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头夜奔(短篇小说)

时间:2024-12-26 15:01:3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乾隆八年七月十五日夜,暴雨,青河大坝决堤。是夜,成县县令吴文章之女吴小婉,携友人同游于青河。一行人等深明大义,于河中自沉客船,以身堵险,大坝遂安。六省得以保全,成县人民感其恩德。

――《成县县志》

封文慧

1988年出生。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文学创作与批评。小说《烟花绽放》发表于《青年文学》,并入选《岩层书系:2015青春文学》。小说《日夜浮屠》发表于《中国作家》,并获第六届全国高校征文比赛二等奖。剧本《西街往事》在第七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扶持青年优秀电影剧作计划”中获奖。

师爷

说起今日的差事,唉,可真够呛。

县太爷最小的女儿吴小婉昨天晚上死了,死得不明不白,听说是夜里跟野男人私奔,不巧被洪水淹死的。什么?你问我听谁说的?根本用不着听谁说,三更半夜,孤男寡女同舟横渡青河,不是私奔能是什么。

癸亥年初,吴小婉就被县太爷许配给了正五品徐侍郎家的公子,嫁妆都备齐了,只待吉时一到便嫁过门。原本结下这门亲事,县太爷已经算是高攀,如今未过门的媳妇居然✡跟相好的男人双双死在私奔的半路上,万一传到徐侍郎那里,他必定不肯善罢甘休。女儿死了事小,得罪了亲家公事大。县太爷哪里还顾得上伤心,一早把几个信得过的师爷全聚在衙门里,商议如何善后。

从雍正爷还在位时起,我就开始给吴家老爷当师爷了,可这样棘手的情况却是第一次遇到。借口要找得恰到好处,又不能太露痕迹。前两天徐侍郎家派人来成县送聘礼,对吴家小姐那神采奕奕的模样可♋是赞不绝口,硬要说她是“暴☁病而亡”,别说徐家,只怕县太爷自己都不相信。路遇抢劫被贼人杀害倒是说得通,无奈小姐偏偏是夜里被淹死的,且在水面上漂得久到整个成县都知道,便是再借给我们几张嘴,也说不清楚她为何偏要在夜里跑出家门、乘船渡河。

反正要依我看,这些功夫做了也是欲盖弥彰。小姐的尸体,是跟个书生紧紧抱着,一起从水里捞上来的。听说那小伙穿着素白的长衫,生的俊俏斯文,一双丹凤眼自带桃花,想必也是个年轻才俊,就这么被吴家小姐给祸害死了,可惜啊,可惜。

也别怪我说话难听,吴县令在成县原本就没什么好名声。我今年五十有三,考了半辈子科举都没能成就功名,只谋得个师爷的职位,想为圣上效犬马之力而无门,愧对三代翰墨世家的名声。可他吴文章倒好,靠着做瓷器生意挣的银子轻松捐了个知县,每天对我颐指气使。让经商的暴发户摇身一变成了读书人,这简直是胡闹!他写得出文章么?懂什么叫做仁义道德么?我看他连《三字经》都背不出来!平日里一句话不顺他的意,就变着法的嘲笑我迂腐。简直是斯文扫地!斯文扫地!如今养出了个如此不知廉耻的女儿,也只能说是家风不正,活该倒霉。

县太爷在堂上来回踱了半个时辰的小碎步,下面的人也没想出法子,把他老人家气得啊,吹胡子瞪眼睛的,嘴里直嚷嚷:

“连个说辞都想不出来吗?你们在衙门当了这么多年的差,老子来可没短过你们一分钱,危难时刻倒没一个中用的!废物!一群废物!亏你们还读过那么多年书!”

