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君权”与帝王神迹
“神圣君权”是君权神圣化的前提
权力的神秘化,尤其是帝王权力的神秘化,是前现代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君权神秘化是君权神圣化的必要条件;君权神圣化则以“君权神授”为根本前提。
在基督教统治下的前现代欧洲,上帝的授权是君王权力神圣性的依据。托马斯・阿奎那说:“没有权柄不是出自神的。”这种君权神授观念,就在世界历史已经翻开新页的近代初期,仍为各国君主死死抱住不放。1610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底气十足地对下院议员说:王权乃上帝所授,国王受上帝之命君临凡世,统治万民,故国王神圣不可侵犯,臣民必须礼之若神明。“国王是法律的创立者,而非法律创造国王。国王在世上可以行使一种神圣权力웃,可以任意处死臣民,或提升或贬斥;或生,或杀;在任何情况下都可对他们进行审判。除了上帝之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人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王的命令。”“议论上帝是渎神,议论君主是叛乱,我不容许人们议论我的政权。”这算得上是“君权神圣观”最典型的表述。
在传统中国社会,与基督教“上帝”相对应的是“天”。“天”作为一种难为人类驾驭的变化莫测的神秘力量,对人类的赐福与惩罚是人类感受最为真切的。正是与这种神秘且恐怖的力量的联系,使得君权的神秘性与神圣性确立起来。“王者天之所予”,“天”之,权也就是王之权。董仲舒《春秋繁露》说得明白:“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君命顺,则民有顺命;君命逆,则民有逆命;故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此之谓也。”帝王以天的名义行使“天”之权,成为不言而喻的“天理”。“天无二日,地无二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权力独享;“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乾纲独断;“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生杀予夺;“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的权力家族垄断,在“天”与“天理”的名义下成为帝王的神圣之权。
然而,与“神圣君权”相伴生的问题是,帝王独享的“神圣权力”何以落在某个人身上,而非他人身上?这是必须回答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涉及君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尤其是在改朝换代之际,它涉及削平群雄的开国皇帝的君位合法性问题。一旦这个问题解决了,皇帝的神圣性,皇室家族的神圣性问题都迎刃而解。于是问题便转换为,谁是“奉天承运”之人?在群雄逐鹿中以武力问鼎大位,固然可以被解释为蒙受“上天眷顾”,但仅靠这一点似乎还不够服人心。因为,仅以武力成功作为唯一标准,则人人都会以武力证明自己受上苍垂青。这实际上是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很显然,夺取大位的帝王必须有遏制他人萌生觊觎之心的独门货才行。在此情势下,“天赋异象”的超自然表征,即帝王独有的“皇权神迹”,作为“承天命”的帝王标志应运而生。对于君权的神圣性与正当性,“皇权神迹”成为不可或缺的根本元素。
作为君权神授的标志,帝王的“天赋异象”最初表现为帝王的出生神迹。黄帝是因其母见雷电绕北斗身感有孕而生;夏朝的创立者禹是因为母亲吞食了神珠薏苡而生;商的先祖是其母吃了玄鸟的卵而生;周的先祖是其母踏巨人足迹而生。诸如此类的君王神迹,恐怕不能单从所谓“母系社会”的“不知其父”来解释。从古代“权力神圣观”而言,更应该理解为,这些传说都是借“君王”之母的肚子,建立君王的超自然身份,其手法与基督教所谓处女玛利亚因神降孕而诞生基督耶稣,属于同样的范畴;没有这个超自然的“神迹”,君权的神圣性就失去了“奉天承运”这个根基。
