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都是黑的

时间:2024-11-11 00:04:04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在这个栏目确定之际,冠以“少作”还是“自珍”之名,我们颇为踟蹰。众所周知,这两个词各自约定俗成的组合,分别为“悔其少作”与“敝帚自珍”,在词义上,如果照单全收,都与我们这个栏目的宗旨相去甚远。

“少作”如果仅仅指向创作的时期,意思大约和我们的预期相仿――这个栏目,就是以选取如今成绩斐然的那部分青年作家在写作之初时的作品为基本对象。但是,仅仅囿于此种“物理性”的条件,显然又无法囊括我们这个栏目设立的本质性目的,对于我们,它几乎只是一个基本前提,而文学之事,我们必然更为看重的是那个“精神性”的要求。我们希望呈现的,是青年作家如今对于自己“少作”满意的那个部分,是那个他们在“更青年”的时刻,提笔上路时书写下的迄今依旧“自珍”的篇章。这才是这个栏目的核心诉求。

我们相信,文学之事,除去后天的训练,禀赋从来都在一个优秀的作家身上熠熠发光;我们相信,在这些如今日益成熟的青年作家写作之初,他们才华的光芒便已经可见端倪。我们愿意将目光回溯,重新打量他们的来路,由此,我们才能更为有根有据地去眺望他们的未来。

于是,更为准确的栏目要求应当是如下的表达:在这里,我们请青年作家自己遴选出他们如今依然喜爱的“少作”。

我们格外看重的,是他们的这种“自珍”之情,也信任他们的文学眼光,信任他们如今对于自己写作之初时深情的回望。当他们不惮于以自珍的情感亮出自己的少作时,我们相信,这里面一定还饱含文学之事那种最不可或缺的情感的温度。

毋宁说,与“悔其少作”与“敝帚自珍”相比,我们这个栏目的气质,甚至是与之相左的――我们不在这里强调谦逊,我们在这里容纳骄傲。看吧,这些如今羽翼丰满的青年作家,他们曾经便已知如何作势欲飞。

由此,我们选定了这样的一个栏目名称――“少作・自珍”。

“这停在桥上的新摩托车是谁的?”一穿蓝衣的老头问。

“朱龙的。”一穿月牙白中式上衣的老头答。

“哪个朱龙?”蓝衣老头问。

“北门菜市场卖豆腐的王胖子的儿子。”月牙白老人答。

“噢,王胖子,她多年前得病死了的男人朱文德我认得,是以前的邻居。这王胖子可是个美人,人好、心善、本分,从三十八九岁守寡一直到现在,如今好像也快五十了。”蓝衣老人说。

“人哪,就那么一回事,到世上转一圈,迟早都要回去,谁都一样,想想这,心就平了。”月牙白老人道。

“唉,似乎结婚还是昨晚的事,我抱着漂亮白嫩的老婆,那个让人舒坦宽心哪,今早她却已臃肿不堪、满脸皱纹,真让人不敢相信哪,我像做梦似的,也朝自己脸上摸了一把,这一摸,摸了一手粗粗的皱纹来。”蓝衣老人做了个摸脸的动作,笑笑。

“是啊,想当年,为娶媳妇打家具,我独自上北山背木头,怕护林队查,只能夜间出行,抄小道,过坟场,一气十几里山路,脸不改色心不跳,回家两碗米饭,还照样去上班,可一转眼,就退休了,抄小道过坟场背回来的木料打成的家具早过时送人了,娶回来的老婆突然得病先走了,孩子翅膀硬了飞到国外去了,只剩下我孤寡一人了。”月牙白老人有些伤感。

“来来,不谈,老哥陪你喝几杯。”

“来,喝。”

