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时间:2024-12-27 02:07:42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贷款除满足养殖业、种植业等生产性需求之外,还包括农村居民助学、建房、医疗等消费性贷款,小额农贷数量增大,且呈现出了新特点,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长显著,使得农村小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不断丰富;农村金融产品逐渐丰富,为农村小贷资产证券化提供新的思路; 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盈利水平逐年上升,保证并提高了农贷资产证券化投资收益;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农贷资产证券化化提供增信保障。小额农贷呈现出的上述新特点使其基本适应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要求。故进一步分析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宏微观基础,进而针对农村小贷的特点设计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特定资产池,并分析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效应具有一定意义。通过将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工具运用到农业生产中,不仅将打破农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 还可以有效盘活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和农业企业资产,降低农村居民贷款成本,拓宽农村居民贷款渠道,缓解农村地下金融的压力,以及降低农村经济发展对政府财政的依赖性等。

二、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问题及新特点

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收入较低,故具有较高的农贷需求,而农村小额贷款除应用于常规的养殖业、种植业、手工、加工、运输等生产性资金贷款之外,还包括农村居民助学、建房、医疗等消费性贷款。农村小额贷款已经从传统的贷款数额较小,周期较短,随用随贷,且大多为信用贷款等逐渐发展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数量明显增加,盈利能力增强,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以及农贷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基本适应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要求。故为了解决相对不断扩大的贷款需求与相对短缺的资金来源的矛盾, 可考虑试将2013 年6 月19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的加大对小额信贷薄弱环节的信贷倾斜的政策,资产证券化应用于小额贷款,丰富农贷企业融资的手段,推动直接融资比例的提升,为农贷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加速我国三农建设的进程。

1. 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民工大量返乡,收入减少,而小额农贷除了养殖业、种植业、手工、加工、运输等生产资金贷款外,其用途领域不断的拓宽,还包括农村居民助学、建房、医疗等消费性贷款等。贷款的资金来源相对不断扩大的贷款需求显得十分短缺。具体而言,农村小贷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农村小贷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目前,农户的信贷能力呈现出鲜明的层次特征,呈现多样化、分散化、复杂化的状态,其贷款需求已经从传统的小额农林牧渔业的需求,拓展为农业产业价值链的完善需求以及消费需求,而目前农贷个人及企业由于信用级别及偿债能力的限制,有限的收入等影响因素,导致其小贷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第二,小额农贷的风险控制机制并不完善。由于小额农贷涉及单笔金额较少,金融机构不够重视其风险,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在同一区域生产经营的品种具有很高的相似性,这就很容易造成贷款集中于某一项目、某一农户的事实。而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迫于政府扶持农业的压力而忽视部分贷款机构与个人的信用级别,导致其政策性放贷而导致小额农贷整体风险控制机制较为薄弱。

第三,小额农贷覆盖面狭窄,贷款周期各异。小额农贷作为针对贫困群体以及低收入群体的短期信贷方式,决定了其覆盖面狭窄,仅限于基本满足贫困农户的正ก常生产性资金,而无法满足农村产业结构升级需要的大量资金。且小额农贷一般限于1 年的贷款期限,这无法满足从事特种种植业以及养殖业等农户的生产需求。

2. 农村小额信贷新特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2 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显示,小额农贷具体呈现出如下满足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求的新特点:

第一,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长显著,丰富农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

近年来,我国针对三农发展提供的金融政策越来越丰富。根据2013 年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信用贷款余额高达14.5 万亿元, 该余额占各类贷款余额的比重为21.6%,同比增长19.7%,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为2.7 万亿元, 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为4.1%,同比增长11.6%。

第二,农村金融产品逐渐丰富,开拓农贷资产证券化思路。

各地金融机构结合本地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支柱行业开发产业链信贷产品,运用微贷管理等技术,积极创新满足本地需求金融产品,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面等。推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短期融资券和结构化中期票据等创新产品来丰富涉农企业直接融资;采用集合授信、打包发行等方式提高涉农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增强盈利能力。

