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财务管理目标研究

时间:2024-12-26 03:17:3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0.引言

一般而言,目标是指在特定的体制和中,通过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科学组织和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所要达到的具体标准。有关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主要有二个学派:一是以新古典产权学派,主张企业的剩余索取和剩余控制权应当由出资者单方面享有,另一种是利益相关者学派,主张企业所有权应当由出资者、债权人、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等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分享。与前者相对应的、有代表性的财务管理目标有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与后者相对应的主要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是基于企业理论的选择,同企业目标多元化一样,受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企业是一个多元利益的组合体,其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这就决定了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一个多元化协调、多层次结合的有机体系。如果仅仅因为股东是企业产权的所有者,而提出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笔者认为,应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确立多元化协调、多层次结合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1.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回顾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理论主要区别在于,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比如股东、政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甚至是社区居民,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西方学者真正给出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20世纪60年代的事情。1963年,美国上演了一出名叫“股东”的戏,斯坦佛大学研究小组受此启发,利用另外一个与之对应的词“利益相关者”来表示与企业密切关联的所有人。他们给出的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一些利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虽然这样的界定是非常狭义的,但毕竟使人们认识到,企业存在的目的并非就是为了股东服务,在企业的周围还存在许多关乎企业生存的利益群体。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企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逐渐意识到家早期从“是否影响企业生存”的角度界定利益相关者的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弗里曼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做了较详细的研究,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能够被组织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人”。这个定义不仅将影响企业目标的个人和群体也看作是利益相关者,同时还将受企业目标实现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影响的个人和群体也看作是利益相关°者,正式将当地社区、政府部门等实体纳入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研究范畴,大大拓宽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

然而,弗里曼的利益相关者解释无法得到实证研究或者是令人信服的结论。布莱尔把利益相关者定义为“所有那些向企业贡献了专用性资产,以及作为既成结果已经处于风险状况的人或集团”。并在其《面向21世纪的公司治理探索所有权❤与控制》一书中指出,公司应该为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而不应该仅仅是股东的利益服务,股东只是拥有有限的责任,一部分剩余风险已经转移给了债权人和其他人,而且股东所承担的这种风险可以普遍通过投资的多样化来化解。布莱尔认为因为利益相关者专用性资产的存在,利益相关者也就可以根据其资产的多少和它们⌛所承担的风险来获得企业对其利益的保护,这样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分享公司利益也就有了依据。

2.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权

2.1责权人的要求权

债权人是公司借入资本即债权的所有者。债权与股权不同:第一,债权的义务人(即人)必须是特定的;第二,债权必须要由特定的义务人协助才能实现。 公司债权主要通过以下三条渠道形成:第一,公司贷款。这种债权要求公司按期还本付息,并履行贷款中规定的义务,如担保、抵押、接受贷款机构监督等等。第二,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这种债权享有利息请求权和偿还请求权,即公司必须按一定利率偿付公司债券的利息和按期偿还公司债权。第三,商业经济活动的赊欠。这种债权要求公司必须履行交易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公司贷款是公司为弥补自有资本的不足而向等机构进行的借款,具有有偿性和限定性的特点。所谓有偿性是指公司只能在一个限定时间内支配这笔资金,到期不仅要如数偿还,而且不论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都必须按事先规定的利息率支付利息。限定性是指贷款只能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不能任意支配挪用。如果债权人发现公司有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这笔资金的情况,有权收回贷款。各国公司法都规定,公司利润要首先偿还贷款,公司利润只有在偿还应付贷款后才能用于偿还公司债、发放股息和红利等。公司如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债权人有权按合同规定要求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变现或展期。 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债务叫做公司债。公司债和股份一样,都是公司筹资的方式,所不同的是:第一,公司债所表示的只是一种债权,债权人无权过问发行者的业务;第二,公司债收取利息,是公司的固定支出,应在股利之前支付,当公司破产清算时,必须首先偿还公司债;第三,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债权人)风险较小,除了获得固定的利息外,到期还可以收回本金;第四,公司债的利息可以进入费用,从而冲减利润而少交所得税。总的说来,债权人和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包括正式合同和非正式合同。由于债权人要承担本息到期无法收回或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债权人和股东一样,拥有监督权,并在非常情况下拥有控制权,如在破产清算时。

2.2雇员的要求权 2.3客户的要求权 2.4供应商的要求权

供应商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即生产资料的供给者,这些生产资料包括:机器设备和工具;厂房、仓库、道路等基础设施;原、燃料、动力;等等。供应商是引致者,即他们的投资是由公司的产量或规模决定的,因而与公司休戚相关。 供应商与公司利益相关的程度,取决于以下三个维度:第

一、交易规模,包括交易额度和交易频率;第

二、期限;第

三、资产专用性程度,一般说来,交易规模越大,交易合同期限越长,供应商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供应商就越是与公司休戚相关。公司运营良好,产量增加,规模扩大,对供应商产品的需求就会增加,供应商的日子就好过。反之,公司减产,停产或破产,对供应商会产生联锁反应,直接损害其利益,如生产线闲置、人员过剩、产品积压、货款收不回来等等。特别是对那些做了专用性投资的,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的大宗供应商来说尤其如此。因此,供应商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当享有对公司营运的监督权。