……

暮色下 シ来,弥漫开去,小镇笼罩在冬日的清冷里。

小店里,俩老头碰着酒杯。红烧鸡爪、炒猪肝、清水鱼片、蒜苗大肠、外加一小碟花生米。桌子靠窗,窗靠河。

从窗口看出去,正好是河上的石桥。桥上的摩托车已经不在了,被王胖子的小儿子朱龙骑走了。

半夜,朱龙家的窗户从里头悄然打开。

朱龙泥鳅般从窗口滑下来,隐进黑暗中。

黑暗淹没了他,夜就如穿在他身上的衣服。他穿越隧道一样穿越厚重的冬夜,往他要去的方向而去。

去那里要路过一座石桥,一条小巷,巷子口有一棵近百年的老樟树。走过树底下时,他感觉有叶子在黑暗中飘落,他伸出手去随便抓了一下,便抓住了一片叶子,他将它放在鼻子下,有一股干枯了的樟树叶特有的香气。

他拐进了小巷,夜静得压抑。是十一月,他走在巷子里,冻得有些发僵。是什么吸引着他,让他偷袭夜色,如蛇前往?

是一缕神秘丰满的光,它骚动不安,照出迷宫的图案,将他绕进去,扰得他心神不安,暗流涌动,身不由己。他被那道隐秘的光吸引着,朝它而去。夜的冷中含了小镇上特有的、带有震慑人的寂寥,这沉重的寂寞将他席卷,他如狗一样警觉灵敏地穿梭在黑夜里,准确地说,如幽魂一样轻盈地飘移。

他靠近了那道光。光里蕴藏着足可以将他点燃的热,那热柔韧而缠绵,带着阴性的力量。他贴身上去,门没关,他闪了一下,便进去了。

屋里黑着灯。是一座老房子,所有窗了都没灯光,他摸进去。穿过厅堂,靠左,慢慢走上楼梯,楼梯在他的脚下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沉闷怪诞却又惊心动魄。声响惊动了一只正在咬楼板的老鼠,老鼠一下子从他身边蹿过去,消失在楼梯口,没了声响。

再往上走几步,他看到了一支点亮了的小蜡烛。蜡烛在烛台里,在二楼楼梯口转角处的桌子上等他。他拿起蜡烛,走了几步,看到墙上的两张照片,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和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按辈分,他该叫这男人叔叔,女人正在相框里朝他静静地微笑,那微笑在他看来无比浓烈,他脑子热了热,而腰脊椎处又似乎被一根冰冷的细钢针扎了一下,迫使他抽了口冷气。

在二楼走廊的尽头,有一个木柜子。柜子的右边,他看见了一扇门,门开着,他侧了侧身,小心地滑了进去。

“朱龙?”

“是我!”

心在狂跳。十一月的冷夜,他在出汗。他的下面突然间绷紧。

“把蜡烛吹了吧。”

他将蜡烛往前,看见了床上的她,她朝他微笑,那微笑如月光,他在月光里。他并没照她的话把蜡烛吹了,而是把蜡烛放在了床旁边的柜子上。 “还是吹了吧。”

他想了想,最后还是凑过嘴去,吹灭了蜡烛。

“上来,床上暖和。”

“还是先把衣服脱了吧。”

“好。”

毫不费事就脱了棉袄、毛衣,接着扯掉了脖子上的围巾。脱裤子时,他的手变得笨拙起来,怎么也解不开皮带上的搭扣,他并不说话,只是默默地跟他那别扭的裤子以及皮带较着劲儿,直到脱得只剩下一双袜子和一件白色的小背心。然后,爬上了她的床。

往床上爬时,迟疑的、甜蜜的、又是心怀恐慌的。她坐了起来,他能够透过夜色看到她的长发披散在胸前,垂落在她丰满的乳房上。那刻,他庆幸自己吹灭了蜡烛,不然,他会更加慌张。

她抱住他,将他的背心从头上拉出来。她将他拉进被窝里,将手轻轻地放在他厚实的肩膀上,由肩膀往下,到了他结实的腰,然后顺着他的臀部和大腿抚摸下去,在他结实的肌肉上用了用力,最后停在他那儿,它立着,挺着,已经准备好,没有好遮掩的了。

她从容不迫。他在欲望和紧张中不停地出汗、发抖。

他小心翼翼地将她揽进怀里。他感觉到了一片光亮,那里充满了所有新奇的语言。光明之源带着热烈的、暧昧的、母性的暖意,将他点燃。

他沉溺于神秘而温暖的迷宫之中,被包容,被吸引,他闭上眼睛,顺水而下,漂得很远很远,那是另外一个世界,他在那里看到了雾,雾里开着花,花的深处是大海,他在海的船上,花香满鼻,很快,波涛汹涌,他听到了岸上的钟声,越来越近,以至于全身战栗……

