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腐败相关问题研究

时间:2024-12-26 15:09:1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一直是跨国公司的必争之地。随着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跨国公司给中国经济带来了越来越强大的助力,但同时♥跨国腐败在中国也愈演愈烈,已经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文章以跨国公司在华腐败案例为依据,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华腐败的现状、特征和原因,并结合国内最新的反腐形势,提出了中国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跨国公司;在华腐败;反腐败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跨国公司ღ的身影遍布全球。作为处于关键转型期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十分看重外资的重要助力。近几年,外商直接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上海自贸区的设立、负面清单的出台,都是中国加大加快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在这一背景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前景愈加广阔。然而当跨国公司与中国本土企业在合作与竞争中获得“双赢”时,屡被曝光的跨国公司腐败案件却给这一美好局面带来了阴影。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为了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曾经对本国企业在国外的贿赂支出给予税收上的优待或者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态度,使许多跨国公司形成了在海外大肆行贿的路径依赖。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发展中国家的腐败现象,导致商业贿赂在国际间蔓延。所以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都是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跨国公司同发展中国家形成了一种亲密的商业贿赂姻亲关系。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摆脱这种关系,绝非易事。

一、跨国公司在华腐败现状

二、跨国公司在华腐败行为特征

跨国公司在华腐败行为屡屡曝光,通过比对分析,跨国公司在华腐败行为表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 腐败行为的主体大都来源于发达经济体,并且很多都是世界知名跨国公司

2. 腐败行为对象趋于高端化

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对象趋于“高端化”,一些跨国公司已经不满足与地方官员进行利益交换,逐渐向政府官员渗透,他们往往通过上层路线,获得巨额利益,近年来中央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相继落马,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近两年内曝光的案件中,跨国公司的腐败行为开始逐渐向政府官员渗透,如德国西门子三家在华子公司西门子中国输变电集团(西门子PTD)、西门子交通(西门子TS)和西门子医疗集团通分别向中国政府官员以换取巨额合同项目,美国辉瑞制药公司向中国官员行贿从而使其获得药物使用批准书等。

3. 是腐败手段更加隐蔽,被发现和处理的难度加大

为了逃避本国和中国的法律制裁,跨国公司逐渐学会了采用更隐蔽的非金钱方式进行贿赂,其中包括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研讨会等看似合法形式出现的“准行贿”方式,还包括一种✘“腐败期权”,即一些跨国公司在近两年中国反腐败制度不断完善,惩罚力度日益严苛的情况下,选择在产权交易完成后进行补偿性贿赂,而不在事前和事中进行直接的利益输送。腐败中的关联交易行贿极其复杂,即使专业律师或执法机构也要付出非常高的成本才可能调查清楚。另外,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行贿之前,为防范制度风险,一般都提前制定了反调查措施,从而达到逃避法律追责的目的,令有关部门难以追查和定罪。 4. 是腐败涉及的行业集中度较高

历数近几年曝光的跨国公司在华腐败案件,从最早的沃尔玛、西门子、IBM、摩根斯坦利等再到最近的辉瑞、葛兰素史克等,主要涉及到了医药、能源设备、电信、金融等行业。这些行业之所以腐败频发,原因就在于其多属于垄断性行业,行业中手握行政审批权、资源分配权、管理权等公权的人员自然成为商业贿赂猎取的对象,而急于开拓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则成为商业贿赂的重要参与者 。一旦通过行贿成功进入,即可获得远超贿金的高额收益,因此许多跨国公司铤而走险。

三、跨国公司在华腐败频发的原因

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商业贿赂的事件不断被爆出,其大部分的母公司在国际舞台上却一直保持着合规清廉的形象。导致在华腐败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较快的增长速度,吸引大量跨国公司进入,客观上为跨国公司在华腐败创造了条件

2000年之前,世界经济整体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中国的经济并不起眼,从掌握的数据来看,跨国公司腐败案件发生率在当时处于较低水平。2012年之后,全球经济进入艰难复苏和深刻调整时期,但中国经济却一直保持在比较稳定的增速水平,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内地的巨大市场,为跨国公司布局海外事业,攫取高额利润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平台。从某种角度讲,商业腐败总是与市场利益和经济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和转型发展为跨国公司在华腐败提供了多重机会。

