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学的开展与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
先秦儒学,是一种十分成熟的思想形态,要想深入准确地认知它的内涵,就必须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追根溯源,对其形成的 历史 进行认真的探讨。本文拟从“有典有册”的殷商文化入手,通过祖与帝、德与天、仁与礼、性与命等四对先秦重要 哲学 范畴之联系、 发展 的 研究 揭示先秦儒家哲学演进的逻辑及其对 中国 文化发展造成的 影响 。
一
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又说:“周因于殷礼”。那么“殷礼”(礼即文化)的主要 内容 是什么呢?就是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
祖先崇拜,是一种较为原始的文化现象。以前,不少学者企图通过解释甲文中的“且”(祖)字,揭开这一崇拜文化的内在密秘,但据唐兰先生考证,且本指切肉的木墩子,因声假借,才做了祖先的祖字(唐兰:《殷虚文字二记》载《古文字研究》第一辑)。因此就这个字本身而言,是看不出任何神秘意向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在殷商时期没有存在过对祖先神的种种神秘认识。祖先崇拜脱胎于图腾崇拜,图腾崇拜至少有两个功能,即生殖功能和始祖神功能,祖先崇拜也基本如此,殷人十分重视对生育神的祭祀,他们的“高媒神”(司掌生育的神灵)就是女始祖简狄(参见《月令》注疏)。这种生殖崇拜现象反映了殷人对“人的生产”的自觉,对族类存在的认识,它是由图腾崇拜向祖神认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祖神崇拜有两个思想来源,一是对传说中的先祖功绩的神化;一是从图腾神观念中分化出来的始祖神观念。前者提供的是历史的根据,后者提供的是思维的根据,用后者加工前者,即把图腾信仰中充当 自然 、氏族、个人之生命关联的中介物──图腾神变成祖先,便形成了具有原始宗教意义的祖神崇拜。祖神崇拜作为一种纯文化现象,摆脱了人们认同于某个神化自然物(图腾)的思维模式,而直接认同于先祖。只有这时人们才真正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差别,他们信靠祖先,事无具细,都向祖神祈祷,希望从它们那里得到帮助,获取丰年。这实际上是企图通过祖先神来实现人对自然的支配。因此,在祖先崇拜的宗教形式中,祖先神只不过是一个价值转换体,人们通过与超验世界中祖神的关系,便可以寻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自身存在的依据和自身存在的方式。祖神作为人间的代表,实乃人类本质的体现,它曲折地反映了人类自我认识的深化过程。
在殷人的观念世界中,帝神的作用十分巨大。帝观念的形成,与祭祀活动的内化有关。甲文帝字通谛,谛本为祭祀形式之一种,它与燎祭等其它祭法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用,如被文字学家释为祭祀道具──燎柱的“示”字,在殷人的祭祀占卜中,既可以指天神,又可以指地祗,还可以指先公先王,是这些神灵的“通称”(参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这表明殷人在不断的宗教实践活动中,逐渐发现了不同诸神所具有的同一性,把这种“通称”的祭祀形式内化为人的观念(一种关于诸神的共相),就为帝神观念的形成提供了思维的依。然后,再借助于地上王权的摹本,和方国联盟政体的需要,便创造出了不同于祖神的,诸方国都能接受的统一至上神。它是一种“共相”,因而可以被赋予极大的权能;但由于它的非具体性(象祖先、山河等神祗那样),它几乎得不到人们的享祭。而且,由于殷人根深蒂固的祖神崇拜观念,帝神的没有规矩的作用往往只被限制在自然领域,成为自然诸神的首领。然而它的产生却丰富了人们对宇宙空间的认识,是人们企图把握客体世界之统一性的初步尝试。
祖神与帝神的关系十分复杂,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之间的矛盾以超验的形式反映了主体与客体,即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
殷周之际,思想界发生大变革,周公根据当时的 政治 需要和本民族文化传统,损益“殷礼”,建构了周初统治阶级的精神理念,其特点是“以德为本,以天为宗”。
“德”字见于甲骨文,为依上帝之命循行察视之意。周公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重塑:
通过这三方面的损益,大致可以概括出“德”的四方面内涵:对天的态度,以德配天;对祖的态度,效法祖先;对民的态度,敬德慎罚;对自己的态度,疾敬德,无逸、孝友。这种新的观念的重心不是在神的权威方面,而是在人的行为自觉方面,反映了人对自我认识的深化。虽然人们的每一种行为都还有来自神界的证据,但证据不等于支配力,它不过是以曲折的宗教形式肯定了人们的道德行为的合理性,这就把人生命运的主动权部分地转移到了人的手中,为春秋时期理性的觉醒准备了条件。后来孔子对德的论述,摆脱了狭隘的政治观念,使它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与任何人的行为均有关系的指称善良品行、高尚品格的伦理概念。
周人的这种改造使“德”成了天人共同遵循的原则,天作为有理性的人格神,由殷人猜度的对象变成了可认识可理解的对象,人作为天命的执行者,也从盲从中解脱出来,靠着自己的德行和主观能动性,参与了天命的运做。孔子讲“为仁由己”,其根子就在这里。春秋时期,随着周天子的式微,天的观念发生了分化:一方面,传统天命观仍有影响,另一方面,随着 科学 的进步,天道观念开始形成。至后来,传统天命观再一次发生分化,其具有道德意义的部分,被孟子内化到人性中去,作了人性善的根据;其具有支配意义的部分,被淡化了神学色彩,而成为带有必然性的命运之天。
三
春秋时期,社会又一次出现大动荡,孔子着眼于社会结构的基本情状,通过诠释仁与礼这对范畴,积极地回应了当时的现实 问题 。
“仁”的观念起源于春秋初期,它是从德观念中分化出来的,但却摆脱了德观念中祭天敬祖的神学成分,是一个纯粹的指说政治行为、个人品行的道德德目。孔子在研究礼学的过程中,抓住仁的观念大加发挥,并把它作为自己思想的核心。孔子仁学的逻辑起点是宗法制中的孝悌观念,他由宗法中的父子、兄弟等血缘情爱推衍开去,提出“爱人”“泛爱众”的命题,这是对普通百姓尊严的重视。但孔子的“爱人”是差等之爱,差等的标准是礼,礼的作用是使由血缘情感推衍出来的爱人之“仁”,在向外立人达人的时候,还必须时时回应宗法血缘中的等级存在,不能有所超越。孔子从不轻易许人以仁,也不♂自许做到了仁,这倒不仅是因为孔子谦虚,乃是由于他对于仁还有着更高一级的体认。
孔子提倡“为仁由己”,对中国思想史的影响很大,它使一切外在的戒律在很大程度上被否定了,换句话说,知识的修养、美的修养、善的修养等都要靠“己”——主体自身——来完成,并由内向外发显(推己及人),去维护和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周公提出一个德字,把修养的责任大部分地落实到了人的头上,冲淡了宗教神学的意味。孔子提出一个仁字,把修养的责任以理性的方式全部落实到了主体自身,就基本上没有给他律性的宗教留下任何地盘。如果说周公之落实德,还基于某种宗教式的恐惧(如怕遭天罚),那么,孔子之落实仁,则完全是基于一种理性的自觉。后儒发挥孔子的思想,也基本上是围绕着这一精神展开的,如孟子把仁与心性联系起来,在人之异于禽兽的地方做文章,论证人之为人的原因。汉儒把仁称为“天心”,强调“人之为言人也”“我不自正,虽能正人,沸予为义”(《春秋繁露》)的主体自觉。魏晋玄学大炽,但他们仍认为“仁义自是人之情性”,即并不离开人的本根谈仁。宋明时期,仁更被从本体的意义上作为生命的本质,如朱喜曰:“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一蔽之,则曰仁而已矣。”(《仁说》)总之,孔子的仁学,体系庞大、既简易为一种具体的德目,又高远为一种人生的境界。所以,颜子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论语·子罕》)
“礼”的起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与原初人的宗教信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均有关系。由于 文献 不足征,夏殷之礼已无法考其全貌。史载周公制礼作乐(《左传》文公十八年),其实是继承和损益夏殷之礼,损益的准则是“尊尊亲亲”(《淮南子·齐俗训》)。他对礼的主要贡献是纳德于礼和对礼之重要组成部分──乐的新认识。春秋时期,礼坏乐崩,在礼制方面基本上存在三种情形,一是旧的传统礼制还有相当大的市场,被不少政治家、思想家当作判断是非的标准;二是新的社会关系不断形成,与传统礼制发生冲突、造成了思想混乱;三是一些思想家开始重新思考礼的作用、礼仪的关系等问题。孔子是春秋末期的礼学大师,通过研究礼学史,他发现礼学发展的 规律 是因、损、益。孔子基本赞扬、提倡和维护周礼,为了救治礼坏乐崩的时局,他提出正名说。但他并不顽固保守地对待周礼,而是体现了较多的变通精神。他在礼学方面的突出成就是对礼的本质的认识和纳仁于礼(“克己复礼为仁”)。孔子之后,孟荀对礼的认识都有深入,而荀子较为全面。
孔子结合仁与礼,使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主体的自我修养中(“克己”)达到了统一。孟子又进一步,把这种统一的根据从人身上具体地落实到人的良知良能──心中,把孔子“为仁由己”的主体自觉给唯心主义的彻底化了。而荀子通过对礼的起源,礼的作用、礼与法的关系以及宗教活动中的礼的新认识,把孔子礼学中的理性主义贯彻到底,把人与社会的统一置根于社会之中。
