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与东盟法律合作研究:一个文献综述

时间:2024-11-10 09:34:4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在中国与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中,广西战略地位凸显无法替代。随着自贸区的全面启动,广西成为了开放合作前沿和区域经济枢纽,广西的发展和重要地位前所未有的与周边国家紧密联系起来,与中国与东盟的区域合作更加广阔的背景紧密联系起来。基于此,东盟经济贸易往来及其中的法律问题成为广西法学研究的特殊资源,学术成果纷呈,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自贸区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协议、实体法律制度研究(主要是知识产权法、物流法、劳动法和刑事法律制度)及司法协助制度,共2本著作、50多篇论文。通过梳理广西与东盟法律交流的研究成果和유脉络,以期促进广西在自贸区建设中的法律合作,为开展中国―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减少因双边法律制度差异产生的障碍,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献计献策,进一°步有利于广西在自贸区升级版建设中把握历史机遇。

一、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及法律框架之研究

对自贸区内法律框架的研究包含方方面面,主要探讨自由贸易区的东盟投资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投资协议》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区际间投资保护法制,在保护外国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兼顾东道国国家主权,为自贸区内各国间的投资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但该协议也出现了诸如所约束的国家行为范围过于狭窄、缺乏审慎措施条款等问题。

广西学者的这些研究成果对指导中国经济主体参与对外经济贸易往来,避开贸易投资障碍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涉外纠纷都具有重要意义,如立法层面考虑这些建议,则有可能成为自贸区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往来☠的重要法律依据。

二、东盟各国实体法律制度之研究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自贸区内各国国内法亦应相应修改与完善,并使之能够完全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框架,以适用于双边贸易协议,有效地管理本国经济,促进双边合作,以法律工具实现共赢结果,并且,需要有充足的法律文献资源支持中国与东盟各国多领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东盟各国特定的实体法律制度及相互间的比较如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等均成为广西学者的研究重点。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研究

(二)劳动法℉律制度之研究

(四)其他

三、司法协助法律制度之研究

四、结论

实施区域自由贸易战略是中国走出去战略之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基础才会进入新的阶段,自贸区内各国致力于调整国内法律以推动自由贸易协议的贯彻,才能够有效地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广西学者对东盟各国国内法的研究,为中国国内相关法律制度的借鉴和完善提供了法律智库的支持,意义重大。

当然,广西学者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内的法律研究亦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介绍东盟某一国家的法律多,主要是对东盟诸国法律制度作叙述、评价或沿革的比较研究,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个大前提出发进行综合研究的少。不少论著仅研究某方面的具体法律问题,点到即止,而从中国―东盟法律合作范围来进行深入研究的少。二是缺乏从多学科结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特别是从经济法学与国际经济法学的角度相结合进行的分析研究。三是以理论分析和规范分析为主,实证研究比较少,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东盟成立时间比较短,在数据资料收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困难。实际上,经济和贸易的竞争,必然导致法律的差异与冲突,况且在CAFTA下多元语言、多元文化、多元法系的并存和历史合作基础匮乏。须努力夯实广西在中国与东盟合作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学团体和高校的作用,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法律研究合作和交流,广西学者对东盟诸国的理论研究更应注重创新性与可操作性,更应深入地开展对中国与东盟法律的系统性、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加强相关的实证研究,通过对不同国家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可实现增进相互了解、提供借鉴的目的,而且还能够提供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人们对于制度措施规范所作出的不同反应,能够为决策者和管理者提供智库参考,能够为立法者提供丰富的借鉴;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比较与借鉴,因应经济的CAFTA化而加强法律合作交流,方为标本兼治之进路,才能够为新形势下的新发展提供符合其需要的创新思维,更进一步促进法律的合作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自由贸易区的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等多领域的合作,为发挥广西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战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


热门排行: 教你如何写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