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中的动物(下)
鲳鱼的名声
鲳鱼,像娼妓一样的鱼。
明朝彭大翼《山堂肆考・羽集》中如此说这条鱼:“鲳鱼,一名昌侯鱼,以其与诸鱼匹,如娼然。”
同朝的大医学家李时珍,也在《本草纲目・鲳鱼》中这样描写:“昌,美也,以味名。或云:鱼游于水,群鱼随之,食其涎沫,有类于娼,故名。”
明朝屠本俊在《闽虫海错疏》中仍然这样想象:“鱼以鲳名,以其性善淫,好与群鱼为牡,故味美,有似乎娼,制字从昌。”
于是,我们日常很喜欢吃的鲳鱼,就这样戴上了一顶名声不好的帽子。
上面几位,火力的集中点主要有:
其一,鲳鱼在水中游的时候,总是集体行动,浩浩荡荡,当然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鱼紧紧跟随。这是一种什么现象?这种现象很不好嘛,干吗这么成群结队,是游行?是示威?看它们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人来熟,人来疯,一看就知道,都不是什么过正经日子的。
其二,鲳鱼游动时,口中会流出唾i,引得小鱼追逐而行,举止轻浮。你没事,嘴里老吐那些东西干吗?是昨晚花天酒地醉了?是你钱多一路撒,引诱众生?
其三,鲳鱼非常愿意和同类谈情说爱,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它也很喜欢和同类打情骂俏,不光动嘴,还动身,这不是滥交是什么?你们要爱就好好爱,怎么没有一点操守呢?
鲳鱼们很不服,竭力反驳:
我们不就是长得标致特别,就是你们说的味美,味美有错吗?
我们喜欢结伴出行,相互抚摸,难道就是滥交?自己内心龌龊,看别人就一定不光明,你们自己喜欢孤独,别看我们不顺眼;
我们嘴里吐东西,你难道不允许我们排卵?你有没有点科学常识啊,没有就不要乱说。
然而,鲳鱼们的反驳是没有用的。
几百年来,就如它们在海里穿行那样,既无声,又无力,虽然自由,但仍然摆脱不了人类的世俗偏见。
想想也是,鲳鱼是什么啊,不就一条鱼吗?比你味美的鱼多了去了,你有什么资格和人类讲理?纵然人类的观察出现偏差,偏差又怎样?你还想翻案不成?
即便是人,我们仍然可以叫她娼。
我们才不管先前的那个“倡”呢。
倡优:古代乐舞杂技之人。乐人称倡,伎人称优。
倡伎:古代以歌舞为职业的女艺人。
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场景:某王公贵族家,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宴会的嘉宾档次高,人数多。宴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互动性强。除了显能耐的做诗赋词外,倡优的表演也是一个重头戏。那些倡优,才艺都是全国一流的,有些还从国外进口。众嘉宾一边豪饮,一边击掌。忽然,碎步移出几位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美人,整个场景便是:琵琶声停欲语迟,此时无声胜有声。有几个高官便直接和宴会主人提出要求:这个,那个,散场后,陪我们吧,我们要定了,什么代价尽管提。在他们眼中,这个伎,就是妓,是供人玩乐的。这样的漂亮伎,我们不玩,谁来玩啊!
于是,伎变成了妓,倡也变成了娼,倡优就是娼妓。
中学的古文课上。
语文老师在讲解《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天下幸而安乐无事,`得为肺腑,所好音乐狗马田宅。`所爱倡优巧匠之属,不如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与论议。”
老师问:这个田`喜欢什么?同学们懒洋洋地回答:喜欢音乐,喜欢财物,还喜欢娼妓!
老师再问:这里的倡优就是娼妓吗?同学们齐声回答:是!
其实不完全是。只是在我们的习惯性思维里,无论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会将倡优一类的表演艺术家当作娼妓的,而完全不管“倡”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倡”变成“娼”,没人能弄得清它的演变过程,但它一定是男人们吃喝玩乐的成果。
鲳鱼的下贱历史,实属人类的一种强加。那么美味的鱼,实在没有诋毁它的理由。尽管李时珍是大医学家,但如果听信流言,他就一定有看走眼的时候。
胆小的吐绶
吐绶就是吐绶鸟,蛮有名的。
唐朝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六《羽篇》这样描写:“鱼复县南山有鸟大如鸲鹆,羽色多黑,杂以黄白,头颊似雉,有时吐物长数寸,丹采彪炳,形色类绶,因名为吐绶鸟。又食必蓄嗉,臆前大如斗,虑触其嗉,行每远草木,故一名避株鸟。”
在段作家的笔下,吐绶鸟的外貌还是有些特点的,最主要的是它能吐物,还不是一般的物,而是像锦囊一样美丽的东西。这就奇怪了,难道它是魔术师?显然不可能。
不过,这种神秘现象,不少作家都观察到了。
北宋神宗时的尚书左臣陆佃,陆游的祖父,在他的《埤雅》中这样考证吐绶鸟:“咽下有囊,五色彪炳。吐有时,风不吐,雨不吐,有惊惧之虞,亦不吐。”
陆佃认为,吐绶鸟吐东西是有特定条件的,刮风不吐,下雨不吐,没有安全感的时候,也不吐。这里,我们也可以这样解读:它的吐绶,是和神经系统有关的,当外部条件不具备时,就不会形成刺激和反射,这“绶”就产生不了,也就无绶可吐。
作为医学家的李时珍,显然更想弄清吐绶的原理。
