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1)

时间:2024-12-27 17:45:3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金融领域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在机遇与挑战中稳定和持续的发展已经显得非常重要,特别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其自身的地位和历史原因都决定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内部审计作为一个完整的内部监督体系。它将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面临着新的挑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屡屡出现的内审案件,以及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概念,论述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的必要性。同时总结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内部审计,授权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控制系统

Abstract

Joins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nd the financial domain along with our country to the forEign capital bank comprehensive opening, How did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s stabilize the development in the opportunity and the challenge which and continued already to appear the count for much. Especially our country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its own status and the historical reason have all decided the reform importance and the urgency. But in the reform process, internal audit takes a complete internal survEIllance system. It will reform the central plane in the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tope near the new challenge; will be playing the pivotal role. This article unifies in which our country current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repeatedly appears to examine the case, as well as modern commercial bank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concept. The elaboration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interior audit reform necessity. Simultaneously summarized the main questions which the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interior audit faces. And in this foundation, proposed the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interior audit solution.

Key♪ words: Internal audit,Authorized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Computer risk control system

目录

一、序言•••••̶ศ6;••••••••••••••••••••••••••••••••••••••••••••1

二、文献综述••••••••••••••••••••••••••••••••••••••••••••••1

三、内部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意义••••••••••••••••••••••••••2

(一)商业银行的定义••••••••••••••••••••••••••••••••••••••2

(二)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机遇与挑战••••••••••••••••••••••••2

(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重要性••••••••••••••••••••••••2

四、2006银行第一大案•••••••••••••••••••••••••••••••••••••4

五、从内审方向对银行第一大案进行的分析••••••••••••••••••••5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概念••••••••••••••••••••••••••••••5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是目前内审的主要问题••••••••••••••6

(三)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原因••••••••••••••••••••••••7

(四)其他影响内审的因素••••••••••••••••••••••••••••••••••7

六、对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思考••••••••••••••••••8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审计机制••••••••8

(二)拓展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9

(三)要加强对决策及高层管理人员控制••••••••••••••••••••••10

(四)健全银行的授权审批制度••••••••••••••••••••••••••••••10

(五)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控制制度••••••••••••10

(六)努力提高银行审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11

资料来源和参考文献••••••••••••••••••••••••••••••••••••••••12

一、序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化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在经济的国际化、自由化、市场一体化进程中,国际资本的流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运行,导致资本大规模无序流动,金融风险日渐突出,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地银行业的危机和动荡。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商业银行又是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安全与稳健运行将直接影响一个国金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控制风险变得如此之重要,以至于美国花旗银行主席及总裁沃尔特•威斯特 说过:“事实上银行家从事的是管理风险的行业。简单来说,这就是银行业。如何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历来都是各国政府和金融界十分关注的问题。

1994年,中国金融界发生了一次史上重大的转折——国家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这一突破性改革为我国的银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是同时,他也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要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资产质量低下、经济效益不佳的局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以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为经营原则,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为经营机制的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还需要一段艰苦的历程。由于长期生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银行普遍缺乏应有的内部控制意识。一方面,有些企业虽然有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却只是制度的汇编,缺乏明确的控制目标和风险评价标准,其制定和实施缺乏理论基础,因而难免出现制度上的漏洞和控制盲点。另一方面,学术界对于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研究往往局限于独立审计师的角度,评价内控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向外部审计提供有关企业审计风险的相关信息。

国内银行业近年来已呈现出了“内鬼”横行的局面,上到总行行长,下到普通职员,银行业内部人员不仅发案频频,平均涉案金额也在所有行业“内鬼”作案 榜上稳踞榜首。动辄上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内部发案,凸显出银行防范缺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如何弥补制度性缺陷、规避内部管理中的“道德风险”,已经成为 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关注。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地探求解决本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问题。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及职能,建立适当的内部审计理念,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英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研究历史上的三大里程碑,即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以及作为综合推测指南的特恩布尔报告对内部审计的阐述,反映了西方内部审计职能的角色有监督者逐步向控制者转变的轨迹。2001年8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银行内部审计和监管当局与审计师的关系》。该报告阐述了银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所有银行建立一个常设的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并提出了内部审计指导原则。国外商业银行现代内部审计理念的最显著特点是内部审计从财务型审计转向增值型审计,而这又恰恰是建立在内部审计目标和职责的准确定位基础上。科学的目标定位和职责分工,保证了内部审计部门能够适应形势的变化和管理当局的新要求。并且西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将工作重点致力于改进管理效率、增加企业利润等建设性审计上。