第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盈利水平逐年上升,提高农贷资产证券化投资收益。

主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不断推进改革与创新其盈利水平逐年上升,其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盈利水平逐年上升,其中农村合作银行涉农贷款不良率不断降低,并一直保持最高的盈利水平,其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第四,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农贷资产证券化化提供增信保障。

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农村小额资产信贷化提供了保障。具体表现为:一是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已达到15 个,试点已经扩展至全国,且覆盖范围除传统农林牧渔业等生产领域向农产品质量以及市场风险等流通领域延伸;二是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三是财政补贴增大,其中农业保险的主要险种收入来源于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型险种。

三、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实施条件与产品设计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资产已经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可以考虑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融资ღ,这将不仅打破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还可以有效盘活商业银行中农村贷款的存量,扩大商业银行信贷对三农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将各类长短期资金投入到农业建设中,促进农村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故本文将着重分析我国小额农贷的宏观及微观实施条件。

1. 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实施条件。

宏观条件。

我国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相关配套法律制度。证监会在2012 年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对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准入门槛、交易场所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具体形式及基础资产具体形态做出了规定,明确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各主体、各环节的法律规定,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现阶段已经完成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相关配套法律准备,并极大地促进了资产证券化效率的提高。

我国已经形成资产证券化转让市场。资产证券化转让市场指可以提供资产支持证券在发行之后流通转让的市场。另一方面,发达的证券二级市场能够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增加投资者信心等。如近期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隧道股份BOT 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新规后首只成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该产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众多信用增级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孕育而生。信用增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通过统一的评估标准, 独立、客观与公正的评估要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仅能充分揭示其风险,而且能使资产支持证券为广大投资者认可。

构建SPV 实现真实出售已经实现。在《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规定证券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是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是构建SPV 的现实载体。

微观条件。农业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而传统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 集中能够在未来一段时期产生的可预期现金流收入,通过特殊的结构设计,对该现金流中包含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离重组, 从而使之成为可在金融市场中出售流通的证券,进而实现低成本融资或风险规避的过程。综上所述,从广义角度来定义资产证券化: 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向可交易证券的转变。根据这一定义,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可被定义为: 缺乏流动性的农业小额信贷向可交易证券的转变。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被证券化的资产应产生固定的现金收入,需要同时满足利息与本金的偿付;二是基础资产要达到一定的信用质量标准。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需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评级,完善发行条件,三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入池基础资产要有明确的到期期限,拖欠率和违约率低,资产的清算值较高。

综合上述对于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不难发现,小额农贷满足证券化资产的前两个条件,即:一是被证券化基础资产可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二是基础资产达到一定的信用质量标准;而第三个条件,要求基础资产还款期限与还款条件易于把握则是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要克服的主要问题,而小额农贷资产随还随贷的特点,类似于信用卡业务,则此处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可以参考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

2. 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基本路径关键是解决小额农贷周期短,数量小与证券化资产的期限长,数量较大的不匹配问题。因为农村小额贷款期限短且数量分散,还款灵活,贷款的还本付息方式与信用卡还款类似可以一次还清也可以分期还款,故可以在交易结构上可以参考信用卡贷款资产证券化。小额农村信贷资产资产支持证券以分散的各个小额农贷为单位,打包优质的小额农贷应收账款进入基础资产,其中包括已经形成的应收款和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解决小额农贷贷款期限短与资产证券化支出期限长的问题,可设定有三种不同的现金流期间:

循环期,在循环期期间,可用农村小额信贷贷款利息偿还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利息、其本金作为应收账款进入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这就可以解决本金与利息收入不稳定的问题。

累积偿付期,在累计偿付期期间,由小额农贷回收的现金流将集中进入一个资产专户账户进行累积,并将该资产账户投资于短期金融市场,如债券市场或货币市场等风险较小的市场,直到到资产证券化产品付息日一次性支付给投资者。若投资者的收益因为投资组合遭遇严重损失而降到特定水平以下时,导致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到期日全额偿付, 则进入第三阶段的提前摊还期。

