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象征主义诗人李金发和黄锡禹中期诗比较
摘 要: 李金发和黄锡禹是中韩象征主义代表性诗人,按时间分为初期、中期与后期比较。本文从中期比较两位诗人的诗作品。
关键词: 象征主义 中期诗 李金发 黄锡禹 比较
中韩两国对西欧文学的引入和近代化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西欧文学的吸取接纳以后,情感上、文化上和政治经济上等类似点和差异点产生了。特别是象征主义文学的流入,给两国带来影响和发展。
李金发黄锡禹两位诗人是中韩两国近代代表性的象征主义诗人,有很多相同点和不同点。在中韩两国近代象征主义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和意义。
对两位诗人的诗比较,从创作年代和背景考虑分为早期诗比较、中期诗比较和后期诗比较。
一、李金发中期的诗
在中期诗中,对生命的流逝的无奈及对生命的忧郁和幸福感的期待是诗歌主要表达对象。下面我们具体看看《温柔1》这首诗:你明澈❅的笑来往在微风里,/并灿烂在园里的花枝上。/记取你所爱的裙裾般的草色,/现为忠实之春天的呼唤而憔悴了。/……你跣足行来,/在神秘之门限上,/我们为何才能认/你的力,爱,美丽与技巧,/将长潋在垂柳之堤下[3]。
这首诗是肉体性探究的带有色情主题的诗。通过对肉体的探究的描写,呈现出了解除理想中心主义的现代性。第一小节先是描写女人的美丽,“你明澈的笑来往在微风里,/并灿烂在园里的花枝上”。用草色憔✎悴这个比喻象征时间的流逝和女人青春的逝去。第三小节用大自然作主题,用黄沙之漠比喻生命的消失,用春泉的点滴暗示命运的流动,但最终还是被黄沙吞没消失。说明生命的力量在死亡面前太无力了。第四小节上帝是拥有无上权力的绝对存在的,诗的主题是用上帝创造的女人暗示绝对的权力。对这个权力的反抗反映了对现实社会的压迫的抵抗。最后一节“在神秘之门限上”这里的“门”是可以看到死亡世界的门,死亡的世界和诗的主题再次联系在一起。
下面再看一首李金发的诗《反慈悲》:我的祖先(聪明人)/最晓ฟ得这点,OCAIN!/“勿援以手,勿点火炬之光。/他们喉裹的鲜血尽疾流著,/变成江河能淹死人么?/……泉儿息息地,浪儿打到树根,/可放下你的蓝儿,呵,来了!”[4]
第一节,像诗的题目一样“反慈悲”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他人要求,呈现出残忍的和罪恶的人类的样子。不要对他人帮助,不要救助在黑暗里的他人,通过“聪明”反语的使用,可以看出对愚昧和无知的人类的讽刺。诗人通过“他们喉裹的鲜血尽疾流著”这句话,展示了害怕的场面。被扭曲的杀人的欲望像人类都会死亡一样不能消失。最后,人间血的伤害遮挡住也อ会再次发生,像这样想忘却人间的死亡,杀人的欲望和自己被杀的命运不能忘记的可笑滑稽的矛盾中存在着。
第二小节,神秘的歌声象征着黑暗和死亡。在黄昏中散荡开。浪花或者歌声盛放在摇篮里是不会存在的现象。所以把浪花放在篮子里是没有意义的行为。用把浪花和歌声放在篮子里隐喻人类没有意义的生活。
在人类的生活里,如果没有了慈悲和同情,生活就会变得没有意义。如果只追求利益和为了满足自已的欲望而损害他人的话,则是非常卑怯和无知的事情。
这首诗作者用罪的存在暴露了残忍的社▼会现实和人性的罪恶。对没有办法逃避的社会现实的反抗和对美的渴望。
二、黄锡禹中期的诗
这首诗从人和自然的统一思想开始。田野菜麻田,大海水井连接成的本垒,形成了太阳吊桶、云净水的隐喻关系。这样的比喻,从不区分自然的原理和人间生活的态度开始。太阳是开车人,地球是汽车的隐喻,还有地球是马路,星星,月亮,太阳是路灯,燕子是难民。以上这些都是比喻的表现。
依据东洋哲学界的观点,因为宇宙是生活运动的生命体,所以人类和宇宙是分不开的“天地是你我一起生活的地方,万物和我一起在地上”,这句话的意思是天地让我生根,万物像我的衣服,宇宙自然中世间万物不是孤立存在的。有相同的本质和平等的脉络。山和平原,太阳和云,地球和土地的关系和人类的出现和生活方式是相似的,自然和人类相互是一体的[6]。
这个时期黄锡禹的诗中大部分自然诗是对当时无政府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倾向的反映。
三、中期诗作品比较
第一,从两位诗人这个时期创作的诗的题材看。中国诗人李金发中期诗的素材主要是人生和命运的悲哀的歌曲,死亡和梦幻的歌曲,爱情的喜悦和失恋的痛苦等像这样的描写和感叹。黄锡禹的诗主要是以自然诗为中心。李金发在这个时期的诗和自然诗相比,人生和命运的悲歌的诗篇,和回忆有关的诗篇,和异国感情有关的诗篇,人生和命运的悲歌的诗篇,和回忆有关的诗篇,和爱情有关的诗篇等比重比较多。韩国诗人黄锡禹在这个时期主要是创作了诗集《自然颂》,自然诗大部分是对当时无政府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倾向的愿望而创作的。
第二,这个时期韩国诗人黄锡禹和现实相关联的假想诗比较多。中国诗人李金发在这个时期这样的诗篇很难找到。这是这个时期两位诗人的区别。同一个时期和社会环境相关联的因素可以看到,但是个人性的倾向也有所影响。
参考文献:
[1]杜学忠.论李金发的诗歌创作.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业刊,1983,第一辑:134.
[2],2007: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