相比于国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理论的发展,一方面是我国商业银行还处于发展阶段,不能和国外成熟的商业银行相比。另一方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国外先进的理念并不能完全运用于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但是最近几年,国内有许多学者都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做出的很大的贡献:胡俊娣(2003)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提出了风险评价的新方法——VAR方法,提出内部控制评价模式的新思路— 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模式。另外,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时,科学地将其分为空间上的连续性和时间上的连续性进行讨论。吴旭红(2003)提出了要建立垂直的审计管理体制,规避商业银行审计风险;要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增强商业银行审计主体协作;要积极开展计算机审计,促进商业银行审计国

2006年6月中国银行河南沈丘支行再次曝出银行承兑汇票大案,涉及资金总额为1.461亿元。

银行大案为何频频发生

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中披露:2004年,农行违规发放贷款276.18亿元,违法犯罪涉案金额86.84亿元。

尽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生在前年,但这组数字今天读起来仍然触目惊心,因为商业银行在金融风险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并非是个别现象。从今年年初的中行 双鸭山支行案,到近日交行沈阳分行重大挪用客户资金案,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媒体公开披露的国内商业银行大案已经有6起,涉案总额高达数十亿元。

专家分析指出,从近年来发生的银行大案来看,无论是审查不力违规贷款,还是“家贼”与“外鬼”勾结诈骗,问题大都出在银行的分支机构。基层分支机构之所 以成为大案频发的“重灾区”,主要原因是分支行权力过大,上级对下级风险监控不严。尽管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改制、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等措施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但往往是“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上面订的“条条框框”再多,到了基层分支机构都不及“一把手”的“一支笔”管用。

银行大案频发暴露了我国银行业在操作流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商业银行应加快推进内部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经营机制,增强 风险管理和依法经营意识,严控操作风险的发生。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银行管理链条的末端——基层营业网点的有效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分支机构“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案件发生。

令人稍感宽慰的是,在今年披露的银行大案中,不少是银行在自查中发现的。这表 明银行内部机制正在逐步健全,风险防范能力得到加强。但仅靠银行自查自纠是不够的,还应进一步完善公安、银监、审计、监察等部门和各商业银行共同打击金融 犯罪的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这样才能维护金融安全有效遏制当前金融领域案件多发的势头。

银行大案频发直指内控软肋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各银行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只是有些没查出来。当今的问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阴影还没有去除,银行负责人还是任命制,产权不明晰,这些问题不解决,银行案件高发是控制不了的。”✎

一桩桩银行大案发生后,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和商业银行自身还是将目光集中到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上。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彭兴韵说,金融大案频繁发生,说明中国银行业内部风险控制不足,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较大。他同时表示,这几年出现的金融大案暴露出的问题是,对分管支行的行长或主管业务的副行长监控不力。另外,商业银行自身一些项目的借款风险监控不严,如浦发银行将个人借款业务的审查外包。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将个人借款审查委托律师事务所去做,律师事务所很多时候并不会实地考察,评估时打打电话,和借款人聊一下,简单查一下工作单位是否存在,看一下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简单证明就了事。很多时候没有实地调查、核实,这样给诈骗者提供了机会。诈骗案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银行自身对风险评估不到位,有的是内外勾结,这些都是银行自身存在多层代理人关系问题时,上级对下级风险监控不严造成的。中国的银行业在风险管理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外一方面,国内的银行在有关信贷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也很糟糕。目前银行放贷风险这么高,但各银行都在拼命贷款,而且几乎到了根本没有个人信用审查的地步。

