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授受动词的使用情况管窥中日两个民族性格差异

时间:2025-01-13 05:18:35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授受动词作为日语学习中的一大难点,不仅因为其形式变化的复杂性,更因为其包含的文化内涵比语法结构更难掌握。日语中的授受动词会因视点、内外和授受对象的身份而使用不同的授受本词,而在汉语中,用一个“给”字便可表达相关意思。文章就授受动词所表现得两国人民的内外意识、尊卑意识和恩惠意识展开讨论,客观地揭露两国民族性格的差异。

【关键词】授受动词;内外意识;尊卑意识;恩惠意识

一、自然语言的普遍性和差异性

自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把语言定义为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后,很多语言研究者主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语言系统内部语音、语法、词汇的层面上的研究上,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不用民族语言符号能指与所指之间联系的任意性和稳固性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的差异,即语言的民族性。虽然我们不能抹杀自然语言的普遍性,但是不同民族在实际言语中总结出的各自语言规则总是有所差异的,这种差异便构成了基础的文化差异。因此,了解语言差异对于我们更好地对两个民族文化和性格进行比较有巨大的方法论意义。语言与思维密不可分,而语法作为语言中最稳固的层面,更能对思维认知的方式有所体现。因此,从语法层面看文化差异便成了对比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给”字句与日语授受本词句法对比

人类的思维方式有一定的相通之处,而中日两国相互毗邻,这种相通便更加明显,具体表现在语言的使用过程中的相互借鉴。日语的SOV型语言性质与汉语的SOV在语序上的不同带来了一系列的深层次不同,例如授受动词。授受动词是指表示给予和接受的动词。在表示“物”的授予时,汉日授受表现基本一致。区别在于汉语授受动词“给”本身没有动作的方向性,不分人称组合,既可用于自己给其他人,也可用于别人给自己。而且也没有视点、待遇表现以及恩惠性的限制。“给字句”是否带有恩惠性取决于上下文的语境,视点中立。与此相反,日语中的授受动词具有明显的动作方向,并且有显著的视点问题、恩惠性和待遇表现。根据这些原则,日语常见授受动词有六个:あげる、さしあげる、くれる、くださる、もらう、いただく。可分为三组,具体句法结构如下:

① AはBにCをあげる(さしあげる)

② Aは私にCをくれる(くださる)

③ BはAからCをもらう(いただく)

句法中的ABC分别表示“授予者”、“接受者”和“对象物”,三个句型都表示对象物从授予者转移到接受者手中,根据授予者和接受者的人称组合不同,使用的授受本词也不同。以说话者为视点,①表示说话者及其集团人员把东西给别人,例如:私はりさんに本を上げる。(我给小李一本书)。②表示其他集团的人给说话者及其集团内部的人,例如:先生は私にお金を下さる。(老师给我钱)。③表示说话者及其集团内部人员从其他人那里得到某物,例如:母は森さんからお土をもらう。(妈妈从小森那里得到土特产)。句型中括号内的是原句授受本词的敬语形式,表示授受对象是说话者的上级或长辈。另外,把原句中的对象物替换成动词的未然形(即て形)在加上授受助词,便可表示动作的给予☠,例如:りさんは私に英を教えてくれた。(小李教我学了英语)。

我们再来看看汉语中表示授受关系的“给”的意义及“给”字句的句型结构:

“给”的意义:“给”有多种词性。“给”字句表达诸多语法意义,如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列举“给”作为动词、介词和助☿词的诸多义项。本文拟不涉及“给”介词和助词的用法,只考察动词“给”的用法和意义。

给gěi “①(动)使对方得到某些东西或某种遭遇:叔叔~他一支笔|杭州~我的印象很好|我们~敌人一个沉重的打击。②(动)叫;让。a)表示使对方做某件事:农场拨出一块地来给他们做试验。b)表示容许对方做某种动作:那封信他收着不给看。③(介)……”

“给”的句法结构:

① 给+间接宾语,例如:给我

② 把+直接宾语+给+间接宾语,例如:把钱给我

③ 给(了)+间接宾语+直接宾语,例如:给我钱

④ 给+间接宾语+直接宾语+动词,例如:给我钱买东西

“给”也可作为构词成分,组成新词,例如“送给”,但是在乘此过程中其词性发生了变化,即由动词变成了仅仅表示物体位置移动和方向改变的介词,这种成词过程和结果并非本文讨论重点。同时,本文话题只讨论现代汉语口语中常用的授受动词,所以并不涉及古代汉语中的词汇以及现代汉语书面语中诸如“惠赠”等词汇。另外,与“もらう”相对应的汉语授受动词是“得到,要讨”,这也并非本文讨论的重点。

需要指出的是,在汉语里只是一般的带有显性动作主语的动宾结构的词组在日语里则必须使用使役形式才能得到充分表达。表示授受含义的汉语“给字句”在翻译过程中,客观性日语译文都使用的使役态。

例如:

① 凉风,即使是一点点,给了人们许多希望。

微かではあったがすずしいが吹いたことで、もが期待に胸♡をふくらませたのである.

② 晌晴的天空,给人人脸上一些光华。

晴れ上がった空が人人のをやいでみせている.

③ 太阳给草叶上的露珠一点金光。

太は草のの露を金色にきらめけせ.

三、从授受动词看中日民族心理差异

从句型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授受动词的使用过程中,汉语中的“给”字本身不含上下级尊卑关系,也不体现ต集团亲疏关系和动作方向,而这些因素却都在日语授受本词中有所体现。这些差异绝非偶然,而是由两个民族的言语习惯乃至潜层心理模式决定的,也反过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自的民族性格,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内外意识

在日语中,当说话人本身作为“授受动作”的中心视点时,根据与说话者的关系,可把周围人分为「身内」、「身外」(即说话者一方和说话人一方以外),而汉语授受动词中并没有「身内」、「身外」之分。从这点可以看出两个民族内外意识的不同。

(二)等级意识和尊卑观念

日本人有着浓厚的秩序和等级观念,以至于说话时必须时时体现,跟上级或长辈说话时必须用自谦语和敬语,授受动词中的さしあげる、くださる、いただく便是对应授受本词的敬语形式。

在古代的中国,同样也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尊卑差别。人们被划分为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各个阶层不能通婚。并有“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对人们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人们必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守本分不能逾矩。和日本人对天皇的绝对忠诚不同的是,中国人对皇帝的忠诚是以皇帝的“仁”为基础的,皇帝必须施行仁政,善待人民。所谓“苛政猛于虎”,一旦人民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便会有人起来反抗,推翻旧的朝代,建立新的王朝。而汉语中的等级观念则是表现在语序或者称谓上,在授受动词中则没有体现。

(三)恩惠意识

日语授受动词在表达动作的授受关系的同时,还集中地反映了日本文化中的恩惠意识。“恩惠”在日语中解释为“いつくみ”是指上天或他人的恩泽、施舍,是长辈对晚辈、强者对弱者的一种恩赐和慈爱。对于这样的恩惠,日本人有着强烈的负恩心情,因此很容易产生卑微的感觉。在与人交往时,如同必须偿还的债务一样,日本人习惯于将受到的哪怕些许恩惠都用通过授受表达体现出来。♡只要有物的转移或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有益的行为,几乎都可以用到授受动词。例如:昨日,私の座いてくれたの?(你昨天来听了我的讲座吗?)这句话通常会被中国人说成“昨日,私の座いたの?”虽然后者在句法运用上大致正确,但明显缺少了一种自我谦虚的感觉。从日本人的视角来分析,此处“くれた”的视点是“私”,别人来听“我”的讲座是一种授予恩惠的行为,便通过授受动词的使用表达出作为受惠者的一种感恩心理。

中国人对于“恩惠行为”的表述和反应与日本人不同,中国人不像日本人那样把人的行为授受同时看作利益的授受,因此汉语中也没有与日语授受补助动词相应的表达方式,只是客观地靠语序来表达授受关系。中国人虽然也有恩惠意识,但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因为“大恩不言谢”,中国人注重的是以实际行动来回报。因此,受惠意识在语言上的表达就相对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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