几乎没觉察,时间就短了很多,夜晚去得快了,早晨悄然到来,光亮照见了小城的轮廓,所有事物说话的声音开始清晰有力起来。鸡和狗行走在巷子的青石板上,接着,人也出现了。

“该回去了。”是一个柔软得没有一丁点儿骨头的声音,再次无声地、奇异地抚摸,带着百般的爱恋。

“永远都把我留在你身边吧。”他说。几乎是祈祷。但就像大多数人一样,他祈求一事,却又把自己的生活转向通往别处的路上。

卖豆腐的王胖子早早收了摊,准备回家。回家前,她还去了一趟城西的中老年人服饰店,为自己选了件枣红色的对襟外套。这快五十岁的王胖子皮肤依旧白嫩,脸颊上透着朴素健康的红润,这枣红很合她气色。初春的天气还颇为阴冷,但她猛踩着踏板,从城西骑回到城东的家时,棉毛衣下汗流浃背了。她把车用锁链锁在小区的铁栅栏上,爬上五楼。二十分钟后,换了新衣服下来,往桥对面的一家酒店走去,这是老张第一次正式约她吃晚饭。

一个月前的一天,王胖子去山南公园散步时,遇到了穿月牙白对襟春秋衫的老张。在那样的天气下,他显然穿得太少。他每次露面,都令她惊讶,因为他总打扮得像要准备出去做客一样,毫不含糊。

他说:“就知道你会来。”然后提议一起走走。

王胖子起初不肯。她觉得这样不好,她知道前年退休的老张半年前刚死了妻子。然后,一个有点儿面熟的女人牵了条狗出现在小径上,好奇地看着他俩。

王胖子改变了主意,她想,一起走走也无妨。她与老张并不熟悉,但和他妻子陈老师很熟,陈老师几乎每天都要来王胖子的摊位前买豆腐。她经常说,她家老张就喜欢吃豆腐,这城里的豆腐,也就数王胖子这里的最有味道。这点王胖子信,王胖子家三代做豆腐,这纯手艺活儿不是现代豆腐作坊能相比较的。

王胖子和老张沿着小径走着。似乎并没什么话,就听到两个人的脚步声。

“我其实一直在观察你,”走了好长一段路后,老张终于开口了,“你性格温和,话不多,对每个客人都笑眯眯的,看你那样笑,真是让人觉得舒服。”

“做生意嘛,总要笑脸相迎的。”王胖子听老张这么说,心里有了异样的感觉,但反应还是出奇的平静。

“你一个人不容易,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白天守着豆腐摊,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磨豆腐,还要料理家务。”老张说话很斯文,不知为何,这声音听着让人舒坦。

“这些年,一个人下来,习惯了。”王胖子低着头继续往前走。天色已经暗下来,周边的风景变得模糊散淡起来。

他们走到一片灌木的地方,那儿树林较密。老张转过身来,抓住王胖子的手,开始向前走入树林。

“你这是做什么?”王胖子声音里透着不悦,但仍旧由他拉着自己的手,往树林走去。树林比小径更暗,她脑子里浮起年轻人谈恋爱时的一些画面来,一时觉得脸发烫,心跳加快,却又隐藏了丝别样的羞涩。

他们又继续走了一♥分钟,然后老张站住,她的手继续在他的手心里握着。他们站在一小片空地上,他望着她笑:“我们两个站在这里,就我们两个人,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老张说这些话时,声音听起来像个老孩子。老张是小学老师,教了一辈子的音乐,是个开朗的人。

王胖子望着他笑,用另一只手臂碰着自己的身子,像个小学生一样。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就什么都没说。过了一小会儿,她说:“我该回去了,明天还要早起做豆腐。”

