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问题研究
【摘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尽快实现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转型,根本出路和核心动力在于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金融资金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最重要的外部资金来源之一,在地方政府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加强金融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对于解决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瓶颈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金融 农业 科技 调查
一、县域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现状和特点
一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渭南为例,全市县域共有银行类金融机构65家,营业网点708个,实现了乡镇范围全覆盖,平均覆盖率1.3个/万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4家,实现县域全覆盖;保险机构31家,保险深度3%,年人均保费收入660元。
六是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延升。实现乡镇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全覆盖,农村信用卡受理环境大幅改善,2014年末,渭南市已设立助农取款点3855个,行政村助农取款点覆盖率100%,办理助农取款业务51万笔,金额1.76亿元,农村支付环境显著改善,真正实现了农户零出村、低成本,惠农工程措施进一步完善。
二、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问题及制约因素
金融业特别是商业性金融对ฌ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支持力度仍然偏弱,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金融机构及科技企业自身的原因,也受各种体制机制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一是农业科技的行业特点决定。从开发主体来看,农业科研机构大多属于事业单位性质,不具备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从项目特点看,农业科技项目大多公益性强,无法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金融介入存在困难,且农业科技研发风险较高,缺乏风险抵补措施,完全靠金融机构自身难以有效分散风险。企业类农业科技研发机构的资产主体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难以进行价值评估,也难以为银行¿融资提供有效抵押。二是金融支持主体有限。参与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机构仍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目前,渭南市县域共有金融机构8家✡(类),信用社是农户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信贷支持的主体,占农户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信贷支持总量的90%以上,其他金融机构则以农业企业为主,特别是农发行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及农产品加工、养殖企业的介入力度,但相对获得支持的企业相对较少,农行与邮储银行并未有效扩大支持面,影响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三是金融支持意愿不强。银行机构在对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信贷支持上较为慎重,一般在筹建试用阶段不敢贸然投入大额信贷资金,大多在创新项目推广成功的情况下才予以大力支持。如农发行受政策限制以及人员等问题,拓展农业科技企业业务尚未大量展开,目前,仅对企业经营成熟、社会影响力大、又能提供有效担保的农业科技生产企业进行信贷支持,对那些经营时间短、没有社会影响力和有效担保的企业均未列入支持范围。四是财政撬动效应不明显。当前国家财政资金仍是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无法满足农业技术创新全过程对资金多样化的需求。首先,县域财政投资有限,对农业科技投资在农业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较小,总体投资偏少,难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需要。其次,财政支持面窄,对农业技术创新前期的研究、开发过程中难以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针对大型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活动,县域财政往往无能为力。
三、对策建议
一是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加快改革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拓宽贷款主体、延长贷款期限,建立适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二是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农业科技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支持地方设立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吸收社会资金,增加向农业高科技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吸引风险投资基金投入处于种子期尤其是创建期的农业科技企业。鼓励科技型农业จ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
三是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应探索将科技育种、农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涉♫及的农产品纳入农业保险范畴,鼓励发展以产品订单为依据的跟单农业等保险品种。
四是财政出资,建立农业科技风险补偿基金,对贷款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积极完善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农业科技发展担保基金,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担保。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流转和监管等方面的中介机构,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流通。充分发挥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创业投资联盟等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及投融资载体的作用,培育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