这话说的可真不客气,本来嘛,你自个的闺女不要脸,跟我们读书人读了多少年书有狗屁关系?我这倔脾气一上来,就是神仙也拦不住,当下挑着眉毛建议说,昨晚突降暴雨,青河大坝屡遇险情,不如咬定小姐那行人是以身堵大坝治水死的,必能力挫谣言,成就一段佳话。

另几个师爷吓的脸都青了,拼命使眼色,使劲往回拽我的袖口,被我一把甩开。我受够了吴文章这个白痴,不就是讥讽几句,他还能吃了我不成。结果你猜怎么着?县老爷压根没听出来,立刻高兴地一拍大腿,命我马上按这个方案给徐侍郎家写信,并且在全县张贴告示说明。

“太感谢了……”他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连话都说不连贯:“我女儿……全……全靠你保全了名声……我……我来日定报答你……”

老实说,我并不是为了求回报才开口帮这个忙的,但既然县太爷自己说要报答我,我只有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谁知正在这赏赐即将到手的节骨眼上,府里的家奴连滚带爬地跑进来禀告,说夫人收到消息后伤心不已,非要闹着去认尸,谁都拦不住。县太爷骂了句蠢娘们,只说把后面的事都交由我处理,便一溜烟地往家赶。

我说什么来着?这个不通文墨的县太爷就根本就靠不住。我强忍怒气,和剩下的几个人分了分工,也就让大家都散了。临走时,新来的年轻人大概是早上没围观到现场,磨磨蹭蹭地拖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八卦的心,凑上来悄悄问我说,您是小姐的老师,一定经常见到她,小姐长得跟传说中一样美吗?

开什么玩笑,我虽然兼任着她的先生,但男女授受不亲,我堂堂一个读书人,怎么能拿正眼看她呢?再说不看也知道,他吴文章的女儿,能漂亮个屁!我往地上啐了口痰,冲着那小子吼道:“看什么女人!快滚去读你的书!”

这帮色胆包天的年轻人,简直是斯文败类!斯文败类!

写信人

早知道今天出了这么大新闻,我昨晚就不应该贪喝那两杯酒,以至于多赖了一会床。

县太爷家的小姐半夜在青河里淹死了,这真是天字第一号大悲剧,所有成县男人的心都随之去了。

要说起这位小姐,在成县可是家喻户晓。县太爷是商户出身,夫人年轻时据说是醉香楼的花魁,两人膝下无子,女儿倒是一口气生了五个,每个都继承了夫人的美貌。靠着把这些花枝招展的女儿们一个个往外嫁,吴知县迅速在朝堂上建立起了良好的社会关系。新死的这位小女儿尚未出阁,芳名小婉,长得尤其美。据元宵节上有幸远远瞥过她一眼的人讲,小婉姑娘是正宗的瓜子脸双眼皮,嫣然红绛点樱唇,任何男人看到,恐怕都挪不开步。不过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老话倒也不假,她人虽美,挑男人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私奔没成功不说,还平白送了性命。

在这伤心的日子里,我难得文思泉涌,本来决定不出摊了。哪知道刚跟家里的婆娘提了半句,就被擀面杖狠狠地招呼了几下,连着那套营生的笔墨纸砚一起被扔出了门。 “懒死鬼,想全✿家喝西北风啊?你连秀才都考不上,充其量也就识几个字,写什么狗屁文章!挣不出明天的饭钱就别回家见我!”

我默默地捡起地上的那摊东西,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想当年我也是一代才子,回绝了佳人芳心无数,跟家母介绍的村妇成了亲,现在悔之晚矣。要是再年轻个二十岁,我断不会再如此愚孝。凭我的文笔,每日给吴小婉这样的美女写上百封情书,万一能觅得芳心,哪怕是私奔途中尸沉青河,也算是成就了一段佳话,此生无憾。

不过说起吴小婉,最近我倒确实遇上件怪事。

我干的是代笔的营生,每日在市集上摆摊,顺便也帮人算命。这穷乡僻壤识字的人不多,招牌、对联、书信都是我在代写,挣的倒也勉强能糊口,只是可惜了我这手好字。大概从半年前开始,有个年轻人找到我,说是看上了个读书人家的姑娘,想让我帮着写情书。他身长有五尺八寸,模样十分周正,一袭白色长衫,颇有几分我当年的风范。

这种没有具体内容的信最麻烦了。为了不出差错,我认真地跟年轻人探讨了下他这位心上人。

“她长什么样子?别光说漂亮,最好给出个具体的人类比一下。”

“你知道县太爷家的小女儿吗?她长得跟她一样美。”

“还有这种姑娘?眼光不错啊。那她喜好什么?”

“诗词之类的吧,我也不懂,就是有才华的那种书生。”

“那……你读过书吗?”

“这不明摆着吗,我要是识字还用找你代笔?”

“这可麻烦了,要是我写的太有文采,你见了她穿帮怎么办?”