四
战国,是春秋时期各种复杂社会派别间斗争的继续,与此相适应,这个时期的哲学也❦沿着春秋时期展开的思路,走到了它的 时代 顶峰,最能表现这个顶峰的哲学观念是“性”与“命”这对范畴。
“性”字不见于甲、金文,但与生字同源,本指生而具有的材质。孔子曰:“性相近”(论语·阳货)),就是说人们刚刚生下来时,彼此禀受的天赋材质是没有什么差别的。这种观点,看到了人们所共同具有的同一性,但这个同一性是什么,孔子没有说明,乃至于他的大弟子子贡“不得而闻”(《论语·公治长》)。
孔子之后,分化了的儒家内部出现了一批著名的专家,他们从善恶入手讨论了人性 问题 (《孟子·告子上》《论衡·本性篇》)。宓子贱等人认为,有人生而善,有人生而恶,善恶与生俱来。这种观点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性,但把人之为善为恶之依据交给“天赋”,走向了极端。世硕否认善恶与生俱来论,指出人之善恶的主要根据是 社会 政治 环境和统治者的榜样教化,可以说是对宓子贱的观点的纠正。以善恶论人性,是对孔子思想的深化,孔子提出“为仁由己”,但“己”是什么,有无为仁的可能性, Ü孔子没有说,关于人性的 研究 可以说是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除上述观点外,告子的人性学说也颇有 影响 ,他的思想集中表现在“生之谓性”,“性无善恶”和“仁内义유外”这几个方面。战国中期的人性论大家孟子对此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并在 总结 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性善说。他的性善论的思维密秘,一是在继承孔子仁学思想的基础上内化春秋时期衰落了的道德之天,把它当作人性善的根据;一是夸大理性思维器官“心”的作用,把心所具有的认识能力等同于心的认识活动,即把人们分辩善恶,体知是非的能力,等同于善恶是非本身,从而陷入了道德先验论的泥潭。
把天内化于人,作为人性的根据,是先秦讨论人性诸家的共同特点,只是由于对天的理解不同,人们关于人性的学说才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荀子与庄子认为天就是 自然 ,因而认为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但在修养 方法 上,二者又有区别,荀子主张“化性起伪”,庄子主张“以天合天”。孟子的修养论与荀庄亦不相同,但目的与荀子一致,即都致力于人的道德化。不过,孟、荀、庄三家也还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提倡寡欲,都以对物俗的克禁来彰显人之为人的主体本质。
“命”字,甲金文已有,指至上神的命令。春秋时期,随着传统天命神学的式微和分化,一部分思想家开始淡化天的人格神意义,把它的至上命令改造成一种外在于人却又支配人的必然性,这就是命运之天。孔子“与命与仁”,既相信命运的存在和对人的支配作用;又强调人的主观努力,提倡“知天命”。所谓“知天命”包含两层意思:就我的能力由天赋予(“天生德于予”)言,谓之天命;就自觉天所赋予我的能力界限言,谓之知。孔子十有五志于学,是对使命的自觉,五十知天命是对自己的能力的自觉。“知天命”实际上就是古希腊 哲学 家苏格拉底所提倡的“认识你自己”。
孔子之后,其后学在命运观上一度陷入宿命论,遭到了墨子的批判,但墨子的批判只对了一半,他从经验论出发,正视了人的能力,但却忽视了客体对主体的制约作用,换句话说,他只看到了人能够做的一面,却没有象命运论者那样,看到人之理性的局限性,即人不能够做的一面,结果,走向了比命运论更落后的鬼神论。
孟子继承孔子“天生德于予”和“为仁由己”的思想,及“与命与仁”的思路,提倡修己以俟命。他认为,凡是属于人之内的事,人都该努力做好;凡属于人之外的命,人都该积极地顺应。他还把孔子“知天命”的思想具体化,提出通过命运 发展 的内在 规律 ──天数循环来认知命运的新方法。他推断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舍我其谁!与孟子同 时代 的庄子,在命运观方面与孟子有极大的相似性,也极力提倡信命和顺命,但他反对在“知”上下功夫,主张用“钻空子”的办法对待人生。他的后学更进一步,让人用麻木不仁的态度对待天命。荀子是先秦儒家中的一位理性主义大师,对于命运,他提出“修身端行、以俟其时”的命题,认为“命运”与事物发展的时间性是相关的。他还从唯物主义天道观出发,提倡以人力制服自然,做命运的主人。这是十分深刻的观点。
先秦思想家对命运问题的探讨,是对主体与客体、自由与必然之间的关系的深刻思考。
五
