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本科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时间:2024-12-26 04:29:5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由于民办本科院校特殊的社会职能使其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如校企合作方式粗浅、深度不足;校企合作相关参与方动力不足;校企合作相关保障机制有待突破。民办高校应积极发挥自身灵活的教育机制,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围绕企业需求深化校企合作模式,教学改革创新校企合作模式、相关政策出台保障校企合作模式,切实培养企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 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高等教育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为我国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提升自身素质。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民办教育模式应运而生,民办教育是中国教育从精英时代转向大众化时代的重要制度创新,是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更好为社会培养人才的有效方式。

一、民办本科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现状

目前,全国各民办本科院校正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学校相关领导积极进行调研考察工作,与企业进行交流,构建校企合作平台;针对某些专业,与企业进行订单培养,共建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开展校企合作实践研讨会,一方面向企业强调学校办学理念及人才培养定位,另一方面希望企➳业对学校人才培养提出宝贵意见,实现校企双赢;还有一些民办本科院校自建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二、民办本科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困境

社会职能的不同,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有其特殊性。相比较而言,研究型大学校企合作的侧重点在于与企业合作进行科技研发,双方以项目的形式共同参与并进行技术成果的转移;高职高专院校校企合作的侧重点在于根据岗位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为企业提供技术性人才;应用型本科院校处于这两者中间,既要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又要求学生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有效对接。这种特殊的社会职能使得民办本科院校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面临诸多问题。

(一)校企合作方式粗浅,深度不足

目前,我国很多民办本科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更多的做法是:推荐毕业学生到企业实习,与企业签订学生实习协议,与企业订单培养共建实习基地,开展校企合作研讨等,这些无疑是校企合作的形式。但是,这种校企合作的方式相对粗浅,校企合作更多的是解决学生毕业实习的问题,学生实习流动性很高,合作深度不足,很难真正达到学生理论知识与企业实践要求的良好结合。

(二)校企合作相关参与方动力不足

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就是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发挥各自的人才培养优势,把课堂理论知识传授和企业实习实践有效结合,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核心竞争力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涉及到企业、学校、学生三方,是“三赢”的人才培养创新机制。但是,目前民办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中涉及的三方对校企合作均存在参与动力不足的问题。

从企业角度看,目前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企业更多的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希望通过校企合作能获得廉价的劳动力。由于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技能,参与校企合作的学生大多从事一线的操作性工作,不太容易涉及企业的管理及核心技术岗位,一段时期后,企业发现通过校企合作获得的是不断流动的一线操作技术人员,对员工的培养无从谈起,因此,对于这种浅层次的校企合作,企业逐渐失去参与的积极性。

从学校角度看,很多民办本科院校虽然提出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但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学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等方面与市场需求脱节,对学生的培养重理论、轻实践,校企合作停留在粗浅的解决学生就业的层面,参与的积极性逐渐降低。

从学生角度看,学生经过三年半的学习去到企业实习后发现,学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与企业对知识、技能的需求存在较大脱节,作为实习学生,工作岗位更多的是比较辛苦的一线岗位,难以触及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核心技术岗位。因此,大多数参与校企合作的学生不断穿梭于企业和学校之间,失去参与的积极性。 (三)校企合作相关保障机制有待突破

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缺乏相互依托,完全出自双方自主自愿,没有相关机制保障双方权利义务。此外,国家缺乏相关政策约束校企合作行为,缺乏相关☼保障机制使双方在资源、人才培养理念方面达成共识,一些第三方协会由于缺乏话语权而游离在校企合作之外。

三、民办本科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出路

(一)围绕企业需求深化校企合作模式

不同类型的企业对校企合作的需求不同,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需求更强烈。因此,民办本科院校应深化与中小企业的沟通交流,积极了解企业最新技术、管理信息,并定时召开相关研讨会,探讨企业对应用型人才的新要求,构建企业、学校、学生“三赢”的校企合作新模式。

(二)围绕教学改革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웃应该是企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与学校教育的有效对接。学校作为合作方要不断进行教学实践改革,使学生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符合企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此外,学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主体方不仅要“走出去”,还要积极“引进来”,邀请合作方企业相关技术管理骨干担任专业顾问,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意见,这样企业会感到他们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建议得到重视,企业实力得到认可,进而扭转他们对学生实习会为其带来负担和压力的认识,使他们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提高。

(三)围绕相关政策出台保障校企合作模式

学校与企业在互惠、自愿的状态下进行校企合作的同时,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与实质扶持,无疑是稳定校企合作的“强心剂”。目前,相关部门没有出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构建校企合作相关管理机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刻不容缓。

校企合作是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路径,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民办高校也应积极发挥自身灵活的教育机制,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深化校企合作,切实培养企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

[参 考 文 献]

[2]章国平,汪燕春.当前高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困境与出路[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2009,28(3)

[4]林琦芳.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的研究[D].华侨大学,2013

[5]周丹.民办高校实施校企合作的现状和途径探讨[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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