银行的内部制度建设看起来很完备,但是可执行性非常差。内控机制流于形式,特别是内部稽核形式化,内部控制漏洞很多,这些大案基本上都是钻业务流程没有执行到位的空子。同时也暴露出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管理偏松、绩效考核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部分分支机构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和经营绩效,忽视了内部管理。

内控制度建设需要各个银行严格执行,事前就应该有防范机制,具体责任落实到人,而不是等到事后检查。事后的惩罚机制如何变成事前的防范机制是关键。我国银行应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在风险控制和为银行增加价值方面的作用,尽快设立审计委员会,建立独立于各级经营管理层、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足够数量和胜任审计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报告路线,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面对日益加剧的内部腐败、欺诈以及银行间竞争,内部控制体系——作为国有商业银行顺利发展的成败的关键环节,他的建立已经迫在眉睫。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不仅能够提高银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今后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做好准备,更能为提高银行的运作效率提供必要的信息。“银行商业化,内审要强化”已成为世界各国银行商业化经营中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

四、2006银行第一大案

(一)96张汇票离奇被盗

2006年2月11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十四。

兴奋亦疲惫的人们显然还没有完全从春节长假中苏醒过来,因此很少会注意到当日刊发在全国银行系统机关报《金融时报》第六版上的一则“紧急声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宣布,“00720041”等34张承兑汇票作废。

看似寻常的声明背后,是一场注定要震惊黑龙江和山东省银行系统的轩然大波。

四天之前,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莱芜市钢城支行在处理一笔兑付期限已 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求作为出票行的中国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予以付款。然而出乎意 料,对方竟称四马路中行账上并无相应的出票纪录,该笔汇票实属盗用!

事后看来,这只是原四马路中行行长胡伟东操作下诸多账外账中的一笔。并非巧合的是,就在案发之际,胡伟东刚刚调至中国银行双鸭山分行任

零售业务部主任,并拟在春节后调任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七台河市勃利县支行行长。

案发之后,胡伟东及四马路支行副行长王林,业务员沈洪泽、杨晓平、赵伟泽等五人迅速被捕。

2月25日,这批汇票的出票人——集贤县富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全亦在长春市落网。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贴现盗取的大量资金,已被朱德全用于贸易往来和期货投机,后者更酿成了巨额亏损。

在这一背景下,“紧急声明”之含义一目了然。四马路支行宣布34张汇票作废,是试图以公示的形式杜绝汇票继续流转的可能性。

当然,贴现行有关人士告诉《财经》,相关票据盖有中行的公章,各种要素俱全,其真实性勿庸置疑,只是绕过了中行的财务系统,在体外循环而已。 在银行系统,银行承兑汇票向来视同现金管理,其出票、贴现和承兑,在一家银行内部和银行之间都有着严格的监管和复核系统。然而,四马路中行先后开出的96张承兑汇票却如隐形一般,从容摆脱了内外监管,安然无恙地体外循环长达两年之久。

更令人拍案惊奇的是,所有参与这一巨案策划组织的,均是当地土生土长、举止粗豪的银行基层支行负责人和私营业主!

这起96张银行承兑汇票大案曝光,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银行当前进行的重组改革正在发挥出威力,长期隐藏于监管死角的罪犯们已无所遁形。事实上,四马路中行案件被揭出,正是河松街中行案发后,中行强行推动轮岗制的结果。随着中国银行改革的层层推进,大案要案再度引爆,也许正在宣告基层行缺乏约束时代行将结束。

(二)汇票“隐身术”

“四马路中行一直是一家先进支行,但这么小的基层行有数目这么大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居然没有引起分行重视,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哈尔滨银行界一位人士对此不无惊讶。

一般来说,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在分行一级进行保管,像中国银行四马路支行这样的基层 行,只能根据使用量到分行去申领,且申领必须填报要求出票的客户情况以及使用目的。而一张有效汇票的开出,必须具备一些要素,包括日期、金额、 出票人及其账号名称、收款人账号名称;出票企业一栏,要有企业全套印鉴和法人代表名章;更重要的是,还要有承兑行汇票专用印鉴和经办人名章。

