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快乐,不是过年
在写于1935年的《记元旦》一文中,林语堂描述了❦自己从拒绝旧历新年到败给传统习俗的心路历程。他先是坚决地表示,“我的科学意识叫我不照旧历过新年,而我也答应我不会”,然而,从仆人送来一碗腊八粥开始,他已经感觉到旧历新年的到来。而让他一发不可收地勾起对旧历新年美好记忆的,是一盆从福建老家送来的水仙花。
“我不觉回忆到我的童年。当我接触到水仙的香味,我的思想便回到那红对联,年夜饭,爆竹,红烛,福建蜜橘,早晨的道贺和我那件一年只许穿一次的黑缎大褂。”水仙花的香味让他想起家乡的萝卜糕,他特意去北四川路买了“二斤半一篮年糕”回家。吃着油煎年糕,水仙花的馥郁香味充满着屋子,最后,邻居的爆竹声让他从头脑和心志的心理冲突中惊醒过来――“它们是有一种欧洲人所不能体会的撼动中国人心的力量”。
他叫来自己的孩子:“阿经,拿去给我买些高升鞭炮,捡最响最大的。记住,越大越好,越响越好。™”“于是我便在爆竹的‘蓬―拍’声中坐下吃年夜饭了。而我却好像不自觉的感到非常的愉快。”
禁令归禁令,老百姓还是按老规矩过自己的年
☹在这样的背景下,执着于旧历新年,被视为“不曰顽固,即曰反对民国”。林语堂这样自称“新派”的知识分子,当然要表示自己不过旧历新年的决心。然而,禁令归禁令,老百姓还是按老规矩过自己的年。“大都市的民众在‘国历’一月一日虽然要虚应故事,在大门上贴一副变像(相)标语的春联,而大门以内却若无其事,照常生活。一到‘农历’的腊月,小康之家从二十三日送灶起便忙碌起来,一直到正月十五夜元宵以后,才在筋疲力尽的情形下,结束了过年的变态生活。”记者伊弁在刊于《世纪评论》第一卷第六期的《过年》一文中这样写道。
1934年年初,国民政府停止强制废除阴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林语堂的《记元旦》写的就是禁令取消之后的第一个旧历年。巧合的是,一向表示不过年的鲁迅也在此时表示:“十多年前,我看见人家过旧历年,是反对的,现在却心平气和,觉得倒还热闹,还买了一批花炮,明夜要放了。”
你过你的年,他过他的年,不想过年也完全没问题
尽管对待过年的心态各异,尽管不时出现“回家过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陋习”(罗永浩语)这样的激烈反对声音,年还是要过的。而社会在变,生活在变,人也在变,相应的,过年的方式也在变。
近年来,不想或者不敢回家过年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想开了,干脆不回家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想回而不敢回的,也就是所谓“恐归族”。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11年春节前做的一个调查显示,41.1%的人认☂为自己是“恐归族”,而过年不想回家的原因,69.4%的人选了“不能衣锦还乡,面子上过不去”。
“ ﭢ恐归”的纠结在于,在理智上,知道春节很重要,父老乡亲盼着自己回去团聚;但情感上,实在不能接受回家后需要面对的一切:被问收入、被问有男/女友没、被问什么时候要小孩……反向思考一下,如果传统的“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改成“不回家,照样过年”,是不是就可以不再纠结回不回家呢?
曾有人撰文提出:“恐归族”的诞生,“或者可以催生春节文化的新因子,如果合理引导,会更加丰富春节文化的内涵,使古老的春节焕发出新的活力”。既然“恐归”,那么,“不归”是不是可以成为一种新的过年方式?比如,带上父母出门旅游,一家人在路上,快快乐乐把年过了。或者把父母教育成姚志德、纪经书夫妇那样退休后环球旅行的生活家,他们玩他们的,你们玩你们的。
过年快不快乐,重要的还是心态。像鲁迅那样,一向不过旧历年,但在有了一定阅历,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他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个节日:“今年却亦借口新年,烹酒煮肉,且买花炮,夜则放之,盖终年被迫被困,苦得够了,人亦何苦不暂时吃一通乎。”而且,你过你的年,他过他的年,以前不想过年现在忽然想过,没有问题;完全不想过年,也没有问题。就像梁实秋的父亲,在20世纪初期说出的话:“我愿在哪一天过年就在哪一天过年,何必跟着大家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