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职业指导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脱轨
"
【论文关键词】职业指导 教育 突击式 创业精神 可修正性
【论文摘要】实践是检验职业指导工作开展好坏的唯一标准。笔者立足大学生职业指导教育实践,对高校职业指导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轨现状进行分析,提出职业指导应当具有“可修正性”,要结合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相应进行变更,以做到个人、学校、社会共赢。
一、“突击”式的职业指导教育过于滞后
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理论的指导难以开展有层次、有成效的实践活动;而没有实践的探索,理论始终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
职业指导不是短时间就能显现出作用和效果的。人生目标和方向的确立是一个渐进过程,完成“自我认识”亦需要较长时间和他人帮助,应从低年级统筹规划学生的就业教育。而现行的职业指导基本是“安置”式,辅导对象面太窄,主要是对毕业生进行突击式教育,帮助学生们了解就业相关政策、制作就业推荐材料、提供就业面试技巧等,以便毕业生们现学现用。这各种安置式的教育方式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职业指导,它把职业生涯预备期和发展期相分离。由于缺乏长期的指导,到学生毕业时,社会所提供的就业机会所适宜人群已非常明确,☿学生没有大范围的选择空间,只有根据社会的需求作出抉择,或在待业中迷失方向。
职业指导应贯穿整个大学教育的全过程,应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各有侧重,分阶段实施职业指导。第
一、以制度的形式允许一定比例的学生入学后转系或重新选择专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往往会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日后的就业方向,专业选择自由意味着给学生提供宽松的就业选择前提。第二,高校要做好涵盖专业教育、自我认知教育和职业引导的入学教育。职业教育应当从大一抓起,让学生在进入校园的第一堂课上就认识到自己将站在“失业”的边缘,只有提高实力才能在将来的社会浪潮中站稳一席之地。第三,改革现有课程设置,提高大学生多种职业适应力。学生除保证专业必修课的学业外,可以跨专业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不应当以“限定”选修课等多种名目来限制学生选择专业。只要学生修满学分,即应当准许毕业。
二、职业指导内容千篇一律,忽视学生个体差异
职业指导不是靠艺术加工创造的文艺作品,也不是创意和反应速度的比拼,它是培养人、考验人的一个途径,它的作用和效果不是短时间能显现出来的。同理,职业指导的好坏也不是看学生的职业规划写得如何,而更要看做得如何。高校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时,往往是开设一门课程,用统一的内容教育学生,忽视学生个体差异。职业指导课程流于形式,没有多少实践的指导,主要是理论知识的灌输,重学校本位,轻社会参与。学生感觉这样的指导比较空洞。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毕业班开设了《职业能力拓展训练课程实践活动》,该课程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招聘现场”、“搭配T台”等现场教学的形式为学生讲解在求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深受学生欢迎,每堂课座无虚席。相对应的,学校还开设了《大学生职业指导》选修课,由学生主管部门老师上课,选课的学生很多,但实际到课率不足50%。这就是说,高校的职业指导课程往往面临一种困境,一方面社会高调要求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另一方面学生上课人数寥寥无已,尤其是高年级学生上职业指导课程的更少,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悲哀。
相比之下,学生更喜爱专题讨论或者实时指导这各种指导方式。通过问卷发现,在“课程趣味性”指标上,《职业能力拓展训练课程实践活动》的平均评分是86分,而《大学生职业指导》只有62分;在“个人针对性”指标上《职业能力拓展训练课程实践活动》的平均评分是82分,而《大学生职业指导》只有55分。
三、职业指导教育偏重就业导向,忽视创业精神的培养
如果说就业是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简单的人生规划有一个比较固定的认识,或者说在短期内只期望获得一个稳定的环境和收入。那么创业则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生规划有一个期望,期望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高校既要注重对学生就业观念的引导,也要注重对学生进行创业观念的引导和培养。学生毕业后,心里想的只是如何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岗位,很少有学生会有,自己创业的理想,利用拥有的专业知识为自己开辟一个小天地。
目前,我国高校在大学生自主创业和教育和引导方面,还处于一个自发的状态。但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社会各界也把纯粹“找岗位”的就业目标转向自主创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9〕72号)明确提出了在大学生中开展创业精神教育,采取“学生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奖励”的方式进行遴选,并对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表彰和资金扶持。虽然评选出获得扶持项目不多,但至少反映出一个信号,即社会对多渠道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视。
四、忽视职业规划的“可修正性”,过于强调“目标确定性”
学校职业指导教育的第一步就是根据个人兴趣、专业等确立就业目标。而目标一旦确定,传统的观念又告诉我们要坚持到底,锲而不舍。就算受到挫折也没关系。实际上,职业规划是开放的,是要根据客观环境和自身条件变化适时调整的。然而,许多学生根本就没有反馈修正这个步骤,没有评估自己的计划执行情况便开展布置下一步骤。一旦未能按原计划实行,就立即从事别的工作,并且没有说明为什么选✈择这个职业作为自己的第二选择。例如,法律专业的学生,为了专业与职业对ผ口,计划是当法官,备选方案是律师。表面上看保险,一个是上班族,一个是自由职业者。实际上,这两个职业都要求通过司法考试,一旦没有通过两个选择便都无效。这样的设计就无法起到反馈修正的作用,也不能互为补充。因此,第二选择应当是针对第一选择落空的情况下制订的稍低标准的就业目标,一旦第一方案出现失误,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刻修正,而不能只咬定一个目标“至死不渝”。
五、结束语
胡锦涛书记在16大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在17大时提出“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就业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国家稳定的大局,也是职业指导工作开展的起点。检验职业指导是否优秀的标准是职业规划执行的实际效果。高校的职业指导教育应当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而不是套用标准模式。应当根据学生自身的实际情况来作出相应的指导,警惕指导中的片面性,做到系统、科学与全面性的有效结合。
参考文献 [2]洪瑜.浅谈高校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存在的问题[J].职教与成教,2007,8.
[3]赵滨.职业规划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风景[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8,9.
[4]武兵.职业规划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科技信息,2008,4.
[5]任志强.高校职业规划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07,8.
[6]陆弘彦.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专家系统的分析与构建[J].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9.
[7]董研均.2007年中国大学生职业规划研究综述[J].经济师,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