2. 市场机制的不健全迫使跨国公司效仿国内企业采用行贿方式进行市场竞争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作为外来的经济力量,尽管占有资金和技术优势,但在与当地政府关系及适应市场环境方面却尽显劣势。因此,跨国公司在面对国内企业非正常的竞争压力时,往往会效仿国内企业,铤而走险。同时,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导致资源配置不公,而政府部门的扩权寻租及国内企业依赖腐败等不正当行为,加剧了国内市场环境的恶化,严重破坏了国内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从长远来看,如此恶劣的市场竞争环境,很难保证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这对参与市场竞争的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3. 相关的法律体系存在着缺陷,为跨国公司在华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4. 文化制度的差异成为跨国公司在华腐败的挡箭牌,并带来一点的不良示范效应

中西方的商业文化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文化冲突现象突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往往表现出水土不服。其原因就在于本土文化的强大与根深蒂固,新的商业规则并不能在短期内取得市场话语权,处处被本土规则掣肘。因此,任何一家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首先面临着的是如何平衡商业伦理与市场竞争力的选择,在这种选择中,企业往往被逼向“囚徒困境”:如果远离商业贿赂,企业就可能失去市场;如果同流合污,则会背叛商业伦理。在这种情形下,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降低了商业道德标准,以贿赂来为公司经营开道。因此,面对着这样的商业生态,跨国公司理所当然的行贿,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示范效应。

四、中国的应对措施

跨国公司在华腐败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几个甚嚣尘上的负面案例中,而是逐步渗透进了国家和行业层面。其负面影响不仅涉及市场秩序、产业发展、法制环境、国家形象,更对中国本土企业和中国跨国公司产生了不良的示范作用。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跨国公司在华腐败问题,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借鉴成熟法律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

2. 健全规范的市场机制,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反对腐败的基础。从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为解决跨国公司在华腐败问题,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从宏观层面,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职能,充分发挥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的调节作用,形成自由竞争的态势。对于医药、能源、金融、通信等国内自然垄断行业在保证民生基础上,适度放开,增加竞争活力,避免资源被少数人或者团体把控,造成权力寻租的威胁,同时搭建统一、透明的公平竞争平台,让❤“ 商业潜规则” 退出竞争舞台,二是微观层面的国内企业应注重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培育自身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腐败,共同营造公正公平的良性竞争环境。 3. 培育国内企业意识,在战术上防范跨国公司腐败

跨国公司在华腐败行为的遏制不仅要依靠法律和市场的规范,更需要与跨国公司合作的本土企业提高反腐意识,并将反腐意识贯穿于项目谈判和执行过程的始终。首先,本土企业在国内经营就需要有合规守法的基本操守,对可能导致商业腐败的行为主动规避。过去,一些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时由于缺乏基础的防范意识,导致被对方敲诈或行贿的情况时有发生,最后自身深受牵连。这些教训我们在新一轮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中一定要汲取。第二,要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在与跨国公司合作时,特别要加大反腐条款的制定,明确要求跨国公司严格遵守中国有关商业腐败的各项法规。第三,要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全过程都应该对相关措施加以检查落实。过去一些企业在与外资合作时并非没有防范措施,但是缺乏落实。这主要源于企业风险防范部门行动力的缺失。这种情况下导致一些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形同虚设,跨国公司违规行为得不到制止和纠正,从而对本土企业甚至国家带来了实质性伤害。

4.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行为

跨国公司腐败行为已经超越一国国界,单纯依靠母国或东道国一方制约和打击跨国腐败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及组织开始重视国际合作,纷纷在自己的领域内推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在和平崛起的过程中,我国要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加强国际合作,树立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从而减少世界对中国崛起的疑虑。只要中国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同其他一些有影响力的国家共同致力于全球反腐败的斗争,商业环境将会不断的改善,跨国公司的腐败行为也会变的越来越少。2006年,我国就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陆续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的刑事司法协定或公约。2014年11月,北京APEC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宣言内容包括将建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机制,在亚太地区加大追讨追赃力度及合作深度,共同打击跨国腐败行为。可以预见,中国未来必将在APEC成员乃至更广阔范围内加强横向反腐合作,共同促进国际间投资在平等互利、透明公开的基础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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