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普惠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国际经验及现实路径
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强调建立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普惠金融体系,特别是给那些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务。在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的金融资源高度集中,金融机构网点密集,金融产品丰富,金融服务方式便捷;而在低收入者居多的县域农村,金融服务则明显不足,网点稀少、服务薄弱。因此,在农村地区建立普惠性金融体系,是我国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主要环节,是实现金融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普惠金融理念下的农村金融体系设计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全而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迫切要求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普惠性金融体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将普惠金融实践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随后相继续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是指明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方向与重点。由此,需借鉴普惠性金融体系的理念,建立一个与我国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
对普惠农村金融体系的框架研究,通常可从客户、微观、中观和宏观四个层面来进行:一是客户层面。即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对象是农村地区一切有金融需求的社会群体。中国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是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业务方而,除了传统的小额贷款、银行存款和资金汇兑外,还包括财产保险、投资理财和金融咨询服务等新型金融需求。服务对象方而,既有服务于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又有服务于农村企业的融资需求,还有服务于农民个体户的信贷需求。二是微观层面。即构建一个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共同参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补充,能够实现资金回流,国家政策支持引导的竞争性、多样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三是中观层面。主要指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以及一系列能使农村金融机构有效降低风险、充分支持三农的措施,其中涵盖了农村支付结算、农业保险、农村信贷担保、农村信用体系等金融生态环境要素。
二、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
发达国家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情况
美国农村金融体系较完善,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农场主合作农业信贷系统以及政府农贷机构。其中,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等;合作农业信贷系统包括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和合作社银行等;政府农贷机构则包括农民家计局、商品信贷公司、小企业管理局和农村电气化管理局等。美国农村金融体系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各机构按市场原则运作,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开展竞争,实现了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合作农业信贷系统的协会和银行不办理一般的存款和储蓄业务,主要从金融市场上吸收社会资金,由此扩大了农业信贷资金供给规模。美国发达的金融市场,也有利于合作农业信贷机构的资金筹集。三是政府提供强大的资金和政策扶持。比如,美国政府是美国联邦土地银行的大股东,政府农贷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等。四是具有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既包括《联邦农业贷款法案》《农业信用法案》等专门法律,还包括散见于其他法律体系中的与农业金融有关的条款。
新兴市场国家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情况
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由监管机构、农村开发金融机构、信贷机构和农村金融保险机构四个部分构成。在监管机构中,除印度的中央银行印度储备银行外,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也负责部分农村金融信贷监管工作。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有如下特点:一是建立了多层次农村微型金融机构。为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印度储备银行先后启动领头银行计划和服务区域计划,将印度各县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域,同时指定若干家商业银行为责任区内的领头银行,由其负责统筹责任区内信贷资源;进一步明确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地区农村银行的责任区域,并规定地区农村银行由全国性商业银主办。二是政策性银行有效发挥了功能作用。为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实施了自助小组-银行联结项目,扶持微型金融中介机构对接商业银行,为商业银行与农村借款人牵线搭桥。
三、当前国内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而临的制约因素
农村金融需求日趋多样,普惠金融供给不足。随着生产结构的变化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中小经济体的金融需求呈现多元化和经常化的特点,且需求规模急剧扩大,但金融供给总体上不足。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小额信✡用贷款、农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的需求较大,但目前大部分乡镇一级金融网点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传统的存贷业务,较少开办代理保险、代销基金等新型金融服务品种,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缺乏。二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户对消费信贷的需求不断上升,而当前农村地区针对农户的消费信贷基本还是空白。三是广大农户对完善银行卡服务功能的需求更加强烈。四是农村居民对金融知识的需求更加迫切。
普惠金融机制缺失,涉农金融机构惠农效果难以体现。一是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定位。农业发展银行支农能力薄弱,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不论在业务量、经营效益还是在机构网点、队伍建设上均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
普惠金融基础设施薄弱,相关配套环境PJ}待改善。一是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交通不便,结算金额小,对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认知度低,加之金融机构提供的结算服务品种有限,农村交易通常以现金方式进行。部分乡镇金融机构网点设备老旧,结算环节多,支付业务处理效率不高。
四、完善我国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现实路径
加快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既要着力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在推广增量上做文章,也要重视现有机构改革,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具体而言,一要推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强化其支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导向,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完善风险防控及配套机制,明确其服务目标、业务定位和配套政策,加大对农业银行支持三农情况的考评力度。
探索构建农村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一要构建完善的农村微型金融批发供资体系。农业发展银行可借鉴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自助小组-银行联结项目的做法,成立专营部门为农村微型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大型商业银行也向向农村微型金融机ฝ构提供低成本贷款资金,支持农村微型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给特定农户和小微企业。商业银行还可借助农村微型金融机构县域网点多的优势,委托农村微型金融机构代理自身的信贷和理财产品,满足农村地区保险、投资理财等多样化金融需求。
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一要大力实施农村金融创新,搭建以金融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创新体系。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适应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拓展农村消费类和农民▲创业类贷款,对农村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青年创业等提供担保贷款,推进农村住房贷款等业务;拓展涉农中间业务增值服务,为农民量身定制各种家庭理财产品和代理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