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时间:2025-01-14 06:30:5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通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现代社会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权力双向运行的过程,作为庞大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依靠政府与公民团体之间相互影响和良性互动,通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柔性服务手段成社会治理重要“缓冲阀”

群团工作既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也是广义上的社会组织工作的有机组成。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探索实践中,群团组织发挥了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群团组织高度的政治性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群团组织是党领导下的具有鲜明阶级性、广泛群众性和高度政治性的群众组织,具有社会团体和国家政权体系组成部分的两重属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标志。

群团组织柔性的服务手段成为治理社会问题的重要“缓冲阀”,由于群团组织分别是不同群体的组织,加上工作主要是依靠柔性的服务手段,在参与治理社会问题时往往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和政府的声音由群团组织向群众传递,群众的诉求由群团组织代为表达。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群团工作,特别是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建立了社会治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治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治理基本法律法规。各群团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组织章程,充分利用自身联系面广、组织网络健全的独特优势,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发挥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承担了大量宣传倡导、公共服务、社会协调、联系群众的工作,为开展社会治理探索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为经济、社会、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多方原因为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带来困难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对群团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有的习惯于把群团组织当成管理对象,重政府轻群团;有的把群团当成政治上的摆设,忽视群团的作用;有的认为群团可有可无,甚至当成工作的负担。

职能定位需调整加强。职能定位不清是群团组织当前面临的最✄主要的困境。群团组织在职能定位上存在“弱职能、大服务”倾向,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往往是办事无“腿”、说话无“嘴”、协调无“手”,导致服务无“能”;在群团组织机构设置上,存在着“倒金字塔”现象,基层群团组ส织有被弱化、边缘化的倾向;在群团组织工作模式上,存在着“头重脚轻、上热下冷”的情况。

管理制度需进一步理顺。现有群团组织都是由党和政府组建形成的,大部分行政色彩较浓。由于群团组织没有设定专门的监督评估机制,致使群团组织没有工作压力,没有发挥其积极的社会功能。

此外,群团组织还存在工作经费严重缺乏、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法规政策体系亟待完善、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加强六方面工作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发挥群团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切实转变观念,予以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群团组织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将群团组织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摆到重要位置,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党和政府想做而又不便做的事交由群团去做,将党和政府想说而又不便说的话交由群团去说。政府应当为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更好的条件,为其生存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采取转移、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群团组织加快发展。

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法制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随着社会组织的急剧增加,迫切需要对现行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制定一部涵盖整个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法,界定明确各社会组织特别是群团组织的任务、职能;要加快制定《志愿者法》,明确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参与公共服务的责任。要制定完善有利于群团组织发展的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发展基金、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加以培育。

加大政府投入,实施民生项目。各级政府要对群团组织加大经费投入,除了保障必要的日常工作经费外,还要加大政府向群团购买服务的力度,让群团向各自服务对象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服务,为政府分担社会治理的责任。要为群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允许、支持其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募集各类基金等方式,不断壮大自身工作实力。群团组织要根据群众需要,实施形式多样、便于操作、效果明显的各类民生项目,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拓展服务功能,延伸工作手臂。群团组织要在社会治理的广阔舞台主动切入,主动承担自身力所能及的各项社会事务,用服务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用服务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用服务来提高自身的地位和作用。要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全力促使政府转移职能落地,使群众得实惠、见实效;要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加强与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交流,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式,及时跟进社会心理、群众需求,积极主动联系群众、走进群众、服务群众,最大限度的发挥社会职能。

创新工作方式,促进自身发展。群团组织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理念,改变“社会管理就是管控”的思想观念,变“管控”为服务、变管理为治理;要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格局的需要,引进社会工作理念,促进群团工作社工化;要在群团组织民众中宣传树立法律☑至上、政府权力有限的理念和政府诚信、社会诚信、官民互信的治理理念,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强化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要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梳理群众意见建议,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全面掌握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思想动态、行为特征,找准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角色定位和契合点、着力点,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社会有序发展。

健全网络体系,夯实组织基础。根据新时期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群体分布状况,积极探索基层群团组织网络组建新模式。要做好“顶层设计”,改变群团组织“倒金字塔”的人员结构模°式,在基层组建能够有效开展社会服务的群团工作队伍,使群团组织网络和工作延伸到各个阶层、各个领域。要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进一步扩大群团工作的覆盖面,把群团组织的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结合起来,满足群众的多样性需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为群团组织解决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组建专业化、职业化群团队伍。群团组织自身应积极吸引和招募专业人才,加强人员培训,注重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组建具有代表性和专业性的各种自愿者队伍,成立相关社会团体,扩大队伍规模,发动和组织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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