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虚拟遗产继承中的障碍及其完善问题
一、目前解决虚拟遗产继承问题存在的主要障碍
(一)虚拟遗产的物权属性不明确
(二)虚拟遗产的继承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随着网络中关于虚拟财产的纠纷案例逐渐增多,人们也意识到,对虚拟财产相应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应该当明确规定。国内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过后,新刑法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互联网也对私服外挂做了相应的治理办法,但这些规定对保护虚拟财产所需要的力度远远不够。在其他领域中,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也已经实施《关于互联网的安全的决定》,一些实际案例中,已经将虚拟财产归入民法中,但却只是适用于债权等方面的相关法律。但是这种做法也具有局限性,因为债权是具有相对性的,当第三方与用户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用户的权益是不能得到保护的。我国民诉法中关于举证责 シ任的分配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当玩家与运营商存在冲突时,网络数据资料完全掌握在运营商手中,作为原告的玩家就完全处于弱势的地位。而且从证据的归类来说,网络数据是储存于服务器上的二进制数,暂时无法将其归类,所以对证据价值的衡量标准是无法确定的。
(三)与隐私权存在冲突
虚拟遗产本身的私密性也给其被继承本身造成了障碍,因为虚拟遗产中必定含有大量的隐私,其拥有者未必希望此信息为继承人所见。在没有得到拥有者的明确同意的意思表示之前,运营商很难将这些信息交予继承人。综上,种种的障碍都导致虚拟遗产的继承非常难以实现。
二、解决和完善虚拟遗产继承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条款
要加快虚拟财产的保护立法进度,就应当尽快确定虚拟财产的法ป律属性。虚拟财产正在以更多的形式展现在人们面前,司法机关应当加快脚步,对其保护做出一套系统有效的制度,而不是一味地套用传统财产的办法来解决纠纷,更有甚者,一些法律机关完全不去理会此类纠纷。我们应当学习中国台湾与韩国的做法,这样才能对网络用户的权益做到最大的保护。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立法已经将虚拟财产纳入遗嘱执行范围中,虽然学者们的观点不尽相同,但是这种做法必定对当事人们具有一定价值。
น (二)虚拟遗产的有效遗嘱
除了确定虚拟财产的属ว性外,还可以通过确定有效遗嘱的方式来保护继承人的权继承权。在英国,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将自己的网络密码写进遗嘱的方式将“虚拟遗产”留给亲人和朋友。继承权来源于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法律能将包含虚拟遗产的遗嘱确立为有效遗嘱♂,那么对继承人的权利将能得到更大的保护。
(三)网络公司“继承”服务
一种新的网络商业正在随着虚拟遗产而产生,这些公司为他的客户保管网络遗产,用户可以通过注册的方式,将自己的重要信息存进一个加密的空间,网站会定期的与用户进行联络,当网站确定该用户在去世后,当公司确认该当事人去世后,就会按照他生前所保存的信息发给指定的继承人。
(四)修改网络服务协议
在运营商所定下的协议中并没有说明与账号绑定的一些虚拟财产在用户去世后的处理办法。笔者认为,运营商完全可以用现有的技术将用户账户上的资料和货币等转移到所指定的继承人的账户上,而不是一味的拿对账户的所有权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