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

时间:2024-12-26 15:19:3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书法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象征和代表,书法艺术是其具有代表性的艺术门类。本文主要从书法艺术的线条美、结构美、章法美、意境美等方面分析、探讨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

[关键词]书法艺术;线条美;结构美

[中图分类号] J29

[文献标识码]A

[本刊网址] http://www.hbxb.net

中国的书法文化历史悠久,书法是汉字的主要体现形式之一,毛笔在以写为主的文字系统中扮演主角。书法的线条和不同类型的字体结构是书法艺术的主要元素,亦是书法艺术美的主要体现。

一、书法艺术的线条美

线条是书法构成的主要元素与基础,是书法形成的重要媒介.亦是作者传情达意,流露情感气质的载体。汉代的书法是我国书法艺术的重要代表与里程碑,其中以汉隶所体现的解放线路最为典型。线条可以说是作者与欣赏者之间沟通的桥梁。线条是书法作者生命的特征体现,在我国书法艺术中,书法线条的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力量感

书法中所体现的力量感是一种巧力。作者根据自己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适当调整掌、指、腕、臂的力度大小,将作者的心情、思表达得淋漓尽致。笔力是中国书法的主要特征之一,典型的代表是唐代中期书法家颜真卿,其代表作主要有《多宝塔碑》《颜家庙碑》等。在这些作品中看似清秀飘逸的书法中蕴含着苍劲有力、铁骨松风的力量感,其笔法精湛,结构严谨,可谓入木三分。

(二)立体感

书法作为平面的艺术形式,立体感仍然是其不可缺少的,如果仅仅是单纯的线条,则会单薄乏味,缺乏意蕴。融入立体感的书法体现的是沉着、浑厚的并能让人感受到线条中蕴藏的作者的丰富情感。立体感也可以说是一种骨感美,是作者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抽象地经过提炼的空间。根据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境和作品的不同,再加上作者的观念思想认识的不同,从而使立体感的表现形式亦有所不同。

立体感也可以说是一种骨感美。唐代“楷书四大家”之一的著名书法家柳公权,与颜真卿有着“颜筋柳骨”之美誉。在书法艺术节有着“柳字一字值千金”的说法,其书法作品结体遒劲,而且字字严谨。柳公权的楷书体势劲媚,骨力道健,以行书和楷书最为精妙。在书法艺术中中锋技巧是绝对的。而侧锋技巧是相对的,从书法美的角度来看,其需要与中锋相互融合、交叉,从而突出书法作品的线条美。

(三)节奏感

书法作品的结构感是其活力的具体体现,书法作品生命力的展示。书法的节奏感是通过对比展示、体现的。具体的比如:空间结构,空白结构,即空白大小、形状之比。用笔起伏节奏,即墨迹的粗细、方圆,都是节奏感的具体体现。

与力量感与立体感相比,节奏感的原则相对比较简单。根据其力度和线条的厚度,欣赏者可以从一个起点出发,从字的整体上对其作出深层次的描述。立体感、力量感与节奏感在一定程度上包括了线条美的所有特征。而且在线条美的三种具体表现形式中,在书法的运笔技巧方面,亦蕴含了全部的空间内容。

二、中国书法艺术的结构美

书法艺术的结构美是指毛笔字的结构体现出现实中各种事物形体结构美的问题。尽管古代的象形文字如今早已不存在,但其是中华民族汉字发展、形成的必经阶段,是在象形文字的基础上产生的,仍然具有造型的意义。平正、匀称、参差、连贯、飞动等多反面的有机融合与交叉、渗透,构建了字的结构之美,是其不可缺失的基本元素。

平正是书法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其会给人一种稳定、心情舒适的感觉。书法艺术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反映,最终是由现实的生活所决定,不同的时代造就了不同人的审美观念与意识形态。书法艺术与人的一般审美观念相一致,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人们的审美观念具有共识:在中国人眼中整齐统一是美的重要体现,参差不齐则显得较为凌乱,不具有美感,会严重影响到欣赏者的心情。

匀称是书法艺术的另一重要元素。即在字体的笔画之间,各部分组合所形成的舒适感与整齐感、匀称之美。总体而言,字的匀称只须注意实线的疏密长短适当便能达到,但书法家还常从无实线的白处着眼来使黑白得宜,虚实相成。篆书是书法艺术匀称美的典型体现,其讲究黑白相间,分布均匀得当。

参差之美。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是一种参差之美,不同角度产生的落差层次美。山峰的绵延起伏,层层翻滚的波浪,树木的高低,都表现出的是一种参差之美。在书法艺术之中,注重结字、布白的参差错落之美。书法的平正、匀称之美与参差之美看似存在冲突之处,但这是两种原则的分别体现,平正、匀称主要是对结字的原则要求,是常与法,参差落差是根据字体各部分的特点,进行有机融合,是灵活奇巧之美。书法不可以千篇一律,只讲究常与法,缺乏生动性和吸引力,将常态与参差之美巧妙结合可以时书法显的丰富多彩,真正体现书法艺术之美。

