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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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法律责任认定、预防措施及对策,以引起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的重视,旨在提高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保护学校、学生和教师三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教,以促进学校体育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预防措施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范围及类型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学生伤害事故的一种特殊类型,是指在学校组织实施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条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也适用这一范围.学校体育是学校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较多的教育活动领域这是由于学校体育教育活动特有的运动实践性、对抗性和冒险性等特点所决定的.作为学校,在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过程中正确地履行了职责,重视应尽的义务,与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一般地讲,学生在体育活动中,轻微的扭伤、搓伤、拉伤、摔伤、碰伤等体育运动中常见的身体损伤,若非他人故意侵犯所致,都不应列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类:①在学校正常的体育课教学活动中发生并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事故;②在由学校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运动竞赛中发生并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事故;③由于学校管理不善而在体育活动中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④在体育活动中由于体育教师或者其他有关教师的不当教育行为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2造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
2.1体育课教学内容违反大纲,训练方法不科学,练习内容的强度和难度严重超标
不遵守合理的教学程序违反教学规律都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体育教学过程中有的教师没有根据教学规律合理安排教学大纲,没有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气候状况,科学安排准备活动和调整教学内容及教学的组织不当,都是造成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如铅球标枪投掷时学生被安排站立的位置不适当,跳高跳远时落地区不安全,单双杠教学中未实施保护措施或措施不当,小学田径跨栏项目设置栏高为1.067m的110m栏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6款规定:“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2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存在问题
由于资金等原因许多学校的场地器材条件较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使用方法不当,也很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如体育场地不符合体育教学标准,地面不平整,体育设施、器材陈旧,体育器摆放不当等.因此体育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度责任心,在体育活动中严格管理,及时检修器材.如果体育工作ฐ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体育伤害事故,轻则追究其行政责任,重到追究其刑事责任.
2.3教师责任心不强,教学行为失当及法律意识淡薄
在体育课教学中体育教师对一些技术动作讲解、示范不够,安全保护措施不力或上课过程中“放羊式”教学,以及擅离职守等也是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_由于某些体育教师,在思想上对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问题认识不够,麻痹和疏忽而造成教学关键环节失误.如在上课期间接电话,使学生脱离了教师的管理,让学生自由活动,放任自流有的学生上课比较调皮捣蛋,教师没有耐心说服教育,一时心急而失去理智,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般教师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毕竟这种都是类似于触摸“高压线”的不可取行为.这些都会导致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教师要意识到后果."
2.4学生自身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
由于学生有先天性疾病等自身健康方面的原因,而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有些学生有特殊疾病或器质性疾病,不好意思启齿或者没有意识到隐瞒实情的后果,思想上存有侥幸心❣理结果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如果学生和家长能充分预见到隐瞒自己病情会产生后果,仍然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像这样完全因自己的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学校并不知情且没有过错和不当行为,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2.5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
体育活动本身激烈的竞争性,再加上一些客观上所不能预见的意外情况,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伤害事故.体育活动中这些事故的发生很难确定追究谁的责任,可以认为双方当事人谁也没有过错完全由于活动的性质所决定.《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如足球守门员在扑球时不幸头部撞到了球门柱上,造成的学生人生伤害就纯属意外事故.《办法》第12条第5款、6款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
3.1认定与处理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
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
3.2认定与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的基础
确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客观公正认定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的基础.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对于这个问题不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法学界也颇有争议,学生一旦出事,学校就头疼,这是因为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法律盲点.
✍3.2.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不能代替学生的监护人成为法定监护人的
监护权不能随意转移,父母的监护权是一种亲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能随意转移.即使学生在校期间,其父母的监督义务仍然是存在的.而且监护人的监督义务和学校教师的监督义务有所不同.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只能是学生的家长是不容置疑的,但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与家长有类似的监护责任,但家长的监护责任是不能被学校的监护职责所替代的因此,学校的法律地位比其他的法人、单位、机构特殊,这是它鲜明的公益性所决定的,这一点也决定着学校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所以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都没有把学校列为监护人.因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不可能代替学生的监护人成为法定监护人。
3.2.2学校是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的说法不能成立
家长和学校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学校所肩负的教育、管理责任,尽管部分和家长监护职责相同,但学校尽的职责并不是哪一位家长所委托的,它的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如教育法当中对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人学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所以,家长和学校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学校与学生是怎样的关系呢?按照我国有关教育法律规定,二者只能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促进学生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学习,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所以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
3.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
基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过错赔偿是学校赔偿的基本原则.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学校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侵害了学生的人身权,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性质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就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形式来说,主要是赔偿损失.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常规赔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外,如果造成学生人身重大伤害情况责任严重者,除了赔偿之外对于学生伤害的有关责任人员,必要时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
4预防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措施及对策
4.1管理要到位,制度要健全
安全无小事,对于学校尤其是体育课来讲,更是如此.认真贯彻《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的精神,提高学院领导、体育教师和有关人员的思想认识,把增进学生身体健康,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作为学校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教师,规ณ划场地,配备器材嘲.
4.2加强体育器材、设施的安全性检查
在体育课、体育比赛、课外活动之前要对体育器材、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如羽毛球拍连接处是否松动,杠铃片是否会滑出,山羊与跳马安装是否完好,篮、排球充气是否太足.另外,对于学生平时使用频率较高的场地,如跳远的沙坑、篮球场中的篮板等,要加强常规性检查.
4-3普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要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普及安全教育工作,在教学、训练、比赛和课外体育活动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各种教育渠道和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宣传,真正唤醒学生的安全意识.为了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在体育教学工作中还要注意传授自我防护的知识和技能,让学生在意外发生时具备自我保护能力,从而降低伤情或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4-4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教学能力
体育教学要遵循体育、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任何违背规律、工作要求、操作程序、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的后果,也必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体育工作中对学生的体罚与变相体罚行为,是体育教师的“高压线”,也是最易的犯错误,尤其是我们有些体育教师对体罚行为有所了解,但对于变相体罚则不很清楚,经常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如罚跑、罚做俯卧撑等.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引起学生伤害事故的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4.5建立医务监督体系
教师要及时认真了解学生的身体发育程度、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为合理地组织体育活动提供依据,指导教师合理地进行体育教学、训练、和比赛.对发现特异体质、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的学生,教师一定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给他们特殊的保护和照顾.指导学生加强自我监督也是间接评定运动量大小、预防运动伤害及过度负荷的有效措施.必要时可按体质状况进行分组教学,避免不合理的体育活动给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5结论与建议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目前法学界还颇有争议,在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上还存有盲点,虽然目前没有独立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但学校、学生和教师必须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尽量避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使体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体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育教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事必躬亲,正确指导,循序渐进地让学生掌握动作要领和技巧,将学生活动始终置于自己的有效控制之下.一旦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不能盲目以金钱赔付的方式了之,更不能一味推卸责任,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以协商或诉讼方式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