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羁縻府州制及与南诏政权政治行政关系探析
论文关键词:唐朝 羁縻府州制 南诏政权 政治行政关系
论文摘要:唐朝建立后,为更有效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设置了羁糜府州,将封建王朝少数民族政治行政管理制度提高到一个更新更完善的程度。南诏政权是唐代重要的少数民族地方政权之一。一方面,唐王朝通过羁縻府州制将南诏政权及其范围内的少数民族纳入皇权一统的政治行政体制之中;另一方面,南诏政权叉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试图实行区域割据,对中央政权表现出反叛趋向与行为。然而从总体上讲,唐朝与南诏的关系,体现了各民族交往进一步加强,推动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
一、唐朝时期羁縻府州制的形成与发展
唐朝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各民族交往进一步加强,推动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唐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对政治行政制度进行了改革。这种改革的结果,不仅进一步巩固了皇权统治,而且也更有效地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的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羁縻府州的设置,将封建王朝少数民族政治行政管理制度提高到一个更新更完善的程度。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早始于秦汉时期,而经过历代诸朝的不断补充与完善,至唐代已更趋完备。羁縻政策是中国封建皇权统治下多民族发展不平衡的必然产物。作为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下的皇权统治,在确立了其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后,必然会尽全力将这种权威推行到一切可以达到的地区。作为皇权统治下的政治行政管理制度,其表现形式是郡县制的实施。而且皇权权威影响力作为~种动态过程,随着时代推移,或通过统治阶级的主观努力,会不断地伸展扩大。表现在对少数民族的政治行政管理方面,是郡县制度在民族地区不断拓展。然而,皇权权威在扩展其影响力的过程中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对于皇权影响力尚未达到的民族地区,为了保证将其纳入封建王朝统治体系之中,而又避免发生激烈的冲突,将矛盾控制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内,从秦汉时代起,诸王朝逐步采取了以羁縻方式对少数民族进行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一方面,封建中央王朝将少数民族首领作为自己统治少数民族的代表,通过他们来管理少数民族;另一方面,封建王朝又允许少数民族沿袭其传统的经济、政治、行政管理运行模式,保留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并在维护、服从、认同皇权一统的前提下,自主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从而满足了封建王朝中央和少数民族地方上层双方的现实要求。唐王朝羁縻府州的设置集中表现出这一点。