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吐绶鸟变成了吐绶鸡。几百年下来,人们已经将它驯养了,它成了人们的美味食品:“项有嗉囊,内藏肉绶,常时不见,每春夏晴明即向日摆之,顶上先出两翠角二寸许,乃徐舒其颌下之绶,长阔近尺,红碧相间,采色焕烂,逾时悉敛不见,或剖而视之,一无所。”
难怪李是大医学家,观察也真仔细。吐绶吐绶,吐是动作,绶是锦绣,吐不稀奇,绶才是关键。原来,它的绶确实有,是藏在消化袋里的,平常看不见,春夏之间,太阳出来,它会对着太阳展示美丽的锦绣。展示时,头上先出现二寸长的绿角,然后,头颈慢慢地舒张开来,这个时候,绶就出现了。绶的尺寸还不小呢;绶的颜色呢,红蓝相间,彩色艳丽。
吐绶鸟的这种展示,有点像孔雀开屏,但只是形式差不多而已,都是短暂的。所以,人们很奇怪,在杀它的时候,就想弄个明白,解剖,再解剖,但是,往往找不到它吐的绶。这就又成了谜。 暂且将这个谜搁起,让科学家们去解释吧。
布衣我,更关注吐绶鸟的另一个名称:避株鸟。
吐绶鸟,为什么要避株呢?简单说来,是因为胆小。
胆小,首先表现在它寻找食物的时候,一定要储存一些。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吐绶鸟考虑得真是周到,今天有得吃,明天不一定也有得吃;明天有得吃,后天不一定有得吃,一定要有所准备,况且,它有储藏的条件,它胸前的嗉很大,大如斗呢。其次,它担心人家会碰到它的嗉。食物有限,鸟来鸟往,保不定什么东西就碰到它的胸前了,它可不愿意让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食物毁于不小心: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躲人,躲鸟,还躲草木。
也许,傻呼呼的吐绶鸟太可爱了,宋代张师正的《倦游录》还将其说成孝鸟:“生而反哺,亦名孝雉。”
能反哺的孝鸟,应该不少,好像乌鸦就是。至少,吐绶鸟的品德还是让人称道的。
让布衣再来展现一下生活中的吐绶鸟吧:
晴空下,森林中,一只吐绶鸟惬意地漫步。它自由自在,吃的,不用愁,昨天就储存了好多,起码可以撑好几天,那就展示一下吧,对着苍天,对着大地,尽情舒展,那绶吐得爽快极了:人类只知我吐的绶漂亮,殊不知,这也是生理需求呢,五色锦绣,是我纳天地精华之展现,有吐有纳,生命在于平衡嘛;我不求别人,处处小心,事事注意,远离尘世,为的只是让自己安静而充实,和大自然相伴,我鸣青山,青山应我,山我相融,山我两忘。
这样谨小慎微的吐绶鸟,理应活得很好了,但是,大自然却并不善待它。
吐绶鸟,现在人们叫它“黄腹角雉”,是中国特产的鸟类,栖息于浙江、江西、广东等地。它的数量已经很少了,少到需要国家保护,是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和大熊猫一样。
浙江泰顺乌岩岭自然保护区,是中国目前惟一的黄腹角雉的保种基地。
因此,它的性格特点仍然可描述为:性好隐蔽,喜欢潜伏,善于奔走,常在茂密的林下灌木丛和草丛中活动,胆子很小,非迫不得已,一般不起飞。
看来,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吐绶鸟也一样。
来自猩猩的――
唐朝的三位作家,张 、李肇、裴,他们在《朝野佥载》、《唐国史补》、《裴传奇》中,为我们描绘了关于猩猩的有趣故事,可笑,机智,也可爱。
这是一群生活在安南(今越南)武平县(宋朝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四说是蜀国)封溪的猩猩。这些小伙伴们无忧无虑,长得很漂亮,像美人,尤其是听得懂人的话,更神的是,还能“知往事”。
它们却有着致命的弱点,喜欢喝酒,还喜欢穿木鞋子。
看看它们是怎么落入人们圈套的吧:
人们将酒和木鞋子放在猩猩会经过的地方。起初,猩猩们见了人的这种行为,破口大骂:你们太坏了,你们是想引诱我们啊,我们才不上当!骂完,大家依依不舍地离开。过了一会儿,见没有动静,它们又来到酒和鞋子的边上,大家试着穿上了木鞋子,很合脚啊,橐橐橐,真好玩!又商量了一下,还互相鼓励:喝一点没关系吧,反正人也不在了,也许人家是好意呢,我们又不喝醉,管他呢!于是,小伙伴们就像《水浒传》中黄泥岗上押着生辰纲的那些公差一样,不管杨志怎么劝,还是喝了酒,越喝越开心,喝着喝着,就不省人事了。脚上套着双木鞋,走路踉踉跄跄,自然要绊倒了。
猩猩喜欢酒,但是酒量估计有限。有了这样的弱点,捉拿猩猩,还不是十拿九稳的事啊。
人们将捉到的数百只猩猩,一起关在用木栏做的囚笼里。想吃就吃,每天吃几只,吃它的唇,猩唇可是名贵得很。但是,唇亡齿寒,唇没了,猩猩们也活不了了。
人们每次来牢里捉猩猩的时候,众猩猩的举动是:它们一起将肥胖者推到囚笼门口ญ,大家还流泪满面,不舍地告别。
想知道它们这时候会说什么话吗?布衣猜测不外乎两个意思。
一个意思是,你长得结实,是人需要的那种,不是我们大家狠心,即便我们不推你,人也会在我们的群中将你找出来的,你就安心地去吧。
另一个意思是,反正我们都要死,我们的前辈有多少死在人的嘴里啊,你早死早解脱,不要有所顾虑了。因为它们能知道过去的事,知道历史,历史就是这样弱肉强食的。
对于猩猩们这样的结局,李肇评论说:“尔形唯猿,尔面唯人。言不忝面,智不逾身。淮阴佐汉,李斯相秦。曷若箕山,高卧养真。”
尽管你们的样子像猿,面孔像我们人类,但是,你们说的话不能让自己感到羞愧(骂人类引诱,却又自愿上当,就是没有羞耻感吧),你们的智慧不能保护你们自身(能知往事又有什么用呢,只是小聪明而已)。韩信辅助汉朝,李斯协助秦国,结局怎么样呢?还不都落得个悲惨下场。哪里比得上隐居于箕山、“让天下于尧”的许由,高卧、修养身心来得愉快呢!
