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度创新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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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赣州 新农村建设 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不同地区应有不同的发展模式,符合本地区区情的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成功的重要关键。赣州新农村建设主要经验在于,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切入点,通过融资模式、产业化的经济组织以及政府体制三个层次的创新,由农村经济组织和政府互动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对该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效果与问题进行了反思。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这一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将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然而,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原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地区间城乡收入、居民收入差距比较大,如何立足于自身的自然禀赋卐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在实践层面上找到自身切入点成为困扰各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我们对江西赣州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地区)进行实地调查。调研结果表明,制度创新是有利于该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原因,也是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制度创新不仅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而且促使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赣州地区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切入点,通过融资模式、产业化的经济组织以及政府体制三个层次的创新,改善当地农村落后面貌,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
一、财政资金多元化——推动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模式创新
以江西省赣州为例,赣州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农村人口占多数的欠发达地区,如同其他地区一样,仅靠政府财政支出,在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地方财政面临这很大的支出缺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当地政府引入了大量投资资金,使得财政资金投入的主体多元化。具体实践中,赣州地区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ธ会参与”的融资创新模式。同时,政府还配套“统一扶持标准、优选扶持对象、补助以物代资、调动农户投人”的支持政策,强化政府资金投人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课题组对赣州地区南康市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调研,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投入如下:省、市有关部门如交通部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约占60%以上;群众出劳动力(农户变相投入的资金)、包扶单位出一部分、对本村外出打工人员及企业主募捐一部分,政策优惠减一部分。同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种费用予以减免。"
通过财政资金多元化的融资模式,大大减轻了当地财政的支出压力,使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成为可能,帮助农村真正改善了公共服务条件,另一方面,赣州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的改善,无论是农户家庭环境还是农村整体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注意新农村和改善农民自身的发展能力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农村理事会——贯彻政府政策的新型社会组织
新农村建设中,农户并不理解和支持政府实施的一些政策,如何确保能被农民理解接受,从而,达到政府的预期呢?这些是当地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赣州成立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社会组织——农村理事会,它是由农村有威望、有能力、有公益心的人组成,有自己的章程,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组织。理事会成立有两种方式:一种为长期型,即每一个自然村都至少成立一个以上的理事会,作为综合理事会,它是完全的民间组织,其成员都是由农民自己选举产生。另一种是短期型,主要以事牵头成立的。例如修路,农村成立一个修路理事会,路修完理事会宣布解散。农村理事会确保了政策被农民理解接受,减少政策实施中政府与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实践中,农村理事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理事会配合完成相应配套政策、农村规划等。在村庄整治、改造中,施工拆除农户的旧房屋或者对拆除旧房屋空出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建房以及农村道路规划涉及迁坟事宜等都是棘手的问题。通过理事会“五老”出面与农户协商,对农户进行适当补偿,这些问题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二、理事会通过村规น民约在推动农村乡风文明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成立了一事一议的理事会制度。以公路理事会为例,成立财务监督制度,对工程资金投入支出、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公路修毕,理事会便宣告解散。
三、政府体制创新——新农村建设的第一推动力
政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在各项制度安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新农村建设涉及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关系,涉及不同部门利益的调整,政府在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时,需要投入很大的力量进行协调和整合。
政府推动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制度创新——“三个整合”,即整合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整合资金、资源;整合机制。把实践中,由赣州市委书记作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副市长等作为副组长,林业局长、交通局长、教育局长等十四个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成员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强大政治资源的整合,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实施。并且,赣州下辖的18个县市区也都设置了相应机构。事实上,正是通过“三个整合”建立一套全新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机制,减少各种力量的摩擦,形成统一的政府合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
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
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改变了农村的“穷”面貌,农村理事会组织保证了新农村建设政策的贯彻实施,这些都为农村经济发展带了机遇。但要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关键还要解决农业发展和农民的增收问题。根据自然条件及经济情况,赣州确立了四大支柱产业:果业、生猪业、苗木花卉业、商品蔬菜业,以农业产业化推动新农村建设。但是,农户由于信息不完全、市场分割等条件的制约,单个农户与市场之间缺乏有效地联结机制。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 "
实践中,赣州地区积极扶持和发展产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的经济服务组织,全方位覆盖产业体系。二是对合作经济组织在资金上、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能人成立合作组织。
五、成功经验及相应问题的反思
一项制度或组织创新,在没有达到预定目标时,通常不会自动停止。赣州地区推进的新农村建设,通过制度创新充分挖掘农村发展的潜力,促进了当地农村的良性发展,也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各地区发展模式应当多样化
2、正式制度必须与当地非正式制度相契合,才能发挥最大效力
一项制度创新能够成功实施,不仅要与当地经济条件相适宜,还要考虑当地既存文化、传统、信仰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制度创新在节约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但地区社会文化在短期内很难改变,这会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新制度充分发挥效力。赣州地区的非正式制度创新——农村理事会组织,是与当地的客家文化密不可分的,农村理事会中相当多的内容以及制度规范都与客家文化中的观念、意识等紧密相连,相当大程度上,客家文化影响了理事会的理念。因此,其他地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制度、组织创新要考虑ท与当地的非正式制度相契合,这才能充分发挥制度创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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