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阜阳依法治市的对策研究

时间:2024-12-26 03:01:0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提出,依法治市成为市级政府必须要面对的一个课题。针对阜阳市存在的行政执法水平偏低,人民法治思维缺失等突出问题,实现阜阳市的法治建设,必须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除此之外,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的法治思维能力是实现阜阳依法治市的ป软件保障。

关键词: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市

一、阜阳市依法治市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目前,我们正处在实现跨世纪发展伟大目标的关键时期,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依法治市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的实践应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阜阳市依法治市和法治阜阳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阜阳市依法治市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但是,阜阳市目前的法治建设与中央和省的要求相比,与四中全会的精神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市和法治阜阳建设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部门对依法治市的认识不够,理解不透。甚至有些部门和领导干部把依法治市与普法工作相提并论,认为依法治市就是一阵风的短期活动。除此之外,一些领导干部人治惯性思维遗存,处理问题重人情世故,习惯性思维十分严重。这些都是法治阜阳建设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阜阳市依法治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地方立法机制不健全

按照目前的立法体制,市级人大没有权利制定地方性法规,市级人民政府也没有权利制定行政规章。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府所在的ซ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的政府有权制定规章。”推进依法治市,必须综合考虑本市的实际情况,加强市级人大和政府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范围内,形成一套完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阜阳市属于没有立法权的地级市,在法治建设方面,缺少一套完整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因此,加强阜阳市地方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立法理♋念,提高立法技术,建立健全依法治市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只有这样,阜阳市依法治市才能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二)行政执法水平偏低

目前,从总体上来说,阜阳市城市的行政执法水平相对较低。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少数行政机关存在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行政处罚显示公平。更有甚者,还有一些行政机关不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有些工作人员缺少为人民服务意识,工作方式粗暴,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冲突恶性事件,这些行政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不仅严重影响阜阳市的法治建设,而且损害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法治思维缺失

近些年,随着阜阳市经济文化发展,公民的整体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封建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人民的法治意识淡薄,遇到事情,习惯托关系找领导。与此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也习惯于以官老爷自居,按照政策和命令办事。除此之外,有些群众由于缺少法律知识以及欠缺法治思维,遇到问题不能有效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有些领导干部由于对依法治市的认识不足,从而导致目前阜阳市依法治市建设面临巨大的压力。

(四)行政监督不到位

任何社会,任何时候,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都是政治生活中必须奉行的一项根本原则。[1]法治监督是依法治市的重要保障,目前,尽管我们有一套比较健全的包括自监系统和它监系统在内的法治监督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监督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地方的法治监督仍然相对较为薄弱,集中表现在监督缺位、监督缺威和监督滞后。

[2]我国的地方监督机构中,比如纪检委、审计局、监察部门多设置在党政机关内部,这些监督机构由于缺乏独立性,往往形同虚设。除此之外,一些监督部门往往注重事后监督,只有发生事情之后才去追责问责。阜阳市法治监督机制同✞样面临上面这样的问题。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直接影响到阜阳市依法治市的实现。

三、实现阜阳依法治市的对策

(一)加强地方科学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无法可依的局面,由于现行一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问题以及彼此间的协调性问题依然存在,除此之外,法治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法律加以解决,因此,我国的立法工作任重道远。

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问题在地方在基层,加强地方的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市的重中之重。地方立法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确定立法项目,重点加强经济、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以及政府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要适应本地区的时代需要,体现本地特色,符合当地人民的意愿,解决当地的实际问题。地方立法要坚持科学立法,立良法,立管用的法,立老百姓期盼的法。除此之外,不断改进立法方式,提高公众参与性,完善地方立法机制,为本地方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二)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治市建设必须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从依法治市的角度,市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有效的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级法规规章在本市有效运行。因此,市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泛,涵盖社会的各个领域,与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所以,行政执法不仅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水平,而且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

阜阳市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需要结合本市的现实情况,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权责统一,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倡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以及选择性执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建设一个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三)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思维

十八届 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自觉形成法治思维。着力构建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现代法治传统并且多年轻视法制的国家里,进行全民性的法制教育尤为重要 。[3]

公民法律知识的获得,法律素养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教育实现的,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实现阜阳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常态性工作。阜阳市可以尝试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城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容易接受的法治宣传活动。除此之外,以居住地,工作地,学习地为基点,大力推行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从而提高公民的整体法律素质,增加法治观念,让老百姓养成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维方式和习惯模式。

[参考文献]

[1]⚥杨贵明.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调查与分析[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3,25(5).

[2]陈芳芳.《依法治市的难点与对策》[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5.

[3]姜洁.《依法治市在济南的实践及历史借鉴》[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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