李肇是在说猩猩吗?是的,但是有隐喻,这是说给人类听的。对许多王朝来说,那些拼了命打天下的骨干,只可以共苦,不可以同甘。飞鸟尽,良弓藏,世上只有一个皇帝啊,这就是赵匡胤们杯酒释兵权的最好解释:“我真是吃不好睡不香,万一有一天,你们的部下也拥戴你们来个陈桥驿皇袍加身,你们怎么办?”所以,最好是隐居在深山,与世无争,修养自己。
当然,也有例外的猩猩。
这只猩猩,还真有点像韩国的都教授。
有人送了一只猩猩给封溪的县令,送去的时候,笼子是用大布巾盖着的。县令问:送的是什么东西啊?人还没回答,笼里的猩猩先回答了:只有小的我,还有一壶酒罢了。县令笑了,这小东西,调皮呢,很喜欢它,就把它养起来。这只猩猩真的很能干,能传递话语,代替县令发指令,比人都强。 这位都教授深知自己的命运,所以,给它一个机会,它就展露自己,先声夺人,这才赢得了县令的喜欢。在工作生活中,它处处小心,显示出它的成熟。人类之间,最难的就是语言的传递了,一不小心,错解或误解主人的意思,引起别人的不满,那会引来多少麻烦,你能保证主人有足够的耐心来听你的解释?能力超凡,更不能轻易卖弄,只有掌握火候,恰到好处:你比人类聪明,你能保证人类不嫉妒?
其实,猩猩们喜欢喝酒,穿木鞋,这是爱美的可爱天性,人类不应该去抓它,割它们的唇,害它们的命。
将心比心,要是我们自己嘴上缺一块,哪怕一小点,都会遗憾终身的。
裴笔下的猩猩,助人为乐,而且爱憎分明。
唐朝宝历年间,循州河源有个叫蒋武的,是个打猎高手,熊罴虎豹,都是一箭毙命,名气大得很。
有一天,蒋武家的门急促地响了起来。
蒋开门一看,是一只猩猩,这只猩猩骑着一头大白象而来。他知道猩猩会说话:“你和白象一起来敲我家的门,有什么事吗?”猩猩说:“象有难,知道我会说话,所以带着我向您求救来了。”
蒋武一听,估计它们碰到了大问题:你们有什么困难,就直接说吧。
猩猩就详细告知了它们前来的缘由:“离这两百来里地,有个大山洞,洞中有条大蛇。这蛇有数百尺长,蛇眼像电光,牙齿像锋利的刀刃,经过那里的大象都逃不掉,已经有上百只象被吃了,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知道您是个射箭高手,希望您能用毒箭射死蛇,如果能除掉大蛇,我们都会报恩的。”
猩猩的话一说完,那头白象就跪在地上叩头,泪流满面。
猩猩对蒋武再次恳求:“如果您答应,就请带上弓箭和我们一起去除蛇吧。”
蒋武听了诉说,有些感动,就用毒汁将箭头浸好,和猩猩一起出发。到达山前,果然看见山洞里面,蛇的双目,光能射出数百步之远,很恐怖。猩猩说:这就是蛇的双眼。蒋武非常愤怒,运足气,搭弓一箭射出,正中蛇眼。
箭一射完,那象就驮着蒋迅速跑开。过了一会儿,就听得山洞中如雷的声音响起,那大蛇痛得跳出山洞,尾巴一路扫荡而来,经过之处,所有树木草丛就如火烧过一般。蛇痛得打滚,一直颠,一直颠,到了傍晚,终于死去。
蒋武跑进山洞看,象骨与象牙,堆积成了小山。
这个时候,有十头大象用长鼻各卷着红牙一枚,跪着送给蒋武。蒋武很高兴地收下了,猩猩见除掉了蛇,也告辞而去,蒋武于是坐着先前驮他而来的白象,带着象牙而回。
这些象牙都很值钱,蒋武一下子就发财了。
第二天,又有一只猩猩来到蒋武家。
这只猩猩是骑着一只老虎来的,它们带着数十支金钗和臂镯作为礼品。猩猩告诉蒋武:此老虎一家三口住在一个山洞里,忽然遭遇一只黄颜色大兽的侵害。大兽抓住虎的耳朵,将虎的脑袋剁成了肉酱,它家的另外两位已经遇害。昨天见您替那帮大象解除了痛苦,所以特来相投,希望您能帮助这只老虎。
蒋武一听,马上带上弓箭,要和它们一起去。
刚要出门,昨天来过的那头猩猩,突然赶到:“恩人啊,昨天,五只恶虎一共吃了数百个人,天上突然下来一只神兽,吃掉了其中的四只。今天如果您和它们一起去射那黄色神兽,就是助纣为虐。您仔细看看它们送来的金钗和臂镯,就可以知道,它们吃了多少妇人啊。这只骑虎而来的猩猩,是和恶虎一伙的。”
蒋武一听,感觉受骗,很惭愧,对先前那猩猩说:“幸亏有你提醒,不然我要犯错了。”他挟起弓,朝那恶虎一箭射去,虎立马毙命。然后,一脚撂倒那猩猩,并将那些金钗和臂镯挂在门口,让老百姓来认领。
村里的百姓陆陆续续来认领金器:就是,就是,我家的娘子就是被那些恶虎吃掉的。
看来,猩猩也分好坏,关键是和谁结伴,被谁利用了。
劳模驴
唐朝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八有“运粮驴”:“西域厌达国,有寺户,发数头驴运粮上山,无人驱逐,自能往返,寅发午至,不差晷刻。”
段作家描写的是一座寺庙,一个典型例子而已。这寺庙,也许要在山上扩建一个更大的场所,山上有许多工人在工作;要吃饭呢,就派驴子运吧。人手本来就紧张,将粮装好,总共数十头驴。第一回,有人牵着它们,往目的地方向来回一趟,这就足够了;第二回开始,人不用指挥,它们自己就能往返,凌晨三点多出发,中午十一点多就能打个来回了,时间一点都不差。
驴似乎一生下来,就只知道劳作,是动物中的劳动模范。典籍上记载,这驴还是外国进口的,因此是外国专家中的劳动模范。
要出色地完成劳作,成为人类的好帮手,也不是这么简单的。即便是人,也不都是合格的劳动者。
首先,它要有足够的体力。这些粮食,一袋最少有五十斤,有的还不止;为了稳当,往往会左右两边平衡地装,甚至会更多。我们这座城市,有次修缮一个景区,要将那些条石搬到山上去,用的就是驴子。条石起码有几百斤重,那些驴子很顽强,踏着石阶,一步一步,速度还不慢。
