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语言暴力"现象研究

时间:2024-11-10 12:52:0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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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幼儿教师语言暴力;危害;成因;消除

论文摘要:幼儿教师的“语言暴力”给幼儿带来各种心理伤害,但至今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幼儿教师心理压力过大、滥用话语权等是导致幼儿教师产生“语言暴力”的重要原因。学会应对压力、提高师德修养等是矫正“语言暴力”的重要举措。

一、幼儿教师“语言暴力”的现状及其危害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应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暴力包括身体的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是指使用谩骂、抵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和心理遭到侵犯和损害的一种行为。“语言暴力”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

目前,针对中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研究比较多,也引起了教育界和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是,在幼教领域,幼儿教师的“语言暴力”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虐待、体罚等身体暴力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谴责和教师行为规范的约束。对于幼儿教师的“语方暴力”行为,由于幼儿判断是非的能力差,主诉能力差,自我保护的意识差,不能充分地、准确地、及时地对此类情况予以反映,所以就使得幼教领域的“语言暴力”现象具有了隐蔽性,人们对由此引发的消极后果也没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

来自幼儿教师的“语言暴力”可分为讽刺挖苦型、漫骂侮辱型、粗暴恐吓型三类。

讽刺挖苦型:“你画的什么破画啊,简直就是四不像!”“就你五音不全,还想当歌唱家,门儿也没有!”

漫骂侮辱型:“你怎么这么笨啊,整天跟白痴似的!”“告诉你多少遍了,你就是记不住,没长脑子啊?脑子进水啦?”“我说话你听见没有,没长耳朵啊?”“别给脸不要脸!”

粗暴恐吓型:“别哭了,再哭,把你赶出去!”“别闹了,再闹,把你送园长那儿去!”

如果说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是有形的,具有外显性特点,那么教师的“语言暴力”带来的伤害则是无形的,具有隐蔽性的特点。正因为这种伤害看不见、摸不着,所以容易被人忽视。

幼儿教师的“语言暴力”实际上是对孩子进行的一种精神折磨和心理虐待。由于幼儿和教师地位上的差异,作为语言施暴对象的幼儿在受到侮辱和伤害以后,一般不敢反抗,无从发泄,只能将这些情绪积压下来。而在某个时候,这些郁积的不良清绪极有可能演变为对其他幼儿的攻击行为,造成幼儿之间的冲突。教师的否定性语言使缺乏判断力的幼儿变得自卑,怀疑自己的能力,缺乏自信,甚至自我封闭;也会打击一些幼儿的探索欲和主动性,使幼儿变得缩手缩脚,妨碍他们自主性的发展;也会使一些幼儿失去对某些活动的兴趣,使他们的潜力、特长得不到充分的展现和发展。“语言暴力”造成的精神负担在一些幼儿身上长期得不到排解的话,会给他们带来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使之难以自拔乃至形成心理障碍。유

案例1:有一天,涛涛不小心碰倒了一位小朋友,小朋友向老师告了状。涛涛平常比较顽皮,老师便不问青红皂白地呵斥涛涛:“你好讨厌,老是打人!待会儿不准玩游戏!真不讨人喜欢!”或许涛涛已经习惯了老师的这种态度,他并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后来更爱打人了。问他为什么,他脑袋一歪说:“我就要打!反正老师也不喜欢我。”由此可见,老师反复消极的刺激性语言已经强化了涛涛的攻击性行为。

案例2:丽丽要在前面领做课间操,老师不乐意。在丽丽的一再要求下,老师勉强同意了。在做操的过程中,丽丽做错了几个动作,老师便当着大家的面大声训斥丽丽:“你这么笨还要上来领操,羞死人了,下去!”丽丽顿时羞红了脸,低着头走了下去。第二天,丽丽便不肯来幼儿园。她妈妈说,夜里丽丽好像一直在做梦,且不时在喊:“我不做操、我不做操了!”

可见,教师的任何一种“语言暴力”行为都会严重地挫伤幼儿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影响幼儿的心理健康。而一些教师对脱口而出的“语言暴力”没什么感觉,甚至对此习以为常,只顾痛快自己的嘴,宣泄自己的消极情绪,不去考虑其危害性,更不去考虑如何矫正。所以有必要对幼儿教师的“语言暴力”进行理性的思考和探讨。

二、幼儿教师“语言暴力”的成因

1.心理压力过大、情绪失控是导致幼儿教师“语言暴力”的根本原因

幼儿园教师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幼儿园教师一进大门,就是一个活动连着另外一个活动,她们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几乎没有可以停下来、松弛一下神经的时间。

现在,社会、家长和幼儿园管理层都希望幼儿教师既要细致周到地照顾好孩子的衣食住行又要能歌善舞;既要心灵手巧会制作教具、学具,又能开发孩子的智力;既要会开发幼儿园的园本课程,又要能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等等。这样,各层面对幼儿教师的要求太高、期望太多,使劝儿教师深感压力大、责任重。

