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家坪水电站移民生产安置规划
摘要:季家坪水电站为旬河干流梯级开发规划的第十二级,旬阳段梯级电站的第五级电站。本文介绍了季家坪水电站工程及移民概况和移民安置规划原则,在此基础上着重论述了移民生产安置任务、移民环境容量分析、移民生产安置规划、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等。
关键词:季家坪水电站、移民、生产安置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概况
季家坪水电站位于旬阳县境内汉江水系北岸一级支流旬河下游的甘溪镇季家坪村,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5856 km?。该工程为旬河干流梯级开发规划的第十二级电站,旬阳段梯级电站的第五级。距上游电站大岭电站站址约8.4km,距下游已成电站钟家坪电站坝址8.8km。
季家坪水电站装机容量9.0MW,保证出力1162KW, 多年平均发电量万2743kwh,总库容860.2万m?,工程枢纽为Ⅳ等工程。
根据实物调查指标,本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征收耕地37.58亩,园地6.05亩(桑园),林地118.18亩,荒地24亩;征用旱平地14.02亩;淹没6口水井及1处圈舍。
2移民安置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
(2)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3)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 ϡ地,控制移民规模;
(4)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5)对½移民居民点、学校等公共设施应考虑抗震和防止地质灾害的安全要求;
(6)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7)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
3移民生产安置任务
移民安置规划包括很多方面,移民生产安置关系到移民的生存和发展,是移民安置规划的核心内容。
3.1规划水平年
根据施工总进度和施工导流规划,季家坪水电站淹没影响区以实物指标调查年2013年为基准年,以下闸蓄水的当年(2015年)作为规划水平年;枢纽工程建设区以实物指标调查年2013年为基准年,以2015年作为规划水平年。
3.2人口增长率
根据安康市人口增长控制指标,拟定本电站建设征地区移民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
3.3移民安置人口
季家坪水电站库区基准年2013年生产安置人口31人,设计水平年2015年生产安置人口31人(详见表1)。
季家坪水电站生产安置人口计算表
表1
4移民环境容量分析
季家坪水电站水库淹没及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涉及旬阳的甘溪镇季家坪村,因此本次安置环境容量分析范围是受淹的乡镇,村组和规划的外迁安置区。环境容量分析由近及远,即先本组、本村、再本乡镇及本县 Ü。
4.1环境容量分析方法
1、本次移民安置规划水库移民环境容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分析。
2、利用各村组调查成果落实可利用资源的类型(可耕土地、林地、荒草地)及面积。
3ภ、以各组为单位,依据落实可利用的土地资料源类型(可耕土地、荒草地、林地等)及面积,按照规划水平年可开发利用项目的投入产出指标和所需的水、电、路等外部条件,进行产业结构优化配置。按照移民安置收入目标和确定的人均开发项目标准,计算分析范围内可以承载的人口数量,即环境容量。
4、各组在规划水平年最大可能利用的移民环境容量,理论上等于该组在规划水平年可以承载的人口数量与实际人口数量之差,为正数说明可以满足安置移民的需要。分析范围的环境容量不足以安置该区范围内的移民时,应扩大分析范围,并选择安置条件好的地方再进行分析,直至能把移民安置完毕为止。
4°.2环境容量分析成果
根据环境容量分析成果,通过村组内土地调剂可安置移民量为217人(均为大农业安置),远大于规划水平年的生产安置人口31人(详见表2)。因此,甘溪镇移民涉及村组具有移民安置的容量。
同时,可以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学种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尚有潜力,在适当资金投入与合理组织引导下,可进一步提高各村组的环境容量。
环境容量分析详表
表2
5移民生产安置规划设计
5.1移民生产安置方案
根据季家坪水电站建设征地各村组的土地资源剩余情况,对库区涉及的移民生产安置均采用“大农业安置”的安置方式,即在原来村组进行内部土地调剂。
5.2移民生产安置规划设计
5.2.1有土安置
根据季家坪水电站建设征地各村组的统计资料分析,在充分征求移民、村组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规划在原来村组非移民中进行内部土地资源调剂,以征地后人均耕园地不低于现有人均耕地数量进行控制。根据实物调查,本次需调剂土地面积147.47亩(其中耕地33.59亩,林地113.88亩)。
5.2.2生产安置规划投资平衡分析
生产安置规划投资平衡分析是指分析生产安置规划投资以及补偿费用之间的关系,用以确定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的计列。
根据季家坪水电站建设征地影响的各村组的生产规划投资以及土地补偿费用,工程需计列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23.32万元(详见表3)。
生产安置规划投资平衡分析表
表3
6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
季家坪水电站工程移民生产安置补偿标准是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并按照旬阳县甘溪镇2013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确定的。补偿标准如下:
征收土地:旱平地22240元/亩,旱坡地16000元/亩,河滩地8000元/亩,园地22240元/亩,经济林8000元/亩,用材林6000元/亩,灌木林3500元/亩,其他土地1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