唐朝初年,唐高祖颁布诏书,表示“怀柔远人,义在羁縻”。唐太宗即位后,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政策。《新唐书》卷43。下《地理志七》载:“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这就是羁縻府州县。《新唐书》卷43下《地理志七》载:“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羁縻府州虽有较大的自治权力,都督、刺史也由原部族首领担任,并且可以世袭。然而,这些都督、刺史都必须由中央政府任命,同时还取消了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原有的“可汗”称号。从而保证了中央政府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的统一,避免了民族和地区的独立与分裂。
同时,为加强对羁縻府州的管理,唐代又建立起都护府这一政治行政管理机构。。都护府是中央与羁縻府州之间的纽带,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对羁縻府州的管理权,负责管理边防、行政和民族事务。都护由朝廷命官担任,不能世袭。其所属属官也由朝廷任命,所管辖的事务都要按朝廷的指令和政策进行。
羁廉府州和都护府的设立,有助于唐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行政管理,也有助于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对巩固国家的统一和促进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团结壮大,增进各民族的融合与相互了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当然,作为相对独立的管理制度,羁縻府州与中央集权的统治本质要求,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存在着矛盾与冲突。皇权统治下的中央政府不断增强的集权需求,与少数民族上层不断扩大的分权或独立的欲望必然产生激烈的对抗。当矛盾达到一定的限度时,原有的和谐与平衡就会被打破,从而寻求新的解决方式。唐王朝与南诏政权的政治行政关系的发展变化就体现出这一点。"
二、南诏政权及其政治行政制度特点
唐朝时期,在今云南地区错杂散居着许多部落。它们各据一方,不相统属,其中比较大的为白蛮和乌蛮。到七世纪中叶,乌蛮征服了白蛮。建立起六诏。六个诏就是六个王国,其中蒙舍诏在今巍山县境内,地处最南,故称南诏。公元738年,南诏王皮逻阁消灭了其他诏,建立起南诏国,建都太和城。唐玄宗封皮逻阁为云南王。南诏最盛时,“回环万里”,占有云南全省及四川、贵州等一部分,成为西南少数民族建立的一个强大政权。
唐初,唐朝设置姚州云南郡,以此为据点,深入西洱河地区招附六诏诸部,任命其上层为羁縻府州、县刺史、县令。姚州都督府成立后,更进一步加紧对六诏地区的经营。然而,一方面,六诏贵族为扩大自己的势力和领地,“朋仇相嫌,兵戈相防”;另一方面由于唐与吐蕃争夺滇西,使六诏及其他诸族对唐“彼不得即叛来,此不得即背去”。“或叛或附,恍惚无常”。在这种情况下,唐王朝便想从六诏中选择一个部的贵族势力来加以扶持,帮助其统一洱海周围各部,而使其听命于唐朝。这样,唐朝既能将洱海周围地区比较稳固地控制住,又可以通过其遏制吐着势力南下。经过反复比较。唐朝便选中了蒙舍诏首领皮罗阁,帮助其“合六诏为一”。
南诏最强盛时期,其疆域东部以今云南昭通,贵州遵ข义、贵阳与唐黔中郡为界,东南以贾勇步与唐安南都护府为邻,南方与女王国接壤,西南与骠国交接。
西面直至恒河南岸的磨伽陀,与天竺相望。南诏的行政区划,据有关史料所载为十赕、七节度、二都督、三个羁縻区。十赕为:云南赕、白崖赕、品澹赕、邓川赕、蒙舍贼、大厘赕、苴咩赕、蒙秦赕、矣和赕、赵川赕。十赕为南诏王室直辖区域。七节度为:弄栋节度,治于弄栋城,所辖地相当于今楚雄州;拓东节度。治于拓东城,管理西爨故地及其南境,包括今昆明市、曲靖、昭通、玉溪、红河等地区;剑川节度,治于剑川城,其辖区相当于今剑川、洱源、鹤庆、云龙诸县及丽江地区;铁桥节度,治于铁桥城,其辖区相当于今迪庆州;永昌节度,治于永昌城,其辖区相当于今保山地区、德宏州、临沧地区;银生节度,治于银生城,其辖区相当于今思茅地区、西双版纳州、缅甸景栋、老挝北部、越南莱州;丽水节度,治于丽水,其辖区相当于今缅甸北部、怒江州等。二都督为:通海都督,治于通海镇,其辖区相当于今红河州、文山州;会理都督,治于会川,管理今四川凉山州广大地区。三个羁縻地区为:东爨诸部、爿羊舸昆明诸部和东蛮诸部。