提前摊还期,在提前偿还期期间产生的现金流将对投资者直接进行支付。同时根据实际操作,一般可以选择设计优先级/次级结构化产品,因为若面临外部信用增级缺失时, 次级结构的设计可以使入池资产覆盖率有所提高,而为优先级产品提供信用保证,其中次级产品由实际控制人认购,优先级产品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四、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效用分析

1. 有利于降低农民及农业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业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其特有的农业保险覆盖制度以及信用增级措施使原来信用级别较低的资产可以进入证券市场,并利用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农业保险覆盖、利率低等优势大幅度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对于农业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将农业资产打包而获得即期的现金流收入,利用该发行收入农业企业可以开发农业的其他附加价值。对于提供农业信贷的机构而言,通过将农业信贷移出资产负债表,减轻资产流动性压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2. 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促进农业产业链发展完善。目前,农产品价值链收益不稳,农业生产波动性较大,而农产品价值链收益不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缺乏龙头带头企业,带头企业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外部融资困难,竞争力较差,科技技术水ข平低,而这些问题的本质原因是农业企业外部融资难,在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进程中,积极推进小额农业信贷资产证券化, 不仅可以将农业企业的融资模式从较困难的银行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 而且可以盘活目前小额贷款存量,进而促进农业产业链发展完善。

3. 小额农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减轻财政压力。政府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应用于农业、农村的财政贴息贷款,补贴项目较多。而小额农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市场化的融资方式来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可以缓解农业企业对财政资金的过度依赖、在促进农业经济提高其内在发展动力的同时,还可以极大的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4. 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利于缓解农村地下金融问题。目前由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导致农民个人及农业企业的信用级别较低, 从银行直接融资困难,城府复杂,要求严格,限制过多,而导致农村中普遍存在地下金额的问题,农村地下金融层一度发挥着对于农村正规金融不足的补充功能,但 ϡ是农村地下金融由于其利率制定的缺乏市场依据,采取非法手段收账等缺点,导致其在某些区域已经严重危害到中国金融秩序。通过小额农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现存小额农贷数量,进而缓解农村地下金融问题。

五、推行小额农贷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的措施建议

1.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提高农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 前提是要有优质资产,故应着力提高农业企业竞争力,提高农村居民偿还能力。应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核心, 农贸市场提供支撑,农业龙头企业为平台的市场体系。并积极搭建互联网促销平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增强农村企业盈利能力。只有增强农民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参与度,切实增强农民的信用级别,才能有效提高农民赚取收入的能力与农业企业的收益,进而为证券化的小额农贷产品提供收益保障。

2. 积极转变对小额农贷的定位,实现市场化操作。目前,我国小额农贷主要停留在政府,基金等扶贫支持层面上,但是小额农贷是重要的扶贫助贫方式,更可以说实现金融服务的创新。应参照国际经验,将小额农贷从政府行为补贴行为向市场融资行为转变, 发展盈利性贷款机构,协调处理好政府扶贫行为和盈利性贷款机构商业行为的关系,实现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并举,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小额农贷可以满足其证券化资产的利息与本金偿还需求。

3. 规范小额农贷监管,保证证券化资产顺利运行。监管机构应通过相应的法律安排和制度建设, 确保农村小额贷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只有保证小额农贷基础资产的合法合规合理性,才能保证证券化产品的正常利息本金支付。

4. 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小额农业贷款,拓宽小额农贷资金来源。采取更加灵活的小额农业贷款政策,积极发挥区域性金融机构作用,实现小额农贷机构多元化、多种所有制的同时,还可以分散风险,为参与小额农贷的金融机构提供较为宽松的政策条件,为农民个人及农业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条件, 进而提高农村小额信贷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并拓宽小额农贷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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