“没事,还没嫁人的小姑娘知道什么,糊弄两句也就过去了。反正她喜欢话少的,我尽量不说话。”

“也对,那姑娘叫什么名字?”

“刚好也叫吴小婉。”

我花了一下午时间,给这位吴小婉写了封缠绵悱恻的情书。年轻人听我念了一遍,表示自己一句也没听懂,所以非常满意,出手就给了我一两银子。

这是这么多年来我挣得最多的一笔生意,高兴地几天都没缓过劲。我背着婆娘把它当成私房钱存了起来,从此每天收摊之后都能去喝口小酒解馋。本以为这年轻人也就是三分钟热度,哪知他对姑娘真上了心,情书越写越多。开始是半个月一封,后来十天一封、三天一封,甚至一天两封。我被这份工钱滋润地红光满面,干起活来自然卖力,把古往今来、花前月下的情话都写了个遍,还要各配上一段诗词歌赋。不瞒你说,这份活计我倒是乐在其中,每次写信时都想象自己仍然是二十岁,正意气风发地给吴小婉写情书,尤其是看着我家婆娘那青春不再的脸的时候。

年轻人最后一次来是在三天前,他显然情绪不高,只说出了点事,姑娘在成县待不下去了,要我写信给她,约她两天后子时在青河码头见面。信写好后他惆怅良久,表示这恐怕是最后一次找我代笔了。毕竟共同合作了半载有余,我们彼此都生出了些感慨,不免对饮一杯,挥泪拜别,从此分道扬镳。

其实自从早上听说吴小婉出了事,我隐隐就有些不安。

我怀疑那年轻人很久了。

毕竟成县这么小,要是有像吴小婉一样的美女,我又怎能没见过呢?即使他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也没道理连姑娘的名字都一样吧?至于这年轻人的来历,我也是捉摸不透。他穿着打扮一副英俊书生的做派,每次出手都很阔绰,可说起话来却像个乡野村夫。最后那封信里他们相约私奔的时间,分明也是昨晚,难道说一直以来他通信的对象,是货真价实的县令女儿,成县第一美女吴小婉?应该不会这么巧吧……

这样一来,我就算是骗子的帮凶。现在死了女儿,万一县太爷彻查此事,我的笔迹半个成县的百姓都认识,那我可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好在下午衙门口就贴出了告示,说小姐是和友人一起,为了救水灾才淹死的。我仔细看过那个所谓友人的画像,虽说也眉清目秀的,但跟我认识的那个年轻人并不像。

我松了口气,但仍然不能放心。

毕竟我在一件事上没说实话。

佳人分明爱上的是我的文采,最后却和一个绣花枕头般的男人共度一生,这也太不公平了。大概潜意识里有些嫉妒年轻人吧,最后那封信我做了点手脚。

难道正因为我撒的谎,才让他们私奔时出了差错?

丫鬟

从见到吴小婉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她是个麻烦的女人。

佳人轻启朱唇,眼波微漾,回眸一笑百媚生,那是对男人。美女热衷打扮,攀比斗气,弱不禁风又要求繁多,这是对女人。

我进县太爷的府邸当丫鬟,算起来已经五年有余,一直都是跟着五小姐吴小婉做事。这吴小婉虽然天生丽质,明艳照人,可若说她是成县第一美女,未免大大地言过其实。我每天帮她梳妆打扮,没人比我更清楚了。她五官虽说精致,奈何长了个大奔头,梳发时一定要把发髻靠前盘起。皮肤虽说白皙,但经常容易泛起油光,必须用方巾隔三差五地擦油。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她对容貌的要求到了几近苛刻的地步,每日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带上一整套修饰容貌的器具。它们种类繁多、价格不菲、分量奇重――而且总是让我背着。

除了每天清晨到庙里烧香,这位吴小姐几乎足不出户。可越是见不到她,关于她的那些流言传得越邪门。什么隔纱望影便知佳人倾城啊,什么体有异香清新醒神啊,甚至还有说见得一面就能包治百病,好像大家在用透视眼看女华佗再世似的。吴小婉特别注意经营这些传言,她每天逼着我换不同的方法梳头,好好的首饰不用,非要戴时令鲜花,害得我每日上蹿下跳地到处摘花。她还在马车车窗上装了白色的纱幔,出城进庙的那条路上,总会挑个人多的时候挑起纱幔,怀着淡淡的忧伤仰望一下天空,再慢慢把纱幔放下。不少男人摸出了这个规律,拉帮结伙地聚在路边等她,只为一睹佳人芳泽。这可把我折腾得够呛,为了掌握好开窗的时间,我每次只能跟着马车步行来回,等观察到最佳时刻,再提醒小姐拉帘子。

