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保险债权投资计划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各类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投放情况已不能再简单用信贷规模指标来描述。为此,央行从2011年起开始采用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新概念。作为社会融资的一个组成部分,保险资金也开始被纳人到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管理视野。
保险资金对于商业银行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在授信额度紧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借助保险资金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创新融资模式,维护和巩固商业银行和企业客户的银企关系。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借助保险资金进人存量授信项目,腾挪授信额度,提高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灵活性。商业银行在利用保险资金时,不是单纯地作为✄资金托管方或是独立监督人,而是由商业银行提供项目,由项目方通过集团公司或母公司自行解决增信问题,由项目银行承担托管服务。
二、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现状
基本概况
债权投资计划自2006年开闸试点以来,作为试点,中国人寿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相继发行了多笔基础设施领域债权计划。其中,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继设立了国寿申通债权投资计划和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泰康资产管理公司相继设立了泰康开泰铁路融资计划和泰康上海水务债权计划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人保华能能源项目债权计划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则设立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项目债权投资计划。
不动产债权投资ข计划
除了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外,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也是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一部分。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中包括投资不动产。另外,2010年9月,保监会颁布实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初步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资格条件、投资标的、投资方式及具体的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这是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最主要的参考政策。
2011年太平洋保险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成为国内首单保险资金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该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4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向上海市徐汇区铁路南站地区、徐汇区华径镇地块和普陀区上粮二库部分地块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监管政策转变
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保险资金累计在23个省市投资基础设施3240亿元,而2012年全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6.85万亿元,基础设施投资仅占4.73%,离投资比例上限距离尚远。而在投资环境不佳的市场环境下,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的债权投资计划由于其稳定性和高收益率,正成为保险资金的一个重要投资渠道。
为了更好地促进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发展,降低保险机构发行债权投资计划的门槛,缩短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设立流程周期,2013年2月1日,保监会官网披露了《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债权投资计划的发行由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向保监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报送注册材料,依规注册。这也意味着保险监管机构逐渐将选择权和风险承担的义务交给市场,体现了其监管后退、市场向前的监管思路转变。
三、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启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保险债权投资计划
债权投资计划已经成为保险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投资工具,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专业化、集中化和规范化运作,将保险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仅能有效发挥保险业资金融通与社会管理的功能,同时,也扩展了境内另类资产管理的方法和领域。当然,债权投资计划也让我们思考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利用好庞大的保险资金。要解决如上难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及商业银行应该更多地关注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争取能够参与进来,充分利用好保险资金的优势。保险资金投资计划具有融资规模大、期限长、资金用途灵活等特点,为此,我们可以探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及商业银行使用保险资金的可能性。
由于多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融资规模大、期限长,保险资金能够很好地满足这种资金需求。但是,要想尝试使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需要对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要求的偿债主体、项目手续、担保方式、增信方式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这就要求地方融资平台不仅在选择项目上要更加严格,而且也要不断关注保险웃资金市场的政策动向,利用有利的时机通过保险债权投资计划为地方政府建设项目进行融资。
四、结语
总之,随着保险投资计划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商业银行或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这种融资方式的新型运作模式会逐渐被探索出来。正如在2ღ013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暨培训会议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的在不能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下,将积极稳妥地推动保险资金运用不断创新,监管部门会以最大的宽容度去对待创新及创新所带来的问题。这也意味着保险资金的投资创新会继续加快。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运用的创新,同时也让保险企业、商业银行以及社会享受到了创新带来的巨大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