幼儿由于年龄太小,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尤其现在独生子女较多,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一旦身体受伤,往往会引起家长的强烈不满,所以教师特别担心孩子们的安全问题。最主要的,孩子生性活泼好动,自制力差,每个班都会有几个特别调皮的孩子,容易扰乱秩序;幼儿的智商也参差不齐,有的接受能力较差。这是教师每日都必须面对并要加以解决的难题。这一过程常常使教师穷于应付,疲惫不堪。有时,它还会使教师体验到一种强烈的自我挫败感,从而引发教师的情绪波动,进而出现言语失当的情况。

幼儿教育改革的内容、方式和步伐对他们也构成了强大的冲击。幼儿教师职业的不稳定性、社会地位低、管理层评价不公、办公条件差、待遇差等实际问题也给教师带来了许多烦恼。凡此种种,均能导致幼儿教师的心理压力加剧,使紧张、焦虑、烦躁等消极情绪郁结在胸。人的心理压力和积蓄起来的不满情绪是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释放以求得心理平衡的,当教师们感到不堪重负、心力交瘁时,当教师缺乏缓解压力的有效途径、不良情绪无处宣泄时,幼儿自然就成了教师的出气筒,教师“语言暴力”现象随之产生。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当一个人被某种恶劣的情绪左右时,他就很容易出现攻击性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语言性的攻击和身体攻击。

2.不对等的师幼关系促使幼儿教师滥用话语权

从行为学上来看,人们的交往行为一般是依据交往对象的特征、对交往对象的预期而随时调整的。当交往对象在各方面处于优势时,他就会注意自己的情绪与行为,不使之失控或失范;当交往对象在各方面处于劣势,交往结果不会对交往主体产生实质性影响时,交往主体往往就较少控制其行为,其行为就有一定的随意性。师幼交往中教师的交往对象—幼儿是很不成熟、不谙世事、无足够的力量与智慧与教师抗衡的未成年人,这样的交往对象明显处于劣势,师幼交往结果不会对幼儿教师产生明显的实质性影响,这种互动形式无意识中影响了幼儿教师控制其负面情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任由其负面情绪患意泛滥,任由其不文明语言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语言暴力”现象随即产生了。"

在师幼关系中,教师明显属于强势的一方,掌握着保教活动的主动权。在这种情况下,各种保教活动内容方式的选择、进程的控制以及对幼儿各种行为表现的评判权都掌握在教师的手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是拥有主要话语权的优势方。所谓话语权,从广义上可以理解为人们运用语言表达思想的权力。话语具有客观而强大的力量,它一旦产生,就由不得听话者的意愿,它会如同暴力那样强制性地迫使听话者接受o;。面对年幼天真的儿童,教师的“话语权优势”得到了充分的显现,很容易造成教师对话语权的滥用,在幼儿群体中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为教师“语言暴力”行为提供机会和土壤。

3.教育观念落后和法制观念淡薄助长了幼儿教师的“语言暴力”行为

文化传统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也是历史在现实中的沉积,它不仅作用于教育的过去,而且构成了一种强大的现实力量作用于教育的当前乃至未来。长期以来,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师道尊严”的思想一直深人人心,这一观念已积淀成一种顽固的集体无意识。一些人认为幼儿必须无条件地尊敬老师,而小小的孩童,惜懂无知,所以谈不上有什么独立人格与尊严。与此同时,社会普遍认为教师对幼儿握有严加管教的大权,在家长甚至在一些教育管理者眼里,只要不打孩子,不搞体罚和变相体罚即可,至于讽刺两句,骂上几声۵,也无不可,无关大碍,其动机无非是“恨铁不成钢”。即使伤害了幼儿,也不必大惊小怪,上纲上线。这➳种落后的思想和错误的认识为教师的“语言暴力”的滋生提供了环境。

其次,不少幼儿教师法律观念不强,对一些法律条文置若阁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巧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一些教师片面地强调教师的尊严与权威,无视儿童的权益和独立人格,并在行为上表现为强烈的“自以为是”的倾向,在保教过程中常常淡化或漠视对幼儿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法律观念淡薄,这些都助长了教师的“语言暴力”行为。

4.教师个人修养不够,进一步导致“语言暴力”的蔓延

一些幼儿教师不注意加强个人的学习和提高个人的素质,使个人学识修养不够深厚,人格不够健全。这样,自然对幼儿缺乏足够的耐心、爱心与责任心,脾气暴躁,心胸狭窄,在对幼儿进行保教的过程中,不能以平等或平常的心态处理与幼儿的关系,总想扮演权威者的角色,往往从个人的喜好、情趣出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说话非常随意,不顾及幼儿的感受,不考虑对幼儿可能带来什么伤害,随口对幼儿进行粗暴的呵斥或尖刻的挖苦。

