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现状

时间:2025-01-14 06:03:05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论文关键词:华 融资 产 管理 公司;股权退出;商业化

  论文摘要: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经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最终集中在股权能否顺利退出上。即使由政策性债转股向商业化方向转变,股权退出仍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文章通过与国外进行的债转股工作相比较,分析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引言

  2006年以来随着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的处置接近尾声,资产管理公司的存量不良资产逐渐减少,公司面临着转型和未来发展的问题。而股权退出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关键一环。本文通过分析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现状,寻找股权退出面临困境的原因。

  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现状 截至2006年12月末,公司资本金累计收益为9.56亿元,其中 国债 收益0.64亿元,存款利息4.54亿元,国债回购收益0.59亿元,股权分红3.79亿元。股权累计处置118.33亿元,累计收现80.79亿元。2000~2006年,公司累计支出三项费用35.66亿元。其中:人员费用累计支出11.19亿元;业务费用累计支出13.05亿元;管理费用累计支出11.42亿元。截至2006年末,公司每回收百元现金, 成本 为5.43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股东权力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股东权益得不到实质上的保护。同时股权收益与成本相比不匹配。但是受现状约束又很难从企业中退出。

  三、股权退出陷入困境的原因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目标

  国外 金融 资产 管理公司的运作一般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即由政府、原剥离 银行 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出资组建。公司内设董事会,对资产收购、管理和重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具体收购哪些资产、收购多少、以什么价格收购、以及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等都由公司自行决策。公司的运行目标相对单一,主要是降低处置成本,最大限度地回收资产,实现利润最大化。

  华 融资 产 管理 公司是在特定 历史 条件下 银行 依照国家政策成立的公司,采用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模式,实行专业化经营。浓郁的政策性氛围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核心竞争力弱。在经营目的上,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损失为目标;在组织机构上,目前华融公司实行的是总裁负责制而不是《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制;在经营目标上,既有政策目标又有 经济 目标,以政策性目标为主。

  收购的不良资产的质量

  通常国外 金融 资产 公司收购的资产大体分为两种类型:收购某些发生了 财务 困难的 金融机构 的全部资产,而这些机构的资产并非全部是不良贷款,其中含有相当数量的正常资产;从某些正常经营的金融企业中收购不良贷款,一般只收购具有盘活价值和重组潜力的资产。对已经丧失价值的呆账贷款等一般不予收购,由原金融机构直接核销。 收购不良资产的方式

  国外大部分资产管理公司采取的是多次循环收购,即用初始发行债券或从央行借贷获得的资金收购首批不良资产,而后用处置不良资产回收的资金再购买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如此循☁环往复。由于循环收购中每一次收购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因而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支付的利息 成本 较低。

  我国政府为了尽快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问题,要求资产管理公司一次性大规模买断式收购。这种收购方式需要资产管理公司筹措资金多利息成本高。因为资产管理公司接手的大多是亏损企业,即使盈利,绝大多数企业短期内的资本收益率不会高于银行利息率,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更不可能获得比利息率高的股息率。

  外部 环境

  1、 法律 法规环境。从国外情况看,一些国家为了加速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提高回收率,为处置不良资产制定了大量专门的法律,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特殊的法律地位和准司法权,从而使资产管理ด公司债权具有超越一般债权的特权。原有的民商法规也对债权人起到强有力的保护作用,而且信用制度和 会计 制度都比较健全。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法律,现有的民商法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度十分有限,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运作中的问题主要靠 行政 文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 行政法 规受立法层次所限,只能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规定,难以解决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运作与现有法律之间的一些冲突。如《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现金、实物、 工业 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资产管理公司是以债权这种信用方式出资的,并不包含在法定的出资方式范围内,这就使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方式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2、资本 市场 与中介机构。世界各国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理,大都是依托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来降低 债务 重组成本,尤其是债转股,几乎都在完全依靠资本市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技术和手段的前提下得以顺利实施的。此外,国外的各种中介机构非常健全,资产管理公司可以调动 社会 资源从事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通过同国外同类公司比较,华融公司在最初实施债转股时没有或者不完全掌握决策权,内部缺少专业人才和外部环境不健全,是目前股权退出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四、对策建议

  摆正政府位置

  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不应参与不良资产的处理事宜。债转股是一种 经济 行为,应该由债权人和 债务 人按照 市场 规则和 法律 程序来处理。政府的职责是为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和交易创造条件,制定游戏规则并当好裁判。

  调动 社会 资源

  处理不良资产的工作涉及到 金融 、商贸、法律、资本运营、企业 管理 、房地产等多方面的知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全面的知识才能胜任。加之处理 银行 不良资产涉及到大量的企业重组工作,包括企业债务及资产的重组、企业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造等复杂的业务,对 人力 资源 的需求是很大的。如此高素质、大数量的人才需求,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满足,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是一条捷径。中介机构的专业经验、智慧不但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维护、保障其交易利益,而且可以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提高经营管理效 ﭢ率。

  完善资本市场、健全法律

  世界发达国家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都要依托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以减低进行债务重组的 成本 实现股权顺利退出。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时期,机构 投资 者的规模和实力都很弱,吸纳不良资产的能力有限。因此应尽快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尤其是改变当前资本市场中股市债大市¢小的畸形局面,积极培养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同时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尽快制定和颁布涉及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是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从法律上切实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如果国家赋予华融公司更多手段,公司在处置不良贷款时将会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就会相应提高,股权退出就更加顺利。

  参考文献: 2、项莉.债转股企业股权管理和退出研究[J].华北金融,2006.

  3、杨凯生. 金融资产 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  4、黄志凌,曲和磊,唐圣玉.债转股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应把握的方向[J].财贸经济,2001.

  5、王荃.债转股中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问题[J].社科纵横,2001.

  *本文是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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