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农村建设中成都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创新

时间:2024-09-20 09:20:5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2 0 0 9 年以来, 成都在建立农村产权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金融改革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 成效较为显著。如成都农商银行先后推出了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抵 押贷款, 既盘活了农民手中的资源, 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截至2 0 15 年, 成都己经实现四权抵押累计融资1 20 亿元; 2 0 0 8 年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设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 强化了服务 三农 的功能〔日, 截至2 01 5 年3 月, 成都市辖内己有5 家村镇银行正式挂牌营业 20 14 年成都农业生产总值为3 5 7.0 7 亿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2 1 7 7 1 元, 比2 0 0 0 年增加了6 倍, 农民收入的增加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前提。

1 成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在逐渐回归农村金融市场, , 农业银行的重点业务仍在城市, 对乡镇企业和农民的资金供给仍不足; 农发行对农村的财政拨款金额有限, 涉农贷款金额不及农信社和农业银行; 大量的民间借贷组织无法起到补充作用。本应该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地发挥各自作用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并没有形成。

1.2 现有金融产品仍无法满足农村资金需求

目前虽有农村产权抵押平台, 但多为小额贷款, 资金额度有限, 办理手续也较繁琐, 加上政府宣传推广还不够深入, 所以大多数农户认为没有必要抵押贷款, 而选择其他方式流转手中的权利。多数金融机构也考虑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收益低于城市且顺利回收贷款存在不确定性, 对农村市场的参与较少,所以农民融资方式仍然较单一, 难于满足资金需求。

1.3 金融法律政策不健全

目前, 我国对于一些农村金融有关领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这使得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缺乏法律依据, 有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活动中进行随意的事情时有发生, 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 寻租 现象和逐利行为也屡见不鲜2j[。此外, 成都作为改革试验区, 很多领域都要先行探索, 在此过程中会遇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的 真空地带, 比如在农村产权抵押上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这大大阻碍了成都农村金融的发展。

1.4 信用环境差

在我国当前农村, 金融信用环境差是普遍存在的事实, 成收稿日期: 2 0 16 一1 一8基金项目: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禾阿项目资助, 项目名称: 西南民族大学2 0 1 5 年研究生 创新型禾阿项目 , 硕士一般项目。作者简介: 王丽莎, 女, 四川攀枝花人, 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2 0 14 级拦E读研究生,研究方向: 农村与区域发展。都农村地区也不例外。究其原因,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当前对象主要以农户和中小型企业为主, 大部分商户既没有过往信用记录, 也没有进行完善的财务评估分析。

同时, 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 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行情不稳定等特殊情况,容易形成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农村地区, 有些人一旦遭遇经营困境, 资金周转不灵, 便想方设法逃贷。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 没有有效的惩处机制, 这些不良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 导致其守信成本低,✘ 更加大了其违法违规的可能性,由此导致的失信成本, 均由金融机构承担, 加剧了其信贷风险。

2 发展成都农村金融的建议

2.1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对满足农民多样化资金需求、充分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成都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引导下, 逐步形成了商业性、合作性和新型机构相结合的多层次体系。但鉴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为分散且小规模生产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 其金融需求数额小、期限短、缺少抵押担保,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规模小、运营灵活、生存适应能力较强的特点与优势, 能扎根农村提供专业和有针对性的服务, 而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网点覆盖面不广,且与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主体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民融资需求, 在完善成都农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 应以村镇银行、合作性机构、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主,商业性机构为辅, 成都地方人民政府应适度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起人的条件, 支持和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服务 三农 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 并优先引入和培育本地优质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入股, 同时, 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 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此外, 国家要对商业银行提供支农贷款进行补贴, 降低商业银行对农信贷成本, 鼓励商业银行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经济建设中来; 农发行应强化支持 三农 的政策性功能, 深化改革, 合理界定业务范围、完善财税货币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和骨干作用。

2.2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随着政策的扶持、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潮的兴起, 成都县域地区的农村企业越来越多, 规模也越来越大,当前成都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己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成都应以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 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工具。《成都市农村金融บ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供了大致的思路,其中包括通过创新农村多元化财产抵 押方式, 变生产资源为金融资源; 改进信贷管理模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完善担保机制, 同时创新涉农保险服务; 因地制宜, 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地震等巨灾保险和生猪、蔬菜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完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健全 政、银、担 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地方政府应加强宣传和推广, 改变部分农民原有的固化、封闭的思维模式, 使他们自愿积极运用新的农村金融工具, 如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产权抵押, 盘活手中资源等。

2.3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

在农村金融中, 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明确的法律规定既维护着农民、农业企业的利益, 也维护着相关金融机构的利益。地方政府要不断完善农贷抵押担保机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农贷抵押担保机构的建设, 并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林权以及宅基地抵押等提供便利条件,如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产权顺畅流转; 加强金融管理, 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 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保障农村金融各方参与者的权益; 为了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使农民融资更方便,政府要优化相关政策环境, 对于提供涉农贷款ฉ的金融机构, 政府应该针对贷款项目制定相应的利率补贴标准和优惠政策; 对于农民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无法偿还贷款时, 政府应对放贷的金融机构进行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 以减少其损失。ภ

2.4 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成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风险补偿机ฃ制不完善、农民信用意识淡薄的问题, 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的长足发展。要改善这一情况, 地方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系统开发, 研发一套完善的农村信用信息采集模式, 实现相关金融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息资源共享一体化;要加大对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 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当银行向信用户发放信贷出现风险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损失。

建立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奖惩机制, 通过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等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加强农村征信约束; 政府还应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诚信意识,通过新闻、广播、报纸、宣传橱窗、下乡宣传等形式加强队广大农民的诚信教育, 大力宣扬诚信美德,加强农民的信用意识, 夯实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

3 结束语

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 是农村经济的主导。虽然成都在改革进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果, 但作为一个内陆的西部城市, 受劣势区位影响, 农村经济发展较为滞后, 农民思想观念相对闭塞落后, 农村金融改革仍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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