总之,吴小婉说不上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但一定是我见过最臭美的女人。她风骚得如此纯情,挑逗得如此低调,寂寞得如此变态,实在是人中翘楚,让我等凡人自愧不如。 可惜小姐把能用的精力都花在了折腾她那张脸上,却单单不长脑子。长此以往,难免让人钻了空子。比如像王墨元这样的男人。

吴小婉每次烧香,我只能在门外候着,看不见里面的情形。他具体用什么方法让小姐着了魔,每日茶不思饭不想地惦记着他,我是真的一点也不清楚。但他骗得了缺心眼的吴小婉,可瞒不过我的眼睛。

吴小婉说他自称是家道中落后寄居寺中的贫穷书生,才高八斗、英俊潇洒,只等开了科举就能金榜题名。可别的不说,就这间白云寺,向来不收留香客住宿,这规矩全成县人都知道,他怎么可能寄居在此呢?开始他穿着干净朴素,倒真像个落魄的穷书生。可自从小姐开始拿私房钱贴补他的日常开销,这小子眼见就阔绰了许多,从头到脚的行头换了个遍,长衫用的是天蚕坊的高档布料,鞋子上还鎏了层薄金,活脱脱一副贵公子做派,简直成了小姐养的金丝雀。

要说他最让吴小婉着迷的,就是那堆积了厚厚一层的情书。可不瞒你说,家父是药店的账房先生,故我也略识几个字,倒是认得那信封上的落款。这笔迹我从开始看到就觉得眼熟,可总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直到后来上街给小姐买胭脂水粉,我无意中看见王墨元蹲在李先生的摊点前跟他聊天,这才恍然大悟。全成县摆摊代笔的就只有李先生这一家,他王墨元的情书,显然也是出自这里了。

要让我说,这个所谓的王墨元从一开始就是个有备而来的骗子,只想往吴小婉身上捞点钱花。可惜了小姐还一门心思地沉浸在才子佳人的戏文里,满以为自己也成了戏里的花旦,要跟良人成就一段金玉良缘。

不过说实在的,她吴小婉爱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反正不关我的事,我也懒得拆穿。要是经过这件事吃了亏,也正好矬矬这个无知女人的锐气,谁让她总为了那张脸日夜折腾我。

可眼见得小姐与徐侍郎家公子的婚期临近,这两个人居然还没分手,反倒越发如胶似漆,我才开始担心起来。万一闹出了什么事,我这个贴身丫鬟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眼下即使跟小姐挑明王墨元是个骗子,情到浓时,只怕她也不会相信。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开始偷看王墨元每日送来的情书,随时掌握这对情侣的动向,必要时防止意外发生。

是的,所以我昨天早上就知道他们约好要私奔了,小姐还准备把我打晕了再走,@个没良心的疯女人。我本来打算直接向老爷回报,可他偏巧因为公务繁忙,已经待在衙门里几天未能归家。至于夫人,她原本就偏心这个小女儿,即使知道也会帮小姐瞒下来的。而且拦下了小姐,万一她知道是我泄的密,我以后在吴家还能过安生日子吗?

思来想去,我突然记起起府上那位满腹经纶的赵师爷来。他是小姐的老师,偶然发现小姐在和男人通信也不奇怪。只要能拜托他去向老爷通传一声,事情就迎刃而解了。我二话不说就跑去找他,跟他把事情的原委详细地说了一遍。老先生听得很耐心,答应得也很爽快。他让我不妨告假一天回家探亲,以示与我无关,剩下的事让他来处理。我想想也有道理,便照他说的做了。

结果今早我从郊区的家里赶回吴家的时候,居然发现小姐和王墨元已经双双淹死了。我吓得腿一软,差点跌倒在地上。管事的把我叫去狠狠地训斥,说我玩忽职守,不由分说就把我给辞退了。事情都到这份上,我哪里敢说自己事先就知道啊,只能认倒霉。你别说,我收拾好细软出来,正好撞上了来府里复命的赵师爷。我赶紧冲上去,质问他为何昨天没有把事情告诉老爷。结果你猜这老家伙对我说什么来着?