其次,它不会偷懒。这么来回一趟,八个小时,那负重的时间至少在一半以上(也许回程没东西,它会跑得快些)。可以想见的是,它上山,一直在崎岖不平的山道上走,而且是陡坡,根本不可能也无法歇下来,它也不知道歇下来;它只知道从起点出发,就一直将粮食运到目的地。
第三,它不会贪污截留。这也是人类信任它们很重要的一点。如果是条石什么的,无法吃,那也不用担心。但是,粮食不一样,它也要吃粮食啊;粮食是必需品,人人都需要的。如果改用人运,中间没人押送,保不定人会不断地歇脚,不断地发牢骚,继而截留,甚至卷走粮食逃跑都有可能。
但驴不会,它对生活的要求极低,一把粗草,喂饱肚子就可以;也极少生病;和骆驼一样,耐干旱。它的思想也很简单,它忠于人类;让它做什么就做什么,要它怎么样就怎么样,毫无怨言。
我看阿凡提的故事,总是被他的幽默形象吸引:鹰钩鼻,蓄着山羊胡,小圆眼睛,戴着小帽,手上还拿着个弹拨乐器,是不是冬不拉不知道,最点睛的是,阿凡提骑着小毛驴,得得得,每天都是快乐无比。他骑着那头小毛驴,总是去做正义的事,嫉恶如仇;哪里有不平,哪里有坏人,哪里就有阿凡提。他总是将坏人治得服服贴贴,他总是将不平处理得皆大欢喜。阿凡提将快乐带给人们,那驮着他的小毛驴,功劳也不小呢;没有小毛驴的任劳任怨,阿凡提也成不了阿凡提。 但是,现代汉语里,与驴有关的词语,驴打滚,驴肝肺,驴脸,大多是贬义的,我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底是谁最早将这些加在驴身上的呢?
当然,很容易想到柳宗元,他的《黔之驴》太有名了,是不是他将驴的名声率先搞坏的呢?
贵州山区本来没有驴,好事者将驴用船运进去了。这个好事者又不好好地使用它,前面说过,驴可是宝贝,它什么都能干,可是,好事者偏偏不用,还将它放在山下。无所事事的驴整天闲得蛋疼,看见老虎也不怕:这老虎是什么啊,咱不怕,咱个大啊,力气大啊,不用怕它的。高兴的时候,还大叫一声,练练嗓子嘛,也吓吓那胆小的老虎。
可悲的是,正因为驴的单纯,基本没有和其他动物斗争的经验,所以,它被那只观察它很长时间的老虎看出了原形,那老虎三下两下就将驴给解决掉了,就如吃驴肉火烧一样,吃了还想吃。
其实,柳大作家本也无意将驴描写成这样。他几年里连连遭贬黜,人生一连串的不如意,什么原因呢,还不就是朝中的那些当权者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他用作家的眼光观察,那些当权者虽然现在强势,却也如同那驴一样,外表强大,终究会被正义和历史审判的。
只好委屈贵州山区的驴了,贵州驴啊,你就做一回当权者的替身吧。
柳大作家没想到的是,这贵州驴,一直将黑锅背到了现在。一千多年过去了,驴的形象仍然没有得到平反昭雪,还是盲目自大、愚不可及的典型。
辛勤劳作的驴们,以及驴的子子孙孙们,真是冤枉死了。
鸠考
公元前二百多年的某天,战国四大公子之一的魏公子无忌,正认真地办公。
突然,有一只大r鸟,追着小鸠鸟进了公堂。小鸠鸟惊慌失措,一下子钻到无忌的办公桌底下。见小鸠鸟藏了起来,大r也没有办法,只好逃离。魏公子最见不得以大欺小,立即派人捕捉大r鸟。众人出动,一下子就抓到一百多只,全都拘押在公堂下面,等待魏公子的审问。魏公子当着众r宣布:我只抓那追逐小鸠鸟的坏r,其他鸟,不干你们的事!话一说完,就有一只大r,低头伏罪于地。无忌查明真相,立即让人扑杀它,其他大r,全部放掉。
上面魏公子审鸟的场景,唐朝作家李冗《独异志》卷中有载。我想,作家要表达的意思是,宽厚仁爱,连对待动物都这样,何况是人?
这个基本母版,还有一个衍生品:情节基本差不多,场景换了,无忌不是在办公而是在吃饭;罪犯的身份进一步明确:这是一只凶狠的大鹞;被害对象没变,还是可怜的小鸠鸟;罪犯同类被抓的数量从一百余只变成三百多只。
魏公子,无论是办公还是吃饭,都不影响他的形象塑造。
鸠,可爱的小鸟。
公元后2014年的5月8日,我到了浙江淳安县一个叫鸠坑的地方看茶。又是鸠,它让我展开了丰富的想象。
数千年前,一群体形灵巧的鸠鸟,羽色鲜艳,拖着长长的尾羽,从遥远的南部热带地区向北飞翔,一直飞,一直飞,来到了古睦州。此地山水甚佳,鸠鸟们将所衔的种子吐出,落地生根,长出了一株株后人叫做茶的灌木;此地后来叫鸠坑,是鸠鸟们聚集的地方。
从此,鸠鸟们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而且,这群鸟中还产生了中国古典诗歌里最著名的那只鸠: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只鸠鸟,简直可称中国爱情诗的祖宗,是情圣。“关关”,它的叫声真好听啊,叫得正在水边采茶的青年男女春心荡漾。有一天,唐代茶学者陆羽先生考察到此,茶树锦簇,翠拥云岗,见此情景,茶圣欣然在他的大作《茶经》中写道:“睦州产茶于桐庐山谷中。”而此后的唐代作家李肇,在《唐国史补》中,更直接地写出了他的饮茶感受:“睦州之鸠坑极妙!”极妙?妙到什么程度?他一定是被鸠坑茶醉倒过。
鸠鸟栖息在茶树丛中,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呢?