历史上的“皇帝神迹”
在帝制之前的这些传说中,尤以周祖先的传说具有典型性。《史记・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司马迁《史记》所记周祖传说,属于经历演化后的定型,此前传说形式可能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其中的两个原始因素是固有的:一是“天源”(或天缘)。姜原践巨人迹而孕,“巨人”不过是“天”之媒介,而本源在“天”。这是后来“ด皇帝神迹”传说中开国皇帝之母与神灵交感而孕的原型。二是“神迹”。姜原之子被弃于“隘巷”,来往的牛马避而不践踏之,弃之冰上,“飞鸟以其翼荐之”的“神异”之象,是帝王神迹的恒久元素。在皇权时代,表现皇帝“异象”的这两个原始因素,在形式上随时代推移而日益多样化,但不管如何变化,都是不可或缺的。
秦始皇并吞六国,一统天下,被称作“千古一帝”,本应有相应的“天赋异象”的传说,但秦政崇尚法家,不相信儒家教化的软实力,焚书坑儒,施政暴虐,皇祚短暂,二世而亡。秦政制为后世儒士所非议,故秦始皇的神迹不多。《史记・秦始皇本纪》未记其出生神话,只有一段有关嬴政异相的记载:“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
但刘邦建立汉朝,情况就大不同了。刘邦以泗水亭长的卑微身份夺得皇位,在当时世卿世禄的社会中,自然谈不上“名正言顺”。为。了赋予暴力夺权行为以合法性与正当性,不得不在其身份的神秘性与神圣性上大做文章。其结果是,刘邦这位痞子皇帝的所谓“神迹”,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典型性与完整性。
首先是出生神话:“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这是人神交合而孕的典型,“蛟龙”取代周弃神话中的“巨人”,成为“天”之媒介。此后,“龙”及其形象逐渐具有垄断性,成为皇帝与皇权的独家标志物。刘邦以牺牲其母贞操的方式,确立了自己的“天源”身份,开启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厚颜无耻的先河。其次是容貌异相:“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从此“帝王异相”成为“帝王神迹”的内容之一,与君权神圣性联系起来;反之,则不免遭受“望之不似人君”的讥讽。再次是奇禀异行:每醉卧,人常见“其上常有龙”;所居之处“常有云气”。更令人称奇的是“赤帝子斩杀白帝子”的传说:刘邦“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原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击斩蛇。蛇遂分为两,径开。行数里,醉,因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告之,妪因忽不见”。通过神人交合而孕,体貌异相,奇禀异行等“天赋异象”,刘邦本人的超自然的“神圣性”身份得以确立。 刘邦版的“皇帝神迹”成为后世模板。《南史・梁本纪》记梁武帝萧衍:“初,皇妣张氏尝梦抱日,已而有娠,遂产帝。帝生而有异光,状貌殊特,日角龙颜,重岳虎顾,舌文八字,项有浮光,身映日无影,两骨夸骈骨,项上隆起,有文在右手曰‘武’。帝为儿时,能蹈空而行。及长,博学多通,好筹略,有文武才干。所居室中,常若云气,人或遇者,体辄肃然。”梁武帝之母张氏的所谓“尝梦抱日,已而有娠”,与刘邦之母刘媪的“梦与神遇”、蛟龙覆身云云,可谓如出一辙,其核心都是天人交合而孕;而体貌异相即所谓“日角龙颜,重岳虎顾,舌文八字,项有浮光,身映日无影,两骨夸骈骨,项上隆起,有文在右手曰‘武’”,以及“蹈空而行”“博学多通”“所居室中,常若云气”等奇禀异行,与刘邦的故事也一般无二。