连贯是书法艺术的重要要素之一。笔画与笔画之间,各个结构部分之间都应相互协调、衔接。使得字的各个部分避免分析,使其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唐太宗李世民在王羲之传论中对连贯所造成的书法魅力作了这样的表述:“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还”。

飞动是赋予书法活泼形象的方式之一。一方面其可以呈现出静态之美,另一方面其还可以彰显动态之美,使得书法具有生命力,让欣赏者获得更大的想象空间。书法艺术的动态美在一定程度上更能体现书法作者的思想与情感。当欣赏着欣赏书法作品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上下,左右结构的笔画搭配都是协调有序,尽显和谐之美。书法中体现的结构美不仅仅是指要全部统一格式。

中国的书法博大精深,其中没有孤立的线条和结构,一切都是浑然天成,各个结构,各种艺术美的有机结合,在书法的线条美中体现出了精神、情感的价值所在。两者相互依存,统一于书法艺术之中,是书法艺术的两个主要要素,作者用线条的粗细、方圆、曲直、刚柔等将自己内心的思想、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 三、中国书法艺术的章法美

ล 书法的章法是指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段落与篇幅之ค间的结构问题。其所体现的是书法章法的相互对称,相互照应,好像一首旋律悠扬,动人心弦的乐曲。章法美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体势上的起承转合,虚实方面的相辅相成,错落有致。一副充满作者心血的书法作品,在完美章法的表露思想与情感,如此一来会是书法作品充满生命力,使得力量感、立体感、节奏感有机融合,呈现出书法艺术真正的魅力。

体势上的起承转合,浑然天成,其是一种字与字、行与行间、段与段以及篇幅之间的和谐与整体性。虚实方面的相辅相成。书法字体的线条变化曲折,有笔墨之处即为实,虚指字的各部分之间之空白处。虚实相成的章法,是作者根据根据所表达▲的思想,所传达的意境,以及作者的书写风格临时制宜,一气呵成的。作者用眼、手、心灵三者的有机融合来实现黑白的和谐布局,黑的部分呈现出“金刀之割净”之美,使的白色部分达到“玉尺之量齐”之美。同时,书法作品的题识、题款字体的变化,以及其在作品中的位置和整个书法篇幅构建和谐之美,是章法美的重要体现。€

错落有致,尽显参差变化之美。其是一种在平正、匀称之美之中的奇趣、变化美,于变易中求和谐的章法。主要表现在:字与字之间产生错位,字的中轴线有时与行的中线重合。虽然看似这些不同角度的变化会产生不整齐,不均衡的之处,但具有较深功底的作者会用线条、章法技巧来补足,使得整个作品在在变化中造成美感。唐代怀素是错落有致,尽显参差变化之美的著名书法家之一。

四、中国书法艺术的意境美

绘画、书法、诗词作品其本身早已不仅仅是一幅幅单纯的图画与文字,这些作品已上升为一件艺术品,是作者思想、情感的流露,是其内心世界的展现,其所追求的是一种意境美。作品的神采、精神是意境美的具体体现。宋代的黄庭坚曾云:“观之入神”。彰显意境美的艺术作品都具有某种特殊的气质与精神,每个字的线条与结构的巧妙融合,创造了作品的和谐意境之美。宋代的书法家注重笔墨意☂态,强调字中有笔,妙用侧锋,勾勒出不同寻常的线条之美强调书法作品的生动气韵,善于用变化多样的线条来展现自己的审美趣味,传递自己内心世界的情感。

书法家们在追究意境美的同时强调章法,其意境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神采。是书法作品中的生动、灵气之处,是其个性的具体体现,是外观的形。在书法理论中,神作为形的对立面,是非常清晰、不可含混的。神采是意境、情感的表现形式,是作者的个性、思想情感、精神风貌、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其个性美的作品中的成功体现。

诗情。诗情画意往往是古人书画家所追究的一种境界,同时也是一幅书画作品成功的主要表现形式。将诗的意境、韵味融人到书法中,会使书法更具有韵趣,产生别样的意境美。王羲之的书法以萧散简远、淡雅柔逸的魏晋风度而流芳百世,其主要原因是其将诗的优美意境与书法艺术巧妙融合,使得书法作品产生别样的魅力。

五、结束语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艺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象征与体现,本文主要从书法艺术的线条美结构美、章法美、意境美等方面分析、探讨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多方面的巧妙结合与相辅相成创造了一种和谐美,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古代书法境、韵、气、神、理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与拓展,使其赋予新的时代精神。

参考文献:

[l]宗白华.文艺美学精选丛书: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37.

[2]李晓林.试论书法研习对雕塑创作的积极作用[D].北京:中央美术学院,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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