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伊朗不能拥有核武器

时间:2024-11-15 16:25:1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而在欣喜之余ฐ,有一些更为根本的问题还应该被厘清,那就是:伊朗为什么要发展核武器?国际社会又为什么不让它发展?为什么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以合法地拥有核武器,其他国家却不能?这是否是一种不公平和歧视?

自1945年美国在新墨西哥州试验成功人类第一颗原子弹开始,世界进入了核时代,其后美国在日本广岛、长崎使用原子弹,其巨大威力引发了全世界对核武器滥用和扩散的担忧。

1960年、1964年,法国和中国先后成功地爆炸了核装置,美苏极为担心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拥有核武器,于是在1967年向联合国裁军委员会提交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联合草案。1970ฏ年3月,该条约正式生效。它将世界上的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于1967年1月1日前掌握核武器的国家,称为有核国家,也就是美、苏、英、法、中;另一类是在这之前尚未掌握核武器的国家,称为无核国家。条约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无核国家不再发展核武器,同时,有核国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帮助无核国家发展核工业,进行核裁军。

从以上可以看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大国政治的产物,是对五国拥有核武器这一事实的合法化和对小国发展核力量的排斥。当然,《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作用是不容抹杀的,最直接的一点是:它遏制了各国发展核武器的冲动。

随着科技的发展,核武器的神秘面纱早已揭开,某些制造核武器部件的军民两用设备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买到。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核武器已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的问题了。根据测算,如果没有《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目前世界上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就不是只有九个(原来的五个,加上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朝鲜),而是近30个。再考虑到恐怖分子对核武器的觊觎,世ฉ界将再无宁日,甚至面临被毁灭的危险。

显然,《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下的核秩序,是一个不公平但相对安全的状态;而让各国公平地享有发展核武器的权利,是一个公平但危机四伏的状态。权衡之下,人们更愿意接受前一种状态,以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为代价换取最大程度的安全。这就是伊朗不能发展核武器的根本原因。

但是,原则归原则,核武器在提升国家实力方面确实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众所周知,中国目前的国际地位,和中国拥有核力量密不可分。冷战后,俄罗斯在经济实力上早已沦为二三流国家,但因为它拥有庞大的核武库,俄罗斯至今仍是国际格局中的重要力量。这就对某些缺乏安全感的无核国家构成了现实的诱惑。

朝鲜核危机的一再发生,正是缘于朝鲜领导层的极度不安全感。伊朗的情形也是如此。伊朗在上世纪70年代末和美国交恶,又处于逊尼派掌权的阿拉伯国家的包围之中,这些使得伊朗觉得必须成为核大国才能保护自己。同理,以色列和中国的核武器,同样是在缺乏安全感的国际环境下出台的。而印度和巴基斯坦同样是在将对方视为最大敌人的情况下跨过了核ร门槛。可以作为反证的是,当年南非因为种族隔离制度被国际社会孤立而发展核武器,种族隔离制度被废除后,南非就放弃了核计划。

显然,追求核武器以求以小搏大的冲动绝不会停止。正如国际原子能机构前总干事巴拉迪所说,“单靠对技术进行控制不足以制止进ฟ一步的核扩散”。因此,对于伊朗等国发展核武器的企图,人们可以给予理解,但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它们的行为必须被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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