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现状及其改革建议

时间:2024-12-26 03:48:0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法学教育是一门社会科学教育,在依法治国政策的引领和指导下,社会和国家对法律유人和法学学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文章就是在分析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现状的基础上,对法学教育的改革提出一些建议,旨在培养出专业化、精英化的法律人,为法学教育做出贡献,为依法治国的伟业承担主力军的任务,大力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向法律发达的国家这一目标迈进。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素养;现状分析;改革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三十余载的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的依法治国政策也自1997年十五大召开以来不断的完善,不断的落实与发展,一路上取得了惊人的成绩,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与及时更新、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社会犯罪率明显下降、冤假错案越来越少都是这近二十年来取得的卓越成绩。然而,随着法律这一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当代社会自上而下的社会现实需要,法律人才越来越被社会所急需,尤其是高专业素质和高综合素质的人才更是中国法治以及法律更好发展最关键的角色。纵观中国当代院校,无论是法学院的专业院校还是综合院校,法学院的教育都不同程度的呈现出一些缺点与弊端,概括得出,我国当代法学院教育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现状

(一)培养模式不合理

由于法律事业与医师和教师职业一样,都有以人为对象的共性,世界其他国家把法学教育都安排在一定的教育水平完成之后才能进行的一项课程,如英国法学院面向高中毕业生招收法律本科生,学习三年左右,毕业后如果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再读一年法律职业培训课程,才能从事法律的实际工作;德国的则是更为严格,德国的学生在大学学习四年左右,之后参加第一次考试,通过后进入两年的职业预备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ZF部门实习,然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通过后可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而在我国分别在专科院校,本科院校设立了法学专业,本科院校的学生也最多学习四年的法律知识,并且参加我国司法考试实行学历无门槛,无论你是否是法学专业,无论是专科还是本科文凭,只要通果国家司法考试,均可以成为法律人,这就大大的忽视了法律人思维能力的培养,这一培养绝不是一蹴而就的。

(二)学生法律实践应用能力欠缺

当代中国出现法学毕业生增多,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是急剧增加,但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却明显偏低的社会现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学毕业生甚至包括优秀毕业生虽然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但面对实例解答与研究时,大部分学生不能学以致用,不能运用所学的扎实的基础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当代中国法学院的教育普遍重视对学生法律概念的讲授以及法律规范的死记硬背,学生缺乏探索求新的动力,通常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学校对学生的要求没有分批次,分等级,分角色的提出明确的要求,通常就单一的以试卷考核的途径判定学生阶段性学习的成绩,所以法学学生拥有着极强的理论基础知识,对我国的法律规范也是轻车熟路,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无法用法律思维来判定问题的法律性质,也不能站在不同的法律人身份角度去分析问题。

(三)职业道德教育被忽视

这一问题在我看来是最致命的问题,法律本来是用来匡扶正义,保护弱者,治家理国的精神武器,他就需要法律人总是会平衡心中正义的天平,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德国等一些法律发达的国家,法律职业是一项非常神圣,受人尊重的职业的原因,当代法律行业的商业化,法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早置于法律人职业道德而不顾,在当代中国高校法学院的教育中根本就没有把律师、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并且在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中律师职业道德也只是占有少量的分数,而这少量的分数也不会单独被提出要求,经常被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所忽视和摒弃,凡是与道德有关的都是一种长期培养,修炼的过程,职业道德,真善美的价值取向通常不可能通过一次司法考试就能达♚到,它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是法律人必备的素养,法律人拥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素养对建设法治社会有更重要的意义,才能真正的做到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律的价值。

(四)学科综合素质较低

法律是一门专业技术含量极高的学科的同时,也是一门需要了解多方面,全方位知识的学科,这就对法律人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比如说要想合理的处理好经济纠纷,就在学好有关经济法律的同时还要学会会计知识、税务知识;要处理好刑法犯罪案件不仅要精通刑法法律法规,还要学好犯罪心理学,洞察犯罪人的内心世界,而不是表面上的惩治犯罪人,浪费了法治资源,又没能真正的减少社会犯罪率,对于公司建立和管理案件,在学好商法的同时更应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现实中不同公司的运行机制,解决婚姻家庭问题,邻里纠纷时不仅要运用民法解决问题,还要运用基本的道德伦理来调解,而这些能够辅助法律人能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的知识却也是法学院的学生特别欠缺的,第一是学校没有开设相关的课程,第二是在校学生没有足够的意识要去主动探索这些知识。