《隋书・帝纪》记隋文帝杨坚:“皇妣吕氏,以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高祖于冯翊般若寺,紫气充庭。有尼来自河东,谓皇妣曰:‘此儿所从来甚异,不可于俗间处之。’尼将高祖舍于别馆,躬自抚养。皇妣尝抱高祖,忽见头上角出,遍体鳞起。皇妣大骇,坠高祖于地。尼自外入见曰:‘已惊我儿,致令晚得天下。’为人龙颔,额上有五柱入顶,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长上短下,沈深严重。”所谓出生时“紫气充庭”,“头上角出,遍体鳞起”“龙颔,额上♀有五柱入顶,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云云,无一不是“天赋异象”的“帝王神迹”。
《宋史・本纪》记宋太祖赵匡胤:“后唐天成二年,生于洛阳夹马营,赤光绕室,异香经宿不散。体有金色,三日不变。既长,容貌雄伟,器度豁如,识者知其非常人。学骑射,辄出人上。尝试恶马,不施衔勒,马逸上城斜道,额触门楣坠地,人以为首必碎,太祖徐起,更追马腾上,一无所伤。又尝与韩令坤博土室中,雀斗户外,因竞起掩雀,而室随坏。”显然都是大同小异的套路。
《明史・太祖本纪》记明太祖朱元璋:“陈氏,方娠,梦神授药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寤,口余香气。及产,红光满室。自是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比长,姿貌雄杰,奇骨贯顶。志意廓然,人莫能测。”也许是因为时移世易,“神人交感而孕”难以再惑人耳目,故老套的“梦与神遇”或“尝梦抱日”变成了“梦神授药一丸”,形式虽异,本质则一,都是赋予其母肚子里所怀的胎儿以超自然性;至于所谓“及产,红光满室”,以至被邻居误认为失火,以及所谓“姿貌雄杰,奇骨贯顶”云云,都是“神命之主”的俗套。
萧衍、杨坚、赵匡胤、朱元璋式的“皇帝神迹”其实不过是刘邦式“皇帝神迹”的翻版。中国两千余年的皇权时代,“天人感应”观念之下,每位皇帝,尤其是开国皇帝几乎都有诸如此类的“神迹”,通过这种“神迹”而展示其神圣性,其夺取“天下”的合理性与正当性。不过,在塑造这种“神圣性”的套路中,核心“神迹”会有所不同,有些只是突出其中一两点。如《太平御览》转《唐书》记唐高祖李渊:“高祖生长安,紫气冲庭,神光照室,体有三乳,左腋下有紫志如龙。”《旧唐书・本纪》记唐太宗李世民:“隋开皇十八年十二月戊午生于武功之别馆,时有二龙戏于馆门之外,三日而去。……龙凤之姿,天日之表。”一是出生神话与超自然现象相联系,二是体貌特征异乎寻常。
这种旧套路一直延续到清代,如《清史稿・世祖本纪》记清世祖福临:“母孝庄文皇后方娠,红光绕身,盘旋如龙形,诞之前夕,梦神人抱子纳后怀曰:此统一天下之主也。……翌日上生,红光烛宫中,香气经日不散。上生有异禀,顶发耸起,龙章凤姿,神智天授。”塞外马背上的蛮族首领入主中原后,也迅速学会了“汉家天子”维护神圣权力的老把戏,最终以中原传统模式来确立其“神迹”。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人类的心理反应机制大同小异,维护神圣权力的把戏具有共同性;另一方面也说明,神圣君权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根深蒂固的心态模式,实行起来确实是行之有效。
有意思的是,在帝制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这套老把戏还远未消失。袁世凯夺取民国大总统权位后,处心积虑当皇帝。为制造舆论,袁世凯以“真龙”自居,到处搜求“龙瑞”“龙迹”。1915年10月,湖北宜昌神龛洞中发现恐龙化石,被当成“龙瑞”电奏北京。袁闻之大喜,册封恐龙化石为“瑞龙大王”,改宜昌县为“龙瑞县”,并令从省库中拨款万元修祠堂供奉。九龙白玉杯是袁从清废帝溥仪那里弄来的心爱之物。袁午休时,书童不小心将杯子打碎,惊恐中想到了一个避免遭受责罚的妙计,于是谎称看见一条白龙飞入袁卧室内,因受惊吓而致使杯子脱手坠地。袁世凯听后喜不自抑。还有,袁称帝前,洗澡时将大鱼鳞夹带进浴室,偷偷丢在浴池内,以便侍者清理浴池时发现鳞片,散布他是顺应天命的“真龙天子”的神话。