说是楚汉纷争时,刘邦和项羽打得不可开交。有一天,刘邦因决策失误打了败仗,被项羽追杀。刘邦狼狈万分,逃啊逃,忽见大片茶树灌木丛,他就迅速钻进。项羽的追兵来时,见树丛上有一群鸠鸟在叫呢,关关,悠闲欢快,项羽理所当然地认为,鸠鸟们没受到惊吓,茶树丛里一定没人。在鸠鸟的帮助下,刘邦就这样脱险了。很感谢那些鸠鸟啊,刘邦当皇帝后,就在手杖的扶手处刻上一只鸠鸟,用来帮助行走不便的老人。谁要拥有皇帝赐给的鸠杖,那就是尊贵的象征。
于是,鸠坑茶也像鸠杖一样,成了尊贵的符号。《唐国史补》记录当时的贡茶有十四个品类,其中“睦州鸠坑茶”被定为一品。《新唐书・地理志》也记载:“贡茶之道,有江南道,湖州吴兴郡,睦州新定郡。”连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详细记载了“睦州之鸠坑”。
鸠坑茶,盛于唐,兴于宋,鼎盛于清,一直是贡品。
明朝宰相商辂,淳安里商人,朝中为官数十年,只喝家乡鸠坑茶。
我们自然要去拜访商辂的故乡。
在里商的一个临湖茶场,我们歇脚喝茶。湖边的茶树在湖水的浸染下,正勃发生长。我对茶垅间依次摆放的几十个蜂箱很感兴趣。蜂箱底部有锯齿一样的小洞,金黄色的小蜜蜂一会儿在茶树丛中飞翔,一会儿返回蜂箱,不时钻进钻出。嗡嗡声中散发着浓浓的花香味,连空气都沾着些许甜味。我知道它们在酿蜜,因为它们的辛勤,连茶叶上也留下了香味。
里山的12000亩茶园,大都是这样的环境。我们艰难地爬到里山的茶山上,搭手眺望,茶丛苍郁,茶树生烟,只能感叹,大自然如此偏爱,千岛孕育玉叶,玉叶产自千岛。
去鸠坑,自然要朝拜“茶树王”。奇峰,走泉,高山,陡路将人转晕之后,我们终于见到了“茶王”。“茶王”的主人徐秀祥五十多岁,草帽下黝黑的脸,笑眯眯地迎接我们:“这棵茶王应该有两百多年了,叶盖达到的范围至少二十平方米,这是中国已经发现的灌木类茶树中最大最老的一棵了。它原来生长在峭壁上,喏,现在乡政府专门为它修了栈道,否则,你们只能远观了。今年采了五斤不到的鲜叶,只做了一斤三两新茶。”
“茶树王”很安静,对我们的七嘴八舌充耳不闻。它大大咧咧,四肢朝天空懒散地伸着,正午的阳光下,叶片随着山风飒飒。它的身旁,清泉汩汩,主人说,这里的山泉四季不断。 鸠坑茶,已经成为茶树优良品种的一个符号,它是茶的母亲,它的子孙不断绵延。鸠坑茶的原种地在唐联村,但现在已经引种到浙江的许多名茶区,湖南、江苏、安徽、云南、湖北,都有大面积栽培。不仅如此,它还远渡重洋,马里、几内亚、阿尔及利亚、日本、巴基斯坦、俄罗斯等国都有鸠坑茶的后代。
2003年,神舟五号上天,航天舱内就载有鸠坑茶籽。这是中国首个航天孕育的茶种。
鸠,还有很多好听好玩的故事,不一一考据了。
鸠坑茶,不愧是一壶好茶。
鸠,确实是一只好鸟,难怪魏公子无忌会像人一样保护它。
猫的异化
对鼠而言,猫原本很强大;动物学分类上,虎还是猫科呢。
唐朝舒元舆的《养狸述》就记述了强大的猫。不管老鼠如何横行,猫来了,毫不客气,将老鼠一扫而尽。
唐朝的新昌里,有一个富人家的仓库,老舒将它买来(或者是公务员分房分配来的)作为住房。因为是仓库,就有先天的不足:墙面地面,很多破洞,老鼠成群结队,自由出入。
这些老鼠胆大到什么程度?尽管你大声喝骂,尽管你用棍棒驱赶,它们照样我行我素,跑进跑出,视主人如空气。胆子稍微小点的,你一骂它,它还会躲避一下,不过,不久又跑出来大摇大摆了。如果仅仅是跑进跑出,那也无妨,大不了人鼠共居。关键是,老舒白天要出去上班,等到晚上才能回家。晚上他回到家时,他家的那些器皿衣物,全都遭到了老鼠毁灭性的破坏。
白天都这么猖狂,晚上怎么办呢?如果夜晚一直留着灯点到早晨,和仆役轮流驱赶呵斥,大家都会身心疲累。一夜两夜还行,长久下去肯定坚持不了!那就去借个柜子吧,将重要的衣物都放到柜子里装起来,但是,不久之后,柜子也被咬穿了。
老舒说,他心里非常烦闷,真想挖地找鼠洞,将它们杀灭翦除;为这事烦心,如同冬天患上了,瘙痒的毛病那样难受。
正在他烦恼时,机会来了。有一林业部的官员,在一次外出考察时,生擒了一只狸猫。他知道舒家患鼠害,就将野猫送给了老舒。
此野猫身体矫捷,毛纹斑斓,两眼炯炯有神,似乎能看穿一切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敌人。
此猫一来,就表现出了不凡的一面。
只见那猫昂着头伸着鼻子,似乎闻到了老鼠的气味,凝神蹲着不动。大战前的安静啊,猫胸有成竹。一会儿,果然有老鼠一只跟着一只出来了。这些老鼠还是常规思维,它们以为还可以每天横行,肆无忌惮,谁也不怕,没想到今天就要大祸临头了。突然,猫猛地跃起,张开强健的爪子,露出尖利的牙齿,发出撕裂般的愤怒的吼声,老鼠们瞬间被吓傻吓晕,驯服地趴在地上,不敢乱蹿。猫迅速出击,撕,抓,咬,噬,甩,三下五除二,所有的老鼠都肝脑涂地。
一场激烈的战斗后,到夜里熄灯再看,室内已是清清净净。
老舒对此猫喜欢极了,经常自己喂养,半年工夫,猫就没老鼠可抓,老鼠也不再出洞了。看看,破洞口都有蜘蛛网了,且就像要合拢。老舒家原先藏在柜子里的衣物,现在都随便放置,没有一件损坏。
老舒于是心生感慨:这猫好啊,它不仅解了我的烦恼,还使我每晚都可以睡安稳觉,要知道睡不着是多么痛苦啊。想想也真是奇怪,那阴暗角落里的老鼠,胆子怎么这么大呢?细想一下,还不是因为人类没有抵制它的办法吗?没有办法,只能任它横行。那些富裕人家,家里如果没有猫看守,也一定会成为老鼠的乐园,美酒佳肴,也终究会落入老鼠的腹中。
这里再插一下老舒一生的境遇。
所以,舒宰相是绝对不会就猫写猫的。果然,他在文章的末尾点明了主题:
如果时代不容行为端正的人,那么,青天白日之下,阴谋和私欲就会放任。所以,夏桀时鼠辈多,而使关龙逄被斩;商纣时鼠辈多,而使比干被剖胸取心而死;鲁国鼠辈多,而使孔子离去;楚国鼠辈多,而使屈原自沉汨罗江。老鼠猖獗霸道,却不知道用猫来遏止,放纵鼠们横行和暴戾,那就是反自然和反人类啊,岂是仅仅祸害人间呢!
