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项目比较及思考
关键词:基本准则 新旧比较 会计准则
新基本准则是对旧基本准则中落后于国际财务报告中的几个方面进行修正调整的,新基本准则能够适应我国特色的会计行业现状,同时又和国际准则接轨。本文主要分析新旧准则中的问题。
一、会计要素
基本准则中的核心内容其实有一项是有关会计要素定义和其计量与确认。新修订过的基本准则中的所确定会计要素的名称和数量都没有做变动,仍然具备负债、收入、利润、资产、所有者权益和费用这六个要素,但在会计要素的定义方面做出了与之前迥异的变化。新的基本准则中针对会计要素的内涵、性质两方面做了精准定义,为会计要素增添了新的内容,使其进一步贴合会计要素的质量特征,并且保障了在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时的准确性。确认会计要素时需要满足几个标准:第一会计要素需要符合该类会计要素的定义;第二确保和将来有可能流入或者流出的经济利益相关的企业的会计要素相配匹;第三保证有可靠计量项目的成本和价值。新基本准则对资产定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在资产分类方面取决于具体项目准则;与此相同的还有负债。在所有者权益方面规定了来源包括留存收益、直接算在所有者权益的损失和利得、投入的资本等,增加了损失与利得的概念。完善的对收入进行表述,提出确认的标准。费用方面完善了其定义和确认标准,同时定义了成本。
(一)有关会计要素定义的变化
旧基本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并以货币来计量的经济资源;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在过去交易事项中形成的,预计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在旧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所承担的以货币计量,需要用资产或者劳务赔偿方式支付的债务;新基本准则中负债定义为企业在过去交易事项中形成的预计会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所有者权益在旧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在新基本准则里定义为企业资产在扣除负债之后所☿得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收入在旧基本准则里定义为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方面的业务时获得的营业收入;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或者和所有者投入资本没有关系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旧基本准则中对费用的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种耗费;在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并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没有关系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旧基本准则中对利润的定义为企业在某段期间内的经营成果;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
(二)有关会计要素部分概念称谓的变化
例如新准则在第八章提出:利润包含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并直接算在当期利润的利得与损失,其中提到的利得与损失就是新基本准则中引入的概念,但其规范的内容基本和旧基本准则中营业外收支净额这一概念符合。
二、总则
国际会计准则使用定义、引言、内容和范围等方式,而我国法律规定的新基本会计准则分为章和条,和旧基本准则相比区别比较小。新基本准则有11章,总共50条;而旧基本准则有10章,总共66条。新基本准则包括总则、资产、所有者权益、费用、会计计量、附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负债、收入、利润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一)新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新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在总则中,删除了旧基本准则包括的设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投资企业,而适用境内的公司企业。
(二)新基本准则的层次关系
新基本会计准则的总则中含有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两大项。在制定具体准则的时候应该遵守基本准则。在旧基本准则中只有对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时要求遵循基本准则ฆ,这样的修改订制巩固了基本准则的明确定位。
(三)新基本准则的财务会计报告目标
之前旧基本准则中并没有对财务会计报告中的目标作出明确规范的定义,这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作用目标发挥时受到很大影响。在新的基本准则中明确的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这一概念,并且将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以理论的方式呈现,内容表达为:提供给财务报告使用者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经营成果等相关信息,能够反映出受托责任的企业管理层的履行状况,有利于财务会计报告操作者进行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目标这一概念的定义,对会计信息操作者和操作者使用途径来说,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指明了完善与建立具体会计准则的方向,提供了构建会计要素和设计财务报告的可靠依据。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与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占多数的基本情况相符合,突出强调履行受托责任对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起到增值的作用。
1、财务会计报告名称的变化
新基本准则中将原来的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导致这一名称上的变化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财务会计报告的说法有源可寻;第二国际通用说法为财务会计报告,有利于和国际接轨。
2、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的变化
新基本准则中对财务会计报告的说法为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内的财务状况与某一会计期间内的现金流量、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报表在内的附注和应该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出现的其他资料和信息。规定会计报表至少需要包含利润表、负债表以及现金流量等。
(四)新基本准则的会计核算
新基本准则中,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权责发生制被提到总则中,提出企业应该把核算的基础放在权责发生制上。
三、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由于被旧基本准则列在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里,导致其作用局限在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环节。在新的基本准则中,加强了对谨慎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实质重于形式、及时性、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等方面的修订。旧基本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将会以会计假设的身份出现在总则之中,而历史成本将会分到会计计量中。原有的资本性支出原则、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原则都被取消。新基本原则中,可靠性将变为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的首要,这也符合了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根本要求。
(一)将一般ล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这样的修订突出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基本准则的重要性,同时又加强了旧基本准则中第二章的逻辑性,使其在新基本准则中和第一条保证会计质量信息相照应。
(二)重新定义了会计要素
新基本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修订中,从性质和内涵两方面,把会计要素的标准、范围和时间要求等方面做出了确认并用理论进行了概述,提高会计要素反应信息的可靠性。
(三)实质重于形式
社会经济中出现的复杂的现象要求会计能够发挥反映经济活动的能力,所以提出实质重于形式这一要求,并使其加❅入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体系中。
四、结束语
根据上面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旧基本准则在以政策改革为主要方法,修订出的新基本准则,在会计的目标、确认计量的原则和会计要素等方面,直面的讨论了具体问题,具有稳定性、科学性、逻辑性等特点,做到能和具体某个准则相互衔接和匹配,而避免以往只是对其简单重复与归纳整理,使原来的冗杂部分或者互相矛盾的部分不复出现,实现了修改定制新基本准则的最初目的,也达到了能和国际会计基本准则接轨的目标,增长了自身经验和计量属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