传统“皇权神圣观”之下的“皇帝神迹”是一种政治伦理的思维定式,这种思维定式经过官方的强力灌输,形成社会氛围,演化为民众心态,就自然固化为一种统摄民众心灵的永久性力量。这种统摄力弥漫开来,较之有形的经济与政治措施,渗透力更强,可谓无远弗届,无孔不入,使民众“无所逃避于天地之间”,不得不受其影响,最终演化为传统政治思维的逻辑起点,“理故宜然”的“天理”,其作用就如同古希腊逻辑学中作为前提而存在的“不言自明”(self-evident)的“公理”。这种心态是维护皇权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最强大的力量之一。
不过,不同于有些国家(如日本)王权“万世一系”观念,中国传统政治思维中,与“皇帝神迹”并存的是“天道无常,惟有德者居之”“天命无常,惟眷有德”的观念。这种观念一方面使任何人(哪怕是刘邦式的无赖之徒)夺得大位后都可以为自己贴上“有德”的标签,另一方面也使觊觎皇权、夺取皇位成为证明自己“有道”“有德”的手段。于是,在执掌大位的统治者极力宣扬自己的“皇帝神迹”之时,反抗者也往往“创造神迹”以证明自己“奉天承运”“受命于天”。陈胜、吴广高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同时,也不忘制造“神迹”――鱼腹置书“陈胜王”,令人狐鸣夜呼“大楚兴、陈胜王”――以鼓动人心。皇权时代走马灯似的王朝更迭中所呈现的历史事实是,越是崛起于草莽之间的下层造反者,如刘邦、朱元璋,越是用心于制造“神迹”,以便用来证明自己的神圣性,以及夺取权力的“天命所归”,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必然性”,故他们的“皇帝神迹”往往编造得格外圆满、生动。
“君权神授”是政权合法性的前提
在前现代世界各国各民族,政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毫无例外地基于两点:一是“君权神授”观念,二是血统世袭原则。虽然历代统治者都自诩自己的统治是“顺天应人”,但权力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并非基于民意,而是“奉天承运”――没有这一点,世袭制度就没有法理基础;而一旦政权稳定,世袭原则本身就成为权力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表现。西汉末年农民起义者,硬是强行“拥戴”刘氏后裔15岁的放牛娃刘盆子为帝,以便发号施令。个中原因是,开国皇帝的“神圣性”通过血缘关系带来家族神圣性,以家族神圣性为前提的血统世袭原则,意味着权力的合法性、正当性。
世界各族在完成现代性改造以前,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权力神圣观”。即使在当今世界科学昌明的潮流中,仍有当权者为自己制造“奇迹”。据报道,2007年初,冈比亚共和国总统叶海亚・贾梅曾宣称自己拥有“神秘的力量”,可以治疗哮喘和艾滋病。冈比亚国家电视台甚至播放了相关新闻。而连续三代垄断大位的某国竟然将所谓“白头山血统”当作权力世袭的法理依据。
“皇帝神迹”是中国史册中司空见惯、俯拾即是的重要内容;对“皇帝神迹”的信仰,是中国前现代社会的重大历史现象,是民族政治伦理心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核心部分。近代以来,虽然已有《国际歌》所强调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的“显意识”,但“皇帝神迹”塑造的政治心态,尤其是集体心理状态,至今仍不时地以“领袖神话”的形式有所表现。如当今中国社会仍在流行的神秘数字“八三四一”及体貌异相“中年得志(痣)”之类,仍可从中清晰地看出“天赋异象”神话之“帝王神迹”的余韵。
令人遗憾的是,从“皇帝神迹”角度进行的民族心态史的研究还没有展开。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国民性研究与批判,虽与民族心态研究有一定关联,但毕竟不是遵循同样的路径。我们不要轻易将这些“皇帝神迹”简单地以“迷信”视之而置之不理,而应从心态史、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加以研究。它让人们明白,历史上乃至时下流行的形形色色的“政治神话”之所以大行其道,是因为它符合两千余年来“皇帝神迹”塑造的民族心态,符合这种根深蒂固的心态环境所滋育的文化接受习惯。只有完成对民族心态的剖析之后,思想启蒙方能更为有的放矢。