他说我们第一次见面,这位姑娘你是谁啊?

天知道这老不死的到底为什么!

唉,小姐,要是我拦住想要私奔的你,也许你就不会死了。现在说什么都是枉然,只盼你在阴曹地府少受点罪,逢年过节的我会给你烧香的。即使你做了鬼回来报仇,也要凭良心算账,千万别来找我,毕竟你待我不仁在先,冤有头债有主,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那个坏心眼的师爷啊!

另外,我路过衙门外的告示时扫了一眼,总觉得有点不同寻常,画像上的王墨元看上去奇怪得紧,难道是在水里泡过之后变了样子?

“才子”

骗子当了这么久,这是老子挣钱挣得最窝囊的一次。

要不是因为在江陵骗了个颇有地位的乡绅而被官府通缉,我大概不会来成县的。本打算在白云寺借住几日,没想到这穷乡僻壤的和尚如此吝啬,说什么也不许。所以见到吴小婉的时候,我其实已经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了。

她长得实在太美,我下意识地跟她搭了两句话,那就是一切的开始。

要是早知道她这么难缠,我还不如饿死在半路上算了。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骗子,我发誓我开始只是想从她身上骗点钱花。没想到这姑娘看上去不谙世事,鬼心眼却不是一般的多。第三次见面的时候,她一边拿给我几锭银子,一边漫不经心地指出,她知道我是个骗子,以后要钱直接说,少跟她玩什么花样。

可以想象,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大白天的,佛寺门外跟着她的一群护卫随从,她自己又是县太爷的千金,这时候被她识破我是个骗子,跟被官府抓住有什么两样?!吴小婉见我变了脸色,连忙摆摆手说我不是想抓你的意思,想抓你我早就让我爹派人来抓了,何必等到现在。

“那你什么意思?”我咬着牙问她。

“我就是太无聊了而已。”她歪头看着我笑,露出两颗漂亮的小虎牙,“难得遇见一个货真价实的骗子,可比在家读书有意思得多。我就想让你跟我说说外面的世界,还有你骗人的故事。要是你逗得本小姐开心,以后你的花销包在我身上。”

我张大嘴巴瞪着她,觉得自己发现了世上最神奇的一种生物。

“不说话就当你答应了啊!”她得意地跟我做了个鬼脸。

接下来的这一年,我过得真是苦不堪言。在吴小婉的逼迫下,我把所有能说的故事都说尽了,只好开始编故事。最近我的骗子生涯已经在编纂中越发光辉累累,连乾隆爷的玉玺都差点被我骗走,我觉得自己简直要变成天桥说书的了。

除了听我胡说八道,吴小婉还爱听戏,或者简而言之吧,她喜欢听一切的故事。尤其是郎才女貌相爱私奔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简直是百听不厌,听完之后再回来跟我一五一十地讲。最后还不忘感慨道,可惜现实中没有落魄的正直书生,只有落魄的阴险骗子。 我气得反驳她说,凭什么书生都是正直的,骗子都是阴险的?

“不错啊,你都敢跟我唱反调了。”吴小婉笑得十分狡黠,“因为书生会写温柔的情书啊,骗子只会像你一样胡乱嚷嚷。”

“不过你倒是提醒了我,我今年就要出嫁了,却还没收到过情书呢。这不行,你得去想办法写几封给我。”

“我的大小姐,我就是个普通农民,真的不识字!”

“我不管,那是你的问题。”吴小婉朝我翻了个白眼,“不想坐牢就快去想办法。”

为了她这异想天开的念头,我在成县里打听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代写书信的李先生。老头子人很健谈,信写得非常认真,还时常关心我跟这位梦中情人的进展情况,鼓励我不要放弃,勇往直前。不过情书这东西也真是奇妙,虽说不是我写的,可每次看着吴小婉高高兴兴地读完,我就觉得自己好像被故事里的落魄书生附了身,正春心萌动地看着心仪的富家小姐,满心希望她能爱上自己。

