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民的经济权利和民事权利
在九年级法律教学中,不少学生对公民的经济权利和民事权利缺乏科学认识,经常出现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互相混淆的现象。笔者认为,公民的经济权利和民生权利是既有严格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两个不同法律范畴。将两者混为一淡.不仅会造成认识的混乱.还会导致实践的误判⌛。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平添困扰。因此,正确理解两者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并对其加以区分十分必要
一、公民的经济权利
公民的经济权利是公民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是公民依照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有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的权利。其含义主要包括:第一,公民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法按照自己的念志.为或不为一定的经济行为;第二,公民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据经济法律法规,要求经济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的经济行为;第三.当经济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合同时.公民可凭借这种资格,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强制履行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法律规定我国公民的经济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等。
第一,财产权。财产权包括公民合法的收人、储箫、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有权依法行使对自己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不受任何非法干涉。当公民的财产权利受到役害时,公民可向浸权人提出权利请求.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以判决的形式使侵权ต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除民事诉讼外,我国还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第二。继承权。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意味着国家也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享有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我国的财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财产分配原则.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法定条件下.对继承财产有遗嘱的.依照合ช法遗嘱.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方式。
第三,劳动权。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我过公民享平等的就业权、选择职业权、取得劳动报酬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多染道扩大就业机会:同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谋职业、自主创业,国家提倡劳动竞赛,倡导义务劳动.奖励劳动模范,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劳动和义务劳动。
第四.休息权。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假或休养的权利。国家规定8小时工作制、双休日制度、节假假日制度和探亲假制度等休假制度;另一方面,国家加大财政投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并积极动员、调动和组织社会力。发展各种休息场所和休养、疗养设施,为公民休息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
第五,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到法定年龄或符合法定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有权退休安度晚年.并享有一定的退休待遇和其他生活保障.
第六,物质帮助权公民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和社会通过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实行退休保障制度,保障残废军人生活,抚恤烈士军属,优待军人家属,帮助安排工作和其他有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等保障公民物质帮助权的实现
二、公民的民事权利
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和」益范围,或者公民实施某一行为 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它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公民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第二.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公民要求他人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第三,当公民民事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可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于以保护和帮助。
依据不同标准,公民的民事权利可分为以下的不同类型。
第一根据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一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与公民人身不可分离、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公民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权、身体健康权、自由权和肖像权。身份权是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监护权,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和继承权等。
第二,根据权利的作用,可分为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公民对权利客体可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形成权是公民以自己的单方意志表达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包括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和选择权等。譬如,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使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债权人为确保合法权利的实现,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就是依法行使撤销权;民事合同订众后尚未履行或尚末完全履行,基于法定或者约定事由的发生,当事人一方通过单方意志表达,从而使合同自此不发生效力,就是依法行使解除权;当事人本人通过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使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进而使代理行为有效,就是依法行使追认权;在选择之债中,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通过甄别比较,选择一种债务履行方式.使选择之债变为特定之债,就是依法行使选择权。请求权是公民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刚偿还所欠债务,就是行使债权请求权;离婚夫妇中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妨碍其对子女的探视,就是行使亲权请求权。抗辩权广义上是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上是对杭请求权的权利,这时抗辩权和请求权是对立的。如在上述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以债权人的违法行为导致其不能正常偿还债务,提出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清求,就是行使债权抗辩权;离婚夫妇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探视过程中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提出中止探视的请求,就是行使亲情抗辩权。
第三,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属于绝对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
第四,根据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是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一权利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一权利的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如抵押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在侦权和抵押权中,债权是主权利,抵押权是从权利。
第五,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可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原权利是★指民事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所享有的客观权利,它为当事人划定了自由行动的范围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救济权是指民事法律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原权利,在当事人原权利受损的情况下.赋予当事人救济受损原权利的权利。其中,原权利是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救济权是由原权利派生的,是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危险时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如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人格尊严权和其他各项权利中,人格尊严权是原权利,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权利是在人格尊严权受到损害或侵害时的救济权。
第六,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可分为专属权和非专属权。专✄属权指尤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的权利。人身权属于专属权。非专属权,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转让也可继承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综上所述.公民的经济权利和民事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公民的经济权利一般只具有财产权性质,而民事权利常常同时包含财产权和人身权两方面内容。由此可见,民事权利是一种比经济权利更宽泛的公民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经济权利和民事权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和实现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社会生活权利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