当心老鼠,提防老鼠,我们需要猫。只有猫才能横扫一切。
到了唐朝作家陈黯这里,他的《本猫说》中,猫的强大功能似乎开始出现退化了。
陈作家考证,猫原来叫狸(上面老舒的文章题目就是《养狸述》),猫是“末”的意思。苍茫的原野才是它立足的根本,到农家抓抓老鼠,那是大材小用,发展的是它的末技,被人驯养,这是轻视根本而荣耀枝末,所以叫作“猫”。
陈作家还写了个关于猫的能力逐渐退化的故事。
有个农夫将一只野狸的后代捉来,放在家驯养,待小野狸长大后,哈哈,就成了猫,就让它捕鼠。这只野猫,遇到老鼠,果真怒气冲冲,一下子就捉住老鼠吃掉,因而老鼠们再也不敢来祸害。
猫于是在农夫家生儿育女,然而,它的孩子们对老鼠已经不太会发怒了,原因有多种,首先是小猫吃的老鼠,都是母亲捉来喂养它的,小猫以为,不必经过搏击就可以得到食物,看不见捕杀老鼠的场景,所以就不知道发怒。而且,小猫还怀疑,自己和老鼠,是不是都是主人喂养的呢,思想上就没有杀害老鼠的念头,长大后,甚至还和老鼠一起做起老鼠的勾当了。
对于长大后小猫的表现,农夫当然很愤怒了,你不抓老鼠也就算了,我白养你,但你不能和老鼠为伍啊!这样的猫,要它又有何用?
陈作家这样写猫,也是有用意的,他才思敏捷,却一生坎坷,多次考试,一直没有及第,最后隐居南山。所以,猫的后代在优裕的生活环境中丧失了战斗精神,最后竟然站在老鼠的立场上,解决的办法,只有赶走它们,或者宰杀。
晚唐的贪官污吏,伤了许多正直人士的心。
官僚制度,为什么一定要世袭呢?你们去世袭吧,我还是去隐居好了! 谊鸟们自己有疑问,作家沈亚之当然更有疑问了。
沈作家于是感叹:我小时候经过商山,就从老人们那里听到了谊鸟的事迹。如今我去蓝田,邮夫们却纷纷传唱“谊鸟成了贡品”。我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非常高兴,这些讲义气的谊鸟,最终还是被皇家所赏识,所宠幸,那些恶鸟们应该感到羞愧,你们做了很多坏事,皇帝当然不会重用你们了,比比人家谊鸟,你们找棵大树撞死算了!但是,当我听说谊鸟们进宫后的实际表现时,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很不好,假使谊鸟们改变了它们美好的本性,而与凶残的搏杀者为伍,以博皇宫一时之娱乐,这就跟谊鸟的大义毫无关系了,这真是不应该,真是不应该啊!
沈作家感叹的仅仅是谊鸟吗?显然不是,将鸟换成人,一样也合适。
这位中唐著名的传奇小说家,元和十五年(公元815年)的进士,这位著名大文豪韩愈的弟子,这¿位和李贺、杜牧、李商隐都有唱和之作的优秀诗人,他立志报国,却一生穷苦困厄。
沈亚之写的是谊鸟,喻指的却是自己这一类壮志难酬的读书人。
不过,布衣倒觉得,与其做贡品,不如仍然做保持心中有仁的林中谊鸟算了。
舞马的悲剧
唐玄宗,皇帝做得六七分,音乐才能却有十分,不仅鼓打得棒,戏曲学院院长做得称职,花脸也唱得好,还充分体现在对马的培养上:他能指挥人将一匹匹野性十足的马训练成中规中矩、听到音乐立即起舞的表演马。
公元855年,唐朝作家郑处诲,他的笔记《明皇杂录》里,就有对舞马的生动描写。
四百匹从各地精选出来的良种马被送进宫中,包括塞外各少数民族首领进贡来的,品质都是一流。这些马来源杂,犹如电影学院招生,人数虽少,但全是行业拔尖的。
这基本上就是一个超大型的舞马文工团了,这个团里,马是主角,人是配角,一切以马为中心。
每一匹马都有名字,靓仔,伟哥,帅小伙,全是好听的某某宠儿某某骄子,宝贵得很。训练时,分成左右两队,各有指挥。随着旗帜的舞动、音乐的节奏,马儿们开始做起了简单的动作,由混乱到整齐,由简单到复杂,等练到整齐划一时,场面就显得十分宏大。
李隆基将自己的生日八月初五这一天,定为千秋节,呵呵,做梦都想千秋万代。节日那天,唐都长安,勤政楼前,文武百官和长安的百姓都可以观看这场盛大的歌舞表演;人们似乎都更期待马儿们的精彩表演。
舞马就这样出现在人们面前:它们身上穿着鲜艳的锦绣衣服,鬃鬣也用金银装饰,再配上一些珠玉小挂件,盛装赛过唐朝舞娘。
年轻,身材标致,穿着淡黄色衣服,系着有花纹的玉带,一队乐手欢快地上场,著名宫廷音乐《倾杯乐》响起,马儿们的表演开幕了。
岔开一下。《倾杯乐》,谁作的曲?难道仅仅是喝酒时的表演?喝酒都需要满杯大杯“拎壶冲”?喝酒喝得杯子都翻倒了?不管怎样,这样的音乐节奏一定是强烈而欢快的,犹如现代劲爆的迪斯科。
四百匹马,左右两列,昂首翘尾,踏着喜洋洋的节拍,绕着全场致意一圈。随着挥舞的旗帜,前后左右,马队不断变幻着造型,俨然人的舞蹈。大唐山河,气象万千,物阜民丰,安居乐业,哈哈,唐皇帝要的就是这种正能量的传播!
