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与风险对策进行研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地方政务的债务问题成为其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而且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形式不断增多,使得债务风险进一步加深,沉重的债务负担已经严重影响到各个相关部门的财政运转,所以必须对其进行高度重视,不断消除其风险因素。
1、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成因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引起的将会导致经济资源外流的政府现有责任。就目前的发展形势看来,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一般都比较普遍,而且规模比较大,形式也比较多样,相关的财政支出及拨款没有及时到位或者根本就没有到位。有债务甚至超出了正常的担❥保权限或允诺承担债务的责任,表现为一ฎ部分的外债及国内金融机构的债务等。我国主要的地方政府的债务形成因素有以下几点:
1.1 中央政府债务转化成为地方政府债务。在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的规定中,《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自身不能够直接发行政府债务,债务的发行都要以国债名义进行,这其中的中央政府是发行的主体。由于近年来对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再加上国家实行了相对积极的财政政策,导致了国债的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额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中央作为债务发行的主体,不但自身主动发行国债,而且以此为名进行地方在政府的债务发行。进而使得地方政府的外债压力及风险大大增加。
1.2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项目贷款。在进行财政资金的运用方面,中央政府为了提升其利用效率,采取了宏观调控的政策对地方政府实行项目贷款,这种形式的地方政府债务形式属于地方对中央政府的资金债务,并要求对其负责。
1.3 财政体制因素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现阶段我国财政管理及控制的体制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增长,而且也没有形成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从而使得地方政府的之间的可支配资金程度不断拉大。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了对财政问题进行缓解,逐渐形成了上级财政的借款及体质结算的拖欠模式。
1.4 地方的公共部门债务转化为地方政ღ府债务。一些地方公共部门主要的债务形式是包括政府所属的公共事业单位的债务、地方国有企业的债务及地方政府担保的贷款等等。如果在进行清债过程中,有部分借债主体不能及时偿还债务,这部分资金将会自动转化为地方政府的债务,从而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1.5 由于道义义务而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在进行社会活动及公共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由于公众舆论会产生一定的债务压力,地方政府在承担这部分债务的时候并不具备法律或合同意义,是为了社会稳定及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主动义务承担。
2、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存在的主要特征
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发展实现体制转轨,并且在政府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上,使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上大幅度上涨,从而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缺口相继变大,出现了多种形式的举债及负债经营,主要表现为:
2.1 大规模运作使得整体重心下移。在我国各级政府的划分中,主要有四级分层:即省、市、县、乡,这其中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在财政控制上的驾驭能力比较小,无法对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及预防,使其政府财政体制无法在复杂的经济运行中保证运转的顺畅,出现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展,以及债务期限的不断推迟。
2.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隐蔽性较强。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务融资的过程中,主要途径是通过中央政府进行转贷各个国内外的专业项目贷款,而且很多地方政府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举借各种名义进行债务的融资活动,这其中大多数是以地方政府作为担保形式的间接债务,所以在出现债务延期或者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就会使得地方政府担负起间接还债的义务。
2.3 地方政府财政活动的偿债能力低,违约率高。在进行经济运作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不能够很好地掌控财政预支,容易使自身运转出现困境,导致偿还能力低下,甚至出现严重的违约情况。而且这种负债运行的政府往往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没有稳定的经济支撑,再加上一些基层的地方政府在财政管理过程比较混乱,更加弱化了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2.4 对偿债责任的落实不够具体。地方政府在对财政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对债务资金的支出及偿还缺乏专业的约束机制,多数的地方政府管理机制不够明确,出现了分散管理的情况,对责任主体的落实缺乏统一的制度分配,在资金运转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对债务规模不够了解,或对债务资金偿还不够清晰的状况。
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
研究针对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债务种类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对其加以整治,保证地方财政运转情况的持续稳定:
3.1 实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因素的公开性。在进行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整治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其债务融资状况进行了解,要求对地方政府的债务链及其规模结构进行准确把握,针对规模大的负债或者比较隐蔽的负债要深入调查,掌握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因素;其次要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将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及统计与核算体系进一步加强,可以成立独立的预算编审机制,提升预算使用的✍透明度;最后还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机制,可以对其进行公开披露,从而使地方政府的财政及债务运作更加透明化。
3.2 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控制实行前瞻性策略。相关的财政赤字风险监控部门能够较好地抵御债务风险,如果再配合一定的债务风险预警及评价体系,则更加能够发现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信息,所以说制定科学的测评制度及债务管理计划,在ศ出现风险警告的情况下留置出风险准备金,更够抵御债务风险财政冲击。
3.3 要明确地方政府的债务责任。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责任主体落实不够明确,所以要想实现债务风险的防治,就要对其制度进行改革,要对各级政府之间的风险责任进行落实,特别是针对具有隐性债务风险的责任主体,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制度管理。
3.4 对各级政府的管理范围进行规划。要想保证地方政府能够良好运行财政机制,就要对各个级层政府的活动及管辖权限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政府之间的权利及财政的划分,要对整体的制度及原则进行统一,保证在进行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实施主体能够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