南诏官制效仿唐朝,但名称有所不同。国王称“诏”,为最高统治者,集军权、行政权等于一身,诏位世及。诏下设清平官六人,其职相当于宰相,协助诏王处理政务。其中一人被推为“内算官”,代国王处理文书,设两员副官协助。设大军将十二人,与清平官同列,为军事首领。其在朝内随清平官参政议政,出外镇守、征战,为军事指挥官。设“外算官”二人,由清平官或大军将兼领。其职责是统领“六曹”。“六曹”相当于唐朝的六部。六曹分别为:兵曹,主管军事;户曹,主管户籍、赋税;客曹,主管官园、祭祀、礼乐等;刑曹,主管司法刑律;工曹,主管营造河津、桥梁等;仓曹,主管仓廪储藏。各曹设曹长一人。又设断事曹长,主管缉拿推鞫盗贼;军谋曹长,主持阴阳占b。设同伦长两人,各有副都,主月终唱示。在各赕、节度等地方设节度统领一方。各地方,凡一百家以上设“总佐”一人,一千家以上设“理人官”一人。万家设“都督”一人。“理人官”的办事机构是“村邑理人处”,是南诏最基层行政单位。
南诏后期,随着其经济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领主制的过渡,其行政管理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如清平官已有“坦绰”、“布燮”、“久赞”的区别;清平官、大军将之外增加了酋望、正酋望、员外酋望。原来的“六曹”改为“九爽”,即幕爽、琮爽、慈爽、罚爽、劝爽、厥爽、万爽、引爽、禾爽,分别主兵、户、礼仪、刑法、官人、户籍、财用、客、商贾。“爽”相当于唐朝的“省”,其职由清平官、大军将、酋望兼任。九爽之上设督爽,总领三省。九爽之下设三托,乞托主马、禄托主牛、臣托主仓廪,也是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理。此外,还设有掌管赋税的“爽酋”、“弥勒”、“勤齐”等官员及掌管机密的“兵猛司”。"
三、唐朝对西南地区的行政管理及与南诏政权的政治行政关系
自南北朝以来,中原内乱纷争,西南宁州地区为爨氏所控制,达二百年之久。诸朝虽置郡县并委派官吏,但大都未能就任,其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流形式。隋朝建立后,开始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经营并着手建立政治行政管理机构。开皇四年,隋文帝任命韦世冲为南宁州总管管理爨地。韦世冲及时在爨地设置了南宁州总管府,于朱提郡设置恭州,在建宁、兴古两郡设立昆州,在犍为郡故地设置协州。云南郡未设州而隶属于昆州。隋在爨地以州代郡,把原来的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改变了爨地郡县繁多混乱的局面。同时,隋朝也采用传统的羁縻方式,以爨氏贵族及各部头领为各级官吏,来对爨地诸民族进行管理。后因爨氏发动叛乱,隋朝派兵征讨,结束了爨氏独霸的局面。
唐朝建立后,积极通过羁縻府州经营西南地区,在招降爨地诸部的基础上,设置南宁州总督府。公元624年,改南宁州总管府为都督府,筑城建衙,以爨氏贵族爨宏达为都督,使其听政令于州都督府。第二年移南宁州都督府于本郡味县。贞观八年,唐朝又将南宁州改为郎州,仍设都督府,由戎州都督府统辖。开元五年又复名南宁州都督府,其都督一职均由爨氏贵族继任。唐朝通过这种羁縻统治,使唐王朝迅速有效地将爨地纳入了中央王朝的行政版图之内。
其后,唐王朝对西南地区其他诸▼族加强控制与治理。武德四年,唐设置姚州,招附滇西诸部落。《新唐书·韦仁寿传》卷197载:“循西洱河,开地数千里,称诏置七州十五县,酋豪皆来宾见,即授以牧宰,威令简严,人人安悦”。公元648年,唐设置牢州,统辖松外、寻声、林开三县,以其渠帅担任县令。其后,唐又以徙莫祗蛮、俭望蛮之地设置傍、望、览、丘、求五州,隶属于朗州都督府。唐朝贞观二十三年,在南宁州与西洱河之间的縻州设置都督府,管辖縻、望、青蛉、弄栋等州县。
吐蕃兴起后,向外扩张,其势力达到滇西、川西地区。为了巩固唐在西南地区的统治和抵御吐蕃势力,唐设置姚安都督府,其辖二十二州。计有原隶属南宁州都督府的九个州:姚、褒、微、髯、宗、匡、曾、尹、縻;新设十三州:波州、蒙舍州阳瓜州、河东州、越析州、浪穹州、邓赕州、双祝州等。姚州都督府建立后,又先后增设十州,总数达三十-N'。姚州都督府一度因对吐着战争失利而放弃。公元688年左右,唐又重建姚州都督府,大批受吐善奴役的少数民族纷纷归附唐朝。
