的眼镜。他的声调很大,偶尔爆发出一连串长笑,有时忍不住要站起来,挥舞着手势,类似音乐指挥家的动作。他在讲文学,从爱尔兰讲到美国。从他笔下的爱尔兰东南部小镇恩尼斯科西横跨大西洋,到美国纽约布鲁克林。从亨利・詹姆斯讲到他自己。戏言自己为了写作《大师》,从一个满头密发的人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说完他摸了摸已经秃顶的头。就他来的前一天,我刚读完他的长✞篇《布鲁克林》,尚未从托宾营造的情绪中脱离出来,仿佛还沉浸于他在文字中一贯擅长营造的“爱尔兰氛围”中。对,就像村上春树对爱尔兰作家威廉・特雷弗小说的评论一样,“去爱尔兰旅行过的朋友看完这部小说♀的场景描写, ﭢ肯定点头赞叹:是的是的,爱尔兰绝对是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在我阅读科尔姆・托宾之前的两部短篇小说集《空空荡荡的家》和《母与子》时,尤为强烈。在他温婉、节制和富有同情心的笔下,相隔万里的爱尔兰小镇的人物与我们仿佛就相聚在一起,彼此相识,也许就是我们身边的某个普通人。他们与我们并无不同。这也是我为什么对科尔姆・托宾情有独钟的地方,他笔下的人物永远情绪饱满,萦绕着某种挥之不去的忧伤,又带有人类共同的情感体验。
“《布鲁克林》是一个关于漂泊与回归、挚爱与痛失、个人自由与责任的故事。”小说描写了一个居住在平静的爱尔兰东南部的小镇姑娘爱丽丝,在前途迷茫、找不到自身的价值的时候,偶然得到善人的介绍,远渡重洋,在美国布鲁克林找到了一份差事。独处异国他乡,爱丽丝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一边勤勉地工作,在一家百货公司当营业员,一边利用晚上的时间去大学进修和学习。
科☪尔姆・托宾笔下的爱丽丝,距离她们的祖先踏上美国这片热土时间上相隔了一百年。她不像一百年前的祖先们那样,单纯为了躲避大饥荒、避免饿死而逃亡美国。她有着普通人的梦想,渴望一份稳定的工作,渴望得到人们的尊敬和信任,也渴望拥有爱。这一切都在对她来说陌生的布鲁克林悄然进行着,在并不好相处的房东太太柯欧夫人的审视中以及其他室友的微妙的猜忌下进行着。她有自己的梦想,学习和工作时间充实,这逐渐让她在这个陌生之地站稳脚跟。她拥有了유自己的爱情,一个待她温柔呵护有加的意大利裔青年。一切看上去温馨而浪漫,他们甚至有了结婚的打算。就在爱丽丝的生活日趋平稳的时候,姐姐的意外死亡,让她不得不返回爱尔兰奔丧。这次回归,对于别人而言是一次简单的旅程,对爱丽丝来说,却意味着“必须在家乡新的生活与布鲁克林奋斗、扎根的未来之间,做出抉择”。这时的爱丽丝已经不再是当年恩尼斯科西小镇上的自卑姑娘了。在布鲁克林的生活,让她身上散发着涅后的光环。曾经瞧不上她的吉姆,对她也展开爱情攻势。面对故土和两个男人的爱,爱丽丝无法做出取舍,内心始终在美国和家乡之间摇摆不定。《布鲁克林》这部小说中,乡愁、身份的认同、漂泊、异乡之恋这些平凡的文学母体,通过托宾细腻的技法处理,反而营造出了一种悬而未决带给人物情感的分裂与忧愁的氛围。离开故土的爱丽丝就像离水之鱼,鳃的一张一合间,最微小的颤动也足以打动人心,心生感伤的情绪。人物小说的结尾,爱尔兰姑娘还是选择了重返布鲁克林。这个决定我们并不感到意外,因为这部以漂泊他乡为主题的小说中,爱丽丝的决定意味着“漂泊他乡,就会在故土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某种程度上说,爱丽丝也是科尔姆・托宾自己的化身,这个常年在美国和都柏林来回穿梭的爱尔兰人,同样也是一个标准的“异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