在先秦,儒家只是“百家”中的一家。但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便成为 中国 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对中国封建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之故,近百年来,中西文化发生冲突时,人们反思传统,目光往往首先投在儒家哲学上。西化论者总是拿儒学开刀,否定传统;保守论者亦以儒家伦理为“中体”,而过分肯定它的价值。这是一个大的时代课题,本文无力全面回应,但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也涉及到了一个与此不无密切内在联系的问题,即中国封建社会为什么没有产生成熟的一神教和自然 科学 理论 为什么不发达?从表面看来,这两个问题似乎有些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二者却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如何认识和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中国的原始先民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一九七八年,在河南临汝阎村的仰韶文化遗址,出土了一件陶缸,其腹部有一幅高三十七厘米,宽四十四厘米的画面。画面的左边画有一只肥润丰满的鹳鸟,身体呈椭圆型,长嘴圆眸,昂首挺立,并微微向后倾斜,嘴叨一尾大鱼。画面的右边以棕色勾画出一柄直立石斧,笔法古拙苍劲,显示出石斧及木柄的质感和量感(参见晁福林《天玄地黄》第60页,巴蜀书社1989年)这是一幅极富意味的原始绘画。如果我们把左边的鹳鸟衔鱼视为纯粹自然力的表现,那么右边的那柄直立石斧显然是人类力量的象征。它以一种最补素的方式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从殷商时期的祖神崇拜和帝神崇拜的文化现象看,这个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仍然是文化关注的焦点。透过曲折复杂的宗教形式,我们可以窥视到殷人对自然的极大兴趣。他们对自然诸现象的卜问,无疑为人的认识活动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但是,周灭殷后,人们的☿这一兴趣并未能被很好地保持下去。周公出于政治的需要,靠把祖先道德化和纳德于天的方式,以天命赏善罚恶,天命德延的思维路线,将至上神发布命令和自然界发生风雨晦明的根据,大部分地转嫁到了人的身上,行为的好坏成了人之命运好坏的基础。因此,人们便渐渐地把自己的兴趣从广泛的世界中收敛回来,集中到社会人事,特别是自己身上,以企用自我的德行上配天德,形成了人与道德之天的合一。先秦儒家虽然并不十分赞成西周天命神学中的赏善罚恶论,但他们无一例外地强调修己,强调通过人的道德行为,与社会达成合谐一致,如孔子纳仁于礼,孟子纳天于性等,这就更加从哲学的高度强化和发展了周公思想的基本精神。
然而,由于周人靠德与祖先的中介建立起来的、先秦儒家加以发展和完善的人与天的合一,并不是在殷人帝与祖这对矛盾充分发展之后得以完成的,于是便造成了三种客观事实:
(1)靠“德”的重塑,以夸张的形式喻示了人的道德行为(注意:是人的道德行为)对自然(和至上神)的巨大影响作用(赏善罚恶的依据);
(2)正由于对人类行为的评价──自然(和至上神)的赏善罚恶──是根据人之行为的好坏进行的,因此,“评价”的主体(自然、天神)便作为人们为规范自己的行为,而设立的缺乏创造性的“超级”法官,而仅仅成了虚悬一格的空洞形式,其本来固有的自然秩序被政治的和伦理的秩序代替了。于是自然由人们认识、改造的对象,变成了伦理意义上顺从的对象。但由于人们所顺从的对象,恰恰是被拟人化(即道德化)了的东西,所以,所谓人顺从于自然,实际上是自然统一于人伦。
(3)于是,在主客体的双重建构中,作为客体之主要组成部分的自然,由于被社会伦理化染之故,而失去了与主体互动的功能,因此,主体的建构也就成了“画地为牢”式的道德之我与现实之我的互动(克己)。而由于在封建时代,社会理想和伦理目标是固定不变的(天不变道亦不变),所以,这种“互动”并不能提供什么新鲜的刺激(自然则不同),人们终其一生,所追求者无非是那个固定不变的目标罢了。于是人的修养代替了人的认识;而宗教意义上的至上神和科学意义上的自然,便在人们的道德理性的极端膨胀中被从认识的层面给排挤掉了。
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认为按着殷人祖帝二元的思维方式发展下去,就可以产生西方意义上的宗教和科学理论。考古学家通过对比中国文明和作为西方文明之主要源泉的苏末文明,发现至迟在公元前四千纪后期,二者就已表现出了不同的发展思路和势头(张光直:《考古学专题六讲》第23页,文物出版社1980年)。因此,我们说,殷周之际的思想变革及儒家对西周思想的发展和完善,只不过是更加剧了二者的差异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