忽然,中间的精彩动作夺人眼球:
场地中央,抬上三层板床,一勇士骑着马快速跃上板床,在窄窄的板床上旋转如飞,东西南北中,勇士和马频频向人们致意;
一壮汉举起一张板床,蹲地,站稳,一匹马迅速跃上板床,在窄窄的板床上昂首嘶鸣,东西南北中,如痴如醉。
整场表演有数个小时,几十个章节,集体舞蹈、自选花样,舞马们各显神通,唐人们尽情饱着眼福。
安禄山也喜欢看这样的表演,但是不过瘾,看着看着,就想干自己的大事了:你奶奶个李隆基,凭什么我要给杨贵妃当干儿子啊,老子骗你们呢。
安禄山的倒唐运动轰轰烈烈,沉湎于酒色音乐的李隆基自然一下子无法应付,只有往天府之国跑了。舞马文工团,那些很有表演天赋的马儿们,自然也都失业离散。没有人欣赏,职业优越感迅速消失。
在范阳,安禄山的部将田承嗣,从安禄山那里得到了一匹失散的舞马,当然,他只是看马的外表好看,就将它补进战马的序列,放养在马棚里。
有一天,田大将举行军中宴会,犒赏士兵。音乐一响起,那舞马就情不自禁地舞动起来。养马人一看,呀呀,不得了,妖孽,马还会跳舞,显然不是好征兆,说不定要出什么乱子呢。于是就拿着扫帚抽打舞马。扫帚打在舞马的身上,马以为自己表演出什么岔子了,是不是跳得不合节拍啊,是不是我没有穿华丽的表演服啊,总之,舞马更加卖力地跳着,精神十足,抑扬顿挫。
见到这样的场景,养马的小官也不敢怠慢,急忙向田大将报告。田大将认为,马跳个舞,没什么大不了的,用鞭子抽打就是了。鞭打得越来越重,舞马却跳得越来越认真;它跳得越好,被打得越重,最后,舞马被打死在了马槽下。
其实,现场也有人知道,这极有可能就是宫中流落出来的舞马,但是,他们都怕田大将的残暴,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舞马,打死就打死吧。
一匹会跳舞的马,一匹有极高表演天赋的舞马,就这样死在唐朝军阀的乱棍之下。
天马行空,马具有极高的天赋。
田忌赛马,和马当然有关系,马的能力有大小嘛,但是,凭的还是人的智慧。
东晋王嘉的《拾遗记》中写道:周穆王即位三十二年,巡行天下,驾驭的是称为八龙的“八骏”:第一匹叫“绝地”,跑起来脚不沾地;第二匹叫“翻羽”,驰骋起来能超过飞禽;第三匹叫“奔霄”,一夜之间可行万里;第四匹叫“超影”,能追赶着太阳前行;第五匹叫“逾辉”,毛色整体放出光芒;第六匹叫“超光”,一个身形十个影❦子;第七匹叫“腾雾”,可以乘着云雾前进;第八匹叫“挟翼”,身上长有肉翅。看看,这样八匹神马组合,驾驭起来会是什么情况?一定是周穆王想到哪里就到哪里,而周王到了哪里,哪里的天下就安宁了。 王作家对“八骏”展开的想象海阔天空,神骛八极,到今天都不显得落后。
蒙古人定都北京以后,他们最喜欢的跑马比赛,也开始在中国大地盛行起来。明清时赛马更加流行,不过,这些运动,展现的都是力量。人和马,都在力量的比赛中得到极大的满足。
奥运会上,现代马术比赛的时候,我一直不太看得明白,只是粗略知道,那是一项源于欧洲的贵族体育项目,选手着正装,礼帽,高靴,样子绝对像个绅士。障碍赛容易,就是骑着马越过一道道设置好的难度不一的障碍。盛装舞步赛,哈哈,有点好玩,那马有时踏步,有时旋转,比赛考核的就是骑马者和马的配合默契程度。
这盛装舞步,其实和唐玄宗的舞马差不多,都是不断训练的结果,不过,这舞步要比单单力量展示的难度要大许多。
唐代宫廷里的舞马,只是马的成长发展史上一个标点而已,却终究成了悲剧。依布衣看来,这悲剧在于,有才,但不为别人所知,而且,在不适合的场合显现才能,反而被认为是妖孽。说轻点,是舞马和军队的气场不对,信息沟通有欠缺,牛头不对马嘴,对牛弹琴;说重一点,马不去劳作,不去打仗,光会花架子的表演,以军事为重的大将当然不需要你了!
不过,我们是不能苛求舞马的,术业有专攻,人如此,舞马也如此。
“雷”是个什么怪物?
