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净资产增设科目的核算管理
摘要:根据新修订、实施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本文对净资产增设科目的会计核算管理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并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净资产会计处理和核算管理方面的新规定进行了解析;具体而言,主要就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和财政补助结转管理、非财政补助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管理,以及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管理进行了深入讨论。
关键词:事业单位 净资产 增设科目 管理核算
1.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和财政补助结转管理
在新制度中,财政补助结余和财政补助结转早已不属于事业基金的计算范围内,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独立存在,为了相同级别的财政部门下拨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能够得到核算,清楚反映了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支情况和如何形成结转结余的过程。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对应支出抵消后剩余滚存的,不得不根据规定使用和管理的结转结余资金。所谓结转资金,即是当初预算已执行却处于未完成的状态或者因故未执行,次年度必须根据初始用途仍旧使用的资金,财政补助结转由项目支出结转和基本支出结转组成;所谓结余资金,即是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经完了或因故停止,当年所剩资金,所谓财政补助结余,即是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的结余资金;有关单位在末期把事业支出中财政补助支出、财政补助收入的本期发生额存入财政补助结转中,并于年末对财政补助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根据规定将财政补助结转余额中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存入财政补助结余;事ฃ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支出或调入财政补助结余结转额度或资金,伴随增加或者减少财政补助结余和财政补助结转。
2.非财政补助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管理
新的制度增加并开设了非财政补助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转,为了达到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每个专项资金收入和各专项资金支出、每个非专项资金支出和非专项资金收入抵消之后的余额的目的,表现了除同级财政拨款之外资金来源的专项资金和非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新制度的这一变化无异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核算明确划分开来,可清晰反映不同来源不同用途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2.1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管理
非财政补助结转是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表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专项非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结余状况,新制度主要根据创设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核算,用来达到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目标。事业单位在末期将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中的每项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到非财政补助结转(贷方),事业单位支出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支出)与其他支出中的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到非财政补助结转(借方),年末未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按照规定上缴或者继续留用。
2.2非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管理
非财政补助结余由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两部分组成。所谓事业结余,即是事业单位在某一期间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财政补助收支以及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抵消后的金额,所谓经营结余,即是事业单位某一期间的各项经营收支抵消后的结余弥补曾经年度经营亏空后的余额。事业单位年末将事业结余(或亏损)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同样经营结余也在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如为经营亏损经营结余则不予结转。
3.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管理
新制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新制度净资产项目取消了固定资金科目,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等科目,清晰展现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净资产占用的资金数额。
3.1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核算管理
新的制度在净资产项目等方米,增加并创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项目,以此来计算事业单位的长期投资占用资金情况。事业单位发生长期投资时,应当相应地调整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账面余额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账面余额相等。当事业单位依法取得长期投资时,应当按照取得投资的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长期投资增加时相应增加单ศ位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投资和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其账务处理方式不尽☁相同。事业单位在持有长期投资的期间,采用成本法核算,只有在增加或减少投资时,才调整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当事业单位对所持有的长期投资进行处理时,要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核算处理长期投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同时要减少相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具体还要区别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而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3.2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管理
新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核算进行了新的规范,在净资产下新设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科目,以此来清晰表明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事业单位在取得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时,以实际支付金额确认无法流动的资产基金,处于记入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增加以及记录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时候,同时为了精确计算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价值,事业单位的新制度增加并创设了累计摊销和累计折旧科目,一定时期内计算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在计提折旧或者摊销时予以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处置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予以冲☿销无法流动的资产基金。这样在末期的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所占的资金根据无法流动的资产基金可以展现在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中,与旧制度相比,能够真实的反映事业单位净资产状况,以及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准确价值,避免了事业单位净资产的虚增。
3.3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管理
新制度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求事业单位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基建账并入大帐,对于事业单位已经形成基建支出,但是尚未完工的基建项目,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和在建工程科目,以对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会计处理,核算在建工程项目资金占用情况,末期的建设进行中的工程账面余额与相对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达到一致。待到工程项目完工,项目交付使用时,有关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同时减少在建工程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的数量。旧制度中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在投入使用之前不在事业单位的资产项目中核算,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项目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新制度下改变了这种核算方式,可以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降低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风险,使得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风险可控。
4.结束语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地规制了有关核算财政性资金收支的情况,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精细化核算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系统、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资产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