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实施双证书制度的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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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双证书 双证融通 课程标准 职业标准
[论文摘要]双证融通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实施双证书制度的目的是促进职业教育改革,沟通教育与社会的联系。双证融通的实质是将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实施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实施双证书制度首先应该制定统一而完整的职业标准。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唐山市技师学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环渤海区域一所独具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通过实施双证书制度的长期实践,对“双证融通”的相关问题逐步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一、实施双证书制度的目的
双证书制度是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制度设计,是对传统高职教育的规范和调整。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保证从业者素质的重要举措,是保证职业标准化和产品标准化的基础条件。《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缺乏法律保障就必然会引起混乱。因此,我们应该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保证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严肃性。
2.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内部制度保证。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达到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就要改革传统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解决和扭转基础理论课比重过大、职业特色不鲜明的问题。
二、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实质
高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明显区别。高职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根本方向和主要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促进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提高,有效地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二者都以职业活动的需要作为基本依据。但是,二者又不能相互等同、相互取代。职业资格标准的确定仅以社会职业需要为依据,是关于“事”的标准,主要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职教育活动是根据职业活动的社会需要和学习者的个人发展需要来开展的,要按照社会职业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划分专业,专业培养目标面向具有相近职业功能的职业群。通过专业学习,学习者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而对于没有对应职业标准的专业,就无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考核方式也存在明显不同。职业资格鉴定只是一种终结性的考核评价,而学历教育既注重毕业时和课程结束时的终结性考核评价,更注重学习过程中的发展性评价。为了达到教育目标,学历教育可以采用标准参照,也可以采用常模参照,而职业资格鉴定仅采用标准参照。此外,职业资格鉴定要规定从业者的工作经历,而毕业证书的发放则要规定学习者的学习经历。
实施双证书制度,实际上就是通过改革消除或减弱两种证书的差异,增强两者的一致性和兼容性。“双证融通”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通。高职教育作为高层次、高标准、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应该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之中,实现社会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习者发展目标的融通。如果课程标准不能适应职业标准的要求,毕业证书就无法与职业资格证书实现融通。因此,双证融通的实质是两种标准的融通,而两种标准的融通又依赖于学生个人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的融通。高职教育改革的核心在于课程改革,课程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的融通。
2.课程评价方式与职业技能鉴定方式的融通。为了使高职教育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评价方式应保持自己的特色。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是由国家认定的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因此,仅就知识要求而言,学校的考核一般可以兼容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但技能考核仅凭答卷是不能满足要求的。
3.学历教育管理与职业资格管理的融通。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而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两种标准的融通客观上也要求双方管理者的沟通。通过非政府组织(NGO)建立起一种经常性的沟通机制,是实现社会管理协调的重要形式。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成立“院校双证书工作协作委员会”,吸纳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就是实现管理沟通的一种新尝试。
三、实施双证书制度的条件
1.人才培养计划。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必须首先开展课程改革,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或者开展“任务驱动”、案例教学等实践导向的教学改革。适应双证融通要求的人才培养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符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行业、企业的具体要求,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从职业岗位(群)分析入手确定高技能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2)根据工作分析的结果确定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重建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
(3)公共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按专业课学习要求设置,以“必需、够用”为度,适当兼顾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并进行“任务驱动”的教学改革。
(4)课程内容以目前工作岗位正在应用的成熟技术与管理规范为主,适当兼顾企业技术进步的要求。
(5)实践教学学时与理论教学学时达到1∶1左右,并且实施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实现课堂与实训地点的一体化、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的一体化、学习目标与生产目标的一体化。
(6)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工学结合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学生的吃苦耐劳品质和耐挫能力。
(7)在人才培养计划中适当安排职业技能鉴定的准备时间。
(8)人才培养计划要经过企业专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和课程专家参加的论证。 3.实习指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是实施双证书教育的关键条件,也是目前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从实习指导工作的客观要求来看,实习指导教师既应该具备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科学知识,又应该具备实践知识。而现有的教师多数来自于普通高等学校,既缺乏技术实践经验,又缺乏教育理论知识。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组成“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二是对校内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和教育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双师”素质。
四、完善双证书制度尚待解决的问题
1.职业标准体系不完整。由于体制性障碍和观念性障碍还没有完全排除,目前的《职业大典》尚不能容纳全部职业,特别是知识要求高、专业性强的技术和管理职业,《职业大典》并没有收录,也没有相应的职业标准。这就为高职高专的教学带来较大的困难。高职高专培养的是既有足够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人才,而目前的职业标准使一些专业感到无所适从。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在《职业大典》中仅能对应“前厅服务”和“客房服务”两个职业(工种),而且最高等级均为三级,高职学生在毕业时完全可以达到最高等级要求。问题是该专业的毕业生将来的职业发展途径是什么,在职业标准中没有答案。高级服务员在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可能要转到中高级管理岗位,《职业大典》中却没有相应的职业类型。因此,我国应该尽快消除职业资格管理的体制性障碍,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所有职业,并制定每一个职业的职业标准。随着职业化的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升级,对企业经理也应制定出相应的职业标准,这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缺乏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认证体系。目前,高职教育还没有统一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各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比较散乱,有些难以达到职业标准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对新开办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但由于力量有限,加上各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效果并不理想。为了实现双证融通,应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一个由教育专家、职业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认证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规定专业设置应具备的条件、专业培养基本目标和课程设置的基本框架,并对各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证。各职业院校应该在专业标准框架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创设教学条件,开设满足要求的课程。对于偏离专业标准要求,以升学为导向或是办学条件欠缺严重,“偷工减料、缺斤短两”的学校,政府应该亮出“黄牌”加以限制,必要时取消其颁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专业标准中应对人才培养模式做出规定,突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作用,制定出课程标准的“标准”。
3.校企合作的障碍尚未排除。实施双证融通的培养模式,要求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密切合作,以校企✔ข之间的融通ณ来保证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通。但是,目前的校企合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企业方面没有积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毕业生获得“双证”,企业也不会认可。事实上,一些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到企业后从事的却是中级或初级岗位的工作,甚至是非对口岗位的工作。这样就违背了实施双证书教育的初衷。校企合作产生障碍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承担的培养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解决的途径有三条:一是通过抵税的方式,由政府支付企业承担的培养成本;二是学校通过技术服务,使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降低实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