“香凤,这事我也是想了很久了,如果可以,我们先经常一起散散步,互相再多些了解,主要是让你对我再多些了解,我们都老了,原来的伴都走到我们前面去了,孩子也大了,飞走了,能有一个伴一起吃饭,一起散步,总比一个人要好,你说呢?”老张拉起王胖子的另一只手,双手握着双手,认真地说。

王胖子脸红红的,没开口,只是笑着,点点头。暗色渐浓,但这笑,却能划破黑色,荡漾到老张的眼睛里去。

两个人一直手牵着手,走到山南公园的出口。早就没了散步的人,即便被人看见了,也只是隐在夜色里的两个人。

那天晚上回家时,儿子朱龙还没睡,他躺在沙发上看新闻节目。王胖子走进客厅时,他举起手打个招呼,可是仍眯着眼看电视。他看电视有一种特别的姿态,头偏过去看着荧光屏,斜斜地凝视着画面,这种姿态显示出他自认为高人一等,好像他要以这种自大傲慢的方式,不让电视知道他很感兴趣。

他这副自傲的样子,对女孩子也一样,都快二十五岁的人了,也没见他带过女孩子回家,似乎从没交过一个女朋友。 王胖子方才有了与老张的散步,第一次替儿子的婚事动起心思来。如果和老张会有个什么结果的话,那么儿子的婚事该要先解决了才好,才安心。

第二天早晨,王胖子做了个决定,用做豆腐的积蓄给性格内向的儿子买个摩托车。当时小城里还没几个人有摩托车的,这儿子骑着摩托车去上班总比骑个自行车去上班要显得威武,这自然也能为原本就俊气的儿子多吸引些女孩子的目光,注意他的女孩子多了,机会肯定就会多起来。

这夜,有淡浅的月色。与老张在桥头饭店吃了晚饭,两个人还去公园散了步。回来已经快十点了,电视机开着,儿子朱龙仍旧在电视机面前的沙发上躺着。

王胖子自顾自进了卫生间,洗刷了一番,进屋睡觉了。一时也睡不着,只是想早早上床躺着,因为身体里积蓄了太多的温暖和甜蜜,必须一个人细细地回味,在回味中反复感受,在感受中添加进新的想象出来的可能,一点点去体念,这样的体念丰饶富足、神奇而充满希望以及活力。

在树林里,老张第一次亲吻了她。

这一吻,让王胖子觉得世界似乎不再和以前相同,一切变得清新干净起来,内心某一块地方开始重新温润,似乎柔软得一下子可以包容以前经受过的所有不幸以及委屈。

这老张,越相处越觉得出他吸引人的地方。幽默,乐观,细致体贴,懂得尊重人。不像那去世的男人,除了干活儿,就是抽烟吃饭睡觉,一天几乎没三句话。这老张的声音也很不同,虽然六十多了,可还是中气十足,轻柔起来的时候,却是细雨和风的。王胖子躺在床上,又想起刚才在树林里,老张不断在她耳边喃喃低语的样子,语气缠绵,但声音低沉得听不清楚,王胖子要他重复说了几遍,一直到他直起身子,看着她的眼睛,带了点儿孩子气的不耐烦、露出豁出去的表情,清清楚楚地一字一句说出来后,她才终于明白他是说:“香凤,和我结婚吧,我们互相做伴,一起买菜、做饭、散步、睡觉。”

就这样一遍遍回想和老张在一起的情景,全身暖暖的。已经过了十二点,夜已滑到更深处。王胖子回味着老张傍晚散步时的话,放松的脸上在黑暗中荡着笑意,睡意就在眼皮上,却睡不着。平时这时候,早就睡得沉沉的了。

王胖子转了个身,想换个姿势静心等待睡眠彻底将她席卷,却听到儿子房间里开窗户的声音,然后便是双脚着地时发出的声音。窗外就是路,路是河的岸,穿过河上的桥,岸那边连着很多条小巷,一条一个世界。

王胖子睡意全无,起身,跟了出去。儿子的背影正穿过石桥,消失在那棵百年大樟树后面,拐进了樟树后面的小巷子里。

有狗从巷子里出来,带了小巷里夜的、神秘的、寂寥的、繁杂的气息。

朱龙隐进了小巷的一户人家。门悄悄地在他身后合上。

王胖子看得清楚,这是朱文华的家。朱文华和她丈夫朱文德同一爷爷,按辈分,朱龙该叫朱文华叔叔。

朱文华在镇上的造纸厂上班,一个礼拜会轮到几次夜班。

王胖子靠在樟树底下,路是岸,河上升起的淡雾,让她觉出了自己的忧虑。那么安静孤傲的儿子,是什么东西引诱了他,让他穿过见不到阳光的夜,停在她的床上?

