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一个“自由梦”

时间:2024-09-20 12:01:1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关键词】言论自由;宪政;中国梦

现任美国副总统拜登近日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典礼上称中国是一个不能“自由思想”或“自由呼吸”的国家。他认为“自由思™想”的能力就像乔布斯为苹果公司设计的口号“不同凡响”。“在无法自由呼吸的国家,你无法自由思考;在无法挑战正统观念的国家,你无法自由思考,因为改变只能来源于挑战正统。” 在这里美国副总统在毕业典礼上发表如此演讲的政治性暂且不论,演讲内容却是值得国人深思。自由思想,自由思考,勇于挑战权威,的确是国人所缺少的,从广义讲,思想自由,也称为精神自由,是指公民进行活动的自由,还包括不受干涉地接受或持有某种见解或主张的自由。在某种意义上,言论自由也可以纳入到精神自由的范畴中,因为有思想而不能表达,与人性的要求相悖,取缔表达自由,所取缔的实际上不只是言论、出版等自由,而是思想,是人的人性与人格的发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就有可能造成思想感情自由的限制,因此,思想言论自由经常被连在一起加以表述。言论自由是思想自由的外显形式。

每年的4月29日是“林昭遇害日”,经常看到北京老同志追思林昭遇害的博文,以及网民对她的惋惜,自己心中也不免产生一些感慨。林昭身为一名永不屈服的自由战士,生前所受炼狱般的折磨必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身上闪耀的“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使我深深地折服。生命有涯,自由无价,林昭肉体虽亡,但她的思想却跨越了几个时代,几十年前历史已经宣告她无罪,但我从网络上看到的一些情节却是如此:林昭墓前,许多人慕名而来纪念她,“国安”人员对现场实施控制,有关律师发微博讲述被“国宝”殴打,脚踢…既已无罪,为何不能纪念?只能说明文革并没有过去,我们和林昭共同生活在同一个时间系列中。她墓地后依然留着的黑森森监控摄像头在提醒我们,真正落实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还有很长的艰难之路。人类的尊严来自于思想的自由,林昭之前,林昭之后,生而为人,谁能不热爱自由?然自由的实现依然还只是一个“梦”。

现在到处都在谈论“中国梦”,不知是在“做梦”,还是要去实现这个“梦”。中国梦的实现要落实在人民的幸福生活上,“你幸福吗?我姓赵ฟ,我不姓福。”这就是民众的反馈。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然幸福生活除却物质条件的改善还包ฐ含有很多层面,个人的尊严,自由的实现,权利的保障。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中提出“中国梦,自由梦,宪政梦,中国梦本应该是宪政梦,兑现宪政梦想,才能更好地外争国权,维护国家的自由;才能更好地内争民权,维护人民的自由。而国家的自由最终必得落脚于人民的自由,必得落脚于人人可以我口说我心,人人可以用心做美梦。”

在中国古代“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可见ม当时统治者对民众“说话权利”的剥夺,到后来的“道路以目”已经达到严重的地步,秦朝的“焚书坑儒♥”,大兴“文字狱”,加速了秦的灭亡,现代文革时期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引发了社会的动荡。古往今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无不关注民众言论的表达,甚至实行愚民政策来获得顺从的人民来维护其统治地位。但无数事例都证明“言论自由”并不会威胁其统治,虽然言论自由的同时其中必然带有负面的因素,包括对政府的不满与批评等,但是民众意志的有效表达对于促进政府提高执政能力,减少社会矛盾,从而建立与民众的互信关系有着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2] 温辉.言论自由:概念及边界[J].比较法研究,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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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姚辉.Internet与表达自由[A].王利明.判解研究[C].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4] 梁治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宣科案中的是非与轻重[J].中国法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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