在唐朝的支持下,南诏首领皮罗阁经过征战,统一了洱海地区并受封为云南王。《册府元龟》卷964载:“开元二十六年九月,封西南大酋帅蒙归义为云南千制日:‘古之封建,誓以山河,义在畴庸,故无虚授西南蛮都大酋特进越国公、赐紫袍金钿七事归义,提秀西南,是称酋杰。仁而有勇,孝且兼忠。怀驭众之长材,秉事君之劲节。瞻言诸部,或有奸人,潜通伏戎,敢肆蜂虿。遂能躬擐甲宵,总率骁勇。深入长驱,左萦右拂。凡厥丑类,应时诛翦。戎功若此,朝宠宜加。俾膺祚土之荣,以励抒诚之士。复遣中使李思敬赍书往册焉。”唐朝封南诏首领皮罗阁为云南王,使其成为西南少数民族中的一个地方王侯。这样既将其纳入唐王朝的行政版图,又可利用其统治其他部落和遏止吐蕃势力的南下。这从战略的角度来看是正确的。但是,势力日益强盛的南诏统治者是富有强烈的扩张欲望的。它既不愿长期驯服于唐王朝,又不愿屈从于吐蕃。因而其利用唐朝、吐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断乘机拓展领地。这样就引起了天宝十年至十三年的唐、诏战争。结果是唐朝失败,南诏不仅兼并了东部爨区,而且把唐朝的势力排斥出云南。
南诏建立后,唐朝一方面封皮罗阁为云南王,使其成为唐朝管理洱海地区的工具和防止吐蕃南下的屏障;另一方面,唐朝又把云南周围的安南都护府、戎州都督府、站州都督府与云南的姚州都督府、郎州都督府连接起来,以此来加强对云南东部的统治。天宝初年,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在滇池之滨修安宁城,使其成为连接戎州、郎州、站州、姚州、安南的交通枢纽,从而使云南东部地区纳入唐朝政府的有效管理。南诏政权巩固下来后,开始染指云南东部地区,派兵东进,捕杀爨氏家族首领,结束了爨氏在滇东的统治。南诏取滇东爨地后,为唐不满。皮罗阁死后,唐因支持皮罗阁的异母兄弟诚节争夺王位。而得罪了王位获得者阁罗凤。于是,天宝九年,阁罗凤出兵攻陷姚州都督유府,杀死云南郡太守张虔陀,攻取羁縻府州三十余个。唐派大将鲜于仲通进剿,南诏遂求助于吐蕃,大破唐军。随后,南诏称臣于吐蕃,阁罗凤被册封为“赞普锺南国大诏”,意为吐蕃赞普之弟、云南的大王。吐着赐予南诏金印,以其号为“东帝”,改天宝十一年为“赞普锺元年”。从此,南诏与唐朝的行政隶属关系暂时中断。“泸南之役”失败后,唐曾多次拟恢复姚州都督府,重建其原有统治,但均为南诏破坏。为此,唐于天宝十三年,派李宓率近二十万大军征讨南诏,结果全军覆没。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唐再也无力顾及西南。至此,唐对云南的经营暂告结束。"
至唐德宗时,唐军大破吐蕃、南诏联军,使吐蕃、南诏联盟出现裂隙。异牟寻继诏位后,原被俘唐朝站州西泸县令郑回任清平官,成为南诏最高政权机构中的重要实权人物。他一方面帮助南诏仿唐制进行政治、行政经济、军事、文化诸方面的改革;另一方面,极力推动南诏与唐朝重建友好关系。为此,南诏建《南诏德化碑》,郑回亲撰碑文,强调南诏愿重新臣属唐朝。
贞元元年,韦皋出任剑南西川节度使。他认真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和唐、吐蕃、南诏之间的关系,主张联合南诏对付吐蕃。韦皋利用反问计使南诏、吐蕃反目。然后,韦皋率兵大败吐饕,使南诏异牟寻最终下决心背弃吐蕃,与唐王朝重建友好蕃属关系。贞元十年,南诏与唐朝使团在洱海之滨点苍山会盟。异牟寻率文武大臣对天盟誓:“请全部落归附汉朝”,“誓为汉臣”,“永无离贰”。盟誓的文体制成四份,一份进呈唐朝天子,一份留存南诏祖庙,一份珍藏于点苍山神祠的祭坛石室中,另一份沉入洱海。同年六月,应南诏的要求,唐王朝派一正式高级官员使团出使南诏,册封异牟寻为云南王。异牟寻表示:“贞元皇帝洗痕录功,复赐爵命,子子孙孙永为唐臣。”为巩固点苍山会盟成果,唐设云南安抚司。
加封韦皋为统押近界诸蛮及西山八国、云南安抚使。从此以后,凡任剑南西川节度使者,都兼任云南安抚使,管辖云南安抚司。这成为一个制度,延至唐亡未废。云南安抚司是唐朝在南诏疆域内设置的一个羁庶府州。它既是臣属唐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又是享有较大自治权的行政区。