他的夜会不会就这样被吞没,然后毁誉,跌落?

又突然想起老张来,老张这样的时候该睡着了吧。此时想起老张,心里却有些空浮,深深的测不到底,似乎一下子世界就变得虚幻而不真实,没了希望起来。儿子,是的,这可怜的儿子还在他叔叔家呢,在那个长得看起来安静清秀斯文的女人的床上。他该是着魔了,鬼附身了。

王胖子决定在巷口的樟树底下等他。

朱龙站在昏暗的光线中。她站在他面前。他们互相搂着,他抱着她的腰。他们亲吻的时候,女人得踮起她的脚尖。

他在她面前,就如一个大男孩子。他迷恋她。他能够在她身上看到众多身影,包容温和的母亲,知心善良的姐姐,任性可人的妹妹……她也是妖,让人怜爱的妖……

他最初觉得自己爱上她的时候,以为可以侥幸地躲过去,可一切好像并由不得他自己,他被一张无形的网缠住,越挣扎缠得越紧,他停不下靠近她的脚步……

他的手轻柔地脱去她的衬衣,把手伸进她的胸罩。他将她抱起来,将小巧的她放在床上。他们紧挨着,躺了一会儿。她用食指轻轻地碰触他的鼻梁,顺着滑下去,放进他的嘴里。他突然变得有些迫不及待。他将她按到身子下面,亲她,他用手去寻找她的源头,一片温暖的潮湿。他使劲儿将她的身子托起来,让自己顺畅地进去,一道门,他在她的世界里。那么美妙。他一时觉得如此自信,却又觉得自己其实无比卑微,他无法选择,他无法把握,所有的一切。难以按捺,他追着自己,她追着他,直到高潮来临。彼此分开后,他们就那样躺着。

他能听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为什么总是如此紧张,为什么总是如此不安?“永远都把我留在你身边吧。”他转身,将她抱起,孩子一样的要求。每次,每次他都会这样和她说。因为自己害怕?

“你的摩托车很漂亮。”女人说。

“老娘的钱,她想让我骑上它追女孩子,或者让女孩子追,她很想我结婚。”朱龙将怀里的她抱紧了点儿,他突然觉得有些无助,类似于悲伤的感觉从骨子里涌出来,清凉的。

“今晚天气不错,带我兜风吧,去郊外。”女人在他怀里,声音轻柔。

“好,起床。你在桥头等着,我先去把车推出来,怕发动起来被老娘听到。”朱龙将女人松开,起身穿衣服。女人也起身,很开心的样子。

王胖子靠在樟树底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也就没一会儿时间,便听到有脚☮步声从小巷里过来。细听,并不是一个人的。王胖子连忙从樟树这边过去,拐到另一条小巷,躲在巷口。她不想让其他人看到自己。

是儿子。还有那个女人。看到她,王胖子恨恨起来。这恨看起来无骨无肉,烟雾一样,紫黑色的,带了呛人的野猫的气味,弥漫在她的身子四周,却足以将她浸染得变了颜色。

他们朝桥头走去。

女人留在桥♚那头,儿子朱龙往家的方向去。王胖子从巷口出来,站在巷的路边,看着桥头。不一会儿,就见儿子推着摩托车出现在桥头。女人上车,搂住朱龙的腰,将头埋在他的背上。王胖子又恨恨的,心里辣辣的。 摩托车起动,灯亮起来,刀一样划破夜色。王胖子怕被灯光照到,本能地往旁边退,路便是河的岸,急退几步就到了岸边,再退,脚一空,整个人便落入河里。在刺耳的摩托车的起动声中,一切都显得悄无声息的。

抱紧。

加速。

车风一样穿过寂静的、梦乡中的小城,往郊区而去……

又是一天傍晚。黑来临前。桥上行人匆匆,正是下班的时候,各自都往各自的家里去。“这刚从桥上过去的骑新摩托车的人是朱龙吧?”一穿蓝衣老头问。

“是,是王胖子的,不,香凤的儿子。”一穿月牙白中式春秋装的老头回答道。

“这王胖子,真是可怜,心善,命短,好好的,怎么会掉到河里去呢?”