二、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建议

笔者认为我国法学院的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上四个方面,为应对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的挑战,针对以上的四个问题,我认为应该从学校到学生,从教学到司法考试这样的思路进行改革以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效衔接,实现法学教育的这职业化、精英化。为此,本文将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改革建议。

在培养模式方面,国家应该设立法学开设课程的门槛制度,需要有一定资历的学校才能开展法学学科,如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等,并且法学的学年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分为阶层学习,分为基础理论学习-知识运用学习-综合培养时期三个方面,根据学生不同的职业规划,针对学生开设不同的培养课程,如一部分学生想从事法官,检察官,我们则需要引导他们如何站在一个法官、检察官的角度思考问题;另外一部分学生想从事律师,我们则需要教会他如何在合法范围内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还有另外一部分学生计划进入公司企业从事法务,我们则要着重培养他如何预先保护一个公司法律利益的能力如拟定相关合同,实行具有针ฏ对性的培养模式,在司法考试上面应该设置关卡制度,设定需要什么样学历的人才能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法学专业的需要大专以上文凭,非法学专业的需要本科以上文凭,这就会普遍提高法律人的整体素质。 针对法学院的学生法律应用能力欠缺的问题,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引进实例教学,一方面要重视我国当代法学院会在学生临近毕业的一年内设立实习课程,目前各高校的现状是大四的学生由于司考和考研的压力,在实质上已经放弃进入法院或律所实习,仅仅只需获得一个实习凭证即可;其次即使进入法院或律所实习的学生也无非做一些端茶递水之事,纯属于打杂工,所以专业知识接受的也是微乎其微,当然,面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欠缺的问题我们不能单单寄希望于大学四年中这实习一环节,要从平时的学习抓起,在学习一具体法律知识时,老师尽量选出一些代表型的案例来引导学生思考,选出的案例一定得具有代表意义,不能太笼统,没有针对性,这就需要老师也不断学习,国外有的学校会定期派遣一批在校老师在律所或是法院学习培训,目的就是提高老师的专业水平,了解当前社会法律上的热点问题,从而传授给学生;在实习上面,法学院应该与医学院一样设立实习基点,跟踪实习进程,学校安排具体的实习导师,进行严格的落实,凡实习不合格者需像笔试科目一样重修,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当代社会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必备素养,以至于专业上的人才辈出,而真正产生的社会效益却很少,一种道德基本上是一份人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导航器,而一种道德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一旦形成将很难改变,我认为在大学的课程里,法律职业道德像法学导论一样重要,是一个人学好法律、掌握法律精髓的奠基石,法学教师也属于广泛的法律人,不仅需要良好的师德,也必须具有高尚的法律人职业道德,这样才潜移默化的培养出具有高尚的法律人职业道德的学生,另外一方面,应该提高职业道德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并规定出最低值的标准,只有通过这样的方法来提高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才能发挥法律人和法律真正的社会价值,倘若一项好的法律被一群没有道德操守的法律人所摆用,社会将很难实现公平与正义。

学科综合素质较低不仅是当代法学院学生仅有的一种现象,也是所有的学生普遍存在的,到了大学特别是重点学校专业分的特别精细,一门专业所包含的周边学科太少,主要在于研究专业的精,在此我并不排除这种现象的优点,但众所周知,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没有能单独划分出来的个体,法律也一样¢,他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科技有着相辅相成的联系,要成为优秀的法律人,纯粹的熟悉法律法规,具有严谨的法律思维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你对相关的周边学科有适当的了解,由于周边学科涉及的内容较多,并且学生研究的主要法律方向太多,学校在这一问题上不能做出统一的教学与规划,司法考试上也不能一一列举与考察,所以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法学院的学生本人,需要自己去主动探索相关知识,在实践中探索、学习以及积累经验。

以上是本人对于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点拙见,不足之处还有望见谅,但中国法学院的教育弊端也是有目共睹,对其改革也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在当下这个实行依法治国正在顺利而又有卓越成绩的环境下,加大对法学院教育的改革会是一个绝好的时机,然而也是只有高素质、精专业的法律人才能为法治国家的法治工作做出强有力和最根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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