按银行内部规章,汇票一经开出,上级银行就会对汇票交易进行核查监督。同时,针对前来贴现的汇票,贴现行必须仔细查询,与出票行确认其真实性;针对大面额汇票,还需要到出票行实地复核。经过层层设防,虚假或盗用银行汇票的情形很容易被拆穿。

然而,在四马路中行案中,这一系列监控措施如同被绕过的“马奇诺防线”,全无用武之地,其关键就在于银行内部人士的串谋。

据《财经》记者采访获知,四马路中行案的基本操作程序必然包括以下步骤:

1、 实际把持支行的胡伟东等人向其上级银行谎报票据作废,截留空白汇票。按照规定,凡作废的票据都应该装订回收,不能流失;但在现实中,这方面的管理往往被忽略。汇票既经作废,上级行便不再对其实行监督;

2、 四马路中行将空白汇票填好某企业名称、金额并盖章后开出,任其到其它银行贴现融资。这些汇票就此流入银行监控,实则形成了四马路中行的账外账;

3、 当贴现行前来复核时,出面认可的正是四马路中行这些始作俑者;

4、 汇票到期承兑,则由相应企业出面予以偿还,完成体外循环。

上述顺序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实际操作中顺序倒置一下亦属无妨。

这一违规操作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即会给出票行带来巨大亏损。为了掩盖坏账,银行往往会饮鸩止渴,继续盗用汇票“以新偿旧”,然而,这只能带来更大的损失。 不难看出,这样一套盗窃计划得以完成,意味着银行内部监控系统的整体瘫痪;银行方面至少需要支行行长、主管财会的副行长、汇票保管人员、银行印签持有人员共同参与作假;如果其中一人举报,问题则立刻曝光。从事后四马路中行被批捕的人员构成来看,恰好是这样一个班底。

“我们没有责任。”建行山东济宁分行梁山县支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刘 超飞表示,他们贴现前对汇票进行的例行查询中,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按照惯例,一家银行在收到汇票后,进行贴现之前会向出票行发出查询,这可通过传真、邮政快递或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等方式进行。

农行梁山县支行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去四马路中行查询,柜台人员都会在查复书上盖章,表明汇票是中行签发的,有的汇票上还有四马路中行副行长王林的签字。”

五、从内审方向对银行第一大案进行的分析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概念 巴塞尔委员会1997年9月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定义:“内部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一家银行的业务能根据银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以谨慎的方式经营。只有经过适当的审批方可进行交易、资产得到保护而负债受到控制;会计及其他记录能提供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而且管理层能够发现、评估、管理和控制业务的风险”。“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会计;‘双人原则’;对资产和投资的实物控制。”并指出:“一方面这类控制措施必须有内部审计职能进行补充,通过内部审计职能在机构内部独立地评价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有效性和效率。因而,为了确保其独立性,内部审计必须在银行中有适当的地位和适当的报告程序;另一方面银行要遵守各种银行和非银行的法律和法规,必须制定出确保遵守法律和法规的政策和程序。”

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银行内部机构控制系统框架》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一个受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管理人员影响的程序。它并不仅仅只是一个特定时间执行的程序或政策,它一直在银行内部的各级部门连续运作。”

巴塞尔监管委员会认为银行内部控制最终要达到三个目标:经营活动依法合规性,财务报告真实性,业务操作系统效率性。为达到这三个目标,将内部控制划分为五个过程,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系统和稽核监督。

1、 控制环境是其他内控活动的基础。

2、 风险监控机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

3、 控制活动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环节。

4、 信息系统是保证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条件。

5、 监督机制是内部控制取得成效的保证。

这五个过程是为实现三个目标而设计的,过程之间也相互关联,即每一过程为其他过程服务,也得到其他过程的支撑。这五个过程是总结了多数成员国家金融机构监管经验后提出的,许多国家金融机构按照这五个过程对本国金融机构进行内部控制系统评价。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是目前内审的主要问题

