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性的自由

时间:2024-12-26 13:42:3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之所以称复杂性自由,而不叫复杂性自由主义,因为还谈不上主义这么高大上。但自由是一个好东西,所有观点的人都可以用。以复杂性范式看待自由,同复杂的自由主义与简单的自由主义会有什么不同?

在我看来,复杂的自由主义与简单的自由主义,在范式上都可以归结为简单性自由。简单性自由,是指复杂的自由与简单的自由的总和。复杂不同于复杂性。一个用机械的科层制组织起来的大企业,内部可能非常复杂,但结构上却是简单性的。因为科层制本身就是简单性结构。科层制再复杂,本质上也有别于扁平化的生态组织,不具有生态组织那种由不可还原的多样性构成的复杂性。

复杂的自由主义与简单的自由主义之间有什么差别?汪丁丁没有详细讲,张维迎更是不承认这种差别有意义。不过从旁观者看,差别还是有的。简单的自由主义更多强调直接的自利;而复杂的自由主义更多通过“内生偏好的”利他,迂回地强调自利。映射到策略上,前者更强调在“中国问题”的复杂背景下强调自由(汪丁丁,2009),后者更主张直截了当地♀强调自由。

这种自由主义的集合,被人新称为“朗润派”,与共同强调复杂性范式的“颠覆派”(陈禹、我、韩小明和杨培芳)在简单性与复杂性这个范式上,观点形成差异,不是偶然的。但即使身在其中,也难以讲清双方不同在什么地方。许多看客干脆就认为双方观点差不多。但随着讨论的深入,其中的实质性分别还是慢慢现出来。

3月6日,致福轩的一位听众,游敏老先生给我打电话并发来一文,指出新旧两种观点的分歧,实际是哲学观的不同。新观点隐含的哲学⌛观是“中”,旧观点隐含的哲学观是“排中”。指的是,例如,旧观点认为利己与利他,在谁为第一性上,应按照排中律,只能取其一为先;而陈禹、杨培芳等人,相当于不认为排中律是对的(对应互联网实♋践是利己与利他一元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游敏老先生的话让我不能不佩服。因为高邦仁在跟我共同酝酿《3%》时,最主要强调的一点,就是유游敏老先生反复强调的中庸。以致董光璧老先生在评论《3%》一语破的:“本书作者所倡导的‘经济学之道’,就是以‘天人合一’这一伟大结论为背景的‘中庸之道’”。哲学家段永朝晚上与我讨论起来,更挑明了背后实质,这就是容纳悖论(paradox ,佯谬)。这是与排中律完全排反的取向。容纳悖论正是“中”背后的实际含义。排中律所依据的是启蒙理性(“去魅”),而中庸之道所依据的是返魅。Paradox就是这样一种魅力。

这样一看,简单性范式中的自由,与复杂性范式中的自由,含义就可能正好相反。当把不同范式的自由,作为经济学某一派的隐含哲学时,在实证上会有四个基本不同。下面我们就从《3%》就地取材,来剖析一下这种不同。

第一,效率和多样性,何为自由的标准?

从复杂性角度理解的自由,首先表现为选择,没有选择就没有自由。在实证上,选择应由多样性(Variety)来标度。这个观点不是今天才有,它源自阿玛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这是复杂性自由的基石。为此,主张把Variety内生为复杂性均衡的基本维度。Variety意义上的自由,一般称为多样性。

而从简单性角度理解的自由――无论是复杂的自由,还是简单的自由――都是没有选择的自由(是理性经济人的必然)。也就是Variety的值等于1(我在发言中称为品种N=1,意思是无论有无选择,对均衡最优不产生影响)。这种自由,是效率意义上的自由(同质化下的生产可能性边界)。

由此,可以把简单性自由与复杂性自由的观点差别,归结为效率优先,还是多样性优先。多样性在实证上对应质量、创新、信息化。例如现行主流流行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观点是强调效率标准,《3%》明确主张,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应坚持效率与多样性标准并重。

第二,最优与恰当,何为帕累托最优(或最优是否可以容纳悖论)的取向?

从复杂性角度理解的自由,所谓最优是针对节点的,因此是分布式的最优。在复杂性的均衡中,由于内生了Variety的维度,当最优点位于Variety值较大一端时,它相当于传统均衡中存在多条需求曲线或成本曲线时的均衡,均衡不是一个点,而是均衡集合。《3%》显示出长尾曲线实际可以是均衡曲线在品种-数量平面上投影下来的等均衡线。

而从简单性角度理解的自由,最优是针对中心的,只能有一个最优点。正如我在发言中指出的,复杂性均衡与简单性均衡之间,相差一个平均成本(AC)与边际成本(MC)之差,复杂度越降低,这个差就越小。当这个差为零时,复杂性系统就转化为简单性系统(N=1,即同质性假定),这时复杂性均衡就会转化为简单性均衡。也就是说,简单性的自由只是复杂性自由在不存在多样性、复杂性时的特例。

多点均衡,在哲学中就对应容纳悖论。意思是各种选择,即使不相容,甚至相互矛盾。但都可以是“最优”(实际是指恰当、正当、满意)。这种去中心化的“最优”,在实践中是指一对一精准均衡(即情境相关的场合最优)。它应是由一个基准的(数量-价格上的)均衡,加一个随具体时间、地点浮动的(品种-价格上的)均衡构成的联合均衡。人们常说的小批量、多品种,就是指这种类型的价格最优,其极限是个性化定制。

由此可见,简单性与复杂性自由的区别在于同质一元与异质多元。复杂性的自由对左右观点之所以能保持中立,是因为它根本不在同质一元这个平面上讨论问题。

第三,自由☼是风险(不确定)偏好,还是风险(不确定)规避的?

简单性的自由与复杂性的自由,隐含了相反的信息假定。前者以中心控制下的信息不对称为常态,后者以节点对等(如P2P)下的信息对称(透明)为常态。简单性的自由主义,多主张规避风险与不确定性。张维迎的观点比较典型。由于他的信息经济学预设信息不对称,化解风险,尤其是不确定性,一定代价高昂,需要能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来平衡。

复杂性的自由完全相反。首先就不认为系统越复杂,成本应该越高,而是越复杂,边际与平均成本越低(基于品种的范围报酬递增)。根据就是基于ICT革命的智慧化,使复杂性从成本不经济,变为成本经济。必然推论是偏好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实践中,提出C2B,意在化风险为机会(因为一旦供求一对一贴紧,实现个性化经济,就无所谓风险了)。互联网亲风险投资与创新,都是复杂性自由的特有表现。

第四,自由是“小乘”的,还是“大乘”的?

简单性自由往往相当于小乘佛教,强调少数精英(如企业家)的核心作用,复杂性自由却相当于大乘佛教,主张人人都可以搭上创新的班车。例如,张维迎在发言中极力强调企业家在化解不确定性中的稀缺地位与核心作用。而互联网强调大众创新,将企业家化解不确定性的中心作用,解构为由草根创新化解不确定性。

复杂性自由的选择,不是主观选择,而是由信息生产力决定的。但信息生产力只不过相当于“枪”,不会打枪也可以得天下,重要的是明白为什么人扛枪,为什么人打仗。具体说,搞信息技术、信息经济的人,要明白互联网时代自由的真谛,在于解放人的多样性选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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