三、营造和谐的话语环境,消除教师的“语言暴力”现象

1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巧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教师应时刻铭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的有关条文,树立法律观念,转变陈旧落后的教育观念,从根深蒂固的“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教师对幼儿虽有教育的权力,但不能因为自己年龄大、知识多而在幼儿面前自命不凡,更不能一切以教师为中心,把教师的话当做长官命令,要求幼儿绝对服从。教师要认识到,幼儿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他与成年人一样,享有充分的生存权、发展权,他在人格上与成人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他们的年龄小,而无视甚至侮辱他们的人格。在师生关系中,尊重和爱都是相互的。教师不能只要求幼儿单方面地尊重自己,不能因为幼儿年纪小,无知幼稚,不懂事,就不予以尊重。一旦形成了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说话就不会随心所欲,就能够做到出言谨慎,三思而后行。

2.提升自己的师德修养,真心热爱每一个孩子

热爱幼儿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也就在于如何爱护幼儿。”幼儿的智力、性格千差万别,但有些教师只喜欢聪明伶俐、乖巧听话的孩子,对反应迟钝、活动过度或比较顽劣的孩子则另眼相待,流露出厌烦的情绪,这是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教师应承认幼儿的个体差异,悦纳每一个孩子。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对幼儿的爱应当是无私的、公正的,不能以“貌”取人,以“智”取人。应该爱每一位幼儿。只要心中充满对幼儿的爱,并有良好的修养和完善的人格,就会克服情绪上的冲动和行为上的偏激,教师说话才不会无所顾忌。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教师一句体谅的话可以温暖幼儿的心,教师一句鼓励的话可以给予他们向上的力量。教师对幼儿要多一些宽容和大度,多一些热情和友善,尤其是在幼儿“屡教不改”时,更要保持冷静和克制,调整好心态,把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舌头,别让“语言暴力”刺伤了幼儿的心灵。

3.健全心理防御机制,学会应对压力,调适好不良情绪 “语言暴力”往往是在重压之下情绪失控造成的,教师在对幼儿进行斥责辱骂时表明他已被负面情绪所左右。在这种时候,所说出来的话,由于失去理智,通常不会对孩子的教育有好的效果,只会起到负面作用。

教师主动地应对压力与调控自己的情绪,一般应包括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敏锐地体察自己的情绪,一旦发现自己被不良清绪控制,就应马上设法让自己冷静下来。比如先来一个深呼吸,或暂时回避一下,把自己从当时的情境中抽离出来。这样教师的感受可能会改变,处理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时会更理性、更妥当。第二,评估压力情景。教师觉察到自己内心有压力时,首先要正视它,反思发生了什么问题,同时寻找问题的来源:是由于工作繁重带来了身体的疲惫和情绪的烦乱,还是幼儿的哭闹、捣乱、任性让自己束手无策?第三,利用各种心理防御机制进行有效的压力调节和情绪调控。在压力面前,心理不健康者往往会采取一些不科学、不恰当的应对措施或消极的自我防御机制,如否认、退缩、逃避、压抑、逆反、攻击或过度自责等。这样对待,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心理健康者会主动采取一些积极的应对措施,比如合理地宣泄、转移注意力、改变目标、幽默放松、行为升华等。

4.提高教育的科学性和艺术性,讲究批评的方式方法

由于幼儿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心智还不够健全,经验还不够丰富,自制力也比较差,难免会犯错误,有些错误看起来幼稚可笑,有些错误可能一犯再犯。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反复叮吟可能只是“耳旁风”,教师费尽口舌地讲解,他们也往往仍然借借懂懂,教师手把手地教,他们依然学不来。幼儿就是这样。这是年龄所限,不能强求;这是个体差异,不能苛求。遇到这种情况,一£味地讽刺挖苦、辱骂恐吓是无济于事的,教师应该做的是反思自己的教育过程,反省自己的教育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而不是苛责幼儿。必须对幼儿提出批评时,不能意气用事,要讲究方式方法☠。批评在教育教学中必不可少,但要让孩子们能从批评中感受到教师对自己的爱。批评的前提是爱孩子。幼儿学不会某些知识技能或违反了纪律,教师必须要带着诚意去善意地、巧妙地引导,刻薄的语言、尖锐的甚至是谩骂式的批评方式只会使迟钝的孩子更加不知所措,使胆小的孩子更加怯懦,使倔强的孩子更加逆反。所以,教师应掌握批评的技巧,讲究批评的策略,力求在不伤害幼儿的情况下取得实效。

幼儿处于身心发育的初期,幼年的生活和教育对一个人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许多成年人的心理障碍往往可以追溯到他们的童年时期。对于幼儿来说,教师的“语言暴力”会给他们造成难以言喻的精神负担和心理伤害。由于他们自身力量的弱小,他们很难把这种内心的伤害进行正向的调节。所以,为了幼儿的心理健康,我们应该消除“语言暴力”,细心呵护幼儿脆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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