2.5社区居民的要求权

公司的经营不仅直接影响到所有者、交易者的利益,而且对公司所在社区的居民亦有重大影响:第一,公司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公司经营好,当地就可以有较多的就业岗位,居民收入会增加,福利会提高;公司经营不好,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第二,公司的生产经营直接影响当地的,对居民的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如有的企业单纯追求盈利,忽视环境保护,大量排放废水、废气、废物,产生各种噪音;有的企业不严,跑、冒、滴、漏各种有害物质,对当地居民构成威胁;第三,公司的扩张亦会对社区居民带来影响。譬如公司扩建可能要动迁居民,上新项目或许会带来污染,大量招雇外地工人会加剧当地、、住房、用水、用电、饮食等方面的矛盾,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诸如此类。所以,社区居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应享有监督公司活动的权利。

2.6政府的要求权

严格说来,政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从经济方面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运用经济、法律等政策和手段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并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调解不同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劳动者之间以及相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之所以把政府看作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因为: 第一,政府的目标之一是促进就业,而公司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要部门,公司景气与否直接关系到“产业后备军”的多寡,从而关系到和政局的稳定;第二,维持政府这架机器运转的主要“燃料和动力”是,而来自公司的各项税是政府税收收入的主要源泉之一,公司经营不善或偷税漏税都会减少政府的收入流,从而使政府的运转失灵;第三,政府庞大的购买清单和公共工程开支计划也需要公司来满足或实现,如何保证质量并按期交货是政府所关心的。如果公司出了“大麻烦”,势必影响政府的“政绩 ”。

3.以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管理目标是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

3.1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缺陷愈加明显

一是受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所决定,企业是一个多元利益的共同体,这使得以“股东至上”为基础确立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缺陷愈加明显。股东作为物质资本所有者,其地位是至上的,而资本则利小势微,获得授权的经营者只有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使控制权才是企业有效率的保证。因而这种治理结构的出发点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如何设置一个最优的可以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在获取企业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其自由处置行为往往有损于股东利益。至于债权人、雇员、客商、政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则因在企业中的“声音”弱小,相应的权益自然也难以得到保护,这样就为经营者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为了克服这种财务管理目标的内在缺陷,就需要扬弃“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扬弃“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二是企业利益相关者要求的多元化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多元性。任何一个企业仅仅有股东是远远不够的,必然要由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而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投资者要求的是权益资金利润率最大化,经营者要求得到提升加薪,雇员要求工作稳定,工资水平高,等等。任何一个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兼顾好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否则是“死路一条”。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只唯股东利益而不兼顾相关者利益是其最大的缺陷。

3.2企业所有者范围的扩大为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奠定了现实基础

迄今为止,几乎世界各国的公司法都认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且是唯一的所有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可以亲自参加公司经营,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经营;他们拥有选举权——选举董事会及公司其他高级官员的权力;也拥有被选举权——被推选为董事会成员或其他高级官员的权力;他们可以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检查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包括查阅账薄等,还可以弹劾或起诉不称职或违法的公司领导人;他们既拥有初始所有权,又拥有剩余控制权。然而所有者的范围扩大使得理论和现实的发展超出了当初的预料:公司☣的所有者不仅包括物质资本所有者——股东和债权人,而且包括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者,并且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力资本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公司运营不仅影响到在公司做了各种专用性或通用性投资的所有者利益,而且影响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顾客、供应商、当地社区居民、政府等 等。正是由于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害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结果就会导致矛盾冲突,出现诸如股东抛售股票、债权人拒绝贷款、职工怠工、政府罚税等不利现象,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企业的价值。

3.3知识时代的到来为企业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创造了客观

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6年提出的定义,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替代经济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对的影响比工业经济替代经济更深远、意义更重大。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形成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在许多方面显示其不适应性,因而必须考虑其创新与发展问题,而泛财务资源观念的提出和利益相关者作为泛财务资源配置的主体正是适应了这一需要而产生。 在知识经济时代,泛财务资源配置的主体是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而不仅仅是股东。在产权理论的研究中,将企业视为一种治理和管理着专业化的制度安排和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专用性资本,这些专用性资本构成企业剩余生产的物质基础,而任何控制着这些专用性资本中任何一种的一方,必然会要求获得由整个企业所创造财富中的剩余,从而成为企业的产权主体。换句话说,企业在配置财务资源时,必须考虑其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这就必然从“股东至上”向“利益相关者”转变,利益相关者成为泛财务资源的配置主体,而作为配置主体也就拥有了剩余的索取权与控制权,追求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也就成为必然。

4.结论

现代企业理论越来越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存在的目的并非就是为了股东服务,在企业的周围还存在许多关乎企业生存的利益群体。正是由于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才使得企业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知识经济的来临,传统出现了许多不适应,财务管理目标不能再唯“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了,必须转向“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参考文献 [2]杨瑞龙、周业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3]周首华、陆正飞、汤谷良:《现代财务理论前沿专题》(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李心合:《知识经济与财务创新》(J),北京:《研究》,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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