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辨析

时间:2024-12-26 02:51:45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很容易区别开来,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方面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对致人死亡的后果在主观心理态度上都持¿过失心态。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致人死亡案件如何定性会产生很多争议,而这恰恰直接影响对行为人如何定罪量刑,意义深远。由此要把握两罪区分的关键,就是行为人在并没有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前提下,有没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

关键词: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概述

(一)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通常被认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犯罪。其主要特征是:第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只要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故意地直接指向他人的身体健康,即使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会改变其故意伤害罪的性质。第二,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第三,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并不会不影响故意伤害罪的成立。第四,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必须满足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客观方面的条件体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引起了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与导致他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方面的条件体现为:行为人在实施伤害行为上持有故意心态;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过失心态ถ。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拘役、管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他人重伤的,法定有期徒刑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另外,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法定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概述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至人死亡罪,是指因行为人过失致使他人死亡,从而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主要特征是: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能够导致致人死亡的行为;其次,还必须有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后,导致他人死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就是说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第四,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则不构成本罪,定性为意外事件。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定刑设置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较轻的,法定刑设置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定

(一)两罪的相同点

通过分析两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出两罪的相似点与区别。相似点是:第一,两罪损害的客体都是自然人的身体健康。第二,二罪损害的结果相同,都造成了他人的死亡。第三,两罪在主观方面都没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心态,都反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对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都持有过失心态。

(二)二罪的区别

明确区分两罪,最关键的是要弄清楚,行为人在都反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前提下,有没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第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是一种混合的心态,就是说行为人对他人的身体健康持有故意损坏心态,是积是一种积极追求或是放任的心态,但对于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则是持有反对态度的,体现为一种过失的心态。第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双无的心态,行为人既没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也没有导致他人死亡的故意,行为人只是由于单纯的过失心态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这种心态既包括了疏忽大意的过失,又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第三,两罪的量刑差别很大,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最低处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死刑。

1、主观上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

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要求主观上出于伤害的故意。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应该立足全案,综合考察主客观方面的条件。比如分析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要考虑当时行为人实施伤害行为时的场合、环境、打击的工具和部位、力量和频率、双方的关系以及造成的伤害程度等不同情况,认真分析行为人是有意地伤害他人还是只是出于一般殴打的目的,从而过失或意外地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母的,并没有伤害的目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或条件而导致了被害人得死亡,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持有过失心态,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2、是否有伤害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伤害行为通常主要表现为破坏他人身体组织完整性的行为。如砍断手足、打断骨骼、割掉耳朵等;或者损害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行为,如打聋耳朵、打瞎眼睛、致使精神失常等。而且伤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作为和不作为。作为的形式又通常可分为有形的、暴力的方式及无形的、非暴力的方式,前者比如行为人徒手或通过利用工具将他人打成轻伤、重伤或致人死亡的;后者比如说行为人通过性行为的方式将性病传染给他人以达到伤害的目的。但通过不作为的方式来伤害他人的,应当以负有防止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特定义务为前提。

伤害行为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结果,且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即以造成伤害结果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志。此外,根据我国刑法责任自负的原则,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进行认定时,必须查明伤害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伤害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对于那些具有合法依据而损害到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如实施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行为,还有如执行命令等的行为,则应排除其行为的犯罪性,这些行为在我国刑法理❅论中,通常又被称为“违法性阻却事由”、“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排除犯罪性行为”。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行为,却因过失而导致死亡的结果的,一般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认定;如果行为人仅实施了一般殴打行为,并无伤害的故意,却由于过失而导致死亡结果的,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四、结论

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不可能有一个万能公式,所以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两罪时,客观上既要看打击行为造成的伤害程度,又要结合行为发生时的情况,综合分析该行为到底是不是故意伤害行为,并对致人死亡的行为做一个正确的分析,正界定该罪到底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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