唐朝时期的羁縻府州制,适应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行政疆域的扩大,以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制度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更为严密。在中央,三省制的厘定,六部的确立,使皇权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更广、更大、更深;在地方,郡县的划一,使更多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被纳入郡县行政管理体系之中。而对新的更大范围内的内附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中央王朝则继续沿用秦汉以来的羁縻制度,并将其达到更完善的程度。尤其是唐朝前期,统治级对少数民族实行比较开明的政策。如唐太宗所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在这种思想主导下,唐代前期比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并注意实行怀柔政策,因而赢得了少数民族的信任,形成了少数民族对唐王朝中央的向心力。唐朝政府通过建立大量的羁縻府州和对南诏政权实行封册、互市、朝聘、招抚等措施,使唐朝成为我国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的大发展时期。
虽然,唐王朝通过羁縻府州制度把南诏政权纳入皇权一统的政治行政管理体制之中,但是。中央政权与南诏地方政权在一定历史阶段内表现出的和谐统一只是表层的、暂时的;而二者的矛盾对立,则是深层的、长期的。和谐统一既是矛盾对立的另一种表象,又是矛盾对立发生的前期准备。而事实上,从南诏政权出现的第一天,就与中央政权处于矛盾对立之中。在矛盾对立尚未达到质的变化的时刻,南诏政权与中央政权可能还保持着某种形式上的和谐统一。然而当矛盾对立达到某种程度时,℃公开冲突就会显现出来。随着南诏政权与中央政权力量的此消彼长,双方的关系也会时好时坏、时紧松,南诏政权不断出现的“彼不得即叛来,此不即背去”,“或叛或附,恍惚无常”行为正是这关系的真实写照。唐朝羁縻府州制度作为皇权统下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权管理少数民族的行政制度式是比较完备的形式,体现出我国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多元一体化进程中阶段性发展的特征。实现括行政管理模式在内的高度统一和直接控制,既皇权制度的内在属性,又是皇权统治的终极目标只要条件具备,皇权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势力与响扩展到一切可以达到的民族与地区。这种扩展现在行政管理方面,则是羁庶府州的设置。皇权度“以夷治夷”的社会整合模式,虽然置于皇权一统的行政管理系统之内,但它毕竟是相对独立皇权直接行政管理体系之外的组织系统,特别是南诏这样独立较大少数民族地方政权,更容易因域割据而不时地突发出来的反叛趋向与行为,不与唐王朝的羁糜府州制发生冲突,而且对皇权一制度本身构成潜在或直接的现实威胁。在唐王朝权统治力量尚无法克服南诏政权这种独立性时,这种“独立性要求”尚未超越皇权统治的容忍限时,双方能够在一定的时期和范围内“和平共处唐王朝对南诏政权的独立性可以保持一定限度的认可;南诏政权对唐王朝中央也能保持相对臣服。但是,当唐王朝中央力量逐渐强大而达到有足够能力和足够条件克服南诏政权的独立性时,或当南诏政权由于其势力强大到能与皇权中央产生公开直接抗时,平衡便被打破了,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就这种背景下发生了。然而从总体上讲,唐朝与南诏的关系,体现了各民族交往进一步加强,推动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