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改革新形势下国企办高职教育的新探索与思考

时间:2024-12-26 13:04:1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很多高职学院在政策的支持下,发展迅速,然而在高职学院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国企办学却在发展中存在较多的问题。以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分析了当前国企兴办高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向政府申请优惠政策、引入民营资本合作办学、积极与区域经济互动和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等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改革;高职教育;国企兴办高职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杨继唐 (1969―),男,湖北孝感人,硕士,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国际物流学院院长,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1]各地也相应出台各种配套落实政策,职业教育改革进入全新的形势,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兴未艾,职业教育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目前中国高职教育的主办者一般分为五类: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国家行政行业办学,私人老板或者民营大型企业资本办学,大型国家企业办学,混合所有制经济办学。大型国企兴办的幼教、中小学子弟学校已经在国企改革中被剥离,全国所有企业子弟教学已经交给了地方教育部门,而职业教育,包括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继续由企业办学,没有交给政府相关机构。以武汉为例,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外运长航集团,武汉工程职业学院隶属于大型国企――武汉钢铁总公司。随着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企业办学到底如何改革、如何顺应市场,成了很多企业办学领导层高度关注的问题。

۵ 一、国企兴办职业教育的现状

没有企业资源,职业教育只能自娱自乐。没有好的职业教育,多数企业只能吟唱“阳春白雪和者盖寡”老歌,只能哀叹年薪20万请不到一个好电焊工一类的悲歌。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曾经利用自己庞大的优质企业资源,兴办自己的技校和职工大学,做到真正的校企合作。后来在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纷纷离开企业办学,走向政府公办的职业教育。一部分职业院校因各种原因没有离开企业,如今却成了一个历史的遗留问题而存在。相反,一些职业院校又纷纷转而投靠有良好实习实践教学资源的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海运和物流的龙头企业,分公司遍布全国和海外。该国有企业在湖北举办了一所น有60年历史的航海学院,就业一直较好,其品牌和特色一直不错。每届毕业生并不多,按理说,其举办企业足以提供强大的海运和物流等对口就业岗位与实习资源。然而,由于企业效益下滑,多年来企业没有给予学校教育拨款,学校靠自给自足,还按企业管理模式给企业缴纳一定的利润,学校软硬件等条件多年没有改善,四处租赁校区,失去竞争优势,近年招生锐减,走向崩溃边缘。[2]在湖北还有另外两所大型国有企业兴办的高职学院,一所大量压缩社会招生,退回到以为企业培训为主的职工大学模式,另一所学院改变原来直接拨款给学校模式,转到以为企业培训换少量拨款,不足部分自己靠社会招生补足,也进入自给自足模式。总之,这类学校深受企业效益波动影响,国有企业办职业教育成收缩之势。按公办学院申请政府生均拨款未成功,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把学校剥离未果,按民办院校政策申请招生指标放开无门。国企办职教成了在“不公不民”的夹缝中生存的院校,对应该享受与其他高职教育同等待遇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据调查,这并不是湖北特例,同类国企办高职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困局。如果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浪潮中,不给予这类职业教育配套政策,如适当的生均拨款或相对灵活的招生政策,把举办企业的教育费和附加划转为对学校的投资,这类学校只能维持,没有与公办院校或民办院校竞争的优势。很多高职院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非常羡慕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企业资源,是学校实习实训就业“漂浮的校园”,但这些都并没有顺利地转变为国企办职业教育的优质资源,学校和教职员工反而想脱离企业办学,有些企业也想剥离这种社会职能,形成“城外人想进½去,城里人想出来”的尴尬局面。这算不算是一种国企资源浪费?逼其转向改革、另谋生路算不算一种折腾?对现有国企举办的职业院校就地改造成新兴模式办职教是不是一种可行的出路?这些值得我们深思。

二、国企举办高职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政策没有对国企办学倾斜

到目前为止,湖北的国企办职业院校联手申请获得政策扶植,改变“不公不民”的困局,没有突破性进展,仍然在各自找寻出路。譬如在湖北省范围内,湖北财政厅对公办高职学院每个学生给予1500元的生均补贴,并且1500元的额度有继续上调的可能性。大型企业所举办的高职学院却没有这个补贴,文件的意思是向举办者提出支持,很多大型国企本身经营情况不算太好,根本无暇顾及。对私立的高职学院湖北省对学费标准可以上浮,而企业办学却只能按照公办高职学院的标准收取,在办学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兴办的高职学院明显在经营上遇到的问题会更大。对教师的培训、访问学者的遴选、教学比赛、职称的评定方面,政策只扶持教育厅自己直属的学校,对企业办学没有太多支助政策,在教学条件和待遇各方面有差距的情况下,却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企业办学的教师和办学水平,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二)历史问题困扰国企引入民营资本

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14〕51号文《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发不久,第十条对这一模式有相应的解释。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3]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外运长航集团所做的先行先试改革,仍然停留在企业对企业,教育主管部门作为第三方并没有实质性政策调控红利释放给这类改革。其次,国有企业几十年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如资产处置等是职教改革的重大障碍之一,远非教育部门一家所能解决。再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的利益兴趣点难以真正统一,如果国企仍然抱着剥离办社会职能的甩包袱想法,一心只想用学校给企业带来利润,心思并不在办好职业教育上,接盘的民营企业将面临投资不断和政策不顺的双重压力。把混合制合作办成了“两个和尚抬水吃”的模式,恐怕蜜月期过后的结局就只能是民退国办或国退民有。


热门排行: 教你如何写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