但这感觉也就只能维持一瞬间,毕竟我是个骗子,而坐在对面的充其量只能算是富家女流氓。

吴小婉把那些情书按日期一封封整理好,小心翼翼地收在一个檀香木盒子里。她假装很认真,就像真有这么个人爱着她,可以义无反顾地带她私奔。只是那檀木盒子的价值抵得上普通人家半年的开销,也可以买好几亩地,用如此贵重的东西去装一个怀春少女的梦,对她来说大概是消遣,可对那位虚幻中的落魄书生来说就要命了。

所以故事才是故事。

七月初的时候,吴小婉给了我一笔钱,说我可以自由了。

我很高兴,但又没有那么高兴,可能我觉得自己本来应该更高兴的。

“那你呢?你出了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我终于要嫁人啦。”

“可你还没见过徐侍郎家的儿子。”

“反正大家都没见过。”

“你不是比较喜欢落魄书生嘛。”

“反正又没有落魄书生。”

我陪着她站了一会,觉得说不出什么新的安慰的话,只好胡乱挥挥手,算作是告别。

“你能再给我封情书吗?”

我惊讶地转回身,发现吴小婉正直勾勾地盯着我。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她漂亮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隐隐反光。

不能再犹豫了,等第七个人路过的时候就动手。

像这样的决定已经下过无数次,却还是狠不下心。

读书读到二十多岁仍旧毫无建树,没想到连做贼也不够格。盯着漆黑一片的小路,我不由得暗笑自己的胆怯。已经接近子时,鲜少能遇到还在街上闲逛的人。如果真要做贼,第一个人经过的时候就要下手,而我却想延后到第七个。

不管再怎么走投无路,我终究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即使母亲已经病到了弥留之际,即使自己饿得全身无力,即使一整天都徘徊在街上伺机偷盗,我还是什么都没做。阻止我的并不是读书人的自尊,而是盗贼的恐惧。

如果过了子时还是等不到第七个人,那就是老天爷不愿意让我做贼,我便干脆回家等死。

然而这个夜晚简直像中了邪,我明明埋伏在临近码头的偏远小路上,平日夜里罕有人至,今晚行人忽地多了起来。他们全都差不多打扮,穿着粗布衣衫,举着灯笼四处察看,嘴里喊着五小姐五小姐的,像是在找人。来往间很快六个人就过去了,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第七个也会是这群人中的一员吗?如果是,他们相互认识,手上又有光源,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机会下手。何况就算真的得手又能怎么样,这些人身上未必有钱。

幸亏盛夏的天气瞬息万变,在我正式举起手上的木棍之前,下雨了。

稀疏的雨滴迅速蔓延成瓢泼大雨,浇灭了那些人的灯笼,也阻拦了他们继续搜寻的脚步。街道又重新安静下来,再等在原地真的已经毫无意义了吧。我大大松了口气,用木棍撑住地面,勉强站起身,强打着最后的精神,一步步向家的方向挪去。

几乎是立刻,第七个人穿越暴雨的屏障狂奔而来,跟我撞了个满怀。

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之前,我已经举起木棍把他打晕了。

原来做贼真的不难。

他死了么?

我颤抖着扔了木棍,用手去探第七个人的鼻息。温热的空气微弱地打在我的指尖上,宣告着主人顽强的生命力。他躺在地面上,整个人被淋得透湿,却意外地睡得很安详,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尴尬地绽放在黑暗中,僵硬得甚至不能自己恢复原状。这是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男人,书生打扮,大眼看上去,竟然跟我有五六分相似。只是他身上的白色长衫用的是上好的z质料子,而我身上的白色长衫用的是母亲几年前织的粗麻布。

光滑的丝绸,在雨夜中触碰起来更加冰凉,也没由来地使人安心。我与他只是投胎路上选了不同的人家,可命运却在不知不觉中早已注定。不管我如何努力挣扎,也不管他是不是放纵,这个未来都没法改变。

但现在不一样了,木棍在我手中,而第七个人只是一滩烂泥。

我拿走了他背上的包袱,换下了他的丝绸长衫穿在自己身上,再把我的衣服扔给了他。一阵忙乱过后,没留意间子时已经到了。

这真是多此一举。我不该贪图那件见鬼的长衫,而忘了件最重要的事――

有人会在子时的街道上打更。

等听见打更汉子那声撕心裂肺的“抓小偷”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我撒腿就往前跑,穿出街口,穿过码头,直接跳上了那条岸边停靠着的小船。

