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思路
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思路
一、转变思想认识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克服经济责任审计接受p> 二、依法确定审计内容(一)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情况
1.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查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问题,有无将农业、教育、卫生、民政、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有无超过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专项支出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虚列、转移等问题。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合规性、合法性。主要审查单位履行或代理政府职能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财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rdquo❥;规定;收入组织是否得力,有无以物抵收、到缴费单位报支抵收,票据领购、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收入不入账,转移、截留、隐瞒、坐支收入和罚没收入问题,有无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有无存在多头开户,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有无未经批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有无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
3.资产管理是否规范、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购置的资产、设备是否纳入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添置小轿车是否通过政府批准,其购价和排气量是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房屋的修建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是否全部入账。4.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对外投资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否真实可靠;对外投资有无收益;对外投资是否列入单位的资产总额;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使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二)重要经济决策情况1.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的建立情况。
2.重要经济决策过程:决策是否合法,是否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冲突,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没有经过科学认证盲目决策或擅自决策等问题。决策执行情况,执行的过程与采取的主要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存在因监管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决策效果如何,决策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得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怎样。(三)内部管理情况
1.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2.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支出报销手续是否健全,是否经过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是否是正规发票,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等手续;基建、维修项目的程序及相关手续是否健全,基建、维修项目是否立项、是否有工程预算说明书、是否经过招投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健全、是否有审计部门的竣工决算报告;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卡片账,增加和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对盘盈、盘亏及出售情况是否如实入账;票据领用核销手续是否健全,有无专人管理票据、有无专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本、是否注明领用核销的日期和金额,领用、核销人是否一致等情
况。(四)遵守廉政纪律规定的情况
有无因私占用公共财物或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用公款请客送礼、旅游;有无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通p> 三、合理规范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高度重视的部分。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直接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审计风险。《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及标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
(一)评价原则1จ.重要性原则。不仅要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职权范围进行适度全面评价,更应侧重对重要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重大问题以及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评价。
2.准确性原则。评价应措辞恰当,表述清楚,定性准确,量化评价,少用或不用修饰性语言,不能用单个的事实或几个指标来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遵守廉政规定的整体情况,防止以偏概全,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审计无法核实或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只做客观、写实性的反映,不做具体审计评价。3.客观性原则。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全面、充分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策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给予评价。
4.统一性原则。审计评价的范围、内容与审计的内容和职责范围要相统一,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责范围和实际实施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范围。(二)评价内容
1.真实性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重点是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支出管理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有无收入不入账,转移、截留、隐瞒、坐支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2.合规、合法性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来做出评价,看有无未经批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有无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以及有无坐支、截留、挪用、收入和罚没收入的问题,支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干部奖金、津贴、补贴发放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政策规定,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现象。 3.效益性评价。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유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p> 6.廉洁自律评价。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方面:有无挪用或侵占公款行为;有无违反财经法规规定,擅自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或隐瞒资金的行为。有无利用职权报销应有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谋取私利,有无收取与个人行使权力相关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购物卡等问题。四、公正界定经济责任
审计报告中的责任界定,是指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审计机关认可的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对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担任特定职务期间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包括对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界定。
界定责任要有充分可靠的依据,要依据相关的法规政策,还要依据客观实际。在审计过程中要划清三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前任制定的制度、文件或前任决策的事项,后任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而未能纠正或解决;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个人决策是个人行为,集体决策是经过民主讨论研究是集体行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有的问题是主观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有的则是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都需要事实求是的认真分析研究,客观公正地界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