“……”

“怎么哭了?”

“眼睛里好像有沙子。”

“哪儿来的沙子?”

“来,来,喝酒,喝酒,陪我再喝一杯。”

“不喝了,你已经喝了不少了,再喝就醉了,你不比我,喝多了,回去没人照顾。”

“……”

“老板,埋单。”

两个人出门,相互扶持了一小段路,各自分头走,消失在夜色里。

(二六年)

【作家自述】

最初的,亦是最终的

黑的是快速流逝的时间,亮的是细长的一道光,它不明亮,不热烈,它闪闪烁烁,风一吹就灭,可这样一丁点儿的光,却是希望,是温暖,是最实在的、可以照见未来孤独清寒岁月中那份贴心贴肺的相依相伴。

重新翻出来再读一遍时,仍旧是自己所爱的。

一年年一岁岁,在所有肉眼的繁盛中花开花谢,以及那些渐行老去的生命。是曾经被诱惑过的以为无限漫长可以不老的青春,还有承上启下的中年,更是找个伴一起买菜做饭牵手往前的老年。他们可能都是我们自己。

竟然已在文字里走了好长的一段,似乎还会一直走下去。

很长,也很短。短的是时间,长的是成全。是照见自己的那道光亮。纵然都是黑的,因了文字那一丁点儿光,无常、无知、不可测,却一直牵手相伴。

最初的,亦是最终的。

赏 析: 弋 舟

《夜都是黑的》写于二六年。八年过去,依旧是柳营所爱。

这个六千多字的短篇,有种极为奇特的张力。它几乎是繁复的,某些段落极尽铺陈之能事,人物那些曲折的体味,诉诸文字,毋宁说,是小说家柳营自己的语式;但是,它又异常简约,这除了是拜小说家在结构上熟练的控制所赐,更有种你无法捕捉的内在秩序,它大象无形,毋宁说,是万物次第轮回的自在的语式。

柳营信因果。这令她能够去做一个小说家――小说从来都有逻辑自洽的要求,而因果,或可被看作宇宙最大的那个逻辑。

柳营又懂无常。这令她能够去做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在某个更为宏大的“规定”之下,人之命运却在任何一个局部的夜晚✿无可转圜地无常着,由之,写就好的小说,便成为可能。

同时,柳营信任时间,如果这个短篇之中,没有了人之暮年这样的一个背景,力量必定减半。引我琢磨的是――为什么大多数才华横溢的小说家,都会在年轻的时候,便已经举目眺望垂暮时刻。答案其实毋庸说明。因为时间从来就是小说这门艺术最不可或缺的一枚利器。在我的想象中,小说家这个行当的某位先祖,第一次开口,一定便做如是说:从前……而“从前”,即是小说的骨骼,也是小说的血肉。它就是一个有关时间的标记。我不能想象,一个没有“时间感”的人,可以去操弄起小说。这在我看来,几乎是不证自明的。

柳营非但信任时间,甚至被时间规约得过于苛刻。这,或许是女性小说家所特有的表现。所以她有“一年年一岁岁,在所有肉眼的繁盛中花开花谢”这样的喟叹。她会恐惧于肉体的衰败吗?起码现在似乎不会――似乎不那么会。她给出的理由是――她有文字相伴。而我,却觉得还有更充分的理由供她与岁月申辩――这个女性小说家,信因果,懂无常。这种对于更高存在的服从,能够保障她小说的水准,亦当能搀扶她人生的步履。

对于这样的小说家,她的成长,你几乎无法发言。因为,她说:最初的,亦是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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