这大概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佳人

下雨了。

水滴伴着微风从挡蓬口飘进船舱,终于驱赶了一些暑热。尽管为了尽量减小动静,我出门时只穿了件单衣,汗水还是把全身都浸透了。蹲坐在船舱角落里,借着乌云后月亮传递出的稀疏的光,我又拿出那封信。

王墨元用的宣纸又薄又糙,因为被我读过太多次,增添了不少细密的皱纹,有些字迹已经模糊。我明明给了他不少钱,这个骗子却只知道拿来吃喝玩乐,除了雇写信人的银子,就再不愿意费心去买好的笔墨纸砚。最后这封信,写的也跟以前一样敷衍了事。开头是惯常的问候,中间是漫无中心的情话,结尾是一首词。他给我的情书如同说书人在茶馆里讲的故事,随时都可以把信中朝思暮想的对象调换成我之外的任何人。只是这次有些不同,翻到最后一页,词的后面还写着一行小字: “七月十五日亥时,城南码头,岸边客舟”。

他是要约我见面吗?是有什么话想说吗?还是想临行前再跟我道一次别?

我不知道答案。尽管仔细地检查了所有纸张的正反两面,却再也得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与其让我的丫鬟翠喜带回一封语焉不详的信,为什么不直接对我说呢?这么看来他确实是个顾左右而言他的骗子。可这世上的骗子太多,也并不只他这一个。就像我家那位整天满口忠孝仁义的老师,还不一样因为流连妓女而被师母满衙门追着跑,阿爹知道后可着实嘲笑了他很久。阿爹自己也是骗子,他说我的未来夫君是个顶天立地忠实可靠的男子汉,但我后来偷听徐家来送聘礼的下人私下议论过,他们家的小少爷其实是个顽劣不堪的矮胖墩。我不喜欢骗子,不过至少王墨元撒的谎,我多数能够看穿。

我摩挲着信封上“王墨元”那三个字,用手指在船舱壁上又学着写了一遍。只要多读几次就会发现,整封信只有这三个字和其它的字迹略有不同,我猜是他模仿着自己写的。如果王墨元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不识字的话,这个名字大概会耗费他不少功夫吧。他握笔应该不太稳,元字的最后一笔很长,他总是要在半途轻微地抖一下,所以有点像是用了两笔才写完的。我觉得有趣,就模仿着写了很多遍他的名字,但还是不太像。其实写得像也没什么用,我知道这不可能是他的真名字,既然他标榜自己是原来南方的质朴农民,现在成县的可怜骗子,又怎么可能有一个书生一样的名字呢。

雨越下越大,王墨元却还没有出现。我从亥时就等在这里,现在已经快要子时了,大概他不会再出现了。或者这原本就是一个告别前愚蠢的玩笑,发出邀约的人自以为跟我已经有了某种默契,感觉我不会当真,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什么默契,我真的来了码头。

其实也不是非要见面不可。是我决定让他走的,并没有特别舍不得,临别那天我也不是在哭他,我是在哭我自己。以后就只能每天跟一个矮胖墩玩啦,听说家禁比现在还严,没有正事不能随便出去。我家离胖墩家又很远,阿爹嘱咐过我没事不要回来,安心在夫家住下。这样一来,我突然觉得人生有点凄凉,也许会常常孤独。王墨元经常嘲笑我是个没见识的小姑娘,有一次我实在气不过,就说等我嫁了人,迟早让夫君带着我去各地旅行,我要走很多的路,见很多的人,永远自由自在的。不知道哪句话说错了,他突然就着了恼,瞪着眼睛吼我,让我云游四方的时候,最好别忘了扛着我那金贵的檀木盒子。

这都哪跟哪啊,也不知道我的檀木盒子哪里惹得他不痛快,骗子的脾气真是难以捉摸。今晚也是,兴许王墨元出门前终于下定决心,犯不着拖着我这个累赘跑路,已经一个人离开了。

“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岸上突然传来叫喊声,急促的脚步由远及近,敏捷地跳上了船。我还没来得及钻出船舱看个究竟,就有人解开了固定在岸边的绳子,快速划船驶离岸边。

今晚的风浪太大,小船剧烈地颠簸着。我模糊中看见船头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在拼命划动着双桨。白色的长衫在风中狂舞,犹如盛开在河面上的巨大浪花。

会是他来了吗?