《山海经・海内东经第十三》中,有一只怪物叫“雷神”:“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
龙一样的身体,人一样的脑袋,只要敲击自己的肚皮,便会发出雷声。
这是人们对“雷”的初次描写。
从环境看,这只雷,生活在吴地西边的雷泽中,那么,“雷”应该是水神。雷的确就是水神,不是水神的话,怎么会带来大雨呢?只是,大雨前,它会弄出不小的动静来,这是在告诫人们,是我给你们带来丰沛的雨水,你们要感谢我,你们要敬我,不要惹我。
《山海经・大荒东经第十四》里,那只叫“夔”的怪物也挺厉害。
遥远的东海中,有一座流波山,距离海岸线有七千里。山上有一种动物,形状像牛,苍色的身体,没有角,只有一条腿。它在水中出入时,一定是伴着风雨的。它放射的光芒,像日月那样明亮,发出的声音,像雷一样巨大。
如此说来,雷和夔,都是力量的象征。
但,它们在黄帝面前,都是小动物。黄帝将它们捉来后,用夔的皮蒙鼓,用雷的骨头做槌。这样的鼓做成了,黄帝一擂,发出的声音可传到五百里外,天下都被震慑。
黄帝和雷是有缘分的。他娶的正妻就叫“雷祖”。
《山海经・海内经第十八》这样记述黄帝的家事:
流沙的东边,黑水的西边,有两个国家:朝云国和司彘国。黄帝的妻子雷祖,生下了昌意。昌意后来犯了错,被放逐到了若水,在这儿,昌意成家立业,生下了韩流。这韩流,长得实在不怎么样,怎么形容他呢?长长的头,小小的耳朵,人一样的脸,猪一样的嘴,麒麟一样的身子,罗圈腿,猪一样的脚。韩流长大后,娶了蜀山氏的女子,叫阿女,这阿女了不得,生下了颛顼帝。
啊呀,我一下子就对那不三不四的韩流尊敬起来了,这颛顼,可是我们陆姓的祖宗噢。我读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得知,黄帝共有四个老婆,生了二十五个儿子,分出十二个姓。雷祖也叫嫘祖,西陵氏之女,是黄帝的正妃,确实能干,她不仅使黄帝的事业后继有人,还是个科学家,养蚕治丝,就是她发明的。她的发明,让人类的生活有了质的提高。因为是正妃,所以,昌意就继承了黄帝的本姓“姬”,后来,这个正宗的本姓分衍出198个氏,陆氏就这么来了。
司马迁说,颛顼名叫高阳,是昌意的儿子,黄帝的孙子。他没有写到那个像猪一样的韩流。呵,不管这么多了,反正都属炎黄子孙就是了。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对“雷”仍然充满想象。
唐朝李肇的《唐国史补》卷下,有如此记载:“或曰:雷州春夏多雷,无日无之。雷公秋冬则伏地中,人取而食之,其状类彘。又云,与黄鱼同食者,人皆震死。”
这个想象相当有趣。雷州,春夏季节,每天都要打雷的,所以叫雷州啊。这雷呢,秋冬没有,去哪里了?哈哈,躲在地里面呢。人们还从地里面挖到了雷,形状有点像猪,味道相当不错。但是,特别告诫人们,不能和黄鱼同食,要遭雷劈的。至于为什么不能同食,没有人说得清。
说雷像猪,不仅仅是李肇一个人这样写。宋朝李P的《太平广记》就引用两位唐朝作家写的雷:“状类熊猪,毛角,肉翼青色(《传奇》);身二丈余,黑色,面如猪首,角五六尺,肉翅丈余,豹尾。又有半服绛h,豹皮缠腰,手足两爪皆金色。执赤蛇,足踏之,瞪目欲食。其声如雷。(《录异记》)”
不过,在《录异记》里出现的雷,样子还是挺帅气的:有角,有翅膀,有强有力的尾巴,穿着深红色的裤子,腰里系着豹皮带,手脚都是金色,样子有点像孙猴子呢,只不过雷手上挥舞着的红蛇有点吓人,不如金箍棒亲切。
这样的雷,除了声音响亮以外,战斗力也是很强的。
《太平广记》引《广异记》记载了一场雷和鲸的战斗。
唐朝开元末年(约公元741年),雷州外的水面上空,有一只雷,在天空中翻上翻下。它对着巨大的鲸鱼,或向海面发射火力,或用力发声震击,战斗一直持续了七天。海边观看的人群,每天都人山人海,也不知道谁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只见远处海水红红的一片。
从战斗场面分析,雷和鲸鱼,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恶斗,谁也战胜不了谁。雷的优势在天上,虽然它也是水神,但面对海上霸王鲸鱼,它无能为力,有劲使不上,而鲸鱼却自在得很,你射火,我潜水,你声震,我潜水,你奈何不了我,气死你!
其实,雷大可不必和鲸这么斗狠,鲸也没犯什么错,只是为了显示力量吗?
你应该是正义的化身呢!
北宋作家徐铉的《稽神录》卷一“茅山牛”就显示了雷的正义:
庚寅年间,茅山村中有个人在放牛。天气晴好,放牛倌将所穿的汗衫洗好,晒在草上,自己在一旁舒服地枕着臂睡觉。等他醒来的时候,汗衫不见了。只有边上一个邻居家的小孩子在,他认为,一定是小孩偷了汗衫。他就对着孩子大喊大叫。
孩子的父亲听到情况,急忙赶来。问了原由,非常愤怒:生儿做小偷,我还生你干什么!就将小孩举起,用力地丢到水中。幸亏小孩识得一点水性,慢慢地从水中爬上来,对着他父亲说冤枉啊冤枉。父亲还是很愤怒,又要将小孩举起丢进水中。
突然,乌云密布,天雷暴至,轰轰轰,将牛给震死了。
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是,那件汗衫居然从牛的口中吐出。
雷做了一件大好事,否则,一个冤案即将发生。
对于放牛人和小孩的家长来说,都应该三思:放牛人在情况没有弄清楚之前,不要乱猜测,瞎指责;家长也不要见风就是雨,没有调查清楚,乱下决定!孩子的品✍德教育的确很重要,但是,得讲究方法,否则,“雷”都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