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墨义利观析要
摘 要:义利之辨,是一直贯穿中国古代思想史的一个基本问题。春秋战国时期,儒、墨、法、道、兵等诸子蜂起,他们对义℃利问题的探讨不仅在当时掀起了一次论辩的高潮,亦对后来中国传统思想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这其中,又以儒、墨两家的义利观最称显要。先秦儒家义利观虽都倡导义,但在对待利的态度上,孔、孟、荀三家又有所不同;墨子也讲贵“义”,但倡导义利合一,其“义”又以“公利”为基本内容。先秦儒墨诸子的义利观,引人深思,可兹借鉴,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
关键词:先秦 义利 儒家 墨家
一、孔子
春秋末期,孔子以“仁”为学说核心,阐发仁、义、礼、智、孝、弟、忠、信,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核心的道德体系。在孔子看来,“义”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具有至上性质,“君子以义为质”{3},“君子以义为上”{4},“利”是孔子较少论述的,《论语・子罕》:“子罕言利。”{5}但罕言并非不言,《论语・里仁》篇就有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6}之说。孔子将“义”“利”作为区分“君子”“小人”的标志,但他并不排斥利,只是在“利”“义”之间,更推崇“义”。《论语・里仁》中就有论述: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7}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8}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9}
孔子重义,对利却并非一概否定: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10}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1}
子曰:“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12}
孔子“义利观”承继了东周以来儒家学派的思想观点,以“礼”作为求利行为的约束。他肯定财利的客观价值,但要求贫贱之人只能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肯定富贵之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慈善行为,进而提出富民主张,认为“因民之利而利之”, “惠而不费”才是治理国家的最佳办法。从源、流两个向度来看,在利益获得上孔子主张“取之有道”,“以民之利而利之”, 因势利导,治国富民;在消费方式上,则推崇有能力者“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必须指出的是,孔子对“礼”与“仁”的推崇是一以贯之的,他对“君子”显然更为推崇,认为守仁义而乐道、始终不违之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因此上,孔子虽然不一味贱“利”,却更推崇“义”。
二、孟子
孟子所在的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13},孟子不满“天下之人,唯利是求”{14}的社会风气,提出重义轻利的观念。孟子的义利观,因其指向不同又可概括为富而后义、重义轻利两个方面。富而后义,是对孔子先富后义的承继,即从民富论的角度认为道义应以物质为基础:
不违农时,■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15}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於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於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16}
重义轻利,则是孟子对士和君提出的更高要求:
孟ด子谓宋句践曰:“子好游乎?吾语子游。人知之亦嚣嚣;人不知亦嚣嚣。”曰:“何如斯可以嚣嚣矣?”曰:“尊德乐义,则可以嚣嚣矣。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於民;不得志,■身见於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17}
孟子曰:“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18}
孟子认为士与民不同,当对自身的德行操守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尊德乐义”“穷不失义”。对于执掌权柄的国君,孟子则坚决主张“王不曰利”:
总的来讲,孟子义利观从“民”“士”“君”三个维度,分别提出富而后义、独善其身、兼济天下的主张,赓续了孔子“富而后安人”的传统,又对儒家的群体性原则有所强化。
三、荀子
荀子是战国末期赵国人。学宗孔子但不拘泥儒家,广泛吸收春秋战国时期各家所长,是先秦哲学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以性恶论作为其伦理思想的基础,义利问题上肯定“义利两有”,又倡导“以义制利”:
“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21}
君子之求利也略,其远害也早,其避辱也惧,其行道理也勇。君子贫穷而志广,富贵而体恭,安燕而血气不惰,劳倦而容貌不枯,怒不过夺,喜不过予。君子贫穷而志广,隆仁也;富贵而体恭,杀执也;安燕而血气不衰,柬理也;劳倦而容貌不枯,好交也;怒不过夺,喜不过予,是法胜私也。书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此言君子之能以公义胜私欲也。{22}
既然肯定义利两有,荀子“以义制利”显然不是完全否定利,他强调的是以公私利益之间,公的绝对主导性。在此观念之下,荀子又对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观点加以阐扬:
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则异矣:小人也者,疾为诞而欲人之信己也,疾为诈而欲人之亲己也,禽兽之行而欲人之善己也;虑之难知也,行之难安也,持之难立也,成则必不得其所好,必遇其所恶焉。故君子者,信矣,而亦欲人之信己也;忠矣,而亦欲人之亲己也;修正治辨矣,而亦欲人之善己也;虑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则必得其所好,必不遇其所恶焉。是故穷则不隐,通则大明,身死而名弥白。{23}
在对士阶层提出道德要求后,荀子义利观又拓展出治国之术的层面:
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明七教,所以道之也。诗曰:“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王事具矣。{24}
综合上述不难见知,先秦儒家义利观虽都倡导义,但在对待利的态度上,孔、孟、荀三家又有所不同,荀子既不完全同意孔孟的别义利为二,也不完全同意墨家的义利合一。“以义制利”是荀子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与孔子“见利思义”似,与孟子“何必曰利”则存在较大分歧。
四、墨子
战国初期,最有影响的是孔墨显学。墨子也讲贵“义”,但墨子倡导义利合一,因此墨子之“义”是以“公利”为基本内容的。墨子认为,凡是符合“利天下”“利人”的行为就是义,而“亏人自利”“害天下”的行为则是不义。
墨子贵义,旗帜鲜明地提出“天下莫贵于义”的观点:
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曰:‘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25}
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26}
但墨家所讲之义,显然与儒家的主张存在区别。墨子讲义不离乎利,因为在墨子看来“义,利也”{27},义就是利,义利合一。然而,并非所有的利都是墨子所贵的,利天下百姓,才是墨子眼中的大义:
子墨子曰:“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凡言凡动,合于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为之;凡言凡动,合于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者舍之。”{28}
五、结语
先秦时期,除了儒墨之外,尚有道、法、兵诸家对义利关系有所阐扬,但诸子学说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仍是儒家。从孔子到孟子再到荀子,先秦儒家义利观经历了一个从朴素到成熟的过程,重义而不否定利,也是后世儒家伦理观念的一条主线,汉学、宋学莫不如此。墨家主张“兼相爱,交相利”พ,其义利观实际上是贵义重利并举,利他人、利百姓都具有一定的功利主义色彩。先秦诸子的义利观,引人深思,可兹借鉴,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
{1} 张传正、汪传发:《义利之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之演变》,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
{2}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25}{26}{27}{28} 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集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685页,第66页,第469页,第6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