“王墨元!”我跌跌撞撞地跑出船舱,大声喊着:“王墨元!”

那背影猛地一怔,惊诧地转过身来。

“原来你真的找了一个书生给我啊。”

看着对面这个白面书生陌生的脸,我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如果我们早点把想说的话都说出口,现在的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

愣住的瞬间,我和书生都忘记了脚下的船正挣扎在波涛汹涌的青河中,咆哮的河水像一堵墙一样立起在船头,顷刻间淹没了一切。

人生最后的意识里,我正坐着轿子前往白云寺,小心地拉开窗户上的白色帷幔,天空蓝得没有一丝杂质,轿子外面的街道上,每个人都在沿着自己决定的轨迹在生活。

而我,马上就要见到脑海里那个熟悉的人。

县令家的五小姐今天出殡。她的死讯轰轰烈烈了将近半个月,丧事却办得悄声无息。

看着县太爷这些天里日渐颓唐的模样,赵师爷心里很是解气。可是徐侍郎家竟然接受了那套治水而亡的解释而没有深究,他又有点遗憾。早晨埋上人之后,赵师爷把善后事宜都扔给晚辈,总算得空去醉香楼流连了半日。因为那该死的私奔事件,他已经十几天都没见到相好的嫣红了,两个人不免亲热一番。直待到天黑,他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这一口酒下去,年轻人留下的银子就彻底花完了。李先生想到这里,不免有些伤心。虽然这次差点变成骗子的同伙,但毕竟借着挣来的钱喝了这么长时间酒,也算是值得。到底是他耍了点花招,故意在信里把约定时间提早了一个时辰,隐隐盼着吴小婉等不到情人自行回家,至少好好埋怨一下年轻人,也算勉强出口恶气,哪里知道两个人竟真这么死了。

他不是不抱歉的,但又冥冥中感到,这才是命里注定该有的结局。今早他本想送吴小婉最后一程,奈何偷懒多打了会儿盹,便把出殡给睡过了去,只好在心底为死去的一对璧人求平安,愿这对苦命的鸳鸯能早登极乐,千万莫要在地下记恨自己。

从早上忙到天黑,累得腰酸腿疼,总算把所有活计都干完了。翠喜拖着一大桶泔水走出做杂工的客栈,突然有点怀念起在吴家做丫鬟的日子来。

正巧赵师爷从对面的醉香楼里走出来,翠喜瞥见他那满面红光的嘴脸,不由得怒上心头,往地上狠狠地啐了一口。

等到天黑透了,王墨元才敢从一直躲藏的阴影里钻出来,站在吴小婉坟前。

他本来准备了不少话想说,现在看来都是多余的。尽管那天一时冲动真的把她约了出来,但接下来的时间王墨元都在极度慌乱和后悔中。他身上的前一个案子还没有了结,拐骗良家妇女的新案子恐怕就要加上,带着个手无缚鸡之力又不知民间疾苦的县令女儿一起逃命,估计连十天都撑不住就要被抓回来吧。

虽然¿吴小婉哭着管他要最后一封情书的时候,他确实短暂地下定过决心。

那晚他犹豫到最后一刻才出门,是想把吴小婉送回家里的。半路被抢劫的书生打晕前,他脑海里最后闪过的念头竟然是庆幸,感谢上天给了他一个可以堂而皇之地逃避的理由。可就因为这些可耻的想法,吴小婉最后淹死在了青河之中。

他每次行骗都要给自己起新名字,王墨元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他也真是昏了头,以为被美丽的小姐叫上几次名字,自己就真能变成才高八斗的书生。即使是私奔,他一个丢了土地的农民,也永远当不了故事的主角。

王墨元把带来的纸钱堆在一起点燃,朝着吴小婉的墓碑鞠了三个躬,就此作别。

正值盛夏,天气十分炎热。躁动不安的飞虫在墓地的空气里聚集。嗜光的本性呼唤着微小的身影,纸钱燃烧所发出的光亮被迅速笼罩在黑压压的翅膀之下。

在这场生命的舞蹈里,飞蛾们纷纷笔直地冲向火焰,留下的是杂乱地盘旋在终点上空的无头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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