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建矿山安全管理

时间:2024-12-27 00:10:0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 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从近几年来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矿井基建产生的管理责任不清晰,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使矿井基建时期的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了管理重点。本文针对基建矿建的特点,分析了基建矿井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ฅ】 基建矿井、安全管理、对策。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管理。综观煤矿安全生产的状况,尤其是基本建设矿井,在建设时期的安全管理往往抓得不紧或被忽视,造成管理松懈,思想上出现滑坡,管理出现漏洞、空档和缺环,给事故以可乘之机,给国家、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所以,在人们一致认为煤矿这个职工劳动强度高、从业危险性高、事故发生率高的“三高行业”里,安全自然就成了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因此,如何加强基建矿井的安全管理已经成为我们需要深入调查、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矿井基本建设期间的一些特点

1、建设工程环节多。由于煤矿生产属高危行业的特殊性,矿井建设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安全设施与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另外,环保部门也要求环保设施与项目建设项目也必须做到“三同时”,这些都要求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的同时,配套设施必须与其同步施工。单位工程开工的越多,参与施工的环节就越多。例如地面工业广场建设,有地面建筑物的建设,也有防洪工程建设,也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工程建设速度快。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导向作用,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施工过程中狠抓劳动组织管理,发挥每个人的劳动潜能,尽可能的避免窝工的现象发生,同时,井下工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迫使施工单位加快了施工进度。

3、施工队伍多。由于矿井建设的环节多,所以就要求“术业有专攻”的队伍进行专业的施工,例如有装设管路的、有安设支架等,这就导致在同一个时间段,施工队伍多,人员多。

二、基建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1)建设单位

矿井基建期间往往重视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和矿井如何能够顺利竣工验ณ收,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相对较少,或滞后于现场施工,不能有效地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管。

2)基建队伍

基建队伍中,由于安全管理体制尚需完善,部份单位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者使用的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井下作业人员不按规范佩戴“三戴”问题突出。

2、安全意识薄弱

1)建设单位

有些单位领导对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2)基建队伍

基建施工队伍中,有的施工单位对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及时,未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导致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安全操作技能肤浅,在施工中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

基建施工队伍中,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薄弱,对矿山相关安全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不够,在安全检查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

3、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建设方与承包方之间采用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的模式,明确各自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但是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却缺乏必要、有效的沟通,▼对如何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不到位。

三、对基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完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建立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危险源辨识为基础,以管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为重点,以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为手段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施工单位统一纳入建设单位管理,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施工特点,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具体的管控、考核及奖惩办法,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与工程建设实际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内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义务,确保各类风险识别全面、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体系运行实施有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人员的职责,使与生产有关的每一位员工都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ต

2、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1)保持必要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安全例会、早会等会议形式和业务联系单等形式,通报现场施工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及处罚意见,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研究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管控重点,制定管控方案,确保安全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在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更要加强沟通,用理性的思维注重加强与施工作业人员的沟通,从而达到共保安全的目的。

(2)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治理工作。基建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山管理单位要定期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狠抓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变事故隐患的分析处理为问题的超前预防,在要求进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责任源于权力,有权就有责,有责必负责,失责必问责的原则,进行奖惩、考核。同时在现场施工中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通过安全监督检查,规范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标准和作业行为,确保安全施工。

(3)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明确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督考核落实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于在抢险救灾、安全管理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企业要给予奖励,对违规操作的人员也要给予适当的惩罚。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做到持证上岗作业。严把人员准入关,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作业,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或参与工程施工。

(2)加强对管理层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管理单位需定期、定时、分ภ批培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聘请专家到现场授课或安排管理人员到相关安全培训部门接受培训等形式,使管理人员学习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吃透规程措施,熟悉管理制度和管理技能,综合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3)强化员工日常教育培训。通过进行安全知识竞赛、专业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文艺节目汇演,定期放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影像,进行安全板报和宣传栏评比、班前会安全培训等形式的活动,学习安全系列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要求,吸取事故经验教训,让员工转变思想观念,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使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制定、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基建矿山应当建立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如竖井软梯、安全绳、救护车等,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救援措施和处置程序,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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