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
【摘要】法治建设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本身就是一个农村法治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1]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尚不完善,要真正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从理论到实践,都有很漫长的路要走。本文分析了新农村法治建设的概念及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和不足,并分析和提出应对策略。以及针对农村中突出和集中的法治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农村经济的发展,健全法律法规,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加大农村法律服务等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法治、依法治国
为了让农村建设更完美的现代化,从本质中提高农村的物质面貌和精神面貌,完善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更必不可少的法治建设。现在很多强调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制定完善方针、政策和策略,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依法办事,依法推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2]但还是很多的人不了解完善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内涵;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是新农村的法治建设?怎么样才算完善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完善新农村建设真正内涵所要表现的程度?
น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概述。
(一)新农村建设与จ法治建设的关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法治建设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和完善,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不合理的法治建设或不健全的法治建设会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本身就是ฆ一个农村法治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通过法治,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良性发展。农村的发展首先有赖于理性治理机制的建立,通过立法对政府农村管理职能予以定位,使其既能充分履行保护农民权利、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职责,又不至于过度扩张侵犯农民的自主空间,达到机制,法制,和每个农民理念相协调的关系。
(二)新农村法治建设中所需达到的目标
只有从新农村法治建设内涵中分析并完成目标,才能符合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达到生产发展、生活的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面貌、新农村法治方面全面落实、农村法治体系健全、农民法律意识丰富、农民权利理念法治信度高,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并会进一步完善[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法律而创设的人为的生活安全防范体系。健全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的法律机制,健全法律确定投入农村文化发展的公共财政比重。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例如兴办农村学校、引进法律人才在农村设立法律文化服务机构等。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二、完善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原因及现状分析
(一)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原因
(二)当前社会主义农村现状分析
农村立法不足,没有较完备针对农村的法律,政府对农村的法治建设不到位、不健全。对农民的法治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也不够,效果不明显,很多只是形式主义,从而使农村民众法律意识和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ย农村的法治要求相脱节。农民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利用或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市民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差异性,农民继承了历史遗留的无法律和法律虚无主义的观念[5]。我国法律需求的现状是,国家有着强烈的法律需求,而公民却表现出极低的法律需求的自觉性。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重塑公民权利意识,提高法律信度。
三、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所需要对策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机制发展也不例外,经济是一切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的前提也就是有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自然便会丰富,他们更容易接受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弥补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从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环境中和农村的经济活动中,农民会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会用合理合法的行为从事经济活动;同时加强农村农产品的科技投入和科技含量,把农村的经济化和科技化相结合,从而促进农村的法治化,把农村的经济优势的情况下促进更好的农村的法治建设,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同时,更加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和法治的建设。同时用法律来保障农村更好的经济建设。
(二)制定和完善农村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健全农村民主机制 中国各级人大是我国的立法机关,改革开放以来,制定关于农村的法律逐步增加和完善,由于中国人口、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增加,农村的法治尚不全面落实,基层民主并不完善,中国的立法机关即要制定相应真正适合农村的专门法律,要有完全维护农民的利益和保障各民主权利的法律。认真处理各种关系,努力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村委会下属机构要服从村委会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村委会分配的工作,努力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6]。
(三)新农村法治建设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把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纳入法制轨道上来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由于开展小城镇建设、村落规划与建设、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中较多涉及农民的土地问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一是依法保护农民的经济权益。经济权益是农民安身立命和发展生产的基础。二是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只有不断发展和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法治和谐的农村。
四、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7]深刻让每个人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担负的艰巨历史使命,我们要切实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开拓、不断探索、积极作为,深入扎实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献出我们全社会人们的每一份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让农村转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再转变为法治健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社会和谐,从而农民有很强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管理意识,建立真正法治健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2]张爱民主编.试论建设法治新农村[J].新疆社科论坛,2006(5).
[3]刘茂林主编.新农村建设若干法制问题思考[EB/OL].上海法学网,
[4]刘晓婷主编.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M].贵州:贵州出版社,2006.
[5]沈英主编.对新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考[M].武汉:湖北出版社,2007.
[6]王刚主编.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