198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内部审计暂行办法》,1995年7月,审计署颁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依照上述规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初步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几年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经营指标完成真实性审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项目审计、行长责任审计等各种类型的内部审计,并且实现了审计内容从财务收支扩展到检查银行的业务经营、信贷资产质量,再到关注银行风险,审计目标不断提高,审计内容不断深化;审计手段从传统的手工审计逐步发展到计算机辅助审计,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为推动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商业银行审计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对内部审计的要求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审计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内部控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及体系间的相互脱节,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奖惩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内部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内控制度不适应银行新兴业务发展的需要等。虽然各商业银行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但相对审计工作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由于缺乏法制化ห及制度化,依然存在着不按章办事,违反金融法规的现象,制定的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在上述案例中,尽管有四马路中行内部的全力伪装,但是如果各家贴现行均遵从审慎原则,拆穿其“西洋镜”并非没有可能。

首先,一个经济并不发达地区的县级支行接连不断地开出3亿元的票据,凭直觉,可信度就不大。其次,像朱德全掌握的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贴现如此巨额的资金更加可疑。因此,贴现行在控制风险、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对资金流向的监督,可能都有疏漏之处。

此外,这一“完美盗窃案”在承兑环节也存有“瑕疵”。专家们指出,由于四马路中行开出的汇票属于账外经营,在承兑时,如果通过中行的资金划转系统,从专业备付金账户划转,原则上就可能被上级行跟踪察觉。因此在票据到期后,朱德全多次直接向贴现行偿还现金的方式,对此贴现行应当有所警觉。

当然,杜绝通同作弊,最为直接的办法还是强制“轮岗”,使得基层行长不能一手遮天。事实上,中行正是吸取了河松街中行的教训,推行轮岗制,才发现了这一运转了两年之久的账外账。与高山一样,原四马路中行行长胡伟东一直是黑龙江中行的“优秀员工”,屡次提拔都被“婉谢”,只是在此次强制轮岗后才被离任审计。

(三)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原因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本人把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有分为3个方面:

1、内部控制缺乏有效性

一方面,审计署虽然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明文列示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受到很大程度上限制。内部审计机构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罚细则,往往只是建议、督促整改,很少给予处罚,等等,这使得内部审计的作用€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对下级机构的经营行为的控制,缺乏足够的人力、制度和手段的保证。内部审计制度真正得到执行落实在于人,更主要的是在于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不能严格的执行内部审计的制度,而是以个人意识办事,审批和授权较为随意。甚到滥用职权,最终只能让内部审计制度只停留在形式上,不能得到真正切实有效的执行。

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程度的提高,电子产品所带来的风险逐步增大。在这个大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却非常的薄弱,普遍缺乏健全的计算机内部控制制度,对计算机项目的整个运行过程没有进行严格的管理,也给计算机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

2、内部控制缺乏全面性和及时性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规章制度仍存在着不健全、不系统、不配套的问题。比如银行的一些业务和机构存在着内部审计的盲点。有的虽然有系统的内部审计制度,但是缺乏足够的业务配套操作程序。有的银行内部审计制度远不能达到银行经营发展的要求。对于一些新的业务,内部审计制度明显滞后。使得商业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操作系统都面临着很大风险,

3、内部控制缺乏独立性

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取决于内部审计的本质属性即独立性。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特别是内部审计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环境也不理想。

独立性原则要求银行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建立和执行部门相分离。现阶段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情况是在银行一级分支机构设有一级内审机构,这样并不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要求。内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到严重制约。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不是向银行的最高领导负责,而且许多商业银行的负责人没有真正的关心本单位的内审工作,也没有专门委托专职人员分管审计工作。而且有的商业银行的审计部门甚至没有独立的机构,与其它部分混合在一起。

对内部审计人员的选配也存在着不合理,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从银行内部财务人员产生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审计部门的地位较低,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有的商业银行中存在着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是同一部门,操作人员和核对是同一人,相互核对难以实现,内部检查只停留在形式上,内部审计制度执行不力,并且经常受到行政行干预,审计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查处的力度不够,大大削弱了银行内监督部门的作用,银行内部相互制约的机制很难形成。

因此,内部审计工作也只能是局部的,并不能真正的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审计的作用也就无法全面的发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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