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农民被征地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摘 要】 本文对西安市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分析了拆迁改造过程中农民征地意愿及影响因素:家庭收入来源降低;征地后家庭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因素使半数以上农户不愿意拆迁。提出对策建议:第一,政府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第二,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第三,宣传和引导被征地农民合理使用征地补偿款,适当进行理财。
【关键词】 被征地农民;城中村;西安市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初期,被征地农民的数量正在快速增加。然而,被征地农民数量大,征地补偿费偏低、被征地农民再就业能力较差、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一些被征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成为边缘群体。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权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西安市基于“基本建成国际化大都市”目标,明确提出打造一城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和“13560”四级城镇体系的城市建设思路(1个主城区、3个副中心城市、5个城市组团、60个重点镇),而完成这一过程必然涉及大量的土地征用和城中村改造问题。被征地农民和地方政府พ冲突不断,引起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数据来源及农户调查统计描述
1、数据来源
本文所研究的被征用土地主要指城中村拆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这里土地征用即包括农民承包经营的农用地,又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按户分配的宅基地。因此,本文研究对象界定为西安市城中村拆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的调查分析。
2、调研数据统计性描述
(1)被调查者基本特征。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征地的意愿及补偿安置的满意程度等问题的回答会有影响。本次调查中受访者多为女性,占到60.8%;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占58.3%;文化程度以初高中为主累计76.7%;家庭人口数4-6人的占到了55.8%,超过一半,家庭负担比较重。
表1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注:房屋面积置换“占一补一”是指二层以内,超出二层的按成本价补偿
同时,按照西安市管理办法规定,被拆迁人在外自行过ภ渡的应支付相应的过渡费。从过度费支付标准来看,不同的区域、不同时间其过渡费差异很大,如英发寨过渡费支付最高,3口之家一般能达到2500元/月,甚至是更高;而有些1000元左右不够房租。
可见,不同的区域甚至同一区域相同情况补偿标准也会有差异,在补偿过程中掺入了很多人为因素(比如某个村子的村领导谈判能力强,则这个村子的补偿高;谁和村领导的关系好一些就能多补偿一些等等),补偿标准的不一致引起了村民的不满。
3、被征地意愿调查分析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所调查的农民中有25%愿意放弃土地;有18%的农民表示无所谓,这部分农民基本上很早就脱离了本村本土,做生意或有固定工作;不太愿意和很不愿意放弃土地的调查问卷有69份,占到57%。虽然,被征地农民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城市化好处,但半数以上的农户仍然不愿放弃土地。如图1所示。
图1 土地被征用意愿调查统计图
二、被征地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征地补偿数额及安ฃ置方式是被征地农民关注的核心问题,即影响农民放弃土地的意愿,也影响到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就业保障,甚至影响到一个区域的稳定发展。
1、家庭收入来源影响被征地农民意愿
本次调查中,家庭第一收入来源选择工资收入的占到58%,选择出租房屋为第一收入来源的占到19%,选择农业收入作为第一收入来源的为0;作为第二收入来源房屋出租占到了54%;作为第三收入来源的有33%选择了农业收入。可见,城中村的农户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有很大的区别,他们占据优越的地理位置,绝大部分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收入,做生意、房屋出租等。城中村的土地尤其是宅基地给农民们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而且这种收益能够世代相传。因此,大部分农民不愿意土地被征用。
2、征地后家庭支出增加
图2
经调查了解,生活消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有四点:一是原来自产自食,现在基本上靠从市场购买;住楼房使水、暖、有线电视、物业费用等大幅度提高。
❦ 除了日常生活开支增加以外,被征地农民在收到补偿房后进行房屋装修,这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同时取得征地补偿款后买车成为大多数家庭的一项较大开支。可见,如果没有很好的投资渠道,以现金补偿的部分很快被农民消费了。这是被征地农民的最大后顾之忧。 3、社会保障不完善
目前,西安市征地补偿主要是进行置换房屋和一次性货币支付,被征地农民拿到的补偿款除了进行日常开支、子女教育、买车等消费支出外,拿到置换房屋(3―4套房)后的装修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少则二十几万,多则三四十万,因此,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已所剩无几。为此,我们必须要考虑到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
第一,分配商铺作为农民以后的收入来源之一,但对落实收益分配担忧。就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被征地农民的主要安置方式除了货币补偿外,有75%的区域都预留部分土地,开发为商铺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村民平均每人分到20平方米左右,这是一种很有效的保障措施。但这种经营模式很多农民表示出了担忧,今后经营分红分利自己没有掌控权,收益分多少怎么分都是未知数。
第二,参加了社会保险,但保障效果很弱。调查中有92.5%的农民参加了医疗保险,这是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贡献;其中有78.3%的农民在本次征地拆迁中参加了养老保险,其参保资金主要由村集体支付或者是开发商支付一次性支付的,这对农民来说是有了保障,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的成果。但通过调查了解,养老保险金额很低,每人大约200元/月,对被征地农民以后的养老保障效果很弱。
第三,就业指导、就业安置措施不健全。通过本次调查了解,目前安置方式主要是一次性货币补偿,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政府并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指导和安置。在面临目前就业难、就业压力大的环境下,被征地农民大部ฐ分休闲在家。闲而生事,在一些拆迁改造区域出现了赌博村、吸毒村等,对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留下了隐患。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分析,西安市城中村拆迁征地补偿方案具有一定的社会进步性。从补偿标准来看,能够根据土地的不同区段制定房屋补偿标准,根据村民的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补偿,如针对大部分村民都有车的情况,在补偿中给每户村民一个车库。另一方面从保障情况来看,被征地村民统一纳入城镇户籍管理,解决村民的户籍问题;为村民缴纳养老保险等。
但是大部分农民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征用,其主要影响因素或者说主要原因:一是被征地农民征地后生活成本大幅增加,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减少(失去以前房屋、土地上的收益);二是被征地农民就业形势严峻,但政府在补偿安置中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就业安置措施;三是社会保险,实际调查中有92.5%的农民参加了医疗保险,有78.3%的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问题在于养老保险保额很低,农民到领取年龄每人能领到200元/月左右,所缴纳的养老保险无法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阶段的基本生活需要。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农户被征地意愿的影响因素众多, 涉及家庭特征、当地经济状况以及以后的生活发展等等, 单纯提高经济补偿并非合理安置失地农民的有效途径。因此,本文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政府仍需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以弥补被征地后农民增加的生活成本支出。另外,根据不同区域细化补偿安置方案,并且按照细化的补偿方案严格执行,减少人为的不公平现象。
第二,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提供就业培训(尤其是对失地的中青年),比如现在市场上紧缺的电焊工、修理工等,特别要注意将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农村集体、开发商及农民个人共同承担保费,增加保险额度,以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阶段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三,宣传和引导被征地农民合理使用征地补偿款,适当进行理财。被征地农民在拆迁补偿中取得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引用漳浒寨村王某的一句话“这是我一辈子见过的钱最多的一次”。这也引出一个问题,这些钱怎么用?通过本次调查了解,大部分被征地农民将补偿款都存进银行,以获取稳定的利息收益。当被征地农民被问及补偿款是否有意愿进行家庭理财,有67.5%的人认为有必要理财,但当问及是否了解家庭理财有57.5%的人回答只是听说过,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对被征地农民进行理财知识的讲解、宣传、培训,引导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理财是非常必要的,是增强征地后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